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283-2024 高原地区空气洁净度检测工作规范

DB63/T 2283-2024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2283-2024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6-19
实施日期
2024-07-25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11

CCSC30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283—2024

高原地区空气洁净度检测工作规范

2024-6-19发布2024-7-25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228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青海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中检西南计量有限公司、

青海医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敏娟、张宏涛、龙存林、陈岳蓉、张新翊、赵志杰、任戬、雷迪、海平、孙

晓宁、李玉巍、王宸、牛雯、丁伟航、董家雄、赵荣。

本文件由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

I

DB63/T2283—2024

高原地区空气洁净度检测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原地区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检测的基本要求、检测要求、检测方法、注意事项、

检测报告等工作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检测机构、单位(企业)对高原地区医院洁净手术部、无菌医疗器具洁净室(区)、医

药工业洁净厂房、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实验动物设施建筑、生物安全实验室、药品微生物检测用洁净室、

食品检测用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2146.3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36066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检测技术分析与应用

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57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687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YY/T0033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

3术语与定义

GB50687-2011、GB/T25915.1-2021、GB/T16292-2010界定的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洁净度

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大于等于某粒径的微粒数量来区分的洁净程度。

[来源:GB50687-2011,2.0.12]

3.2

洁净室

空气悬浮粒子和微生物浓度,以及温度、湿度、压力等参数受控的医药生产房间或限定的空间。

[来源:GB/T25915.1-2021,3.1.1]

3.3

1

DB63/T2283—2024

洁净区

空气悬浮粒子计数浓度受控并分级的限定空间。其建造和运行使进人、产生和滞留于空间的粒子受

控。

[来源:GB/T25915.1-2021,3.1.2]

3.4

悬浮粒子

用于空气洁净度分级的空气悬浮粒子尺寸范围在0.1μm~1000μm的固体和液体粒子。对于悬浮粒子

计数测量仪,一个微粒球的面积或体积产生一个响应值,不同的响应值等价于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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