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934-2020 公路工程资料管理技术规程
DB12/T 934-2020 Road engineering data manag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0年04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路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国腾公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公路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标信检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张永明、陈星、张建东、苏爱玲、牛军、孙妍、张亮、陈明、李海聪、高坤、朱秋硕、刘博雄、刘思萌、徐鸿喆、王峥、陈建明、袁继强、李如鑫、张文佳、焦晓磊、庄洪亮、戴放军、李清华、李朝忠、殷明文、闫卫喜、高翔、邹宝刚、王伟广、满伟、吴玉辉、齐占元、邢智、尹哲颖、高敏、杨璐璐、孔繁杰、张弘博、蒋双喜、高静、刘艳双、马宝员、朱士良、杜学智、衣明丽、曹琳琳、王锦科、冯国益、张冀洲、卜明津、牛雪菲、李卫波、陈正攸、郭利勇、李铮、宋丽丽、卢洪宇、赵炜华、高俊义、孙茂元、王海峰、李欣杰、张斌、田增朝、潘峰、王超。
- 出版信息:
- 页数:5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
R1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934—2020
公路工程资料管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codeofpracticeforhighwayengineeringdocumentmanagement
2020-04-30发布2020-05-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934—2020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文件资料分类和编号................................................................3
6建设单位文件资料..................................................................4
7勘察设计单位文件资料..............................................................4
8监理单位文件资料..................................................................5
9施工单位文件资料..................................................................6
10竣(交)工验收文件资料...........................................................9
11档案整理........................................................................10
12档案归档与移交..................................................................13
13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1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公路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内容和排序表...............................20
附录B(规范性附录)天津市公路工程资料管理用表.....................................33
附录C(资料性附录)公路工程监理主要原材料检验项目表...............................35
附录D(资料性附录)公路工程常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常规检验项目表.................37
I
DB12/T934—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路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交一
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国腾公路
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公路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标信检测技术发展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永明、陈星、张建东、苏爱玲、牛军、孙妍、张亮、陈明、李海聪、高坤、
朱秋硕、刘博雄、刘思萌、徐鸿喆、王峥、陈建明、袁继强、李如鑫、张文佳、焦晓磊、庄洪亮、戴放
军、李清华、李朝忠、殷明文、闫卫喜、高翔、邹宝刚、王伟广、满伟、吴玉辉、齐占元、邢智、尹哲
颖、高敏、杨璐璐、孔繁杰、张弘博、蒋双喜、高静、刘艳双、马宝员、朱士良、杜学智、衣明丽、曹
琳琳、王锦科、冯国益、张冀洲、卜明津、牛雪菲、李卫波、陈正攸、郭利勇、李铮、宋丽丽、卢洪宇、
赵炜华、高俊义、孙茂元、王海峰、李欣杰、张斌、田增朝、潘峰、王超。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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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公路工程建设的迅速发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交通运输部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提出了新的标准与要求,原《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质量文件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公路工程竣
工文件管理用表》,已不能完全适应天津市公路工程建设的需要。为规范天津市公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
立卷归档工作,推行建设项目资料标准化管理,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由天
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安全支队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天津市地方标准《公路工程资料
管理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在编写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专题研讨,总结了我市公路建设多年来资料管理
的实践经验,依据交办发[2010]382号《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并结合行业现行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在
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文件资料分类和编号、建设单位文件资料、勘察设计单位文件资料、
监理单位文件资料、施工单位文件资料、竣(交)工验收文件资料、档案整理、档案归档与移交、安全
生产管理文件资料、附录以及“天津市公路工程资料管理用表”。
III
DB12/T934—2020
公路工程资料管理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公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整理、归档、验收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公路建设项目各阶段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
验收和移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609.3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T18894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JTGF8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G10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交办安监〔2018〕135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
管理的单位。
3.2
建设单位projectowner
对项目实施进行组织管理,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负总责的组织。
3.3
从业单位employmentunit
从事公路建设的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
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单位。
3.4
单位工程subunitofproject
在合同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结构功能的工程。
3.5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在单位工程中,按路段长度、结构部位及施工特点等划分的工程。
3.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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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kindsofconstruction
在分部工程中,根据施工工序、工艺或材料等划分的工程。
3.7
项目文件projectdecord
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音像、实物等形式的文件资料。
3.8
项目电子文件digitalprojectrecord
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
读、处理,记录和反映项目建设和管理各项活动的文件。包括文本电子文件、图像电子文件、图形电子
文件、视频电子文件、音频电子文件等。
3.9
