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535-2019 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规范

DB34/T 3535-2019 Technical Safety Standards for Residential Rehabilitation Centers for Drug Addicts (Mandatory Isol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3535-2019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2-25
实施日期
2020-01-25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司法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的总体要求、技防系统、指挥中心、安全管理和运维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和运维。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戒毒管理局、安徽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起草人:
马韵洁、李桂群、王佐成、李伟、李焱、罗江波、余小强、蔡文骁、孙威蔚、王卫、张时雄、徐小兵、张金良、王勇平、陈昌健、李徉阳。
出版信息:
页数:3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10

A9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3535—2019

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规范

Forcedisolationdrugrehabilitationcentertechnicalprotectionengineering

specification

文稿版次选择

2019-12-25发布2020-01-25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3535—2019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1

4.1建设范围......................................................................1

4.2建设依据......................................................................2

4.3其他要求......................................................................2

5技防系统..........................................................................2

5.1总体架构......................................................................2

5.2报警系统......................................................................2

5.3视频监控系统..................................................................4

5.4出入口管理系统................................................................5

5.5巡查系统......................................................................7

5.6管控系统......................................................................7

5.7通信调度系统..................................................................8

5.8地理信息服务系统..............................................................9

5.9其他设施......................................................................9

5.10安防综合管理平台............................................................10

6指挥中心.........................................................................11

7安全管理.........................................................................11

8运维管理.........................................................................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内容及配置要求...................12

附录B(规范性附录)入侵报警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效果及配置要求.................15

附录C(规范性附录)视频监控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效果和配置要求.................16

附录D(规范性附录)视频智能分析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部署要求、效果及配置要求...19

附录E(规范性附录)出入口控制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部署要求、效果及配置要求.....20

附录F(规范性附录)安全检查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部署要求、效果及配置要求.......22

附录G(规范性附录)巡查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效果及配置要求.....................23

附录H(规范性附录)人员管控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效果及配置要求.................24

附录I(规范性附录)通信调度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效果及配置要求.................25

I

DB34/T3535—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安徽省戒毒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司法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戒毒管理局、安徽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本标准起草人:马韵洁、李桂群、王佐成、李伟、李焱、罗江波、余小强、蔡文骁、孙威蔚、王卫、

张时雄、徐小兵、张金良、王勇平、陈昌健、李徉阳。

II

DB34/T3535—2019

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的总体要求、技防系统、指挥中心、安全管理和运维管

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和运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578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30147安防监控视频实时智能分析设备技术要求

GB/T31488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B/T32581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351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7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526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953网络互联调度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497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833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GA/T1211安全防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SF/T0008司法行政信息化总体技术规范

SF/T0009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技术规范

SF/T0012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平台技术规范

SF/T0021全国司法行政戒毒信息化应用技术规范

SF/T0029智慧戒毒总体技术规范

SF/T0030智慧戒毒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

SF/T0031智慧戒毒物联感知平台技术规范

1

DB34/T3535—2019

建标170-2014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50348、GB50394、GB35114、SF/T0030、SF/T0031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技术防范系统technicalprotectionsystem

以安全防范为目的,利用各种电子设备构成的系统,通常包括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安全

检查、电子巡查、对讲、公共广播等子系统。

3.2

技术防范工程technicalprotectionengineering

综合运用电子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技术防范系统而实施的建设工程。

4总体要求

4.1建设范围

4.1.1防护体系

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应根据纵深防护和均衡防护的要求,统筹考虑和选择配备安防综合管

理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巡查系统、管控系统、通信调度

系统和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等技防子系统,构建强制隔离戒毒所立体化防护体系,实现戒毒管理区内外、

空地的立体化防护。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内容及配置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2戒毒管理区内

4.1.2.1戒毒管理区内防护应根据纵深防护和均衡防护的要求,将戒毒管理区由外至内划分为周界、

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统筹考虑和选择配备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巡查系

