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550-2018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

DB64/T 1550-2018 DB64/T 1550-2018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tramway transportation system with rubber-tired tracks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4/T 1550-2018
标准类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9-29
实施日期
2018-12-28
发布单位/组织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4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4/T1550─2018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

2018-09-29发布2018-12-28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DB64/T1550-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行车与运营组织....................................................................4

5车辆..............................................................................6

6限界.............................................................................10

7线路.............................................................................11

8道岔.............................................................................14

9车站建筑.........................................................................16

10车站结构........................................................................19

11导轨桥梁工程....................................................................20

12供电系统........................................................................23

13控制系统........................................................................26

14通信与乘客服务系统..............................................................30

15综合调度及火灾报警..............................................................31

16机电设备........................................................................33

17综合车场........................................................................35

18防灾与救援......................................................................37

19环境保护........................................................................38

附录A(规范性附录)道岔线型图.....................................................40

附录B(资料性附录)车辆限界图.....................................................43

I

DB64/T1550-2018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比亚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

车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林、吴经胜、王江、曾浩、王杰、张宏杰、李燕阳、陈锦坤、程远、黄俊伟、

贺维国、丁军、杨锐、阮惠强、姚刘兵、韩振江、韩月、王飞、赵媛媛、张力唯、潘奇、张婷、杨学金、

张水清、张鹏、程潮刚、温彪、于胜利、毛玥鸿、沙超。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64/T1550-2018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及符号、行车与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道岔、

车站建筑、车站结构、导轨梁工程、供电系统、控制系统、通信与乘客服务系统、综合调度及火灾自动

报警、机电设备、综合车场、防灾与救援、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最高速度不超过80km/h,轨道梁宽度为1.7m,高

峰小时单向客运量不超过1万人次的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新建工程。观光旅游景区、产业园区、机场等区

域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新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702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14892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GB2028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GB/T24338轨道交通电磁兼容GB/T31467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GB/T3148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2590.1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管理和指令/控制系统第1部分:系统原理和基本概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T5006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1

DB64/T1550-2018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1249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GB5125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CJJ183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技术规范

CJJ/T235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T/T722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

JTGD6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TB07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TG/TD60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

JTGD64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胶轮有轨电车系统rubber-tiredtramsystem

一种利用电动汽车和无人驾驶技术,具备在专用线路上网络化灵活运营组织能力,可实现建筑友好

和社区友好的小运量公交系统。

3.2

胶轮有轨电车rubber-tiredtram

采用无人驾驶技术和橡胶车轮,利用走行轮和设于走行轮下方、内侧的导向轮,实现在导轨梁上行

进和转向的车辆。

3.3

设计使用年限designedlifetime

综合考虑满足运输需求和减少初期投资所确定的系统设计能力分期。

3.4

走行轮runningwheel

支撑车辆荷载并在导轨梁顶面上滚动运行的橡胶轮胎车轮。

3.5

导向轮guidingwheel

水平方向安装在转向架下部的橡胶轮胎车轮,通过与导轨梁侧面作用实现车辆导向功能。

3.6

导轨梁guideway

导轨梁是承载车辆荷载和车辆运行导向的结构,同时也是信号通信疏散通道等的载体,通常为钢梁。

3.7

组合桥compositebridge

2

DB64/T1550-2018

当导轨梁桥需要30m及以上跨度时,采用将标准断面的导轨梁、道岔架设在桥上,形成桥上桥的重

叠结构。其上部为导轨梁或道岔,组合桥特指其下部支撑导轨梁、道岔的桥梁结构。由较大跨度的组合

断面导轨梁组成的桥梁结构也称为组合桥。

3.8

平移道岔sliderswitch

通过滑块结构的水平移动,改变滑块与道岔前方和后方导轨梁的衔接方式,实现胶轮有轨电车行驶

方向转换的机械设备,一般可分为双开平移道岔和三开平移道岔。

3.9

正线mainline

载客列车运营的贯穿全程的线路。

3.10

限界gauge

限定车辆运行及导轨周围构筑物超越的轮廓线,分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

3.11

车辆轮廓线vehicleprofile

设定车辆所有横断面的包络线。

3.12

车辆限界vehiclegauge

车辆在平直线上正常运行状态下所形成的的最大动态包络线,用以控制车辆制造,以及制定站台和

站台门的定位尺寸。

3.13

设备限界equipmentgauge

车辆在故障运行状态下所形成的最大动态包络线,用以限制行车区的设备安装。

3.14

建筑限界structuregauge

在设备限界基础上,满足设备和管线安装尺寸后的最小断面。

3.15

无人值守车站stafferlessoperationstation

在列车无人驾驶的基础上,不设置固定岗位工作人员的车站,以控制中心远程监控管理为主,辅以

全线流动巡查。

3.16

综合车场integrateddepot

设有停车线、检修线、洗车线等设施的场所,承担车辆的日常停放、维护、检修和清洁等功能。

3.17

紧急逃生通道emergencyevacuationcorridor

在导轨梁中间设置的供车上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疏散至安全地带的通道。

3

DB64/T1550-2018

3.18

逃生门emergencyhatch

置于列车两端,供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快速逃离的车辆设施。

3.19

定员vehicleratings

每辆车的额定载客人数,由座席位和站席位的总和确定,为正常情况下载客能力的计算提供依据。

3.20

无人驾驶运行模式unmannedoperationmode

车辆达到GB/T32590定义的自动化等级4(GOA4)的运行能力。

3.21

无人区depopulatedzone

无人区指无人驾驶轨行区,一般包括正线、出入线、停车线、洗车线。

3.22

有人区someonedistrict

有人区指除了无人区以外的轨行区,一般包括检修线。

3.23

自动控制AutomaticTramControl(ATC)

