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644-2010 河南省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DB41/T 644-2010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Nature Reserves in Henan Province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644-2010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10-18
实施日期
2010-12-18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644—2010

河南省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thenaturereservemasterplaninHenanprovince

报批稿

2010-10-18发布2010-12-18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644—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参考GB/T20399—2006《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本标准由河南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

进出口管理中心郑州办事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丽若、王春平、金迪、刘铁军、张全来。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郑晓敏、方保华、谭浩亮、李大银、王华庚、卢春霞、马群智、刘继平、

霍保民、常荣涛、吕朝晖、艾伟昌。

I

DB41/T644—2010

河南省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方法、项目规划内容、机构与人员要求、主要

技术经济指标和规划文本文件组成等技术性、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792.6—2005测绘制图资料著录规则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4529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GB/T18317—2001专题地图信息分类与代码

GB/T20416—2006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技术规程

GB/T20399—2006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LYJ104—1988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LYJ127—1991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LY/T1726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技术规范

LY/T1813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LY/T5126—2004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

林计发[2002]242号《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林造发[1999]66号《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标准站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然保护区naturereserve

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

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或水体,依法划出一定面积,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

自然区域。

3.2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naturereservemasterplan

1

DB41/T644—2010

在对自然保护区的资源与环境特点、社会经济条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和潜在可能性等综合

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为明确自然保护区的范围、面积、性质、类型、发展方向、建设规模与目标等所作

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是一定时期内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决策部门及保护区选

择确定项目、制定年度管理计划和建设计划的依据。

3.3

保护对象protectedobject

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需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的自然环境、自

然资源与自然景观的总称。

3.4

核心区corearea

自然保护区中各种自然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主要保护对象及其原生地、栖息地、繁殖地集中分布,

需要采取最严格管理措施的区域。

3.5

缓冲区bufferzone

位于核心区外围,用于减缓外界对核心区干扰的区域,该区只能进行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3.6

实验区experimentarea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之外的区域,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生态旅游

以及资源持续利用等活动的区域。

3.7

生物廊道BiologicalConservationcorridor

供野生动物使用的狭长带状景观基质,通常由土壤、植被、水体等生态性结构要素构成,它能够促

进两地间生物因素运动。生物廊道参照缓冲区的管理方式管理。

4一般要求

4.1规划内容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及现状评价;

——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范围、功能区划、性质、类型和主要保护对象;

——建设和保护总体布局;

——自然保护与生态恢复、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社区共管、基础设施、生态旅游工程和多种经营

等方面的规划与措施,工程建设重点;

——保护区组织管理体系,管理机构与人员编制;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效益评价等。

4.2规划宗旨

2

DB41/T644—2010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应坚持以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保护为中心,以确保被保护对象的安全、稳定、

自然生长与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的,积极开展科学监测和研究,探索资源合理利用,加强宣传,

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将保护区建设成集保护、科研、宣教和利用于一体的综合型、开放式保护体

系,促进自然保护事业和当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4.3规划原则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应该遵循下列原则:

——全面性:规划必须考虑到在一定时期内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各方面的需要,对自然保护与生

态恢复、科研与监测、宣教、社区发展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等基础工程建设,以及管理体系、

规章制度、经营开发等经营管理措施进行整体、全面和综合规划;

——阶段性: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建设、逐步实施的原则,分别不同分期进行建设项目规划,突出

重点、照顾一般,先急后缓、先易后难;

——科学性:尊重自然规律,根据自然保护区的功能、资源特点和保护对象合理区划、科学规划。

一切规划项目与措施必须有利于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有利于保护和拯救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

物物种,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景观;

——实效性:保护区建设应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量力而行,充分利用已有的建设基础,发挥自身

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切实际的措施。

4.4规划依据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政府参与签订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

——各级人民政府签发的有关政策性文件;由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有关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与编

制、管理权限等各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文,以及土地、资源权属证件等行政法规文件;

——国家和河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有关的林业区划、农业区划、生态建设规划、土地利

用规划等发展规划;

——国家、行业和河南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专项资源调查,以及环境、生态、资源、社会经济监测等本底资料;

——国家与河南省有关建筑工程定额指标和实地调查收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5规划期

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宜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期一致。根据需要,可分为近期(3年~5

年)、中期(3年~4年)和长期(2年~3年)。

4.6规划编制程序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一般有以下四个程序:

——准备:进行组织、人员、物质和技术等方面准备,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应指定或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外业调查:由规划承担单位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共同进行外业综合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和文

件;对保护区实地勘察、绘图、照相,对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评价,形成总体

规划原则意见;

——内业规划编写:规划承担单位组织编写总体规划文本,编绘必要的规划图件;