统、管控系统等系统,实现戒毒管理区宿舍、食堂、生产劳动区、帮教探访区、戒毒医疗中心、教育

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训练中心、诊断评估中心及戒毒管理区周界、大门等区域的全面防

护。

4.1.2.2周界空中区域防护宜根据戒毒管理区安全管理要求部署制高点视频监控,并可根据需要配备

无人机巡逻和无人机侦测反制等系统。

4.1.3戒毒管理区外

4.1.3.1戒毒管理区外防护应包括行政管理区内的指挥中心防护和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外防护。

4.1.3.2指挥中心应根据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要求,选择配备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应

急指挥平台及通信调度系统、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等技防子系统。

4.1.3.3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外防护应根据戒毒人员离所就医、外出探视等出所全程监管的要求,配备

外出管控系统。

4.2建设依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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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应符合GB35114、GB50348、GB50394、GB50395、GB50396、

SF/T0008、SF/T0021、SF/T0029、SF/T0030和建标170-2014的规定。

4.3其他要求

4.3.1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应纳入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强制隔离戒

毒所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营和使用。

4.3.2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应选用具有开放通信协议和接口的系统及设备,且所选系统及设

备应能独立运行,应提供完整二次开发包和接口,支持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等第三方系统的集成和调

用,实现与相关系统的安全互联。

4.3.3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建设程序应包括建设方案论证、工程实施、试运行、系统检测、

验收。

4.3.4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工程应能独立验收。验收时,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系统检

测报告。

5技防系统

5.1总体架构

技防系统的总体架构包括前端探测层、传输层、管理控制层和显示层,具体如下:

a)前端感知层:包括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巡查系统、管控系统、通信调

度系统、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等前端感知设备;

b)传输层:包括政法网等传输网络,并通过传输网络将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传输到管理控制层;

c)管理控制层:对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巡查系统等前端设备进行控制,

并对前端感知设备产生的相关数据进行存储;

d)显示应用层:包括安全管理、应急指挥、数据可视化等功能应用。

5.2报警系统

5.2.1入侵报警系统

5.2.1.1基本要求

5.2.1.1.1强制隔离戒毒所入侵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348、GB50394和SF/T0030的规定。

5.2.1.1.2入侵报警系统应根据实际需求,采用点、线、面、空间设防,统筹考虑点、线、面、空间

之间联动,选择配备网络型脉冲电子围栏、周界雷达报警、振动入侵探测报警、遮挡式微波入侵探测

报警、泄漏电缆探测报警、无人机侦测反制等报警设备,且应配备至少两种不同探测技术的报警系

统,实现戒毒管理区周界、禁区楼宇周边外侧和室内全面防护。入侵报警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

效果及配置要求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2.1.1.3入侵报警系统传输方式根据前端设备分布、传输距离、环境条件、系统性能等因素,宜选

用分线制、总线制、无线制和网络制等模式或其组合模式。

5.2.1.1.4入侵报警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5.2.1.2功能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50348和GB50394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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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面周界、禁区楼宇周边外侧防护应具备目标监测、目标跟踪、防区设置、实时报警、可视化

监控、电子地图、报警查询和录像回放功能,能准确捕捉检测区域入侵目标信息,输出声光、

语音报警信号;

b)空中防护应具备警戒区设置、低空入侵监测、报警联动、徘徊监测、可视化跟踪和目标驱离等

功能,能有效探测、跟踪无人机等低小慢目标并干扰驱逐;

c)室内防护应具备聚集、攀高、越界报警功能,能准确捕捉局部图形变化信息,联动输出声光、

语音报警信号;

d)系统应能自动记录报警信息;

e)系统应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支持与视频监控等技防子系统联动。

5.2.1.3性能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的性能要求应符合GB50394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地面周界、禁区楼宇周边外侧防护:对人员的探测距离为1.5m~50m,对机动车的探测距离

