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779-2011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DB11/T 779-2011 Security Prevention System Operating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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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779-2011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5-03
实施日期
2011-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20

A91

备案号:30553-2011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779—2011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Testingcodeofoperationforsecurityandprotectionsystem

2011-04-28发布2011-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779—201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1

5检验准备............................................................................1

6检验与判定..........................................................................2

7检验结果与报告......................................................................7

I

DB11/T779—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内部单位保卫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越、何钢、李秀林、徐晓波、李安、耿红蕾、胡志昂、李建明、张健、刘琳、

郭立、李辉、张妍。

II

DB11/T779—2011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的一般规定、检验准备、检验与判定、检验结果与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状态的检验、评价及监督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运行检验operationtesting

对已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状态的检测及质量评价活动。

4一般规定

4.1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应由法定的检验机构实施。

4.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自交付使用后至少每两年检验1次。其他单位建设的安全防范系

统至少每三年检验1次。

4.3检验期间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防范功能。

5检验准备

5.1检验机构接受安全防范系统检验申请时,应收集以下技术文件:系统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系统

配置框图、设计和系统变更文件、系统合同设备清单、变更设备清单、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设备、

软件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系统检验报告和验收报告及工程维护保养相关文件等。

5.2检验机构应核查技术文件与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的符合性,并根据系统文件及相关标准,

与委托方共同确定检验实施方案。

5.3检验机构应按照检验实施方案及本标准表1~表8的内容,制定检验实施细则。

1

DB11/T779—2011

6检验与判定

6.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检验按照表1进行。

表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检验表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方法判定

1.系统应具有手动或自动编程功能,能实现将所有的视频图像在指定显示器上

显示,显示方式可选择,可手动/按时序切换;

1控制功能

2.控制设备对云台、镜头、防护罩等所有前端受控部件的控制应平稳、准确;

控制响应和图像传输的实时性应满足相关行业的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检查图像的有效性应满足设计文件和管理要求。对于前端摄像机所在场所的选择

监视图像质应覆盖室内、室外,白天、夜间:

2

量1.监控范围应满足设计文件和管理要求;

2.视频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方法与判定应符合GB50198-94中4.3的要求。

1.对所摄图像应能按设计要求进行记录,对设计要求中必须记录的图像应能记所检验项目

录;的检验结果

3

记录功能2.系统硬盘容量应能满足设计与管理要求;符合设计及

3.停电或关机时,系统应能对所有的编程设置进行存储,一旦恢复供电,应能检验要求则

自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为合格

1.回放图像画面应有日期、时间及所监视画面地址或编号;

2.当记录图像为报警联动图像时,回放图像应能再现报警现场;

4回放功能

3.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GB50198-94中表4.3.1-1规定的三级,连续性应符合

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

报警联动与

当其他系统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给出联动信号时,系统能按照预定工作模式,切

5图像复核功

换出相应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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