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676.2-2016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第2部分:现金收费

DB12/T 676.2-2016 Highway Toll Collection Network Specification Part 2: Cash Tolling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676.2-2016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12-01
实施日期
2017-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中联网收费系统的建设及管理,适用对象是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相关的各单位。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李友良、赵俊艳、杨西福、薛文、马洪福、李洪芳、周海川、王欣、翟泽、岳 向武、苏勇、刘鸿伟、黄世琼、金烁、李卓、左权、钟磊、陈凌飞、陈炳勋、丛学勇、陈悦、张烁、张 佳、孙世涵、沙乃栋、董斌、王宝茁、石雅
出版信息:
页数:4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60

R85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676.2—2016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第2部分:现金收费

Technicalrequirementsofexpresswaynetworktollcollection

Part2:Cashcharge

2016-12-01发布2017-01-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676.2—2016

前言

DB12/T676-2016《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现金收费;

——第3部分:非现金收费。

本部分为DB12/T676-201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友良、赵俊艳、杨西福、薛文、马洪福、李洪芳、周海川、王欣、翟泽、岳

向武、苏勇、刘鸿伟、黄世琼、金烁、李卓、左权、钟磊、陈凌飞、陈炳勋、丛学勇、陈悦、张烁、张

佳、孙世涵、沙乃栋、董斌、王宝茁、石雅庚、张若愚、陈鑫瑞、张亮、李玉玺、梁力干、郭玉静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1

DB12/T676.2—2016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第2部分:现金收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现金收费部分的系统功能及性能、IC卡管理、数据传输和数

据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中联网收费系统的建设及管理,适用对象是与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相关的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132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JT/T603-2004公路收费非接触式IC卡收发卡机

JT/R0025.11-2010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D80-2006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

DB12/T676.1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第1部分:总则

原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ISO/IEC7816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IdentificationCards-IntegratedCircuit(s)with

Contacts)

ISO/IEC10536-1~4系列识别卡无触点的集成电路卡(Identificationcards-Contactless

integratedcircuit(s)cards)

3术语和定义

DB12/T67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加密encryption

对数据进行的一种特殊处理过程,以防止对数据的篡改、侦听等。

3.2

密钥管理keymanagement

在应用密钥保障信息安全时,对所应用密钥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产生、存储、分配、使用、废除、

归档、销毁)实施的安全保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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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非接触式IC卡contactlessICcard

以封装在塑料卡基内的集成电路芯片(IC)为信息载体,并以近距离(鉴10CM)非接触(无线通信)方式

进行信息读写的卡。

3.4

通行卡passingcard

在封闭式收费系统的人口车道向通过车辆(收费公路使用者)发放的记录有人口收费站名(编号)、时

间等人口信息的非接触式IC卡。通行卡由车辆带到出口收费站后作为缴纳通行费的计费凭证。

3.5

身份卡IDcard

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核发给负责收费系统操作、管理、维护的有关工作人员,用于身份鉴别的

卡。

3.6

公务卡officialcard

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核发给收费公路公务车辆,用于免费使用本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所辖收

费公路的卡。

3.7

预编码通行卡precodedpasscard

由收费员分发的已预先编制的带有收费站地址信息的通行卡。

3.8

CPU卡CPUcard

含有中央处理单元(CPU)的IC卡,按通信界面分为接触式CPU卡、非接触式CPU卡和双界面CPU卡。

作为非现金支付的记账卡和储值卡应采用CPU卡。

3.9

主服务器masterserver

联网收费系统中承担主要收费业务的数据服务器。

4缩略语

DB12/T676.1界定的以及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PU: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

TPMC:每分钟事务处理能力(Transactionsperminute)

UPS:不间断电源(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UninterruptiblePowerSupply)

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MeanTimeBetweenFailures)

MTTR:平均维护时间(MeanTimetoRep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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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系统功能及性能