3

DB41/T644—2010

——送审与修改:规划承担单位向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提交规划送审材料,包括规划文本、附表、

附图,以及必要的附件,并根据审查论证意见进行规划文本修改,形成报批稿。

5综合调查与现状评价

5.1综合调查

总体规划进行的综合调查是在综合科学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的补充调查,主要内容有:

——自然条件,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气候、土壤、植被等;

——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湿地、生物、景观、水体等自然资源;

——生物多样性,包括动植物名录、种群特征与分布,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名录、种群特征、分布与

栖息地或原生地状况,当地特有动植物名录、种群特征、分布与栖息地或原生地状况等;

——环境状况,包括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污染源的种类、分布与排放量,环境污染治理状况等;

——经营管理,包括保护区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与结构,事业费来源与支出,生产经

营与自养能力,以及保护、科研、监测、宣教、生态旅游状况等;

——基础设施,包括周边社区和保护区范围内的保护、管理、科研监测、旅游等基础设施与设备状

况,以及附属设施等;

——社会经济,包括周边社区与保护区内部的人口、村镇、土地利用、产业结构、经济收入、生活

习俗,以及交通、通讯、电力、给排水、生活能源等配套基础设施状况。

5.2现状评价

5.2.1生态质量评价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质量评价是对生态系统本身质量的综合性评价,可以采用数量评价法、质量评价

法、赋分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方法。评价内容可选用典型性、稀有性、脆弱性、多样性、区位性、

感染力、面积的大小、潜在保护价值、科研价值等评价指标,应分别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有所侧重或取

舍。

自然保护区生态质量评价方法参见LY/T1813的规定。

5.2.2有效管理评价

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是对保护区已有或潜在的社会价值、管理条件、经营能力等进行的全面

评价,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影响力、土地有效性、社区协调性、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管理队伍、科研宣

教能力、自养能力等。

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方法参见LY/T1726的规定。

6保护范围、性质、对象和类型

6.1保护范围

自然保护区四至边界应与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四至界线一致,任何变动自然保护区界线的行为

必须报请原批准的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四至界线重新量算自然保护区面积与原批准面积差值≥5%时,

应进行详细说明并报原批准的人民政府备案。

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划定的外围缓冲地带,可以与自然保护区结合起来整体规划,但建设项目资金不

能纳入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投资中。

4

DB41/T644—2010

6.2自然保护区性质

自然保护区的性质应明确:

——自然保护区自身和管理机构的性质;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和管理职能;

——由地方人民政府授权行使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能。

6.3保护对象

总体规划应明确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以及保护对象的丰频度、分布区域、分布方式,季节

性保护对象还应明确重点保护时段。

主要保护对象包括:

——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和具有代表性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

——国家、省重点保护或其他有保护价值的野生动植物物种与原生地、栖息地;

——重要的具有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的区域;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

古树名木等;

——典型自然景观。

6.4自然保护区类型

根据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不同,将我省自然保护区分为森林、湿地、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四

种类型。每个类型的分类范围与要求执行GB/T14529。

7功能区划

7.1区划要求

自然保护区内部按照主导功能性差异一般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功能区,必要时应划

建生物廊道。

保护对象单一,实验和干扰活动少的自然保护区可以只划核心区与实验区或核心区与缓冲区。

7.2区划原则

7.2.1科学性

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数量以及周围的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等因素,针对保护对象

面临的主要干扰因素,分析自然保护区内不同地段的重要程度,采取科学的区划方法,因地制宜地确定

各功能区的空间位置和范围;

7.2.2完整性

为保证主要保护对象的长期安全及生境持久稳定,应确保各功能区的完整性;

7.2.3协调性

确定功能区划布局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社区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7.3区划依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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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基础资料

主要包括主要保护对象、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社会经济以及测绘资料。

7.3.2功能分区

7.3.2.1核心区

核心区区划要求:

——将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区域划入核心区;

——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及生存需求空间和自然环境状况,确定核心区的空间位置和范围。也

可根据关键种及其生境的分布范围确定核心区的范围;

——核心区面积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生物生态学特性和栖息地要求确定,以有利于系统内各种生物物

种的生长和繁衍,使核心区构成一个有效的保护单元;

——一个自然保护区可以有一个或几个核心区;

——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面积要求按GB/T20399—2006表1的规定;

——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区划还应符合表1的具体要求。

表1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区划要求

类型区划要求

主要包括典型森林植被的集中分布区,或者森林群落多样性丰富的区域。为维持核心区

森林类型的完整性,一些次生林和灌丛也可以划入核心区;但除已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的人工林,