为1.5m~150m,人员的测速下限为0.3m/s,探测误报率小于1%;

b)空中防护:探测范围距离大于等于1.5km,方位角为-45°~+45°,探测精度距离小于等于

10m,方位角小于等于1°;

c)室内防护应符合本标准5.3.2.2.1性能要求a)的相关要求;

d)报警接收响应时间应小于2s;

e)系统应能记录至少50000条报警信息。

5.2.2应急报警系统

5.2.2.1基本要求

5.2.2.1.1应急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GB/T32581、GB50348和SF/T0030的规定。

5.2.2.1.2戒毒管理区大门、戒毒人员宿舍、生产劳动区、帮教探访区、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

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训练中心、诊断评估中心等区域应安装应急报警触发装置,其他区域根据实

际需要可安装应急报警触发装置。触发装置应安装在较易触摸的位置。

5.2.2.1.3报警信号可采用有线和无线传输方式。

5.2.2.1.4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并应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5.2.2.2功能要求

应急报警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T32581和SF/T0030的相关要求。

5.2.2.3性能要求

应急报警系统的性能应符合GB/T32581和SF/T0030的相关要求。

5.3视频监控系统

5.3.1视频监控

5.3.1.1基本要求

5.3.1.1.1强制隔离戒毒所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348、GB50395、GA/T1211、SF/T0029

和SF/T003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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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1.2视频监控系统应根据现场环境的要求,确定摄像机的部署区域、选型、数量、效果和配置

要求,避免戒毒管理区存在监控盲区。视频监控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效果和配置要求应符合附

录C。

5.3.1.1.3视频监控系统的存储方式宜采用集中存储与分布式存储相结合的模式,并配备灾备系统或

热备份系统。

5.3.1.1.4视频监控系统应保证24h正常运行,宜采用集中不间断供电模式。

5.3.1.1.5视频监控系统的接口应符合GB/T28181相关要求,并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5.3.1.2功能要求

视频监控系统的功能应符合SF/T0030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支持视频实时预览,支持云台摄像机预置位巡航,支持通过鼠标、键盘控制云台画面缩放;

b)提供录像检索、回放、下载、抓图等功能;

c)支持对摄像机输出画面添加字幕,支持创建、查询、编辑、删除常用标签。

5.3.1.3性能要求

5.3.1.3.1视频监控系统的性能应符合SF/T0030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摄像机分辨率应不小于200万像素;

b)若室内1台摄像机不能覆盖整个区域时,应安装不少于2台摄像机实现全覆盖;

c)周界摄像机应采用追尾式安装,根据实际情况安装间隔应不大于40m;

d)公共区域等一般部位视频存储时间应为30d,戒毒管理大门、宿舍、单独管理室等重点部位

应为90d,其中重要执法证据视频应永久保存;

e)音频采集系统信噪比应不小于60dB,音频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80d。

5.3.1.3.2戒毒管理区制高点宜安装不少于1台摄像机。

5.3.2视频智能分析

5.3.2.1基本要求

5.3.2.1.1视频智能分析系统设计应符合GB/T30147、GB/T31488、GA/T497、GA/T833和SF/T0030

的规定。

5.3.2.1.2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应根据戒毒场所人员和车辆管控要求,统筹考虑和选择配备人员异常行

为分析、人脸识别和车辆识别等设备。视频智能分析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效果和配置要求应符

合附录D。

5.3.2.1.3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5.3.2.2功能要求

5.3.2.2.1视频智能分析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T30147和SF/T0030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具有聚集、攀高、越界人员异常行为识别和报警功能;

b)应具有实时人脸抓拍、人脸比对、人脸布控、人脸轨迹和人员点名功能;

c)应具有车辆检测、车辆抓拍、车辆号牌识别和车辆信息登记功能。

5.3.2.2.2视频智能分析系统的功能宜符合以下要求:

a)宜具有戒毒人员斗殴、单人独处、长时间静止及警察值班离岗、瞌睡等异常行为识别和报警功

能;

b)宜具有车辆类型和车身颜色识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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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性能要求

