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571-2010 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焚烧设备

SB/T 10571-2010 Diseased livestock and poultry incineration equipments

行业标准-商业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NY/T 3373-2018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0571-201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商业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10-09
实施日期
2011-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病害畜禽及其肉品焚烧设备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制造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毒害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经检验对人畜健康有危害的动物和病害畜禽产品、国家规定应该进行焚烧处理的畜禽和畜禽产品。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北京中宜汇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永泰普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桐、张新玲、胡新颖、李欢、任明杰、刘希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030.40

J88

备案号:

30417-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

SBT105712010

病害畜禽及其产品

焚烧设备

ㅤㅤㅤㅤ

Diseasedlivestockandoultrincinerationeuiments

pyqp

2010-10-09发布2011-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

SBT105712010

目次

前言…………………………Ⅰ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要求………………………2

5试验方法…………………4

6检验规则…………………4

7标志标牌和使用说明书…………………5

8包装运输…………………6

9设备贮存…………………6

()、

附录A规范性附录设备安装运行和安全使用要求…………………7

ㅤㅤㅤㅤ

/—

SBT105712010

病害畜禽及其产品

焚烧设备

1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病害畜禽及其肉品焚烧设备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制造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

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毒害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经检验对人畜

、。

健康有危害的动物和病害畜禽产品国家规定应该进行焚烧处理的畜禽和畜禽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J122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

/锅炉烟尘测定方法

GBT546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38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ㅤㅤㅤㅤ

GBT9969

/标牌

GBT13306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小型焚烧炉技术要求

JBT10192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焚烧能力caacitofincineration

py

(),

即焚烧设备处理量oerationalcaacitofburnineuiment焚烧设备经点火升温进入稳定状

ppygqp

,/。

态后每小时焚烧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以kh为单位计量

g

3.2

批次投量thebatchthrowsamounts

,。

一次性投入焚烧设备中的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的最大允许量以为计量单位

kg

3.3

焚烧温度incinerationtemerature

p

,、,。

焚烧设备焚烧病害畜禽及其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在高温下氧化分解直至焚化为灰烬达到的温度

3.4

焚烧物滞留时间strandedtimeoftheincinerationmaterial

、,化为灰烬所需的时间。

病害畜禽及其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在焚烧条件下发生氧化分解直至焚

1

/—

SBT105712010

3.5

烟气滞留时间strandedtimeofsmoke

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从最后的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出口到换热面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

时间。

4要求

4.1设计要求

,;。

4.1.1焚烧设备外观应严整规矩无明显凹凸疤痕或破损外露金属表面均应喷涂防锈漆

,;,

4.1.2焚烧设备整体设计合理保证焚烧过程中无析出油脂外溢炉门应启闭灵活且严密炉门尺寸应

与焚烧物及炉膛尺寸相匹配。

()、、、

4.1.3焚烧设备整套处理系统应配有助燃系统点火助燃燃烧器一次燃烧室二次燃烧室急冷降温

、、。

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配电控制系统

,。

4.1.4二次燃烧室的设计要保证烟气的停留时间并配有独立的点火燃烧器

4.1.5焚烧设备焚烧能力与批次投量关系见表1。

表1焚烧能力与批次投量关系表

焚烧量单次投量

编号

/

khk

gg

ZYHF-00125~50≤25

ㅤㅤㅤㅤ

ZYHF-00250~100≤50

ZYHF-003100~200≤100

ZYHF-004200~300≤200

ZYHF-005300~500≤300

,。

4.1.6整套设备应配有可靠有效的烟气净化系统以保证尾气排放符合GB16297的规定

4.1.7焚烧设备工艺流程见图1。

图1设备工艺流程图

2

/—

SBT105712010

4.1.8焚烧设备烟囱应保证烟气出口距离地面8m以上。

、、,、,/。

4.1.9焚烧设备外形框架须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痕破损和锤印符合JBT10192中的相关规定

,,,、,

4.1.10焚烧设备焊接应符合规范焊缝外观应平整拼焊后应校正不允许出现裂纹熔穿等缺陷符

合/中的相关规定。

JBT10192

4.1.11焚烧辅助燃料使用柴油或天然气。

4.2材料要求

4.2.1主体设备应采用厚度大于或等于3mm性能不低于Q235的碳钢。

()、、。

4.2.2炉排炉条应采用强度高耐腐蚀性强抗氧化性强的铸铁

、。

4.2.3炉膛内应附耐火度大于1580℃的耐火材料导热系数小于或等于0.2的保温隔热材料

4.3性能要求

4.3.1燃烧室工作温度控制:

),;

a一次燃室温度应达到650℃~850℃确保焚烧物完全灰化

),。

b二次燃室温度应达到850℃~1100℃使烟气中含有的有害物质足以在高温下裂解

:。

4.3.2过剩氧气量系数空气过剩量取理论空气值的30%~50%

:,,(

4.3.3炉内压力采用负压设计不逆火-29.42Pa~-98.07Pa约-3mmHO~-10mmHO

22

柱)。

,。

4.3.4焚烧设备外壁温度应一般≤50℃局部可≤60℃

ㅤㅤㅤㅤ

4.3.5焚烧后的尾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

、、。

4.3.6烟气排放达到无黑烟无异味无大颗粒粉尘

设备运行噪声控制应()。

4.3.7≤85dBA

4.4滞留时间要求

4.4.1焚烧物滞留时间

焚烧物应在炉温达到700℃~800℃时滞留约45min。

4.4.2烟气滞留时间

,。

为保证有害物质在高温下裂解烟气滞留时间应大于等于2s

4.5安全要求

,,

4.5.1焚烧设备的燃烧器应设有安全保护装置燃烧器启动后点火不正常时安全保护装置应能自动

切断燃料供应。

,,,,

4.5.2由于电源故障焚烧炉停止运行此时若电源自行恢复必须重新启动按钮焚烧设备才允许

启动。

、。

4.5.3设备运行空间内应具备上水下水

设备运行空间内配有或电源。

4.5.4380V220V

4.5.5焚烧设备的电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3

/—

SBT105712010

5试验方法

5.1外观检查

、、;,;

