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551-1996 猪瘟检疫技术规范

GB 16551-1996 Technical code of quarantine for swine fever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6551-2020 |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6551-199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6-10-03
实施日期
1997-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农业部动物检疫所
起草人:
杨承谕、郑志刚、仰惠芬、邵振华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6551一1996

猪瘟检疫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ofquarantinefor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瘟群体检疫、个体检疫、实验室检验、综合判定和检疫后处理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猪瘟的检疫。

2引用标准

GB1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3群体检疫

3门经核实已按规定接种合格的猪瘟疫苗,注射后一月内未发现疑似猪瘟的患猪,并处在免疫有效期

内,可认为免疫符合要求。如未接种疫苗,或接种不符合要求,或接种后又发现疑似猪瘟的病猪,必须进

行补充免疫接种,至免疫有效期开始未发生异常,可认为免疫合格;如免疫接种后再发生疑似猪瘟患猪,

必须进行临床检查、解剖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在排除猪瘟染疫的可能性之后,方可认为免疫合格。

3.2检查全群的健康状况,有否异常表征。如发现猪群中被检猪只体温在40.5℃以上,倦怠、食欲不

振、精神萎顿,可视粘膜充血、出血或有不正常分泌物、发给、便秘腹泻交替,或其他疑似猪瘟的症状,作

可疑猪瘟对待,全群隔离饲养,作进一步诊断。

此外,仔猪有衰弱、震颤或发育不良等现象时,可怀疑母猪携带猪瘟病毒,应进行实验室确诊。

13对群体中检出的可疑患猪可抽样进行解剖检查,下述病变作为综合诊断定性的依据之一:

a肾皮质色泽变淡,有点状出血;

b,淋巴结外观充血肿胀,切面周边出血,呈红白相间的“大理石祥”;

c.脾脏不肿大,边缘发现楔状梗死区;

d.喉头、膀胧有小点出血;

e.全身出血性变化,多呈小片或点状;

f回盲瓣、回肠、结肠形成“钮扣状肿”(慢性猪瘟);

9.公猪包皮积尿。

3.4经检疫认为免疫合格,临床检查无异常;或发现疑似病例,经解剖检查、实验室检验等综合性诊断,

证明不是猪瘟,应作为非猪瘟群对待。但易地饲养时,必须先隔离两周以上,经观察无异常方准与当地猪

群混养。

4个体检疫

猪只作为单个检疫对象时,应进行认真的个体检疫。

4.1个体检疫的内容包括:

a.查明产地有否疫情或查验产地检疫证明;

b.查验防疫证明;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一10一03批准1997一02一01实施

GB16551一1996

c.临床检查。

4.2如上述三项均无疑问,可作为猪瘟非疫猪对待。

4.3如4.lc项无问题,而4.la,b两项有问题,可再次补充免疫接种,隔离15日无异常按非猪瘟猪对

待。如免疫后有可疑症状,应继续隔离观察,如仍不能确诊,须进行解剖检查和实验室检验。

4.4如4.la,b两项无间题,4.lc项有问题应隔离观察,如仍不能确诊,须作解剖检查和实验室检验。

5实验室检验

5.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实验室检验:

a.产地定期检疫;

b非疫区对从外地引进的猪进行全群检查或抽检;

c.发现疑似猪瘟患猪或“非典型猪瘟”,母猪繁殖障碍和仔猪先天性痉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