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239-2023 公共机构节水管理与评价技术规范

DB12/T 1239-2023 Public Institution Water-saving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239-2023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9-06
实施日期
2023-10-10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工业大学
起草人:
汪磊磊、李利国、伍海燕、霍平拓、陈丹、李晗、尹宝泉、刘小芳、范满、李瑾超、李莹、郭春梅、李宪莉、贺中禄、姜婵、张雪茜、陈颖、王晓丹、詹立琴、沈常玉、王钊影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20

CCSZ01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239—2023

公共机构节水管理与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water-savingmanagementandevaluationinpublic

institution

2023-09-06发布2023-10-10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1239—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

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工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磊磊、李利国、伍海燕、霍平拓、陈丹、李晗、尹宝泉、刘小芳、范满、李

瑾超、李莹、郭春梅、李宪莉、贺中禄、姜婵、张雪茜、陈颖、王晓丹、詹立琴、沈常玉、王钊影。

I

DB12/T1239—2023

公共机构节水管理与评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公共机构节水管理与评价的基本规定、管理要求、节水保障措施与绩效评价的

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共机构的节水管理和评价工作,其他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

GB25501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25502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28377小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28378淋浴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30717蹲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34914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55020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189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T29044采暖空调系统水质

GB/T29149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34149合同节水管理技术通则

GB/T37813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

JGJ/T391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机构publicinstitution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

DB12/T1239—2023

3.2

节水管理water-savingmanagement

在用水过程中,采用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消耗,以实现提高用水效率为目标的

活动。

3.3

节水绩效评价water-savingmanagementperformanceevaluation

按照预先确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节水管理绩效指标进行测量、计算、比较和分析,以明确公共

机构节水管理水平的活动。

3.4

非常规水源unconventionalwatersource

矿井水、雨水、海水淡化水、再生水、矿化度大于2g/L的咸水等水源。

4基本规定

4.1公共机构应明确节水工作主管领导,建立节水工作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管理岗位及工作人员。

4.2公共机构应遵循有关用水节水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他要求,建立可量化的节水考核指标,

并制定相应的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统计分析、用水设备维修和保养制度。

4.3公共机构应建立并实施节水宣传和培训制度,传达节水方针和目标,在用水位置显著场所张贴节

水标识和标语,定期宣讲节水知识、培训节水技能。

4.4公共机构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5管理要求

5.1节水规划

5.1.1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用水特点和上一年度用水状况,制定节水目标。

5.1.2公共机构应制定具体节水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节水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岗位职责。

5.1.3公共机构应合理规划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包括雨水的收集利用以及中水的使用。

5.1.4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节水设施、设备应符合GB55020的规定。已建成项目的节水设施、设

备未达标的,应制定计划逐步改造更新。

5.2取水定额

5.2.1公共机构应合理规划和核算取水量,做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取水量应符合附录A城市生活

取水定额通用值的规定,宜达到先进值的要求。

5.2.2公共机构应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提升用水效率,满足主管部门下达的节水工作指

标要求。

5.3计量、统计和分析

5.3.1公共机构用水应实行单独计量,合署办公用水应明确节水管理责任主体。

5.3.2公共机构应按照GB24789和GB/T29149的要求,制定用水计量管理制度,分类型、分性质、

分用途配备计量器具。

5.3.3公共机构应绘制完整的给水、排水管网系统图和用水计量网络图。

5.3.4公共机构应重点加强供暖系统、空调系统、游泳池、贮水池等特殊部位补水和食堂、浴室等重

点耗水部位的用水计量监控。

2

DB12/T1239—2023

5.3.5公共机构应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定期对各种水量计量数据进行统计,分

析各种水量的变化趋势、合理性和节水潜力。

5.3.6公共机构年实际用水量超过年计划用水总量30%以上的,应按GB/T12452的要求进行水平衡测

试,查找超量原因并进行整改。

5.4维护和保养

5.4.1公共机构应加强重点用水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清单和运行记录,制定并实施重点用水设备操作

规程。

5.4.2公共机构应按JGJ/T391的要求对用水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和检修维护,保证管道设备运

行完好,严禁跑冒滴漏,管网漏损率应小于2%。

5.5水质和水处理

5.5.1公共机构进行水回用时,应采用适宜的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进行处理,确保水质符合GB/T18919、

GB/T18920和GB/T18921的要求。

5.5.2公共机构利用非常规水时,应采取必要的用水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满足相应用途的水质要求。

5.5.3公共机构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排污水,排污水应符合GB8978和GB18918的要求。

6节水保障措施

6.1供暖

公共机构应对供暖系统的循环水、补给水进行水质管理:

——应对循环水、补给水进行软化处理;

——应采取适宜的水处理方式,确保循环水的pH值符合GB/T29044的要求;

——系统的补水量(小时流量)不得超过系统水容量的1%。

6.2空调

公共机构应对空调水系统进行综合管理与利用:

——应采取适宜的水处理方式,确保水系统水质符合GB/T29044的要求;

——应采用适当的技术和方法对冷却循环水进行处理,减少排污;

——冷却塔应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避免溢流;

——空调水系统的补水量(小时流量)不得超过系统水容量的1%,冷却水补水量不得超过循环冷

却水量的2%;

——宜对空调冷凝水进行收集、处理和利用。

6.3净化水

6.3.1净水产水率应达到GB34914中的一级水效要求。

6.3.2浓水不得直接排放,应回收利用。

6.4食堂

6.4.1食堂应采用节水型洗菜、洗碗设备。

6.4.2人工洗涤餐具应采用节水模式,清洗餐具前先擦去油污,适量使用洗涤剂,减少清洗水量。

6.4.3食堂漂洗用水应经过处理后回收利用。

6.4.4食堂不应使用长流水洗菜、化冰。

3

DB12/T1239—2023

6.5卫浴

6.5.1卫生洁具应符合GB25501、GB25502、GB28377、GB28378和GB30717的要求。

6.5.2节水型卫生洁具安装率应达到100%,一级水效卫生洁具配备率不宜低于30%。

6.5.3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热水循环,配水点热水出水时间不应大于10s。

6.5.4宜使用非常规水冲洗便器。

6.5.5宜使用感应式、延时式节水龙头和器具。

6.6景观绿化

6.6.1绿化灌溉、景观补水和路面喷洒宜优先采用非常规水,景观用水应进行循环处理。

6.6.2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合理安排灌溉次数和用水量。

6.6.3停车场、人行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等宜采用透水铺装。

6.7游泳池

6.7.1游泳池废水应合理利用。

6.7.2游泳池应采用非满型定水位补水方式进行补水,限制水面水位离岸10cm~15cm。

6.7.3游泳池应采用循环给水系统。

6.8洗车

6.8.1应安装洗车水循环装置,使用回用水。

6.8.2宜推广中水利用、自助洗车等节水洗车方式。

6.8.3科学设置洗车水龙头出水量,合理压缩洗车时间。

6.9其他

6.9.1公共机构组织会议活动,应倡导自带水杯或提供小瓶饮用水。

6.9.2学校应加强实验室、宿舍、公共浴室和开水房用水管理,宿舍、公共浴室和公共开水房宜采用

水卡管理模式。

6.9.3医院应针对洗涤、消毒、蒸汽、水疗等设备制定和实施节水操作和管理规程,加强制剂用水和

医疗用水的管理。

6.10非常规水源利用

6.10.1应回收再利用瓶装水、桶装水和暖瓶隔夜水等剩水。

6.10.2宜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雨水集蓄设施,并有效利用。

6.10.3宜单独计量非常规水源的利用情况。

6.11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