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区域入侵和人员攀高、滞留、剧烈运动等异常行为分析:单功能检测率不小于95%;单功能

误检次数不大于1次(单路单项功能24h内);

b)干警值班离岗等等异常行为分析:单功能检测率为不小于95%;单功能误检次数不大于2次

(单路单项功能24h内);

c)人脸识别:注册失败率不大于1%,且系统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2s;

d)车牌识别:车辆捕获率大于等于99%,单个号牌特征的识别时间小于等于40ms,日间车牌识

别正确率大于等于95%,夜间车牌识别正确率大于等于90%。

5.4出入口管理系统

5.4.1出入口控制系统

5.4.1.1基本要求

5.4.1.1.1强制隔离戒毒所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348、GB50396和SF/T0030的规定。

5.4.1.1.2系统应部署在戒毒管理区大门及建筑物出入口、区域隔离门、通道隔离门、楼道隔离门、

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出入口,不同出入口应设置不同出入权限。出入口控制系统部署区域、设备选型、

部署要求、效果及配置要求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

5.4.1.1.3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并应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5.4.1.2功能要求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50396和SF/T0030的相关要求。

5.4.1.3性能要求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性能应符合GB50396和SF/T0030的相关要求。

5.4.2安全检查系统

5.4.2.1基本要求

5.4.2.1.1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检查系统应符合GB50348和SF/T0030的规定。

5.4.2.1.2系统应统筹考虑和选择配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太赫兹安检设备、毒

品检测仪、车底检查设备和生命探测设备等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实现戒毒管理区大门及戒毒人员宿

舍、生产劳动区、帮教探访区等区域出入口的安全检查管理。安全检查系统的部署区域、设备选型、

部署要求、效果及配置要求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

5.4.2.1.3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并应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5.4.2.2功能要求

5.4.2.2.1安全检查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能对达到或超过限定量的金属进行报警,不应出现漏报警;

b)应能清晰显示车底完整图像,能识别车底人和违禁物品。

5.4.2.2.2安全检查系统的功能宜符合以下要求:

a)宜对被检人员进行静止或动态成像,对图像中物品形状和位置进行智能识别,且具有在满足条

件时报警功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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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宜对被检车辆内部进行生命特征探测,支持穿透多种障碍介质,且不受温度、湿度、噪音等因

素影响,不受车辆重量、货物质量等影响;

c)宜具有检测各种毒品功能;

d)宜能记录有效受检人数和发生过报警的人次。

5.4.2.3性能要求

安全检查系统的性能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a)人体检测:视场防范与标称值误差不大于±5cm;

b)金属物品检测:总探测率大于等于90%,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s;

c)毒品检测:误报率小于等于1%,检出率大于等于99%;

d)车内生命探测:相对距离探测精度应能达到±10cm,单次检测时间应不大于30s;

e)车底探测:图像显示时间应小于等于3s,图像采集率应达到100%。

5.4.3外来人员管理系统

5.4.3.1基本要求

5.4.3.1.1强制隔离戒毒所外来人员管理系统设计应符合SF/T0030的规定。

5.4.3.1.2系统应部署在戒毒管理区大门。

5.4.3.1.3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并应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5.4.3.2功能要求

外来人员管理系统的功能应符合SF/T0030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预约审批、自助登记、出入认证、离开注销功能;

b)支持查询外来人员的出入记录。

5.4.3.3性能要求

外来人员管理系统的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证件识别:读卡距离大于5cm,读卡速度小于等于1.5s;

b)外来人员出入记录应不少于1000条,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d。

5.5巡查系统

5.5.1基本要求

5.5.1.1强制隔离戒毒所巡查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348和SF/T0030的规定。

