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22.37-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37部分:旅游客运企业

DB11/T 1322.37-2018 Safety Production Level Assess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37: Tourism Bus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322.37-2018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4-04
实施日期
2018-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A9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322.37-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37部分:旅游客运企业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gradeassessmentofworksafety—

Part37:Touristtransportationenterprises

2018-04-04发布2018-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1322.37—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评定内容...........................................................................1

3.1基础管理要求...................................................................1

3.2场所环境.......................................................................2

3.3生产设备设施...................................................................3

3.4操作人员行为规范...............................................................3

4评定细则...........................................................................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6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7

附录D(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8

附录E(规范性附录)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4

I

DB11/T1322.37—2018

前言

DB11/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

——第37部分:旅游客运企业;

……

本部分为DB11/1322的第3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诺亚明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阳明、徐亚博、蒋阳升、韩芳、赵斌。

II

DB11/T1322.37—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37部分:旅游客运企业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道路旅游客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和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18565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

JT/T198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325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79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JT/T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80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DB11/T1322.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11/T132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评定内容

3.1基础管理要求

3.1.1一般要求

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3.1.2.1营运客车10辆以上(含)的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营运客车10辆以下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1.2.2企业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并依法取得相关资质。

3.1.2.3企业应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技术管理。

3.1.2.4企业应配备车辆动态监控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按照每10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

低不少于2人。

1

DB11/T1322.37—2018

3.1.3安全生产投入

3.1.3.1企业应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安全生产经费及时、足额投入,并应专款专用。

3.1.3.2企业应为营运车辆和乘客投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

3.1.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1.4.1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应不少于12学时,跟车实习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

3.1.4.2驾驶员每月接受教育培训应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3.1.4.3企业应每月查询一次驾驶员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3.1.5应急预案

3.1.5.1企业应制定交通事故、特殊天气、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1.5.2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应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1.6驾驶员管理

3.1.6.1驾驶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持有与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b)持有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c)符合法定年龄要求;

d)无法定禁止聘用的信息记录。

3.1.6.2驾驶员应经企业身体检查、面试、理论考试和路面实际驾驶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上岗。

3.1.6.3企业应建立驾驶员档案,档案应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应完整准确。

3.2场所环境

3.2.1办公场所

3.2.1.1企业应具有满足驾驶员集中教育培训场所。

3.2.1.2办公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保持畅通,不应占用、堵塞、堆放任何物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b)安全出口不应在办公场所使用期间锁闭;

c)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d)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3.2.2停车场所

企业停车场所为租赁的,应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停车场应配备灭火器,

并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有效。车辆应顺序停放,不应阻塞消防通道,车辆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

离。

3.3生产设备设施

3.3.1营运客车

3.3.1.1车辆资质

营运客车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应合法有效。

3.3.1.2车辆条件

3.3.1.2.1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2

DB11/T1322.37—2018

3.3.1.2.2从事省际包车客运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JT/T198规定的一级,从事市内包车客运的营

运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JT/T198二级及以上。

3.3.1.2.3营运客车技术条件应符合GB1589、GB7258、GB13094和GB18565的规定。

3.3.1.2.4营运客车应设导游人员专用座位且标识清晰。

3.3.1.3车辆维护

3.3.1.3.1营运客车维护修理和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负责实施,维修、检测的时间、地点和

项目应形成记录。

3.3.1.3.2营运客车维护应符合GB/T18344的规定。

3.3.1.3.3营运客车应定期检测,检测标志应齐全有效。

3.3.1.4车辆报废

营运客车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1.5车辆档案

应建立并妥善保管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

3.3.2车辆动态监控设备

3.3.2.1营运客车应安装具有行车记录功能卫星定位装置,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GB7258、GB/T19056、

JT/T794和JT/T808的规定。

3.3.2.2企业使用的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应符合JT/T796、JT/T808和JT/T809的规定。

3.3.2.3企业监控平台应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3.3.2.4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外表应无锈蚀、无变形,结构件与控制件完好。

3.3.2.5安装视频监控的客车摄像头无屏蔽遮挡,摄像头方位角度应在正确有效位置。

3.3.2.6企业应对营运客车进行动态监控管理。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正常,车辆运行实时在线。

3.4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3.4.1通用要求

3.4.1.1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及应急处置方法。

3.4.1.2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

3.4.1.3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2调度人员

3.4.2.1省际包车业务标志牌应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标志牌合法有效。

3.4.2.2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包车业务应监督使用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

3.4.2.3单程在400km以上的运营车辆应配备两名营运驾驶员。

3.4.2.4对于三级以下(含)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不应在夜间(晚22时至早6

