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632-2020 县级森林防火单位预防林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规范

DB23/T 2632-2020 The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forest fire preventio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level of county-level forest fire prevention units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T 2632-2020
标准类型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5-28
实施日期
2020-06-27
发布单位/组织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65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2632—2020

县级森林防火单位预防林火基础设施建设

水平评价规范

2020-05-28发布2020-06-27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XXXX—XXXX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森林防火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应急救援保障中心、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黑龙江图宏森林防火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逊克县道干林场、桦川县梨丰乡政府林业站、大兴安岭行署科学技术局、北京市林业

局自治林场、嫩江县中央站林场、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丽娜、平晓帆、翟甡、郭启光、王岩、陈圣东、遇文婧、刘凯、宫莉、郭昭

滨、刘欣、靳松、王颖、郑雷、温景艳、张爱国、费滕。

I

DB23/TXXXX—XXXX

县级森林防火单位预防林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级森林防火单位预防林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的术语和定义,火险等级划分,评

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森林防火单位预防林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1063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LY/T2798-2017防火宣传设施设置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瞭望覆盖率

县级森林防火单位辖区内瞭望覆盖区域与林地总面积之百分比。

3.2

路网密度

县级森林防火单位辖区内的可通行道路总里程数与该地区总面积之比。

3.3

阻隔密度

县级森林防火单位辖区内所有林火阻隔长度之和与林地面积之比.。

4火险等级划分

依据LY/T1063的规定,将我省156个县级森林防火单位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个等级。

5评价方法

5.1按照区划等级,采用相同指标、不同分值分别评分的方式进行评价。

5.2采取定量百分评分制。评价结论为四档,即:

1

DB23/TXXXX—XXXX

优秀:90分以上;

良好:71-89分;

及格:60-69分;

不及格:59分以下。

6评价程序

a)由评价单位至少三人组成评价小组;

b)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c)填写预防林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表。评价表式样见附录A表A.1、表A.2、表A.3;

d)编写预防林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式样见附录B。

7评价内容及要求

7.1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7.1.1宣传教育中心,应根据工作人员数量及培训规模确定。

7.1.2宣传碑的设置按LY/T2798-2017中5.2的规定执行。

7.1.3宣传牌、宣传窗(栏)应设置在林区的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屯、学校、经营机构、公共场所、

防火检查站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

7.1.4图像采集、处理、保存设备,各单位应至少配置一套。

7.1.5检查站应配备通信设备,扑火机具和检查设备,并应设置移动检查站。

7.2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7.2.1火险监测站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a)按森林分布、气候特征和森林火险区划布设,保证每一特征区域内都建有森林火险监测站;

b)在林区应选择火源多且易发生火灾、便于管理、能够保证信息稳定传输的地方进行加密建设;

c)建站密度,按辖区林地每10万hm2布设1座。

7.2.2可燃物因子采集站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依托或靠近森林火险监测站设立;

b)建站密度,按辖区林地每10万hm2布设1座。

7.2.3地面巡护应配备摩托车、对讲机、望远镜、定位仪。

7.2.4瞭望塔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a)建于较高地势,应是突起的山岗或高地,视野宽阔,通视条件好,不应受其他干扰,宜靠近居

民村屯或生产场点和道路;

b)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应与瞭望塔相互补充;

c)太阳能设备和发电机等配套设备,应与瞭望塔建设数量相匹配。

7.3林火阻隔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由防火沟、防火墙和防火林带构成,应相互衔接,组成完整的封闭式阻隔网络。

2

DB23/TXXXX—XXXX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县级森林防火单位预防林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表式样

A.1一级火险单位

见表A.1。

表A.1一级火险单位预防林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表

项目构成

项目分类建设项目单位数量评价分数

序号名称

1建筑工程宣传教育中心m2805

1005

宣传碑座

603

4005

2工程设施宣传牌、宣传窗(栏)个

森林防火2003

宣传教育55

宣传车辆

基础设施33

建设3设备配套图像采集、处理、保存设备套配备一套计5分

设置检查站计5分

通讯设备、扑火机具、检查设备套配备一套计5分

4检查站

80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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