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20/T 16-2022 养老机构风险评估与防控规范

DB4420/T 16-2022 Risk assessment an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andards for elderly care institution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20/T 16-2022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0-08
实施日期
2022-12-08
发布单位/组织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中山市民政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运营安全管理、服务风险评估和防控、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中山市养老机构的运营、服务风险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中山市民政局、中山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山市华宇乐颐养院、中山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
起草人:
万雨龙、魏静琼、彭细波、罗昌国、乔辉、陈淑梅、杨超雄、刘芳、屈惠坚、卢雪莹、何洁华。
出版信息:
页数:2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CCSA12

4420

中山市地方标准

DB4420/T16—2022

养老机构风险评估与防控规范

2022-10-08发布2022-12-08实施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20/T16—2022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运营安全管理........................................................................1

5跌倒风险评估和防控..................................................................5

6压疮风险评估和防控..................................................................5

7噎食风险评估和防控..................................................................6

8食品药品误食风险评估和防控..........................................................8

9烫伤风险评估和防控..................................................................9

10坠床风险评估和防控................................................................11

11他伤和自伤风险评估和防控..........................................................12

12走失风险评估和防控................................................................13

13文娱活动意外风险评估和防控........................................................14

14评价与改进........................................................................15

附录A(资料性)老年人噎食风险评估表.................................................16

附录B(资料性)简易精神状态评价表(MMSE量表)......................................18

附录C(资料性)老年人烫伤风险评估表.................................................20

附录D(资料性)老年人坠床风险评估表.................................................21

附录E(资料性)老年人他伤和自伤风险评估表...........................................22

附录F(资料性)老年人走失风险评估表.................................................23

附录G(资料性)文娱活动意外风险评估表...............................................24

参考文献..............................................................................25

I

DB4420/T16—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山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中山市民政局、中山市养老服务指导

中心、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山市华宇乐颐养院、中山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万雨龙、魏静琼、彭细波、罗昌国、乔辉、陈淑梅、杨超雄、刘芳、屈惠坚、

卢雪莹、何洁华。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DB4420/T16—2022

养老机构风险评估与防控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运营安全管理、服务风险评估和防控、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中山市养老机构的运营、服务风险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38600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

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JGJ45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MZ/T032-2012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MZ/T039-2013老年人能力评估

MZ/T132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规范

MZ/T168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MZ/T174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配置

MZ/T185-2021养老机构预防老年人跌倒基本规范

MZ/T186-2021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

MZ/T187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

DB4420/T7养老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运营安全管理

4.1组织架构及职责

4.1.1应成立风险防控小组,由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和具体实施安全工作的专(兼)

职人员组成,逐级负责本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4.1.2安全责任人为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全面负责本机构的安全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风险防控小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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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定期研究、督导安全问题;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4.1.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应与机构服务规模及服务内容相适应,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本机构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日常排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定期向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4.2基本制度

4.2.1应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制度。

4.2.2应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外出管理制度。

4.2.3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

4.2.4应制定安全操作规范或规程,公开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4.2.5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服务等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账。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如实记录。

4.2.6应建立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工作考核,鼓励从业人员上报

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4.2.7应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

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教育应符合GB38600的要求。

4.2.8应建立风险事故监测、预警制度,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4.2.9应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应

急预案,并适时补充、完善。应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4.2.10应建立风险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风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逐级报告。应急处

理过程中,应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做好事故情况、事故处理、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及效果评价等记录。

4.2.11应构建养老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包括购买责任保险等。

4.3人员管理

4.3.1养老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应符合MZ/T187的要求。

4.3.2应加强人员招聘、培训和管理,人员薪酬应体现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

4.3.3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

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4.3.4应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定期安排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置于员工信息档案妥善

保存。

4.3.5应加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风险应急防控培训。养老护理员应掌握岗位操作技能,了

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3.6对患有疾病可能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养老护理员和餐饮服务人员,应及时调离岗位。

4.4入院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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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老年人入院前,应按MZ/T039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养老机