项目文件归档filingoftheprojectrecords
从业单位将具有保存价值的项目文件经系统整理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的过程。
3.10
竣工文件recordsoncompletionofproject
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过程中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
件等组成。
3.11
竣工图as-builtdrawing
工程竣工后真实反映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4总则
4.1基本要求
4.1.1公路建设项目应加强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4.1.2公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法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负责制,实行统一管
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从建设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本规程收集、
整理、归档和移交。
4.1.3公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应列入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程序和岗位
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4.1.4公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合同管理,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
资料的形成单位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4.1.5公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资料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查考利用、维修加固、改建和扩建的
依据,建设项目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
4.1.6公路工程文件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4.2组织体系和职责
4.2.1天津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其责任范围内公路建设
项目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本市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4.2.2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负责
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参建单位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公路建设项
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按本规程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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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各从业单位应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配备具有相关工程专业知识、能够适应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所需要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
保持其稳定性,按照本规程要求做好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4.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文件资料
4.3.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应依照责任分工严格履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职责,按照建设项目不
同阶段文件资料产生的自然过程分别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3.2文件资料收集阶段划分和责任分工
——建设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设计审批、工程招投标及合
同、工程准备文件资料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资料等,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勘察
设计文件资料,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勘察设计基础文件资料;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科研文件资料,施工
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建设项目施工文件资料,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建设项目监理文件资料,
同时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检查报
告;
——建设项目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竣(交)工验收文件资料,养管、
运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在试运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接管养护单位
使用情况报告”。
4.3.3与项目有关的重要事件,以及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项目档案。
4.3.4引进技术、设备文件资料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存档。
5文件资料分类和编号
5.1分类原则
5.1.1按立卷、归档单位划分为建设单位文件资料,勘察设计单位文件资料,监理单位文件资料,施
工单位文件资料,其他从业单位文件资料;
5.1.2按公路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内容划分为综合文件资料,监理文件资料,施工文件资料,竣工图表,
科研新技术文件资料,决算审计文件资料和竣(交)工验收文件资料。
5.2编号要求
5.2.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代号应符合附录A的相关规定。
5.2.2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测量记录、检验申请批复单、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编号由
单位工程代号、分部工程代号、分部顺序号、分项工程代号、分项顺序号5组组成;
5.2.3编号应符合以下规则: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编号由单位工程代号组成;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编号由分部工程代号、分部顺序号组成;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编号由分项工程代号、分项顺序号组成。
5.2.4编号样式见图1。
①②③④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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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位工程代号从A、B、C、D、E、F…………;
注2:分部工程代号(2位);
注3:分部工程顺序号(2位),按分部工程划分填写;
注4:分项工程代号(2位);
注5:分项工程顺序号(3位),按分项工程划分填写。
图1文件资料编号样式
6建设单位文件资料
6.1基本要求
6.1.1建设单位应将公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与工程建设同步
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负责对接收的整体建设项目档案进行系统化整理和排序工作。
6.1.2建设单位与从业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章节或条款,明确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管理责
任,包括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套数、整理标准、介质、格式、
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6.1.3建设单位应建立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管理考核机制,对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情
况等进行考核,实现全过程控制。
6.1.4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对从业单位进行项目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技术交底。
6.1.5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应组织参建单位填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和《公路质
量保证体系表》,填写格式符合附录B的相关规定。
6.1.6建设单位宜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6.1.7建设单位应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建设项目
档案管理登记。
6.1.8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公路工