5.1联网中心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

5.1.1应完成联网收费数据的存储,保证收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安全性和抗抵

赖性。

5.1.2应实现全市收费路网系统参数查询、增加、删除、修改、下发等管理并建立对应的系统参数操作

日志。

5.1.3应完成对每一笔通行费进行拆分和结算,生成各类拆帐统计报表。

5.1.4应完成非接触式IC卡根密钥的生成、存储、分发,应完成非接触IC卡的制作、发放、调配和使用

监控管理。

5.1.5应对联网收费计算机网络的IP地址和DNS进行管理。天津市高速公路IP地址的分配见附录A,机构

编码和路公司编码见附录B。

5.1.6应实现联网中心与结算银行之间通信连接。

5.1.7应实现用户管理、用户权限管理。

5.1.8宜对联网收费系统内各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

5.1.9宜对交易安全认证和核心设备入网安全认证检测。

5.1.10可对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上缴收费金额账户、收费上缴文件等信息进行监控。

5.1.11主服务器性能:TPMC值宜不少于600万,数据存储系统的容量宜不少于保证旬、月、年报表数据

和特殊车辆的数据、图片永久保存,数据传输带宽应不少于为800MB/s。主服务器应采用备份工作方式,

宜采用容错方式。

5.2备份中心系统功能及性能

5.2.1按照所制定的备份策略(完全备份/增量备份/日志备份/时间段备份等),对联网中心的业务系

统进行容灾,数据库、文件的定时备份以及其他重要的文件进行备份。

5.2.2当出现数据丢失、人为误操作等一切逻辑故障时应能够快速恢复或瞬间挂载恢复。当数据层面发

生故障时,在确保数据不丢失前提下,应保证回复时间少于0.1秒。

5.2.3主服务器性能:TPMC值宜不少于为100万,数据存储系统的容量宜不少于保证旬、月、年报表数

据和特殊车辆的数据、图片永久保存,数据传输带宽应不少于为800MB/s。

5.3路段分中心系统功能及性能

5.3.1应完成联网收费数据的存储,保证收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安全性和抗抵

赖性。

5.3.2应可以接收下辖各收费站上传的收费站清账数据和统计数据、车道原始收费数据,应可以从联网

中心下载系统基本运行参数。

5.3.3应具备浏览、打印现有收费路网、路段的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参数功能。

5.3.4应完成路段收费系统内IC卡的调配管理、查询和流向跟踪工作。

5.3.5宜根据需要,利用其他途径接收或上传联网收费数据/系统参数数据。

5.3.6宜实现向联网中心系统提供联网收费网络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监测数据。

5.3.7主服务器性能:TPMC值宜不少于为70万,数据存储系统的容量宜不少于保证旬、月、年报表数据

存储时间5年、特殊车辆的数据、图片存储时间3年,数据传输带宽应不少于为80MB/s。主服务器应采用

备份工作方式,宜采用容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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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数据传输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路段分中心实时(一般为5分钟)收集所辖收费站产生的

收费数据。

5.3.9参数下发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路段分中心下发系统参数至收费站平均等待时间不多于60

秒。

5.3.10收费监控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路段分中心对收费站车道进行监控时,车道操作信息实

时(不多于10秒)上传至路段分中心。

5.3.11数据库备份性能:在正常情况下,应支持在线数据备份与离线数据备份,时间不多于60分钟。

5.4收费站系统功能及性能

5.4.1应建立与路段分中心、收费车道的通信连接,传输本收费站系统所需的数据;数据处理确保数据

的完整性、一致性、可靠性、真实性、不可抵赖性和安全性。

5.4.2应根据车道上传的数据进行处理,生成所需的各种报表。

5.4.3应实现班次管理,操作员管理、操作员权限管理。

5.4.4应对收费站的IC卡进行管理,将收费站的IC卡的使用情况及时上报路段收费分中心,完成联网收

费票证(缴费凭证、定额发票)的入库、出库、核销等。

5.4.5应实时监控车道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5.4.6宜根据需要,利用其他途径接收或上传联网收费数据/系统参数数据,宜实现向联网中心系统提

供联网收费网络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监测数据。

5.4.7主服务器性能:TPMC值宜不少于为40万,数据存储系统的容量宜不少于保证旬、月、年报表数据

存储时间3年、特殊车辆的数据、图片存储时间1年,数据传输带宽应不少于为80MB/s。主服务器应采用

备份工作方式,宜采用容错方式。

5.4.8数据传输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收费站实时(不多于0.5秒)收集所辖车道产生的收费数

