DB31/ 357-2015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1/ 357-2015 The emission limit value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during the simplified transient condition method for light-duty vehicles using spark-ignition engines

上海市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1/ 357-2015
标准类型
上海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6-09
实施日期
2015-09-01
发布单位/组织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燃用汽油、单一气体燃料和两用燃料,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在用轻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全时四轮驱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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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黄成、陈宜然、陶士康、楼晟荣、李莉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04050

Z64..

备案号52183—2017

: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357—2015

代替

DB31/357—2006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

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Limitsforexhaustpollutantsfromin-uselight-dutymotorvehicles

withignitionengineundersimpleshorttransientdrivingmodecondition

2015-06-09发布2015-09-01实施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1/357—2015

目次

前言

…………………………Ⅰ

范围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术语和定义

3………………1

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2

测量方法

5…………………3

单一气体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

6…………3

测量结果判定

7……………3

标准的实施

8………………3

DB31/357—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GB/T1.1—2009。

本标准代替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

DB31/357—2006《

值与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DB31/357—2006,:

修订了表中针对年月日以前领取牌照的第一类车和年月日以前领取

———119996302001930

牌照的第二类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修订了表中针对年月日以后领取牌照的第一类车和年月日以后领取

———21999712001101

牌照的第二类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成陈宜然陶士康楼晟荣李莉

:、、、、。

DB31/357—2015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

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燃用汽油单一气体燃料和两用燃料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的在用轻

、,50km/h

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全时四轮驱动汽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8285—2005()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

基准质量referencemassRM

;

整车整备质量加质量

100kg。

32

.

最大总质量maximummass

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车辆最大质量

33

.

点燃式发动机ignitionengine

采用火花点火方式工作的发动机

34

.

轻型汽车light-dutyvehicle

最大总质量不超过的类类和类汽车

3500kgM1、M2N1。

35

.

M1M2和N1类汽车vehicleofcategoryM1M2andN1

、、

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M1,。

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的载客车辆

M2,5000kg。

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的载货车辆

N13500kg。

定义

[GB18285—2005,3.2]

36

.

第一类车vehicleofcategoryⅠ

设计乘员不超过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的类车

6(),≤2500kgM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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