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2/T 127-2024 会议主(承)办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DB3502/T 127-2024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02/T 127-2024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4-06-05
实施日期
2024-06-05
发布单位/组织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厦门市商务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理工学院
起草人:
郑智、张金梅、陈秋英、蔡弘、周燕华、廖萌茵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CCSA12

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127—2024

会议主(承)办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Classificationandassessmentofconferenceorganizers

2024-06-05发布2024-06-05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02/T127—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等级划分...........................................................................1

5评定要求...........................................................................1

6评定指标...........................................................................1

7评定流程...........................................................................8

8评定管理...........................................................................9

附录A(规范性)会议主(承)办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表..............................10

I

DB3502/T12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厦门市商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理工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智、张金梅、陈秋英、蔡弘、周燕华、廖萌茵。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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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承)办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会议主(承)办单位的等级划分、评定要求、评定指标、评定流程与评定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会议主(承)办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实施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0520会议分类和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3052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等级划分

会议主(承)办单位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5A、4A、3A。

5评定要求

5.1评定工作应采取自愿申报,分级评定的方法。

5.2评定工作应由评定机构组织,定期开展。

5.3评定机构应按照本文件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评定工作。

5.4参加评定的会议主(承)办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

——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配备相应数量、相关专业资质的从业人员;

——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记录,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客户管理、

统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

6评定指标

6.1总体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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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会议主(承)办单位的基础条件、经营业绩、诚信建设、管理制度、员工素质、服务要求、社

会荣誉方面的客观指标为主要依据,量化指标。

6.2各级指标要求

6.2.15A会议主(承)办单位

6.2.1.1基础条件

5A会议主(承)办单位基础条件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工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2

——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用房(非住宅类)建筑面积500m以上,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从事会议服务时间8年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全职从业人员50人以上。

6.2.1.2经营业绩

5A会议主(承)办单位经营业绩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申请评定前1财务年度会议主营收入人民币1亿元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每年主(承)办100人以上会议项目50项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主(承)办过至少2次单次规模5000人以上的全国性会议或单次规模

300人以上的国际会议。

6.2.1.3诚信建设

5A会议主(承)办单位诚信建设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无违法、行政处罚记录、不良信用记录;

——照章纳税,遵纪守规,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税务信用等级达到A级;

——遵规守约,维护市场秩序,不搞恶性竞争;

——珍惜荣誉,无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复制和伪造《等级证书》等不当行为;

——如实按规申请奖励,不虚报冒领。

6.2.1.4管理制度

5A会议主(承)办单位管理制度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有健全、成文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定有安全生产、防疫和应急方案,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演练,评定申请日前3年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积极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参与各类标准制定、修订等标准化活动。

6.2.1.5员工素质

5A会议主(承)办单位员工素质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高职以上学历员工3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5人以上;

——具备相关专业人员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中的1项:

•接受境内外会展业相关的高级职业资格培训且获得相应证书者3人以上;

•接受境内外会展业相关的中级或初级职业资格培训且获得相应证书者10人以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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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或中级职称证书者3人以上;

——年企业培训16学时以上。

6.2.1.6服务要求

6.2.1.6.1会议筹备阶段

5A会议主(承)办单位会议筹备阶段服务要求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与主办单位签订委托合作协议;

——按时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含时间、地点、名称、主题、内容等);

——按时完成会议地点的选定,与供应商签订预订协议;

——按时完成重要嘉宾的邀请、联络;

——按时完成会议营销、参会人员邀请工作;

——按时完成要客、听众接待与保障计划的制定及相关准备工作;

——按时完成证件的制作;

——按时完成安全、防疫方案的制定与报批;

——按时完成会议场所的布置规划、设计;

——按时完成会议预算编制与筹集;

——按时完成会议物料的准备工作。

6.2.1.6.2会议实施阶段

5A会议主(承)办单位会议实施阶段服务要求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按时完成要客的接待工作;

——按时完成会场的布置(舞台、灯光、音响、屏幕、同传、桌椅等布置、调试);

——按时完成会议流程彩排组织工作;

——按时完成与会人员的报到工作;

——按时完成洽谈、宴会、会见等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按时完成会场物料分发;

——按时完成会议保障人员的联络、邀请、衔接工作;

——做好会议现场音、视频设备和人员的统筹工作;

——做好安全、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会议保障人员按规范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6.2.1.6.3会议总结阶段