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进行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在交工验收前完成建设项目档案自检工
作,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6.2范围和内容
6.2.1建设单位应立卷、归档自建设项目准备至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
6.2.2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综合文件资料、科研新技术文件资料、决算审计
文件资料、竣(交)工验收文件资料等:
——综合文件资料包括立项审批文件资料、勘察设计文件资料、拆迁征地文件资料、招投标及合同
文件资料、工程管理文件资料等;
——科研新技术文件资料包括科研课题资料、新技术应用资料等;
——决算审计文件资料包括支付报表、财务决算文件、工程决算文件、项目审计文件、其他文件等;
——竣(交)工验收文件资料包括交工验收文件、工程单项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各参建单位
工作总结报告、接管养护单位建设项目使用情况报告等。
7勘察设计单位文件资料
7.1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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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天津市有关的规定,并对其质量负责。
7.1.2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签字完整,应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工程勘
察、设计资质专用章。
7.1.3施工图设计出图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图纸审查。
7.1.4在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上,设计单位就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向参建单位作出技
术交底,并负责编制设计交底记录或纪要。
7.1.5设计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就有关从业单位于施工图会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7.1.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按程序及时提供设计变更文件或设计变更通知单。
7.1.7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移交勘察设计档案。
7.2范围和内容
7.2.1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文件资料、施工图技术文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需要
的有关文件资料。
7.2.2勘察文件资料应包括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勘察纲要(含外业勘察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工程建设
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包括文字报告、附图、附表等)、水文地质勘查报告、工程地形图、物探报
告等。
7.2.3设计文件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各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及其回复文件,各设计阶段的审批文件,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
计条件通知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协议等依据性文件,人防、环保、消防等有关部
门对设计的审查意见等;
——调查报告及专题研究报告等设计基础文件;
——工程重大事项往来文件,工程重大会议的会议纪要,勘测设计成品验证记录等设计过程文件;
——计算书;
——结合工程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科研试验资料;
——设计交付成果,应含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施工图设计图纸和说明,工
程概(预)算等;
——设计交底记录、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文件)等设计文件记录;
——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8监理单位文件资料
8.1管理规定
8.1.1监理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应符合JTGG10的有关规定。
8.1.2监理单位应把建设项目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合同管理工作内容,按照建设单位的统
一规定建立健全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档案管理人员,并报建设单位确认。
8.1.3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的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
性,并按规定进行签认,对项目档案质量提出审核意见。
8.1.4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档案。
8.1.5监理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所承担工程的文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负责对所承担的
监理项目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
8.2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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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监理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包括监理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
期阶段监理过程中形成或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
8.2.2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资料、质量监理文件资料、安
全监理文件资料、环保监理文件资料、费用监理文件资料、进度监理文件资料、合同事项管理文件资料
以及其他监理文件资料和影像资料:
——监理管理文件资料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计划,监理细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综合性往来文
件等;
——质量监理文件资料包括质量监理要求及往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查资料,测量复
核资料,试验检测资料(含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平行/抽检试验,标准试验,配合比验证
等),监理工序抽检资料(含抽检记录、试验记录/报告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质量
问题处理资料等;
——监理抽检参照附录C执行;
——安全、环保监理文件资料包括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检查记录,事故、
隐患及问题处理资料等;
——费用监理文件包括费用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工程计量、支付文件等;
——进度监理文件包括进度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检查、调整的有关文件,工
程开工令(含总体开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等;
——合同事项管理文件资料包括工程分包、履约检查文件资料(含人员、设备),停工令及复工令,
工程变更文件(工程变更令)、延期、索赔、违约和争端处理文件,价格调整文件等;
——其他监理文件资料包括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等。
9施工单位文件资料
9.1管理规定
9.1.1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文件资料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建设单位的统一规定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
制度;配备满足档案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设备等资源。
9.1.2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进度同步,书写工整,清晰整洁,数据真实,结论准确,签
署手续完备,内容齐全规范。
9.1.3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检测及评定等有关资料应包含在
施工资料内。
9.1.4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经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
试验检测工作,仪器设备使用应在检定周期内,工地试验室运行过程中的记录、台账、报告应符合国家、
行业及我市相关规定,试验数据应真实、有效。
9.1.5施工资料编制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9.1.6房屋建筑等相关专业施工资料应按国家、行业及天津市有关现行标准执行。
9.1.7实行总承包的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范围内建设项目档案的组织协调工作,履行建
设项目档案管理职责。专业承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竣工文件资料和竣工图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提
交总承包单位审核、归档。