5.5.1.2巡查系统应统筹考虑和选择配备电子巡查、机器人、无人机等设备,实现戒毒管理区周界、

大门及戒毒人员宿舍、生产劳动区、帮教探访区等地面及空中区域的巡查管控。巡查系统部署区域、

设备选型、效果及配置要求应符合附录G的规定。

5.5.1.3巡查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并应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5.5.2功能要求

5.5.2.1巡查系统应具备地面现场巡查功能,且应符合GA/T644的相关要求。

5.5.2.2巡查系统宜具备地面智能巡查和空中智能巡查等功能,且宜符合以下要求:

a)地面智能巡查宜具有定时自动巡逻、异常情况报警、远程语音喊话、巡逻数据分析、巡逻路径

管理、巡逻计划配置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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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空中智能巡查宜具备一键起飞、一键返航、指点飞行、航迹规划等功能。

5.5.3性能要求

巡查系统的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地面现场巡查:采集装置或识读装置的识读响应时间应小于1s;

b)地面智能巡查:续航时间应大于等于6h,自动充满电时间应小于等于1.5h;

c)空中智能巡查:最大平飞速度应大于等于80km/h,续航时间应大于等于30min。

5.6管控系统

5.6.1人员管控系统

5.6.1.1基本要求

5.6.1.1.1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管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SF/T0030和SF/T0031的规定。

5.6.1.1.2人员管控系统应统筹考虑和选择配备人员定位和外出管控等设备,实现戒毒管理区周界、

大门及戒毒人员宿舍、食堂、生产劳动区、帮教探访区等区域的人员管控。人员管控系统的部署区

域、设备选型、效果及配置要求应符合附录H的规定。

5.6.1.1.3人员管控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并应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5.6.1.2功能要求

5.6.1.2.1人员管控系统应具备对戒毒人员外出进行管控的功能,且应符合SF/T0030关于外出管控

的相关要求。

5.6.1.2.2人员管控系统宜具有实时区域定位、历史轨迹回放、实时点名、区域报警、设备报警、设

备管理等功能。

5.6.1.3性能要求

人员管控系统的性能应符合SF/T0030和SF/T0031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房间级定位的定位误差小于等于1m;

b)高精度定位的定位误差大于等于10cm。

5.6.2物品管控系统

5.6.2.1基本要求

5.6.2.1.1强制隔离戒毒所物品管控系统设计应符合SF/T0031的规定。

5.6.2.1.2系统宜部署在生产劳动区车间、工具间等区域,并应采用RFID、二维码感知识别、条形

码识别、蓝牙等技术,实现对工具的管理。

5.6.2.1.3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并应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5.6.2.2功能要求

物品管控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支持实时定位监控,并支持根据预先设定的报警规则,对物品的异常情况进行报警提醒;

b)支持按照常规要求进行物品清点工作,生成各种不同的盘点结果报表;

c)支持在数据库中自动产生工具出库、入库记录并生成相应的出入库单,并支持手动增加物品出

入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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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支持显示物品编号、类型、存放位置等信息,支持按物品编号、类型、名称等条件进行查询。

5.6.2.3性能要求

物品管控系统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a)基站并发识别应大于等于500个电子标签,且识别距离应大于等于120m;

b)无阻挡情况下定位设备识别距离应为2m~8m;

c)电子标签与定位设备识别距离:室外最大应为4.5m,室内最大应为6.5m。

5.7通信调度系统

5.7.1基本要求

5.7.1.1通信调度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348、GB50953和SF/T0030的规定。

5.7.1.2强制隔离戒毒所应统筹考虑和选择配备融合通信、无线通信和有线通信等设备,实现移动执

法、电话、无线对讲、无线广播等设备互联互通。通信调度系统的部署区域、设备选型、效果及配置

要求应符合附录I的规定。

5.7.1.3通信调度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并应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对接。

5.7.2功能要求

通信调度系统应具备融合通信、移动执法、对讲和广播功能,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a)融合通信:应具有呼叫、对讲、点名、轮询、应答、短信调度、视频图像回传、视频图像分发、