5A会议主(承)办单位会议总结阶段服务要求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及时完成要客的送站工作;

——及时完成与合作方的结算工作;

——及时完成会议资料的收集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

——及时完成会议组织质量的问卷调查工作;

——客户满意度95%以上;

——能提供创意、个性化服务,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有成功的案例15个以上。

6.2.1.7社会荣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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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各级社会荣誉和相应资质可酌情加分,详见附录A评分表。

6.2.24A会议主(承)办单位

6.2.2.1基础条件

4A会议主(承)办单位基础条件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工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

——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用房(非住宅类)建筑面积200m以上,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从事会议服务业务时间5年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全职从业人员8人以上。

6.2.2.2经营业绩

4A会议主(承)办单位经营业绩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申请评定前1财务年度会议主营收入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每年主(承)办会议项目30项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主(承)办过至少2次单次规模2000人以上的全国性会议或单次规模

200人以上的国际会议。

6.2.2.3诚信建设

4A会议主(承)办单位诚信建设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无违法、行政处罚记录、不良信用记录;

——照章纳税,遵纪守规,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税务信用等级达到B级;

——遵规守约,维护市场秩序,不搞恶性竞争;

——珍惜荣誉,无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复制和伪造《等级证书》等不当行为;

——如实按规申请奖励,不虚报冒领。

6.2.2.4管理制度

4A会议主(承)办单位管理制度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有健全、成文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定有安全生产、防疫和应急方案,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演练,评定申请日前3年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6.2.2.5员工素质

4A会议主(承)办单位员工素质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高职以上学历员工6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3人以上;

——具备相关专业人员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中的1项:

•接受境内外会展业相关的高级职业资格培训且获得相应证书者1人以上;

•接受境内外会展业相关的中级或初级职业资格培训且获得相应证书者4人以上;

•获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或中级职称证书者2人以上;

——年企业培训12学时以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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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6服务要求

6.2.2.6.1会议筹备阶段

4A会议主(承)办单位会议筹备服务要求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与主办单位签订委托合作协议;

——按时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含时间、地点、名称、主题、内容等);

——按时完成会议地点的选定,与供应商签订预订协议;

——按时完成重要嘉宾的邀请、联络;

——按时完成会议营销、参会人员邀请工作;

——按时完成要客、听众的接待与保障计划的制定及相关准备工作;

——按时完成证件的制作;

——按时完成安全、防疫方案的制定与报批;

——按时完成会议场所的布置规划、设计;

——按时完成会议预算编制与筹集;

——按时完成会议物料的准备工作。

6.2.2.6.2会议实施阶段

4A会议主(承)办单位会议实施阶段服务要求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按时完成要客的接待工作;

——按时完成会场的布置(舞台、灯光、音响、屏幕、同传、桌椅等布置、调试);

——按时完成会议流程彩排组织工作;

——按时完成与会人员的报到工作;

——按时完成洽谈、宴会、会见等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按时完成会场物料分发;

——按时完成会议保障人员的联络、邀请、衔接工作;

——做好会议现场音、视频设备和人员的统筹工作;

——做好安全、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会议保障人员按规范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6.2.2.6.3会议总结阶段

4A会议主(承)办单位会议总结阶段服务要求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及时完成要客的送站工作;

——及时完成与合作方的结算工作;

——及时完成会议资料的收集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

——及时完成会议组织质量的问卷调查工作;

——客户满意度90%以上;

——能提供创意、个性化服务,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有成功的案例8个以上。

6.2.2.7社会荣誉

获得各级社会荣誉和相应资质可酌情加分,详见附录A评分表。

6.2.33A会议主(承)办单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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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基础条件

3A会议主(承)办单位基础条件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工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2

——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用房(非住宅类)建筑面积80m以上,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从事会议服务业务时间3年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全职从业人员5人以上。

6.2.3.2经营业绩

3A会议主(承)办单位经营业绩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申请评定前1财务年度会议主营收入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每年主(承)办会议项目20项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主(承)办过至少2次单次规模500人以上的全国性会议或单次规模

100人以上的国际会议。

6.2.3.3诚信建设

3A会议主(承)办单位诚信建设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无违法、行政处罚记录、不良信用记录;

——照章纳税,遵纪守规,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税务信用等级达到B级;

——遵规守约,维护市场秩序,不搞恶性竞争;

——珍惜荣誉,无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复制和伪造《等级证书》等不当行为;