9.1.8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全部竣工文件资料和竣工图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移交建设单位。
9.2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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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工程管理文件资料、施工质量控制文件资
料、安全和环保施工文件资料、进度控制文件资料、计量支付文件资料、合同管理文件资料、施工原始
记录、竣工图表等。
9.2.2施工管理文件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工程开工应填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及《工程开、竣工报告表》,应有施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收到施工图后,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质量等专业人员熟悉、审核图纸,将发
现的问题汇总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并通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作为
设计回复、补充或修改施工设计图的依据;
——施工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留存设计交底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作为组织施
工的依据;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应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签认;规模大、技术复杂且工期
长的工程,可按单位工程或部位分阶段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单独编制,应有施
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认,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进行技术论证;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编制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报监理工程师
审批签认,工程发生重大变更影响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重新履行
相关审批手续;
——首件工程(试验段)施工方案应包括编制依据、范围、工程概况、施工准备、施工工艺、质量
标准等方面的内容;成功的首件工程(试验段)施工总结可作为正式的施工方案;
——技术交底记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施工技术交底等;技术交底应
以书面形式进行,且交底双方应签字确认;
——工程洽商记录应按事项填写,一事一议,内容真实、完整,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齐全;
——施工日志应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填写和保管,记录人签字齐全;
——施工总结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组织机构、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情况、施工进度控制情况、造
价完成情况,安全及环保施工情况、四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工程洽商和变更情况、工程遗留问
题和建议等内容。
9.2.3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及设备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资料包括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含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进场检验记录、复试报告及运输单据(运输单据可作为施
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等;
——工程中使用的主要设备资料包括装箱单、产品合格证明、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等,必要时附验收影像资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天津市有关规定以
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标志;
——公路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质量检验项目应按规定进行复试,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行
业标准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取样频率参照附录D;
——工地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助理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工
程师签认;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见证取样检
验的数量不应低于施工应检频率的15%;
——经检验确认不合格的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应立即清除出场,禁止用于工程中,并按规定留
存相应的工作指令及记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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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934—2020
9.2.4施工测量和监控测量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向监理单位报备满足工程需要的测量人员和仪器设备清单,进场的测量仪器
设备检验(校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满足测量精度要求;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照施工图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组织编制《施工测量专项技术方
案》或《施工监控测量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做好接桩工作,交接单签字齐全,施工单位应对控
制点进行保护并及时进行复测,复测资料应包括施工单位复测原始测量记录、平差成果、控制
点复测成果技术总结报告。控制点复测资料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控制点进行加密组成控制网,控制网应按现行规范要求
复测以满足测量精度要求,控制网测量和复测成果资料应报监理审批同意后使用;
——施工放样资料应包括平面坐标、高程放样数据表、测量记录表,放样测量成果资料经自检合格
后连同《施工放样报验单》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
——施工测量记录应由现场施测人员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内容准确、完整,签字齐全;
——施工监控测量数据应及时、准确,监控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监控数据,形成监控成果报
告提交给有关各方;
——竣(交)工测量应做好实测记录,测量精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签字手续完备。
9.2.5施工记录和施工试验(检测)记录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施工记录、施工试验(检测)记录填写内容应真实,签字齐全,具有可追溯性,为施工过程控
制和质量评定提供可靠依据;
——施工记录应由现场施工人员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关键部位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施工试验(检测)记录应由现场质量员填写,其中试验记录应由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复核签认。
9.2.6隐蔽验收检查记录填写应涵盖验收部位并留有影像资料。
9.2.7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照JTGF80执行;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应包含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由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质量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情况等组成;
基本要求应逐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实测项目中任一单个检测值不应突破规定的极值,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应不低于80%,关键
项目合格率应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并且相关的试验检测评定满足要求;
外观质量应全面检查并满足规范要求;
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分部工程评定资料内容包含外观质量和分项工程评定资料的检查,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内容
包含外观质量和分部工程评定资料的检查;
——分项工程评定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质检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定资料
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