其他人工林不应划入核心区。

主要包括湿地类型最典型、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最集中的区域,特别是野生动物的

湿地类型

集中繁育区、取食区或者迁徙、洄游路线。

野生植物类型主要包括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境分布最集中或野生植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主要包括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分布最集中或野生动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特别

野生动物类型

是野生动物的巢穴区、繁殖区、取食区或潜在的活动区等比较集中的区域。

7.3.2.2缓冲区

缓冲区区划要求:

——在核心区与实验区之间,或核心区与自然保护区外界应采用缓冲区(带)完全隔开;

——在核心区外围根据外界干扰因素的类型和强度确定缓冲区的空间位置和范围;

——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隔离网、隔离墙等物理隔离带也可以作为缓冲区;

——核心区外围是另一个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或缓冲区,或者核心区边界有悬崖、峭壁、河流等,

具有较好的自然隔离的地段,可以不划分缓冲区;

——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区划还应符合表2的具体要求。

表2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区划要求

类型区划要求

森林类型自然主要包括核心区外围典型森林植被分布的区域,或者作为森林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的区域,或者是主

保护区要森林野生动植物种的潜在分布区。

湿地类型自然

主要包括核心区外围野生动植物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或者作为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的区域。

保护区

野生植物类型主要包括核心区外围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境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或者是野生植物多样性相对

自然保护区较高的区域。

野生动物类型主要包括核心区外围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或者是保护对象潜在的栖

自然保护区息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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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3实验区

实验区区划要求:

——在划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后,其他区域为实验区;

——根据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发展的需要,确定实验区内生产经营、生态旅游、宣传教育、生

活办公等小区的空间和范围。

7.3.2.4生物廊道

生物廊道区划要求:

——在自然保护区内相邻的核心区或相邻的自然保护区之间,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生物廊道;

——自然保护区内主要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迁徙(洄游)路线上有铁路、公路、围栏、水坝等

人工构筑物时,应划建生物廊道。

7.4区划方法

7.4.1图件准备

收集或根据有关调查资料制作自然保护区所在区域的地形图、水文图、植被图、主要保护对象分布

图、土地利用图、行政区划图等基本图件。

7.4.2图层叠加与分析

在地理信息系统(GIS)中叠加以上图件。根据主要保护对象分布状况及生存需求,结合人为干扰

和各种自然环境因子的分布,分析自然保护区内不同地段的重要程度,勾画出各功能区的范围。

7.4.3实地勘查定界

根据勾画出的各功能区范围,结合实地勘查,确定各功能区的界线并调绘到图面材料上。

为维持主要保护对象生境和地貌单元的完整性,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区,应尽量利用自然界线(河

流、山脊、沟谷等)或永久性的人工构筑物(道路、沟渠、堤坝、居民区等)作为各个功能区的界线。

8规划目标与总体布局

8.1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包括规划期间定性和定量的发展目标,是项目规划和基本措施的依据。长期规划要有宏观

目标,并按规划分期分解为若干阶段目标。

规划目标应在自然保护区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综合确定。既要考

虑到国家、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和社区居民的发展需要,具有可行性;也应有利于自然保护区的健康发

展,具有前瞻性。

8.2规划布局

核心区、缓冲区和生物廊道为保护区域,只能安排监测和科学观察性项目,建立必要的野外巡护、

保护和科研观察设施;实验区为经营区域,可以适度集中建设和安排生产、生活和管理项目与设施,从

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生态旅游以及救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9项目规划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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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自然保护与生态恢复

9.1.1保护与恢复规划的主要项目构成

自然保护规划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或外界对保护对象的干扰,对一切不利于保护管理的因素应积

极予以消除。确属不能避免和消除的,应提出具体对策和防治措施。

自然保护区的自然保护与恢复规划主要项目构成见表3。保护工程设备根据需要配置。

表3各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规划主要项目

项目名称森林类型湿地类型野生植物类型野生动物类型

界碑、界桩、标示牌√√√√

保护管理站点√√√√

检查站点、哨卡√√√√

野外巡护路网√√√√

森林防火√√√√

围栏√√√√

重点野生动物与栖息地保护√√—√

重点野生植物与生境保护√√√—

栖息地与生境改善√√√√

植被恢复√√√√

湿地保护与恢复—√—√

注:“√”为各类型自然保护区应规划建设的主要项目。

9.1.2确标定界

自然保护区区界与进出自然保护区的主要道路相交处必须树立界碑,界碑数量根据主要路口数量和

需要确定;自然保护区区界及核心区界、缓冲区与实验区之间的区界上必须树立界桩,自然地形明显、

人为活动较少的地段每隔500m~1000m设置一个,自然地形不明显、人为活动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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