据。

5.4.9参数下发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收费站下发系统参数至车道平均等待时间不多于60秒。

5.4.10收费监控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车道操作信息实时(不多于1秒)上传至收费站。

5.4.11数据库备份性能:在正常情况下,应支持在线数据备份与离线数据备份,时间不多于60分钟。

5.5收费车道系统功能及性能

5.5.1应接收收费站下发的系统运行参数,并建立系统参数操作日志。

5.5.2应按车道操作流程正确对车道外围设备的控制,实现车道发卡、收卡、收费等正常收费功能,将

收费数据同时实时上传至收费站、路段分中心和联网中心,车道网络中断时保存在本地,恢复后再上传。

收费车道操作流程见附录C。

5.5.3应具备独立作业的方式工作,当网络出现故障时,收费数据不丢失(30天内),不影响其正常工

作(3天内),网络正常后,未上传的收费数据可自动上传至收费站、路段分中心和联网中心。

5.5.4应能准确实现对车道各种特殊事件的处理,并向收费站上传实时的报警信息。

5.5.5宜对收费车道设备进行管理与控制,可具有设备状态自检功能。

5.5.6宜实现向联网中心系统提供联网收费车道运行参数、网络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监测数据。

5.5.7车道系统收费服务水平:入口服务时间6~8s,出口服务时间14~20s,省界联合收费站服务时间:

20~26s。

5.5.8出口查询入口信息的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出口车道通过输入通行券ID号、非现金支付卡

(储值卡、记账卡)ID号或车牌号能够查询在本收费路网内对应的入口信息,查询平均等待时间不多于

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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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灵活性:系统采用三层或多层体系结构设计,通过对参数的配置,使收费车道系统能够适应不同

的业务(非现金支付、出口计重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管理需求。

5.5.10出口计重收费车道:从车辆通过称台至称重系统形成完整的车辆计重数据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s;

收费车道系统软件从调用函数得到完整的计重数据响应的时间间隔小于0.1s;计重设备和动态链接库应

能保存6~10辆车的计重数据,并可以根据需要调用动态链接库发指令查询称重数据的数量,部分或全

部清除计重数据以及同步计重数据。称重设备所测货车速度测量精度(没有明显加减速的前提下)车速

在1~30km/h时,误差应不大于±3%。

5.5.11车道应配置多线程操作数据库;车道系统数据存储性能:不少于保存100000条流水数据记录。

5.5.12收费车道工控机宜具备车道外设运行状态监测功能,并对设备的运行状态等监测参数上传。

5.5.13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10000h。

5.6供电系统功能及性能

5.6.1应保证收费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

5.6.2应采用在线式UPS,为收费车道和机房的计算机系统供电。

5.6.3机房要保证双路供电,其电源由变电站低压配电屏通过专门回路引入,禁止与其它设施(如照明、

空调)共用。

5.6.4如遇特殊条件,当地供电为单路供电系统,则同时应配置发电机。

5.6.5UPS应包括电池、充电器、逆变器、电池架、静态开关、保护装置、联锁设备、仪表设备和有效

的绝缘。

5.6.6当主电源或发电机正常工作时(电压和频率变化在正常范围内),UPS应不用电池放电就可以保

证所有设备的连续正常操作。

5.6.7UPS应具有自动静态开关以便一旦逆变器故障时将逆变器旁路,控制静态开关的传感装置的动作

与逆变器的回复装置应是同步的。

5.6.8UPS的后备供电时间应在120分钟以上。

6IC卡管理

6.1IC卡的应用类型

天津市联网收费路网中发行的非接触式IC卡(以下简称IC卡)的应用类型包括:通行卡、身份卡、

公务卡、预编卡、非现金支付卡等。上述IC卡统一由联网中心管理。

6.2IC卡发行

6.2.1非接触式IC卡及其读写器在投入使用前,应加密发行。

6.2.2发行系统应具备加密发行功能,对发行过程进行记录,可保存、统计和查询发行数据。

6.3各级机构IC卡管理

6.3.1一般规定

非接触式IC卡的管理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联网中心应设置卡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对全路网的所有