构应提供与照料护理等级相匹配的服务。

4.4.2应与老年人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养老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老年人或监护人和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信息变更后的通知方式、

送达要求;

——照料护理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收费标准、费用支付方式;

——服务期限、场所;

——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暂停或终止服务时老年人安置方式;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紧急救助的授权、紧急救助产生的费用承担方;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4.4.3服务协议采用格式条款的,应由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履行提示或说明的义务。格式条款无效的

情形主要包括: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4.4.4签订协议前,应告知老年人或监护人入院后可能发生的养老服务风险,包括风险因素、不良后

果及预防措施等。

4.4.5签订协议前,应要求老年人或监护人提供老年人体检证明。

4.5建筑、设备设施管理

4.5.1新建养老机构的建筑及设施设计与设置应符合GB50096和JGJ450的要求,无障碍设计应符合

GB55019的要求,定期维护保养。

4.5.2设备设施安全应符合MZ/T032-2012第5章的要求。

4.5.3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应符合MZ/T174的要求。

4.6人身安全管理

4.6.1应实行24h值班,做好老年人外出登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外出应有工作人员或监护人陪护。

4.6.2应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

频监控记录。视频监控记录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5d。

4.6.3应落实巡视查房制度,掌握老年人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4应对有冲动行为或暴力倾向的老年人采取约束保护措施。

4.6.5宜为有重度认知障碍的老年人佩戴标有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7消防安全管理

4.7.1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7.2不应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

4.7.3应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并对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不少于1次的全面检测,

确保完好有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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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应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不应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吸烟、使用明火,不应在起居室内使用

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4.7.5应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4.7.6应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自救逃生等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

4.7.7如发生火灾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报警,并立即组织力量扑救。

4.7.8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及

时消除火灾隐患。

4.7.9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及奖惩。

4.8食品安全管理

4.8.1为养老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包括自营内设食堂的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养老服务机构

内设食堂的承包经营方和受委托经营方、为养老服务机构集体用餐提供订餐服务的供餐单位,应符合以

下要求: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

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活动应符合GB31654的要求;

——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食品安全自查。

4.8.2养老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特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半年不少于1次,普及合理膳食

理念和就餐安全知识,提醒老年人常见的食品安全误区。

4.8.3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均衡、符合民

族风俗习惯。

4.8.4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解除承包或委托经营协

议,停止供餐行为;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民政部门、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4.9医疗安全管理

4.9.1应内设医疗机构或与第三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诊疗科目及范围

的规定。

4.9.2内设的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要求及职责、诊疗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巡视制度、抢救制度、安全医疗制度。

4.9.3内设的医疗机构应监控护理照料、医疗等重点安全问题,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4.9.4应按GB38600和本文件第5章~第13章要求开展服务风险防范工作。

4.9.5传染病疫情防控应符合DB4420/T7的要求。

4.9.6应按MZ/T168的要求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4.10财产安全管理

4.10.1应监控和防范偷窃等重点安全问题,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

4.10.2鼓励老年人规范放置私人物品,可由养老机构登记。

4.11信息安全管理

4.11.1应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务协议等资料。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务协议期

满后5年。

4.11.2应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借阅、销毁。

4.11.3应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如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应调查核实后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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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跌倒风险评估和防控

5.1风险因素

跌倒风险因素见表1。

表1跌倒风险因素

因素内容

有跌倒史;患有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骨骼肌肉系统疾病、脑血管疾病、泌尿

既往史系统疾病;视力障碍、眩晕、记忆力和注意力减退、肢体功能障碍、双下肢虚弱乏力和自

控体位能力下降等

药物应用使用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抗癫痫药、镇静催眠药、降压药、利尿药、降糖药等

