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22.52-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52部分:游泳场所

DB11/T 1322.52-2018 Safety Production Level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52: Swimming Venue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5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322.52-2018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4-04
实施日期
2018-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5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7.220

Y5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322.52-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52部分:游泳场所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gradeassessmentofworksafety—

Part52:Swimmingplace

2018-04-04发布2018-07-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1322.52-2018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评定内容...........................................................................1

3.1基础管理要求...................................................................1

3.2场所环境.......................................................................1

3.3生产设备设施...................................................................2

3.4特种设备.......................................................................2

3.5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2

3.6用电...........................................................................3

3.7消防...........................................................................3

3.8危险化学品.....................................................................4

3.9劳动防护用品使用...............................................................4

3.10操作人员行为规范..............................................................4

4评定细则...........................................................................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6

附录B(规范性附录)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7

附录D(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8

附录E(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0

附录F(规范性附录)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2

附录G(规范性附录)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5

附录H(规范性附录)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4

附录I(规范性附录)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42

附录J(规范性附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45

附录K(规范性附录)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46

I

DB11/T1322.52-2018

前言

DB11/T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

——第52部分:游泳场所;

……

本部分为DB11/T1322的第5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体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希发、祝伟民、洪扬、何艳丽、宋雪阳。

II

DB11/T1322.52-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52部分:游泳场所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游泳场所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人工游泳场所安全生产等级划分与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19079.1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

CJJ122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DB11410体育场所安全管理规范

DB11/T1218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游泳场所

DB11/T1322.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11/T132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评定内容

3.1基础管理要求

3.1.1基础管理的通用要求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1.2从业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b)水面面积在250m2及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固定游泳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m2以

上的游泳池,应按面积每增加250m2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游泳救生员;

c)至少设有流动游泳救生员1人;

d)服务人员应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取得身体健康证明后上岗。

3.2场所环境

3.2.1应在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a)“游泳人员须知”;

b)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1

DB11/T1322.52-2018

3.2.2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禁止吸烟”

等必要的安全要求及警示。

3.2.3应在游泳池周边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事故处理制度,

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游泳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3.2.4游泳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应不小于200lx。

3.2.5游泳场所应公示当日天气、水温、水质情况报告。

3.2.6应在游泳池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并设置摄像系统的标志标识。

3.2.7宜安装防溺水智能报警系统。

3.3生产设备设施

3.3.1场地设备设施

3.3.1.1游泳池壁及池底应光洁、不渗水、呈浅色,池角及底角呈圆角。

3.3.1.2游泳池应无视线盲区。

3.3.1.3游泳池浅水区水深应不大于1.2m,儿童游泳池的水深应不大于0.8m。

3.3.1.4游泳池池面应设有醒目的水深度标识、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深浅水区隔离带。

3.3.1.5应使用泳线分割泳道。

3.3.1.6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6.0m的范围内,水深应不小于1.35m。

3.3.1.7水面面积在500m2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设置2个出入水扶梯,水面面积在500m2及以上的游

泳池应至少设置4个出入水扶梯。扶梯扶手表面应光滑,扶梯踏板应有防滑措施,不应有锐边、锐角

和毛刺。

3.3.1.8儿童池应有醒目标识,并不应配置戏水设备。

3.3.1.9无自然采光的游泳场所和开放夜场的游泳场所应有应急照明灯。

3.3.1.10应有广播设备,并覆盖整个游泳场所。

3.3.2安全救助设备和用品

3.3.2.1游泳场所应按GB19079.1和DB11/T1218的规定配备救生观察台。

3.3.2.2游泳场所应按GB19079.1的规定配备救生器材。

3.4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5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3.5.1一般要求

3.5.1.1应分设与游泳池容量相符的男、女更衣室、淋浴间、卫生间,并配有存放衣物的设施。淋浴

间淋浴喷头数量及卫生间厕位数量应与游泳人员数量相适应。

3.5.1.2游泳池、更衣室、淋浴间、卫生间应有通风装置。

3.5.1.3游泳池池岸、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可采用防滑地垫铺设地面,未

铺设防滑地垫的地面在湿润状态下的静摩擦系数应不小于0.5。

3.5.1.4更衣室与游泳池之间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消毒池长度应不小于2m,宽度应与走

道相同,有效水深应不小于0.15m。消毒池水的游离性余氯含量应保持5mg/L~10mg/L。

3.5.1.5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急救点并有明显标识。

3.5.1.6应配备自动水循环、净化、消毒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应符合CJJ122的规定。

3.5.1.7应配备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仪器。

3.5.2池水净化设备机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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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1应设均衡水池(平衡水池)、循环水泵、过滤器、加药装置、换热器、消毒设备、药品库、

控制设备等,并宜按工艺流程顺序排列。

3.5.2.2游泳池循环水净化设备机房的位置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房间高度和面积应满足水净化设备的布置、施工安装和维修要求,其位置宜靠近游泳池周边;

b)设备机房设在地面时,宜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设备运输出入口;

c)设备机房设置在地下层或地面以上楼层时,应设置运输设备、管道和化学药品的通道和垂直吊

装孔,其尺寸和承重能力应满足最大设备的运输需要;

d)设备机房应与其他用房有明确的土建分隔,设在楼板上的设备应向结构专业提出设备荷载资

料;

e)设备机房应设有通向循环水管道管廊或管沟的出入口。

3.5.2.3机房的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机房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控制间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6℃,但最高温度均不宜超

