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4/T 28-2022 海岛诚信经营户评价指标

DB4404/T 28-2022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4/T 28-2022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0-11
实施日期
2023-01-01
发布单位/组织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海岛经营户的诚信经营评价。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鼎基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邹登高、姜省镇、邓燕屏、胡颖辉、谭熙耀、吴永杰、卢锐添、乔宝良、陈胜、张清华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CCSA12

4404

珠海市地方标准

DB4404/T28—2022

海岛诚信经营户评价指标

Trustworthinessassessmentindicatorsformerchantsofisland

2022-10-11发布2023-01-01实施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4/T2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鼎基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登高、姜省镇、邓燕屏、胡颖辉、谭熙耀、吴永杰、卢锐添、乔宝良、陈

胜、张清华。

I

DB4404/T28—2022

海岛诚信经营户评价指标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海岛诚信经营户评价的指标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海岛经营户的诚信经营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22117-2018信用基本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19000与GB/T22117-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诚信trustworthiness

在社会领域中,个人或组织对外表述的真实主观想法或观点,与其对应行为相符合。

[来源:GB/T22117-2018,2.2]

海岛经营户merchantsofisland

经营场所位于珠海市域内海岛,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服务的商事主体。

4评价指标

指标类别

4.1.1关键项目

海岛诚信经营户评价的关键项目指标由经营资质、违法行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3项一级指标和7项

二级指标构成。

4.1.2评分项目

4.1.2.1通用项目

海岛诚信经营户评价的通用项目由经营场所、放心消费承诺、人员、价格与交易、消费者权益保

护、投诉争议处理6项一级指标和29项二级指标构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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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2专用项目

海岛诚信经营户评价的专用项目,按主要经营户业务类型分为零售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

旅游及休闲渔业。

4.1.2.3加分项目

针对海岛诚信经营户的鼓励内容和荣誉,给出加分项目评价指标。

指标内容

海岛诚信经营户评价的指标内容按附录A的规定。

5评价方法

总则

5.1.1评价范围应包括本标准第6章的全部要求。

5.1.2评价人员均应独立完成全部指标的评价和打分。

5.1.3海岛诚信经营户评价打分时,采用评分制对指标项成熟度进行评价,给予相应不同评分结果。

5.1.4关键项目(表A.1)应全部符合后方可进行一般项目的打分评价。

评分

5.2.1一般要求

应按照5.1规定对4.1.2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部评价和打分,相应评价方式和分值分布按附录A的相应

规定。

5.2.2分值构成

最终评价总分值由3部分汇总合计构成,第一部分为按照表A.2实地核查的评分,占总分的80%;第

二部分为神秘顾客访问与消费体验的评分,占总分的20%;第三部分为加分项得分。

5.2.3评分方法

现场核查、神秘顾客访问与消费体验打分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a)评价人员应按照附录A规定独立进行打分;

b)现场核查时,表A.1的否决项应合议一致,合议不一致时应由全体评价小组成员表决2/3以

上同意;

c)表A.2指标项要求全部满足该项要求时得满分,若不能全部满足,则以90%、80%、70%、60%、

50%、40%、30%、20%、10%、0%为档次判断其满足程度或成熟程度,给予相应分值;

d)当表A.2中有括号“()”表示的分值时表示该项不符合其正向管理和激励要求时,其该项

得分应为括号内分值且该分值多为负值;

e)当评价小组成员对同一商户按表A.2给的总分值相差超过20%以上时,应进行合议,就差异

部分进行合议并按本条款b)规定的方法取得一致;

f)对于主营业务复合型商户,应对其提供主营业务均进行评价,如同时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

酒店商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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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同一品牌和集中管理的经营户,表A.2中序号6.4投诉宗数应按其全部投诉总数计算;

h)现场核查商户按A.2的最终得分按评价小组各成员评价总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

i)神秘顾客访问和消费体验的最终得分以年度内各次得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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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B

B

附录A

(规范性)

评价指标

A.1评价指标

A.1.1关键项目指标

海岛诚信经营户评价的关键项目指标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海岛商户诚信经营评价指标(关键项目)

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符合程度说明

1.1市场主体取得合法证照,有准入准营许可的取得许可□

1.2经营资质有准入许可的,无超准入范围经营□

1.3有执业资格或从业准入的从业人员取得相应资质□

2.1经营户存在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法院判定有责□

违法行为

2.2被监管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不配合消费投诉纠纷调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

3.2不履行消费调解或仲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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