IC卡进行初始化、发行和管理;路段分中心应设置卡管理系统,负责分中心路段内所有IC卡的管理和身

份卡的发行;收费站应设置卡管理系统,负责收费站的卡的管理。

6.3.2联网中心IC卡管理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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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中心的IC卡管理系统应实现如下功能:联网中心新卡库管理、通行卡的调拨、IC卡流通跟踪统

计、IC卡的黑名单管理、IC卡片的恢复管理、IC卡坏卡管理。

6.3.3路段分中心IC卡管理系统功能

路段分中心的IC卡管理系统应实现如下功能:IC卡的流通跟踪统计、路段内IC卡调配、分中心发行

路段内的所有身份卡。

6.3.4收费站IC卡管理系统功能

收费站的IC卡管理系统应实现如下功能:IC卡的交接班管理、IC卡调拨管理、站级IC卡内部管理功

能、IC卡来源地查询服务功能(动态查询功能)。

6.3.5车道级IC卡管理功能的基本要求

6.3.5.1收费车道应严格控制卡的有效性,执行“一车一卡”原则。

6.3.5.2通行IC卡内应存储的车牌等信息,标识入口发放的IC卡应与车辆一一对应。当车辆行驶到

出口,出口收费员应对卡内信息与车信息进行比较,判断车卡是否一致。

7数据传输

7.1数据传输内容

7.1.1联网中心

7.1.1.1联网中心接受的数据和文件应包括:

a)收费车道:原始交易数据(实时)、车辆抓拍图片文件;

b)收费站:清账数据、通行费统计数据、交通量统计数据、通行卡统计数据等;

c)收费车道、收费站:特情车辆反查请求;

7.1.1.2联网中心下发的数据和文件应包括:

a)收费站、路段分中心:参数类信息,包括费率信息、站名信息、路段信息、车型信息、公务卡、

黑名单、时钟同步等;

b)路段分中心:拆分结算报表;

c)车道、收费站:特情车辆反查应答数据。

7.1.1.3数据传输格式见附录D。

7.1.1.4通信接口数据格式见附录E。

7.1.2路段分中心

路段分中心接受的数据和文件应包括:

a)收费车道:原始交易数据(实时)、原始交易数据文件;

b)收费站:清账数据、流量报表、清卡数据、车道抓拍图像、通行卡信息、票据信息。

7.1.3收费站

收费站接受的数据和文件应包括:

a)收费车道:原始交易数据(实时)、车道抓拍图像、上下班信息等。

收费站下发的数据和文件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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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收费车道:综合费率信息、上下班信息、公务卡白名单、黑名单、黑名单变更、票据信息、时

钟同步。

7.1.4收费车道

收费车道接受的数据和文件应包括:

a)收费站:综合费率信息、上下班信息、公务卡白名单、黑名单、黑名单变更、票据信息、时钟

同步。

收费车道上传的数据和文件应包括:

a)收费站、路段分中心、联网中心:原始交易数据(实时)、车道抓拍图像、上下班信息等。

b)联网中心:原始交易数据(实时)、原始交易数据文件、特情车辆反查请求等。

c)收费站:原始交易数据(实时)、车道抓拍图像、上下班信息等。

7.2数据传输方式

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数据传输分为实时传输和非实时传输的方式传输,宜在数据传输系统中采

用成熟的中间件技术。

7.2.1实时性数据的传输

7.2.1.1实时性数据的主要传输方向是由下级管理机构向上级管理机构传输。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如果

出现通信中断,数据应保存在下级机构的计算机系统中,在通信恢复以后再自动上传。

7.2.1.2需要上传的实时性数据应包括:上下班信息表、车辆统计信息表、车道原始数据、车道图

像、收费员清账数据等。

7.2.2非实时性数据的传输

7.2.2.1非实时性数据的传输是双向的。其中由下级管理机构向上级管理机构上传的数据应包括:通

行费统计数据、交通量统计数据、通行卡统计数据、收费站的拆账结果数据、下级查询请求数据等。

7.2.2.2非实时性数据由上级管理机构向下级管理机构传输,可包括:路网统一时钟、黑名单、系统

参数、拆账统计等。

7.3数据传输通道

7.3.1.1收费数据通过收费站、路段分中心(或片区分中心)、联网中心之间的专网进行传输。

7.3.1.2通信发生故障时,下级机构的收费系统运行应不受到影响,下级机构保存相应的数据,在通

信恢复以后再进行传输。

8数据安全

8.1一般规定

联网运行数据在联网中心、路段分中心、收费站、客户服务中心等各个层次系统的产生、存储、传

输、处理、管理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确保联网运行数据安全。

8.2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联网运行系统数据的安全应在网络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存储系统建立完备的联网运行系