照明不充足;地面不平整、不干燥、不防滑或无防滑设施,通道障碍物;楼梯、台阶、门

环境

槛、扶手、栏杆;家具摆放、物品放置不当等

其它因素风险认知不足;手杖、助步器、轮椅使用不当;着装过于肥大等

5.2风险评估

按MZ/T185的规定进行。

5.3防控措施

按MZ/T185的规定进行。发现老年人跌倒,应观察老年人意识和受伤情况,及时呼叫专业人员,通

知监护人,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6压疮风险评估和防控

6.1风险因素

压疮风险因素见表2。

表2压疮风险因素

因素内容

既往史疾病晚期;发热;糖尿病

感知能力意识障碍,自主动作受限;慢性疾病导致感知觉障碍或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

皮肤情况局部潮湿

长期卧床;不能自主翻身或动作;手术后或医疗措施固定,体位或活动受限;反应迟缓、

活动、移动能力

自主动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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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压疮风险因素(续)

因素内容

营养摄取能力消瘦或水肿,重度营养不良

其它因素风险认知不足;高龄

6.2风险评估

按MZ/T132的规定进行。

6.3防控措施

按MZ/T132的规定进行。老年人发生压疮时,应加强照顾护理,及时呼叫专业人员,通知监护人,

如病情严重时,可选择外出就诊。

7噎食风险评估和防控

7.1风险因素

噎食风险因素见表3。

表3噎食风险因素

因素内容

有噎食史;患有脑血管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氏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反流性食

既往史

管炎、肺出血性疾病、食道出血性疾病;发生过严重的过敏反应或过敏性休克等

吞咽能力吞咽功能异常,咽反射减弱等

医源性因素人工气道的建立;大量镇静药应用;管饲喂养等

痰液粘稠度痰液粘稠不易咳出

气管内异物食物、药物、呕吐物、痰液吸入气管堵塞气道,引起呼吸困难

其它因素风险认知不足;不良饮食习惯

7.2风险评估

应对入住老年人进行噎食风险评估,每年不少于1次。老年人发生噎食、病情发生变化、用药调整

时,应重新进行评估。噎食风险评估见附录A。

7.3防控措施

7.3.1膳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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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老年人所患疾病、咀嚼、吞咽能力及每日康复运动强度等不同情况,为其提供合适的膳食。

膳食类型可参考MZ/T186-2021中第7.4条。

7.3.2餐前准备

7.3.2.1应保证进食环境安静、舒适,无不良刺激。

7.3.2.2为老年人选择合适餐具,调节餐桌高度,食物及餐具应便于老年人自取。餐具宜选择广口矮

杯及平底瓷碗,匙面小、边缘钝、不粘食物的汤匙等。

7.3.2.3协助老年人如厕、洗手、清洁口腔,检查老年人假牙或义齿。

7.3.2.4老年人采用管饲喂养的,应检查管道位置和胃内残留量,在管喂前30min完成搬动、翻身拍

背、吸痰,翻身吸痰时应暂停营养液滴注。管喂食品温度应小于40℃。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管饲喂养”简称为“管喂”。

7.3.3进食方式

7.3.3.1当噎食风险评估为严重风险时,应慎重判断老年人能否经口进食,必要时采取辅助喂食。出

现病情变化、进食意外等异常时,应重新评估。

7.3.3.2对失语能够吞咽、一侧舌肌瘫痪的老年人,应协助进食。

7.3.3.3对服药或静脉用药的老年人,应遵医嘱进食。

7.3.3.4以下老年人应进行管喂:

——通过改进食物形状和代偿性方法治疗后,膳食摄入量仍达不到90%机体需要量的;

——有严重吞咽功能障碍、不能经口进食及意识障碍的。

7.3.3.5有噎食风险的老年人不应使用吸管喂食。

7.3.4进食体位

当噎食风险评估为中度风险及以上风险时,应加强进食体位指导,要求如下:

——普通老年人:采用坐位进食,进食时双脚平稳接触地面,双膝关节屈曲90°,躯干挺直,餐

桌高度接近老年人胃部高度,双上肢自然放于桌面,头前倾;

——坐立位支撑困难的老年人:床头摇高不少于30°,使其取半坐位,头部前屈;

——偏瘫的老年人:能坐起的,应采用转头吞咽,头偏向患侧进行;无法坐起的,采用健侧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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