过35℃;

b)应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换气和地面排水措施;

c)所有转动设备的基础和连接管道应有良好的隔振减噪措施;

d)设备机房应与其他房间分隔开,并宜采取建筑隔声措施。

3.5.2.4设备机房内的所有设备、装置、容器及管道均应设置在高出地面不小0.10m的基础或支架上。

3.5.3锅炉房

3.5.3.1燃油、燃气管道接地良好,螺钉少于5个的法兰连接处跨接线应完好有效;接地电阻应每年

检测一次,并保存记录。

3.5.3.2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积水。

3.5.3.3锅炉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用锅炉每月进行一次企业内部设备检查,并保存记录;

b)设备有排气试验装置的,运行时每周应进行一次手动排气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气试验,

并做好运行记录;

c)锅炉房应有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设备

检修保养记录、设备管理人员每月一次的锅炉检查记录、事件事故记录;

d)锅炉运行时,司炉人员2人当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3.5.4给水排水设备设施

3.5.4.1游泳池的给水设施应采用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排水设施应与生活污水分离,为独立排水系统。

3.5.4.2游泳池的给水排水设施应设置安全防护罩,并应符合GB19079.1的规定。

3.5.4.3设有排水沟的游泳池应保持排水沟完好无损。

3.5.4.4酸、碱贮存区内应设操作人员安全冲洗设施。

3.6用电

用电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7消防

消防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8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

DB11/T1322.52-2018

3.9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9.1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应及时更换,并

做好登记。

3.9.2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有效防护功能

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强制报废。

3.9.3使用清洁剂及清洁用品时应正确佩带防护手套。

3.9.4电焊作业时应使用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

防毒面具。

3.10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3.10.1游泳救生员行为规范

3.10.1.1游泳救生员应按区域划分做好巡场工作,执行轮岗制度。

3.10.1.2每场营业前游泳救生员应至少提前10min到岗,一人一岗。

3.10.1.3游泳救生员上岗前不应饮酒。

3.10.1.4游泳救生员上岗应佩戴明显标识。

3.10.1.5游泳救生员上岗时应保持关注池内动态,发现游泳人员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鸣哨警告,并通知

各岗位游泳救生员做好救生准备。

3.10.1.6游泳救生员应及时提醒并制止游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3.10.1.7游泳救生员上岗时不应游泳、闲聊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10.1.8游泳救生员上岗后不应辅导他人游泳。

3.10.1.9有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向上级主管汇报。

3.10.1.10游泳救生员下岗前应先巡视游泳池一周。

3.10.1.11游泳救生员应按要求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做好救生工作日志的填写。

3.10.2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行为规范

3.10.2.1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上岗应佩戴明显标识。

3.10.2.2应协助游泳救生员对参加培训的游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予以制止。

3.10.2.3上课期间如参加培训的游泳人员出现意外伤害情况,应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3.10.3水质管理员行为规范

3.10.3.1水处理期间,操作人员应对药品用量进行记录。

3.10.3.2应对水质进行监测并做记录。

3.10.3.3游泳池加水或排水时,应记录起始时间。

4评定细则

4.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DB11/T1322.1的规定。

4.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4.3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详见附录B。

4.4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详见附录C。

4.5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详见附录D。

4.6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详见附录E。

4.7公用辅助设施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详见附录F。

4.8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详见附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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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详见附录H。

4.10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详见附录I。

4.1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详见附录J。

4.12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详见附录K。

5

DB11/T1322.52-2018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一级否决条款。

表A.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评定内容评分标准对应条款编号

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未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

1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3.1.2.a

岗的,即为否决项。

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2在100人以下的,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即3.1

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为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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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400分。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评定评定评定

评定扣分对应条

序号评定内容要素细项条款评分标准

得分说明款编号

分值分值分值

1基础管理要求3.1.1

1.1安全生产责任283.1.1

游泳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责任制度内容或要素不全,每缺1项,扣2分;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2)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每缺1个部门

1.1.173.1.1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或岗位的责任制,扣3分;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3)安全生产职责描述不清晰,与实际不符的,扣3分。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扣4分;

2)每缺1个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扣3分;

1.1.2游泳场所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73.1.1

3)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2分;

4)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2分。

1)未定期评审、更新责任制的,扣3分;

1.1.3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73.1.1

2)其他1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缺少部门或人员责任制履行情况考核奖惩记录的,扣2

1.1.4游泳场所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73.1.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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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评定要评定要素评定要评定扣分对应条

序号评定内容评分标准

素分值分值素分值得分说明款编号

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53.1.1

游泳场所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目的、计划、

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范围、内容、

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各环节过程

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劳动保护用

品选择、采购、发放、使用、维护、更换、报废及台账记录等要求;

d)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考核方法、内容

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e)事件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及

职责分工,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档案等要求;

1)1项规章制度中未包含上述内容的(如场

f)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

所不涉及相关内容,可没有相关内容),扣5

门及职责分工,危险源范围、防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要求;

分;

g)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购销、出入库登记、专

1.2.172)1项制度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的,扣33.1.1

用储存场所(专柜)存储和使用现场管理、应急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分;

h)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

3)1项制度涉及的档案记录不全,或伪造记

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录,或未保存3年的,扣3分。

i)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职业病危害告知、申报、职业

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维护、检修、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等要求;

j)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设备设施验收、检查检测、

维护保养、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k)相关方(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准入条

件、监督指导、评价考核等要求;

m)安全投入保障: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经费提取标准、用途、使用状

况审查及档案等要求;

n)应急管理:规定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

案编制、评审和演练,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的配置和使用等要求;

p)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8

DB11/T1322.52-2018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评定评定评定

评定扣分对应条

序号评定内容要素细项条款评分标准

得分说明款编号

分值分值分值

1)未明确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责任部门或

游泳场所应及时跟踪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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