时)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

3.4.2.5及时掌握极端天气信息,提示作业中驾驶员谨慎驾驶。

3.4.3驾驶员

3.4.3.1出车前应保证充分休息,身体状况良好,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

3.4.3.2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

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DB11/T1322.37—2018

3.4.3.3每日发车前、途中停车休息和收车后,应对车辆玻璃刮水器、喇叭、轮胎、油、电、水、气、

灯光、制动和仪表进行检查。

3.4.3.4发车前应向乘客进行安全告知,提醒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告知乘客禁止携带危险品上车。

3.4.3.5发车前应检查车辆载客人数,不超员载客。

3.4.3.6应提前熟悉行车路线和路况预报,按照合同规定线路行车。

3.4.3.7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平稳行车,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和不关闭动态监

控系统。

3.4.3.8车辆停稳后方可开启车门,不应在危险路段或交通法规禁止的路段上下乘客。

3.4.3.9乘客离车后应关好车门、车窗、后备箱和行李厢。

3.4.3.10不应擅自将营运客车交予他人驾驶。

3.4.3.11发生交通事故,应协助乘客下车至安全区域,迅速打开危险警告信号灯,按规定放置警告标

志,并及时报警。

3.4.3.12省际包车业务结束后应及时将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交回企业业务管理部门。

3.4.4监控人员

3.4.4.1应全营运时段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信息。

3.4.4.2应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并及时报告,且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

3.4.4.3监控数据应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至少保存3年。

4评定细则

4.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DB11/T1322.1的规定。

4.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4.3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B。

4.4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C。

4.5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D。

4.6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E。

4

DB11/T1322.37—2018

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评定内容评分标准对应条款编号

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3.1.1

营运客车10辆以上(含)的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1.2.1

营运客车10辆以下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为否决。

3企业应为营运车辆和乘客投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未按法律法规投保的,即为否决。3.1.3.2

4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车辆。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否决。3.3.1

5企业应对营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否决。3.3.2.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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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400分。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评定评定评定

评定扣分对应条款

序号评定内容要素细项条款评分标准

得分说明编号

分值分值分值

1基础管理要求4003.1

1.1安全生产责任制353.1.1

1)责任制度内容或要素不全,每缺一处不符合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扣3分;

内容:2)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每缺一个

a)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制,扣2分;

1.1.1103.1.1

b)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3)安全生产职责描述不清晰,与实际不符的,扣2

c)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分;

d)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4)安全生产目标未按照部门和岗位逐级分解的,扣2

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或安全目标不符合行业要

求,扣5分;

2)法人代表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5分;

3)每缺一个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扣3分;

1.1.2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书应每年逐级签订。123.1.1

4)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2分;

5)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3分;

6)责任人对安全职责不清楚的,不得分;

7)责任人对安全职责不熟悉的,扣2分。

1)未定期进行评审,不得分;

1.1.3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评审,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33.1.1

2)未进行更新,不得分。

1)未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1.1.4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102)缺少部门或人员责任制履职情况考核记录的,扣23.1.1

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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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评定评定评定

评定扣分对应条款

序号评定内容要素细项条款评分标准

得分说明编号

分值分值分值

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03.1.1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下列内

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目的、

计划、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内容、

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治理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检查范围、内容、

方式、频次及检查档案等要求;

d)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劳动

保护用品选择、采购、发放、使用、维护、更换、报废及台账记录等

要求;

e)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考核方法、

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f)事件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实施1)规章制度中未包含上述内容的,每缺一项制度扣5

3.1.1

1.2.1部门及职责分工,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30分;

档案等要求;2)制度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的,每处扣2分。

g)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

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危险源范围、防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要求;

h)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消防设施和器材

配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i)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设备设施检查检测、

维护保养、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k)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准入条件、监督指导、

评价考核等要求;

l)安全投入保障: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经费提取标准、用途、

使用状况审查及档案等要求;

m)应急管理:规定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演练,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的配置和使用等

要求;

7

DB11/T1322.37—2018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评定评定评定

评定扣分对应条款

序号评定内容要素细项条款评分标准

得分说明编号

分值分值分值

n)安全例会:明确安全企业安委会会议、各级生产机构召开安全例会

频次、参加人员、时间和内容;

o)驾驶员管理:明确驾驶员聘用、岗前培训、从业行为定期考核,调

离辞退要求和驾驶员档案管理要求;

p)车辆技术管理:明确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保修、报废管理要求和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q)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明确车辆动态监控职责、信息处理流程和方法、

违规行为处理要求;

r)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未明确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责任部

企业应及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门或人员的,不得分;

1.2.2范,定期更新,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52)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3分;3.1.1

要求。3)每一处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规定不相符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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