焚烧设备漆面是否光洁牢固无锈蚀焊缝是否平整有无裂纹和熔穿等缺陷膛内隔热层有无脱

落与明显裂缝。

5.2点火燃烧检验

根据出厂说明书或使用手册的规定对点火燃烧器性能进行检验燃油或燃气炉的安全点火时间为

,,。

5s~7s若发生点火失败或故障熄灭安全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断燃料供应

5.3运行中的试验

,,()、,

在投放病害畜禽及其肉品之前应进行动作试验包括运行自动或手动停止同时检测上下水接

口有无漏水。

5.4性能试验

,。

5.4.1性能试验应在焚烧炉热态工况稳定后进行并用病害畜禽及其肉品进行试验

:/、。

5.4.2烟气监测参照GBT16157GB5468及国家环境保护部规定的有关分析方法执行

:,

5.4.3烟气停留时间测定在烟气急冷之前测定烟气流量及烟气温度烟气流量的测定按GB5468进

,,ㅤㅤㅤㅤ():

行烟气温度采用带护套的铂铑热电偶测试烟气停留时间具体计算方法如式1

V2733600

××

…………()

T=1

()

Qt273

×+

式中:

———,();

T停留时间单位为秒s

3

———,();

V二燃室有效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

3

———,(/);

Q工况烟气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h

———,()。

t二燃室焚烧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

烟气流量二段炉焚烧温度取每个运行周期内有效值的最大值计算

:。

5.4.4噪声测试参照GBJ122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

5.4.5燃烧室工作温度用热电偶测试一次燃烧室二次燃烧室的出口处温度

:,。

5.4.6焚烧设备外壁温度用精度为1.5级的点温计对本体不同部位进行测试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

6.2.1每台焚烧炉应进行出厂检验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的规定执行。

6.2.22

4

/—

SBT105712010

表2检验项目及要求

序号项目检验要求和方法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外观检查按/—的

1JBT1019220005.1√√

密封性检查按/—的

2JBT1019220005.2√√

安全检查按/—的、

3JBT1019220005.35.4√√

运行动作检查按/—的

4JBT1019220005.5√√

按/—的,

JBT1019220005.6

只进行/—的

JBT101922000

5性能检查试验结果应符合/—

JBT10192√

、和检查

5.6.55.6.65.6.7

的表的规定

20001

6.3型式检验

,:

6.3.1焚烧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a因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或主要材料变更而影响产品性能时

b)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

产品停产年后恢复生产时

c2

)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

d4

6.3.2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的规定执行。

2

ㅤㅤㅤㅤ

6.4检验判定规则

6.4.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产品为合格品。

,,。,

6.4.2任何一项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对该项目进行复查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型式检验为不

合格。

7标志标牌和使用说明书

7.1标志标牌

焚烧炉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的规定。

7.1.1GBT191GBT6388

7.1.2每台焚烧设备应在明显部位设有产品铭牌和警示语。

铭牌制造应符合/的规定。

7.1.3GBT13306

7.1.4铭牌上应注明:

)产品型号和名称;

a

)();

b主要技术参数处理量

)辅助燃料品种;

c

d)制造厂名;

)出厂编号及制造日期。

e

7.2使用说明书

焚烧炉的使用说明书应符合/的规定。

GBT9969

5

/—

SBT105712010

8包装运输

、/。

8.1焚烧炉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包装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

8.2GBT191

、。

8.3产品包装后应能保证水陆运输的要求

(、、)。

8.4随机文件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产品合格证和发货清单等应封存在塑料袋内

9设备贮存

、、。

9.1设备应置于足够宽敞且防雨防晒通风良好的厂房内

9.2厂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杂物。

9.3设备应放置在水平平台上。

、。

9.4设备运行空间内应具备上水下水

设备运行空间内配有或电源。

9.5380V220V

9.6焚烧设备的电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ㅤㅤㅤㅤ

6

/—

SBT105712010

附录

A

()

规范性附录

设备安装运行和安全使用要求

A.1焚烧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的操作培训。

,。

A.2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身着防护服避免与焚烧物直接接触

,,。

A.3焚烧设备运行过程中炉门应处于关闭状态防止逆火伤人

,,

A.4焚烧炉使用燃气燃烧器时点火启动前应先启动风机和打开空气调节阀进行充分扫气扫气时间

不少于1min。

,。

A.5安全点火时间为5s~7s点火失败和故障熄灭后的扫气时间不少于20s

,。,,

A.6点火失败或故障熄灭重新点火前的扫气时间不得少于20s上述试验每隔3min试验一次连

,。

续试验次成功次数不得低于次

109

A.7设备焚烧车间应处于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

A.8焚烧场地应包含工作区和生活区生活区应配置消毒清洗场所

ㅤㅤ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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