通话录音、通话记录、权限管理等功能;

b)移动执法:应具有一键对讲、一键报警、移动执法取证、集群对讲、视频对讲、模式切换、用

户管理、设备管理、白名单管理、应用程序管理、定位管控、消息推送等功能;

c)对讲:应具有对讲、监听、报警、广播、多级组网、日志管理、查询、统计等功能;

d)广播:应具有全区广播、分区广播、定时广播、消防广播和喊话广播等功能。

5.7.3性能要求

通信调度系统的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融合通信:支持32路及以上并发的同步呼叫和多方会议,支持录音录像服务器存储时间应不

少于90d;

b)移动执法: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区域内群组内对讲呼通率确保90%以上,在进入监区模式

间转换响应时间为10s之内;

c)对讲:录音数据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80d;

d)广播:应符合GB50526的相关要求。

5.8地理信息服务系统

5.8.1基本要求

5.8.1.1地理信息服务系统设计应符合GB/T18578的规定。

5.8.1.2系统宜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管理区等区域部署。

5.8.1.3系统应开放协议、接口,支持与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对接。

5.8.2功能要求

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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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具有摄像机、门禁、防区、巡更、应急报警、对讲等图层管理功能;

b)应具有测量距离、测量面积、区域查询、放大、缩小等基本操作功能;

c)应具有地图导航、态势标会、周边分析、二/三维可视化、模拟巡检等功能。

5.8.3性能要求

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的性能应符合GB/T18578的相关要求。

5.9其他设施

5.9.1机房和设备间

5.9.1.1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系统的机房建设应符合GB50174的规定,宜不低于C级标准建

设。

5.9.1.2设备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

5.9.1.3对于确实无条件设置设备间的建筑物,可采用具备精密空调、UPS的一体化机房设备。

5.9.1.4机房、设备间应设置门禁管理及报警系统。

5.9.1.5机房应配备机房环境监控报警系统、烟雾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

5.9.2网络

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系统的网络建设应符合SF/T0012的规定。

5.9.3综合布线

5.9.3.1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系统的综合布线设计应符合GB50311和GB50348的规定。

5.9.3.2室外骨干传输线缆应采用光纤铺设,考虑冗余。室外线缆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9.3.3前端设备的布线标准不应低于超五类。

5.9.3.4戒毒管理区围墙、戒毒人员宿舍等重点部位布设线缆宜采用暗敷方式。

5.9.4供配电

5.9.4.1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系统的供配电建设应符合GB50052和GB50348的规定,并应采

用独立双路供电模式,满足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5.9.4.2各技术防范子系统应采用独立的集中供电模式。

5.9.4.3机房、设备间应配备UPS电源。

5.10安防综合管理平台

5.10.1基本要求

5.10.1.1强制隔离戒毒所安防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应符合GB50348、SF/T0008、SF/T0009和SF/T

0030的规定。

5.10.1.2平台服务应部署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核心机房,并应用到指挥中心、分控中心和值班室。

5.10.1.3平台应集成视频监控、报警、出入口管理、巡查、管控和通信调度等技防子系统,能实现

对各技防子系统的集中控制与管理,令各技防子系统能高效协同工作。

5.10.1.4平台应具备交互友好、风格统一的用户界面,且操作简单。

5.10.1.5平台应具备开放式二次开发包和接口,适应系统规模扩展、功能扩充、配套软件升级。

5.10.2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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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1平台的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集成视频监控系统,具备实时预览、录像管理、云台控制、电视上墙、视频巡查等功能;

b)应自动接收视频智能分析、入侵报警、应急报警、门禁报警等报警信号,具备报警联动功能,

支持与电子地图、视频监控、声光等多个系统的联动策略配置,具备报警信息集中展示、报警

处理、历史报警信息查询等功能;