统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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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网络安全设计原则

联网运行系统安全规划设计应遵循网络系统的整体性、综合性、一致性、适应性、灵活性、多重保

护性的原则。

8.2.2网络架构的安全技术

8.2.2.1关键设备、链路冗余:联网中心的核心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应采用冗余配置;路段分中

心、收费站等基层管理单元等服务器应采用冗余配置。

8.2.2.2网络边界访问控制:联网中心、路段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以及收费站等基层管理单元局域

网应属于不同的网络安全域。在联网中心的骨干路由器与骨干网连接处、拨号访问服务器与PSTN网连

接处、专线与结算银行连接处均应设置防火墙并且与联网运行网络系统隔离。

8.2.2.3入侵检测系统:在联网运行网络系统中应设置实时的入侵检测系统,应及时发现违规访问、

隐蔽攻击、阻断网络连接、内部越权访问等,并应能详细记录、生成入侵检测报告;也可根据需要按

照特定的时间、广度和细度配置多个扫描器进行多层次的扫描。

8.2.3网络安全的技术

8.2.3.1网络防病毒技术:联网中心应设置防病毒服务器,应采用预防病毒、检测病毒和杀毒等三种

网络防病毒技术,对联网运行系统服务器中的软件资源进行扫描和监测;路段分中心、收费站应在工

作站上用防病毒软件和对网络目录及文件设置访问权限等手段提供预防、检测、清除、治愈为一体的

实时全面的立体式防病毒机制。

8.2.3.2数据加密技术:联网中心应在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完整性鉴别和密钥管理等环节采用

适当的加密技术。

8.2.3.3网络安全域的划分、隔离及访问控制:通过在交换机上划分VLAN将网络划分为几个不同的

广播域,实现内部一个网段与另一个网段的隔离,以防止单个网段的问题在整个联网运行系统网络传

播。

8.2.3.4综合性安全管理平台:联网中心应通过设置安全管理平台,实现对联网运行网络系统中各种

安全设备和安全软件的集中管理和监控,把每个分离的信息安全孤岛联结成有机协作互动的整体,实

现联网运行系统网络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实时状态检测、动态策略调整、综合安全审计以及恰当及时的

威胁响应,从而有效提升联网运行系统网络的可管理性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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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IP地址规划

天津市高速公路各管理机构的广域网址分配表见表A.1。

表A.1天津市高速公路网广域网地址分配表

序号路段名称广域网地址范围

10.212.231.0~10.212.233.255/30

1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10.212.234.0~10.212.236.255/30