9.2.8环保施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土方苫盖、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
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对各类长
距离施工的公路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严格落实增加施工现场洒水频次、对现场堆放的散体物
料、裸露沟槽进行全部苫盖、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停止混
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生产等扬尘污染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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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
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施工单位应使用已在本市进行信息编码登记且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禁止在禁止
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安装施工现场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弃渣、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噪音治理及扬尘治理等方案和环境恢复措施
方案;
——环保施工日志、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环境检测数据(空气、噪音等)、环保例会会议纪
要和环境保护月报等文字资料应真实可靠,签认手续完备。
9.2.9竣工图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竣工图应按合同段、单位工程、专业编制,并配有图纸目录和竣工图编制说明;
——竣工图应准确、规范、完整、清晰,应真实反映工程竣工的实际情况;
——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相关责任人签字完整;
——竣工图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未发生设计变更的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涉及一般性设计变更且变更部分未超过图面面积百分之十的,可利用施工图改绘并应注明
修改依据文件的名称、编号和条款号,在加盖竣工图章后形成竣工图;
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面积百分之十或不宜在原
施工图上直接修改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竣工图应与施工图图幅、比例、字体、字号保持一致;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进行审核签认;
——变更文件资料应按建设单位相应的图纸变更管理规定收集完整的变更要件。
10竣(交)工验收文件资料
10.1管理规定
10.1.1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文件资料包括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
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包括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
价。
10.1.2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交)工文件编制。
10.1.3竣(交)工文件编制要求:
——编制应完整、规范、科学,符合本规程要求;
——交工验收前,完成附录A中第三、四、五部分的文件编制工作;
——竣工验收前,完成附录A要求的全部文件编制工作;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内容和文件资料排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10.2范围和内容
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交工验收文件、工程单项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从业单位总结报告、
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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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验收文件资料包括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申请表、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公路工程交工验收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交工质量检测
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出具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定或者评估报告、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自检报告;
——工程单项验收文件包括机电工程单项验收文件、房建工程单项验收文件、交通设施、环保工程
单项验收文件、绿化工程单项验收文件;
——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
作综合评价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表(设计工作、监理工作、施工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评价表、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竣工验收委员会各专业
检查组意见、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公路工程交接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从业单位总结报告包括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公路工程施工总结报
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接管养护单位使用情况报告。
11档案整理
11.1组卷原则
11.1.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应遵循项目文件自然形成过程并保持其内在有机联系和专业特性
的原则,进行系统化整理组卷,做到分类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11.1.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按照综合文件资料、监理文件资料、施工文件资料、竣工图表、科研新
技术文件资料、决算审计文件资料和竣(交)工验收文件资料等分别组卷。
11.1.3案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不同专业内容资料一般应分别组卷。
11.1.4不同载体的文件资料应分别组卷。
11.2质量要求
11.2.1纸质文件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文件资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修改规范,签字认可手续完备,不得代签,不得
使用签字章;
——幅面尺寸规格统一为A4纸(297mm×210mm),小于A4纸规格的出厂证明、材质合格证等应用
胶水粘贴在A4纸上,不得使用胶带或胶棒,不得使用复写纸、热敏纸等容易褪色的纸张材料;
——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书写工具应用碳素笔,不得用不易长久保存的书写工具(红色墨
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等),不得使用修正液;
——所有竣工图上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厚度一般在20mm~40mm,图纸厚度不得超过50mm。
11.2.2竣工图章尺寸为80mm×50mm,并符合图2竣工图章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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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竣工图章
11.2.3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归档时,电子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交的电子文件必须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包括文件名称、版式、内容等;
——电子文件保存格式均应采用国际上较为通用且不易修改的格式,如PDF、JPG等;
——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所有类型电子档案禁止使用可擦除型存储媒介,推荐使用档案级光盘。
11.2.4电子数码照片应冲洗出6寸纸质照片与说明一并整理归档。
11.3组卷方法
11.3.1综合文件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的基建程序、审批事项内在联系、形成单位及专业
分别整理组卷;
——勘察设计文件资料按照勘察设计的不同阶段和专业分别单独组卷;
——征地拆迁资料按照基建程序结合文件类别以及形成的时间顺序整理组卷;
——工程管理文件资料按照文件类别结合时间顺序整理组卷;
——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按照招投标工作程序和合同类别单独组卷。
11.3.2监理文件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监理管理文件资料按照文件类别结合时间顺序组卷;
——监理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平行/抽检资料参照施工单位相应资料的组卷方法组卷;
——监理抽检文件资料按照合同段、单位工程、分部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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