c)应集成出入口控制系统,支持门禁控制和门禁记录查询,支持远程控制门禁,支持单个或批量

控制门禁,支持实时监控戒毒管理区大门及宿舍、生产车间等重点部位出入口的门禁状态;

d)应集成巡更系统,具备实时巡更、巡更任务管理和巡更记录查询等功能;

e)应集成广播、对讲等通信调度系统,实现对各种通讯设备的统一控制;

f)应具备防区增加、防区查询、一键布防、一键撤防等功能;

g)应具备值班班组管理、排班管理、值班记录查询、值班日志填写和查看等功能;

h)应具备设备、报警、业务等数据的可视化展示、查询、导出与备份、报表打印等功能;

i)应支持对场所的风险隐患及薄弱环节进行量化评估和可视化展示;

j)应支持与上级机关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视频、报警等各类信息的上传和上级机关命令的接收执

行,并能依据管理职能分级分层推送各类安防信息;

k)应具备机构管理、用户管理、权限管理、角色管理等功能。

5.10.2.2平台的功能宜符合以下要求:

a)宜集成地理信息服务系统,具备测量距离、测量面积、区域查询等基本操作功能,具备图层可

视化、报警事件处理功能;

b)宜集成人员管控系统、物品管控系统,实现对戒毒管理区内人员、车辆的统一管控。

5.10.3性能要求

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的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系统响应时效:操作性界面中单一操作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3s;

b)系统并发能力:支持200个用户同时登陆系统使用;

c)系统接入容量:全网可管理视频摄像机数量可以达到5000路;

d)处理能力:检索相应普通列表加装时间小于等于2s,图表加载时间小于等于5s,普通列表

查询时间小于等于2s,图表加载时间小于等于5s。

6指挥中心

6.1强制隔离戒毒所指挥中心建设应符合SF/T0008、SF/T0009和SF/T0030的规定。

6.2指挥中心应在戒毒所行政管理区、戒毒管理区等区域独立建设,面积不宜小于60㎡。

6.3指挥中心应配备大屏显示系统、通信调度系统、地理信息服务系统、视频点名系统、动力环境监

控系统等设备设施,且大屏不应少于12块。

6.4指挥中心应设置自身防护系统,应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宜配备可视对讲等设备,

实现对指挥中心的安全防护。

6.5指挥中心应部署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应具备值守备勤、报警管理、应急指挥调度、

日常巡查、研判分析、运维管理等功能,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对突发事件进行研判、处置及跟踪,具备触发预案及联动电子地图、实时视频、融合通信等功

能;

b)对所辖区域内的应急机构、应急物资、警力等应急资源进行统一监管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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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支持所辖区域信息收集汇总,支持与移动执法终端等移动终端进行事件现场视频、图像采集、

传输;

d)提供标准的接口向上级机关传送视频、图片等场所数据信息,接收和执行上级单位下达的指令,

并支持对所辖区域的信息发布;

e)对所辖区域的系统网络、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管,实现统一运维管理。

6.6指挥中心的性能应符合SF/T0009的相关要求。

7安全管理

7.1强制隔离戒毒所技防系统安全管理应符合GB35114的关于信息安全的相关要求。

7.2强制隔离戒毒所技防系统安全管理应符合GB/T22239关于第三级网络安全的相关要求,并应根

据安全管理要求,统一规划技术防范系统的安全策略,选择适宜的接入设备安全、数据安全、传输网络

安全及不同网络的边界安全隔离等措施。

8运维管理

8.1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系统应部署运维管理系统,并提供设备管理、设备数量统计、视频质量

诊断、设备在线率展示、设备故障来源分析、设备故障类别分析等功能。

8.2强制隔离戒毒所技术防范系统运维管理服务应符合SF/T0008中关于运维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满

足以下要求:

a)应制定一套符合戒毒场所技防工程实际需求的运维管理制度;

b)应确保运维管理经费,并规定软件和硬件系统的年度运维管理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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