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卫生) 18-2013 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 总则

GBZ(卫生) 18-2013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skin diseases—General guideline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Z(卫生) 18-2013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2-07
实施日期
2013-08-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皮肤病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起草人:
王海华、薛春霄、王兴刚、李邻峰、陈涛、郭孔荣、杨惠敏、严月华、白永利、程秀荣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2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100

C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8—2013

代替

GBZ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

Diagnosisofoccupationalskindiseases—Generalguideline

2013-02-07发布2013-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GBZ18—2013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

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GB/T1.1—2009。

本标准的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6.1,。

本标准代替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18—2002《》。

本标准与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GBZ18—2002:

补充了职业性接触性荨麻疹职业性皮肤癌两种临床类型

———、;

修改了电光性皮炎定义

———;

修改了药疹样皮炎定义

———;

修改了职业性皮肤溃疡定义

———;

删除放射性皮炎定义

———;

增加了诊断要点

———;

修改了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

修改了斑贴试验方法

———;

修改了皮肤斑贴试验常用变应原标准系列

———。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东省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内蒙古包钢医院同济大学

:、、、

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黑龙江省第二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包钢集团公司预防保健中心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海华薛春霄王兴刚李邻峰陈涛郭孔荣杨惠敏严月华白永利

:、、、、、、、、、

程秀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

———GB7804—1987;

———GBZ18—2002。

GBZ18—2013

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皮肤病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GBZ94

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诊断标准

GBZ185

3诊断原则

根据明确的职业接触史皮损特点及临床表现必要时结合皮肤斑贴试验或其他特殊检查结果参

、,,

考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同工种发病情况综合分析并排除非职业因素引起的类似皮肤病方可诊断

,,,。

4职业性皮肤病临床类型

41职业性皮炎

.

411接触性皮炎

..

直接或间接接触刺激物和或变应原引起的刺激性和或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

412光接触性皮炎

..

接触光敏物并受到日光或人工紫外线光源照射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413电光性皮炎

..

接触人工紫外线光源电焊等引起的急性皮炎常伴电光性眼炎

(),。

414药疹样皮炎

..

接触三氯乙烯等化学物后引起的皮肤黏膜炎症性反应严重时伴发热肝损害和浅表淋巴结肿大

、,、

(GBZ185)。

42职业性皮肤色素变化

.

421职业性黑变病

..

长期接触煤焦油及矿物油橡胶成品及其添加剂某些颜染料及其中间体等引起的慢性皮肤色素

、、()

沉着

1

GBZ18—2013

422职业性白斑

..

长期接触苯基酚或烷基酚类等化学物引起的皮肤色素脱失斑

43职业性痤疮

.

接触煤焦油页岩油天然石油及其高沸点分馏产品与沥青等引起的油痤疮接触某些卤代芳烃多

、、;、

氯酚及聚氯乙烯热解物等引起的氯痤疮

44职业性皮肤溃疡

.

接触六价铬可溶性铍盐等化学物引起的皮肤溃疡多呈鸟眼状

、,。

45职业性接触性荨麻疹

.

接触天然橡胶食品动植物药物金属及其他化学物等引起的皮肤风团样反应常伴有瘙痒及红

、、、、,

斑严重时可出现全身症状

,。

46职业性皮肤癌

.

长期接触砷等引起的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及鲍温病等见

、(Bowen)(GBZ94)。

47职业性感染性皮肤病

.

接触某些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引起的皮肤炭疽类丹毒挤奶员结节等职业性皮肤损害

、、、。

48职业性疣赘

.

长期接触沥青煤焦油页岩油及高沸点馏分矿物油等在接触部位引起的扁平疣样寻常疣样及乳

、、、

头瘤样皮损以及接触石棉引起的石棉疣

,。

49职业性角化过度皲裂

.、

接触有机溶剂和碱性物质以及机械性摩擦等引起的皮肤粗糙增厚与裂隙

、。

410职业性痒疹

.

由螨尾蚴等生物性因素引起的丘疹性荨麻疹样损害

、。

411职业性浸渍糜烂

.、

长期浸水作业引起的皮肤乳白色肿胀起皱与糜烂

、。

412职业性毛发改变

.

矿物油沥青等引起的毳毛折断或增生等毛发异常

、。

413职业性指甲改变

.

长期接触碱类物质矿物油及物理因素等引起的平甲匙甲甲剥离等甲损害

、、、。

414其他

.

与职业接触有明确因果关系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玻璃纤维铜屑以及多种化学物粉尘或气

,、

体引起的皮肤瘙痒症等

2

GBZ18—2013

5诊断要点

51发病前应有明确的职业接触史

.。

52根据皮损部位形态进行诊断

.、。

53皮损的初发部位常与接触致病物的部位相一致

.。

54皮损符合本标准的临床类型之一者

.。

55排除非职业性因素引起的相似皮肤病

.。

56参考作业环境的调查和同工种发病情况

.。

57必要时进行皮肤斑贴试验或其他特殊检查皮肤斑贴试验方法参见附录皮肤斑贴试验常用

.。A。

变应原浓度及赋形剂参见附录

B。

58对疑有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而诊断根据又不足者可采取暂时脱离接触动态观察经反复证明脱离

.,,,

接触则病愈恢复接触即发病者可予以诊断

,。

6处理原则

61治疗原则

.

611及时清除皮肤上残留的致病物

..。

612治疗期间避免或减少接触致病因素

..。

613根据临床类型及病情对症处理

..。

62其他处理

.

621职业性药疹样皮炎职业性皮肤癌职业性黑变病职业性白斑确诊后应调换工作脱离发病

..、、、,

环境

622严重变应性反应反复发病长期不愈聚合型或合并多发性毛囊炎囊肿的职业性痤疮长期治

..,;、,

疗无效者可脱离发病环境

,。

623如需劳动能力鉴定者按处理

..,GB/T16180。

7正确使用本标准说明

参见附录

C。

3

GBZ18—201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

皮肤斑贴试验方法

A1适用范围

.

本方法只适用于寻找由接触过敏引起的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的变应原

A2试验材料和斑试变应原浓度

.

A21试验材料采用商品化的闭合性能良好的低敏斑试胶带

..:。

A22斑试变应原浓度应采用对皮肤既无刺激又可诱发变态反应的浓度某些常见的化学物斑试

..:。

浓度参见附录未列入附录的需要做斑试的变应原浓度可参考有关资料酌定无从参考者可做

C。C,;,

动物试验确定其最低的刺激浓度再用低于该浓度的变应原做皮肤试验并需用健康人作对照

,,。

A3操作步骤

.

A31将斑试胶带隔离纸剥除斑试器朝上置于试验台上

..,。

A32试验物如为固体或半固体可直接加入斑试器内加入量略超过斑试器容积的约

..,1/2(0.02g);

液体被试物可将滤纸浸湿约放入斑试器内

(0.02mL)。

A33立即将置有变应原的斑试胶带从下部开始纵向贴于脊柱两侧的正常皮肤上同时逐个轻压斑

..,

试器以驱除空气并使试验物均匀分布

,。

A34试验部位做好标记以便观察

..,。

A4观察与判定

.

A41观察时间

..

贴敷移去斑试器用软纸或棉签清除残留的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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