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6/T 13-2019 水富鹅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DB5306/T 13-2019 Water Animal Husbandry Manag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oose Breeding

云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06/T 13-2019
标准类型
云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1-15
实施日期
2019-11-15
发布单位/组织
昭通市
归口单位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水富县以及四川白鹅进行无公害肉仔鹅的饲养,种鹅、后备种鹅的饲养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水富坤达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伍坤、邓琦炜、刘治勇、王晓明、唐正勇、陶思文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B44

DB5306

昭通市地方标准

DB5306/T13—2019

代替DG5306/T6—2013

水富鹅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2019-11-15发布2019-11-15实施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306/T13—2019

前  言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水富坤达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伍坤、邓琦炜、刘治勇、王晓明、唐正勇、陶思文。

本规范代替了DG5306/T6—2013。

I

DB5306/T13—2019

引  言

随着畜牧业的发展,鹅的养殖已成为农户增收致富的主业之一,然而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县乃

至全市目前还没有一个规模的养鹅场,严重阻碍了养鹅业的发展,根据资源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发展高产、优质和高效的鹅养殖业,建设鹅的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是实现我县乃至全市产业化的基本

途径,因此特制订本规范。

DB5306/T13—2019

水富鹅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水富县鹅的特性以及不同阶段肉鹅的饲养管理条件,包括产地环境、引种来源、大气

环境质量、水质量、鹅场建设、饲料、兽药、免疫、饲养管理技术、疾病防治、出栏和检验、生产记录。

本规范适用于水富县以及四川白鹅进行无公害肉仔鹅的饲养,种鹅、后备种鹅的饲养可参考本标准

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T16569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T18407.3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产地环境要求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物排放标准

GB/T24699四川白鹅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5030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T5038无公害食品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

NY5266无公害食品鹅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全进全出制

同一鹅舍或同一鹅场的同一段时期内只饲养同一批次的鹅,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

3.2

雏鹅

从孵化出壳后到30d内的小鹅。

1

DB5306/T13—2019

3.3

中鹅

指30d脱温后的雏鹅至70d左右的仔鹅,用作商品育肥的叫肉仔鹅。

3.4

开水

指给雏鹅的第一次饮水

3.5

开料

指给雏鹅的第一次喂料。

3.6

鹅场废弃物

主要包括鹅粪(尿)、垫料、病死鹅和孵化厂废弃物(蛋壳、死胚等)、过期兽药、残余疫苗和疫苗瓶

等。

4鹅的特性

水富县以养殖四川白鹅为主,其特性主要表现为:外貌特征是全身羽毛洁白、紧密,喙,胫蹼、

呈桔红色,生长速度快,据测定初生重80.0g,60日龄平均重2750g,平均日增重44.5g,75日龄达平

均重3300g,出栏时间70-75日龄,适合于放牧加补饲或集约化饲养圈养等饲养方式。鹅的特性基本上

符合GB/T24699的相关标准。

5鹅场建设

5.1鹅场环境与条件

鹅场环境与条件符合以下要求:大气环境符合GB3095,畜禽场内环境质量符合NY/T388,水质

符合NY5027要求。

5.2选址

鹅舍选址符合NY/T5038的规定。

5.3鹅舍的规划与布局

5.3.1鹅场应用三个功能区,即生产区(鹅舍、饲料加工储存等建筑)、管理区(办公、生活、销售

等区域)和隔离区(兽医室、隔离鹅舍),各个区域分离,且有明显的标识。管理区占全场的上风向和

地势较高的位置,依次是生产区和隔离区。生产区供鹅群周转、人员进出、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和粪便

和病死、淘汰鹅出场的道路要分开,不相交叉。

5.3.2鹅场应设有相应的消毒设施、更衣室、兽医师室及有效的病鹅、污水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鹅舍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和消毒,耐磨损,耐酸碱。墙面不易脱落、耐磨损,不含有毒有害物质。

5.4鹅场的建筑与设备

DB5306/T13—2019

5.4.1鹅舍的建筑要求

5.4.1.1育雏舍的建筑要求

雏鹅舍为封闭式鹅舍,梁高3.0m~4.2m,檐高2.0m~3.0m,内设平顶,要求保温性能良好、通

风、采光、能防鼠害、排水方便。

5.4.1.2中鹅舍的建筑要求

a)鹅舍走向,坐北朝南偏转15°以内。

b)鹅舍为半开放式鹅舍,跨度7m~10m,采用自然通风的鹅舍,每40㎡北墙留有2㎡的通风口,

屋顶为双坡单例式。一般采用石棉瓦或彩钢瓦覆盖。

c)鹅舍建水泥地面,墙面光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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