——如实按规申请奖励,不虚报冒领。

6.2.3.4管理制度

3A会议主(承)办单位管理制度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有健全、成文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定有安全生产、防疫和应急方案,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演练,评定申请日前3年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6.2.3.5员工素质

3A会议主(承)办单位员工素质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高职以上学历员工3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人以上;

——具备相关专业人员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中的1项:

•接受境内外会展业相关的高级职业资格培训且获得相应证书者1人以上;

•接受境内外会展业相关的中级或初级职业资格培训且获得相应证书者1人以上;

•获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或中级职称证书者1人以上;

——年企业培训8学时以上。

6.2.3.6服务要求

6.2.3.6.1会议筹备阶段

6

DB3502/T127—2024

3A会议主(承)办单位会议筹备服务要求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与主办单位签订委托合作协议;

——按时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含时间、地点、名称、主题、内容等);

——按时完成会议地点的选定,与供应商签订预订协议;

——按时完成重要嘉宾的邀请、联络;

——按时完成会议营销、参会人员邀请工作;

——按时完成要客、听众的接待与保障计划的制定及相关准备工作;

——按时完成证件的制作;

——按时完成安全、防疫方案的制定与报批;

——按时完成会议场所的布置规划、设计;

——按时完成会议预算编制与筹集;

——按时完成会议物料的准备工作。

6.2.3.6.2会议实施阶段

3A会议主(承)办单位会议实施阶段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按时完成要客的接待工作;

——按时完成会场的布置(舞台、灯光、音响、屏幕、同传、桌椅等布置、调试);

——按时完成会议流程彩排组织工作;

——按时完成与会人员的报到工作;

——按时完成洽谈、宴会、会见等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按时完成会场物料分发;

——按时完成会议保障人员的联络、邀请、衔接工作;

——做好会议现场音、视频设备和人员的统筹工作;

——做好安全、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会议保障人员按规范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6.2.3.6.3会议总结阶段

3A会议主(承)办单位会议总结阶段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及时完成要客的送站工作;

——及时完成与合作方的结算工作;

——及时完成会议资料的收集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

——及时完成会议组织质量的问卷调查工作;

——客户满意度85%以上;

——能提供创意、个性化服务,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有成功的案例3个以上。

6.2.3.7社会荣誉

获得各级社会荣誉和相应资质可酌情加分,详见附录A评分表。

6.3指标说明

6.3.1指标“基础条件”中“从事会议服务时间”计算起点以企业实际开展会议服务实施记录并经评

定机构审核确认为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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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指标“经营业绩”中,主(承)办的会议项目应以与会议项目主(承)办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

实际参会人员花名册、会议现场照片为判断依据。

6.3.3指标“经营业绩”中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相关业绩指标衡量,受公共突发事件影响的年度业绩

不纳入衡量范围。

6.3.4指标“诚信建设”应以评定机构在相关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为判断依据。

6.3.5指标“员工素质”中的“接受境内外会展业相关的培训及获得相应证书”指的是参加注册会展

经理(CEM)培训、注册国际会议经理(CIEP)或等同于以上培训的其他行业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人社厅或者人社厅下发的证书行业通用。

7评定流程

7.1准备

评定机构应在具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媒体上公布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评定规范等有关事项。

7.2自评与申报

申请评定的会议主(承)办单位应事先按照附录A进行自我评价,并向评定机构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等级评定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企业从业人员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现场查验);

——企业税务信用等级证明;

——办公场地自有或租赁证明(提供复印件);

——获得荣誉、资质情况(提供已获得荣誉、资质证书复印件);

——评定申请日前3年承接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书目录列表;

——评定申请日前3个财务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公司的经营状况简述、各项管理制度;

——企业从业人员学历证明、已获得各类培训证书(提供复印件);

——其他证明材料。

7.3受理

评定机构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经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受理;对申报企业的税务等级、行政处罚、

信用记录等安排专人逐一查证;若审查未通过,评定机构应及时告知提交单位。

7.4现场核查

评定机构组织专家组(见8.1.6)前往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工作按照以下要求实施:

——评定机构应提前3个工作日组建现场核查专家组;

——评定机构应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被核查企业现场核查时间及相关要求;

——专家组在现场听取被核查企业情况介绍后,以查验证明资料、现场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进

行逐项核查,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7.5等级确定

7.5.1评定机构应在现场核查结束之后的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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