2高速集团管理中心10.12.223.0~10.12.224.228/30

3津蓟高速公路10.36.16.0~10.36.20.255/30

4滨保高速公路(原G112)10.12.226.0~10.12.226.255/30

5津宁高速公路(原蓟唐)10.12.227.0~10.12.227.255/30

6津滨高速公路10.12.228.0~10.12.228.255/30

7唐津高速公路天津北段10.12.229.0~10.12.229.255/30

8唐津高速公路天津南段10.12.230.0~10.12.230.255/30

9威乌高速公路天津东段10.12.231.0~10.12.231.255/30

10威乌高速公路天津西段10.12.232.0~10.12.232.255/30

11京沪高速公路一期10.12.233.0~10.12.233.255/30

12京沪高速公路二期10.12.235.0~10.12.235.255/30

13津沧高速公路南段10.12.234.0~10.12.234.255/30

14津沧高速公路北段10.12.240.0~10.12.240.127/30

15津保高速公路10.12.236.0~10.12.236.255/30

16荣乌高速公路10.12.237.0~10.12.237.255/30

17京津塘高速公路10.12.238.0~10.12.238.255/30

18京沈高速公路10.12.239.0~10.12.239.255/30

19唐承高速公路(含唐承二期)10.12.241.0~10.12.241.255/30

10

DB12/T676.2—2016

20京津高速公路10.12.242.0~10.12.242.255/30

21津港高速公路10.12.243.0~10.12.243.255/30

22机场高速公路10.12.244.0~10.12.244.255/30

23京沪蓟塘联络线10.12.245.0~10.12.245.255/30

24唐廊高速公路10.12.246.0~10.12.246.127/30

25蓟汕高速公路10.12.246.128~10.12.246.255/30

26京秦高速公路10.12.247.0~10.12.247.127/30

27唐津西延公路10.12.247.128~10.12.247.255/30

28京沪北延公路10.12.248.0~10.12.248.127/30

29滨海新区管理中心10.12.249.0~10.12.249.255/30

30海滨高速公路北段10.12.250.0~10.12.250.127/30

31海滨高速公路南段10.12.250.128~10.12.250.255/30

32西外环高速公路10.12.251.0~10.12.251.127/30

33津汉高速公路10.12.251.128~10.12.251.255/30

34津港高速二期10.12.252.0~10.12.252.127/30

35滨石高速公路10.12.252.128~10.12.252.255/30

36南港高速公路10.12.253.0~10.12.253.127/30

37东疆联络线10.12.253.128~10.12.253.255/30

38预留10.12.254.128~10.12.255.255/30

天津市高速公路各管理机构局域网IP地址分配见表A.2。

表A.2天津市高速公路网局域网地址分配表

序号路段名称局域网地址范围

10.212.1.0~10.212.10.255

1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10.212.21.0~10.212.30.255

2高速集团管理中心10.12.0.0~10.12.7.255

3津蓟高速公路10.12.8.0~10.12.10.255

4滨保高速公路(原G112)10.12.11.0~10.12.13.255

11

DB12/T676.2—2016

5津宁高速公路(原蓟唐)10.12.14.0~10.12.16.255

6津滨高速公路10.12.17.0~10.12.19.255

7唐津高速公路天津北段10.12.20.0~10.12.23.255

8唐津高速公路天津南段10.12.24.0~10.12.27.255

9威乌高速公路天津东段10.12.28.0~10.12.29.255

10威乌高速公路天津西段10.12.33.0~10.12.34.255

11京沪高速公路一期10.12.35.0~10.12.36.255

12京沪高速公路二期10.12.37.0~10.12.39.255

13津沧高速公路南段10.12.40.0~10.12.42.255

14津沧高速公路北段10.12.43.0~10.12.45.255

15津保高速公路10.12.46.0~10.12.48.255

16荣乌高速公路10.12.49.0~10.12.51.255

17京津塘高速公路10.12.52.0~10.12.54.255

18京沈高速公路10.12.55.0~10.12.57.255

19唐承高速公路(含唐承二期)10.12.58.0~10.12.60.255

20京津高速公路10.12.61.0~10.12.65.255

21津港高速公路10.12.66.0~10.12.68.255

22机场高速公路10.12.69.0~10.12.71.255

23京沪蓟塘联络线10.12.72.0~10.12.75.255

24唐廊高速公路10.12.76.0~10.12.78.255

25蓟汕高速公路10.12.79.0~10.12.81.255

26京秦高速公路10.12.82.0~10.12.84.255

27唐津西延公路10.12.85.0~10.12.87.255

28京沪北延公路10.12.88.0~10.12.90.255

29滨海新区管理中心10.12.130.0~10.12.130.255

30海滨高速公路北段10.12.30.0~10.12.32.255

31海滨高速公路南段10.12.133.0~10.12.135.255

12

DB12/T676.2—2016

32西外环高速公路10.12.136.0~10.12.138.255

33津汉高速公路10.12.139.0~10.12.141.255

34滨石高速公路10.12.142.0~10.12.144.255

35南港高速公路10.12.145.0~10.12.147.255

36东疆联络线10.12.148.0~10.12.150.255

10.12.91.0~10.12.129.255

37预留

10.12.151.0~10.12.199.255

13

DB12/T676.2—2016

BB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机构编码和路公司编号

路网内机构编码主要是反映各条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的隶属关系。业主采用两位十进制整数“01~

99”表示,共可表示99个业主。业主的名称和实际管理的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对于新业主编码应

按成立的先后顺序递增编制,见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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