自动实现电车监控、安全防护和运行控制技术的总称。

3.24

自动监控AutomaticTramSupervision(ATS)

根据列车时刻表为电车运行自动设定进路,指挥行车,实现列车运行管理等技术的总称。

3.25

自动防护AutomaticTramProtection(ATP)

自动实现电车运行安全间隔、超速防护、进路安全和车门等监控技术的总称。

3.26

自动运行AutomaticTramOperation(ATO)

自动实现列车加速、调速、停车和车门开闭、提示等控制技术的总称。

4行车与运营组织

4.1一般规定

4.1.1运营组织设计应满足设计年度预测客流的需求,并采取灵活的运营组织方案,为乘客提供安全、

便捷、优质的服务。

4.1.2运营状态应包含正常运营状态、非正常运营状态和紧急运营状态。

4.1.3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一般为80km/h,旅行速度不宜低于25km/h,区间过站不停车最大速度60

km/h。

4.1.4胶轮有轨电车系统线路宜以高架敷设为主,采用全封闭运营管理模式,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

下保障列车安全运行。

4.1.5运营设备配置应满足运营管理模式要求;运营管理应保证安全,提高效率;运营管理机构的设

置应符合运营功能需求,定员应根据管理机构进行配置。

4

DB64/T1550-2018

4.2系统运能设计

4.2.1胶轮有轨电车系统运能不宜超过1万人/h,系统最大设计能力应满足预测的远期高峰小时单向

最大断面客流量的需要,远期设计最大行车密度不宜小于每小时30对。

4.2.2在确定系统运能时,车厢有效空余地板面积上站立乘客标准宜按每平方米站立4~6名乘客计

算。

4.2.3全线双线区段各折返站的折返能力应根据道岔转辙时间、过岔速度、列车长度、列车车门数量

及停站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

4.2.4系统应确定应急疏散模式,并具备紧急情况下疏散车辆乘客的能力和设施,以及疏散程序。采

用自动驾驶模式时,应急设施及疏散程序应包括乘客自救方式所需的应急设施及疏散程序。

4.3行车组织

4.3.1线路应采用灵活的运营组织方式,高峰时段宜采用密集发车,站站停的模式;平峰时段固定发

车间隔,无人车站可跳站通过。

4.3.2线路宜根据全线客流和断面流量特征采用多交路灵活运营的组织模式。

4.3.3为保证线路服务水平,近期高峰小时行车间隔不宜大于3min,平峰时段不宜大于5min;远期

高峰小时行车间隔不宜大于2min,平峰时段不宜大于4min。

4.3.4车站设计停站时间应满足车站预测客流上下车时间要求。车站设计最小停站时间一般站宜为20

s;换乘站和折返站停站时间宜为30s。

4.3.5本系统最大编组不宜大于6模块。

4.3.6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宜设置综合车场,城市土地资源较为紧张的区域,车辆宜利用停车线实现停

车和日常清洁功能,综合车场仅承担一二级维修作业,车辆大修及故障修应采用委外或返厂维修模式;

不具备委外或返厂条件的项目,综合车场承担一二级及以上修程作业。

4.4车站配线和辅助线

4.4.1车站配线应包括折返线、停车线、渡线等;辅助线应包括联络线和出入场线。

4.4.2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单双线宜结合周边建筑和工程条件灵活设计,一般社区、就业核心区或城市

空间资源紧张的区域宜采用单(环)线敷设,有条件的车站宜与建筑、人行天桥和二层连廊等市政设施

结合。

4.4.3线路应根据客流特点和运营组织模式选择合理的折返形式,折返形式应满足相应设计年限的折

返能力要求。

4.4.4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应结合非正常运营状态的需求,在双线区段设置必要的渡线或停车线;宜在

沿线不大于10km加设渡线,线路起终点宜设置停车线供车辆停放。

4.4.5综合车场出入线宜在车站接轨,设置为双线;当综合车场规模较小,出入线设置条件困难时,

可采用单出入线。

4.5运营管理

4.5.1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应明确管理模式和票务制式,确定设计线路的运营管理标准和系统配置。

4.5.2票务系统宜采用开放式自动检票方式,实现车站简易检票或上车检票。票务系统可采用一票制、

计程制或计时制。

4.5.3系统应设运营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应具备行车调度、综合调度和乘客服务等功能。系统设备配

置宜集中化、自动化。

4.5.4车站应采用无人值守的开放式车站,由控制中心远程监控管理为主,辅以全线流动巡查。

5

DB64/T1550-2018

4.5.5行车计划应与分时断面客流需求相适应,结合各时段客流需求和服务水平要求,合理制定各时

段的列车编组方案和发车间隔。

4.5.6当列车在高架或地面线上运行时,遇下列情况应缓行或停运相关区段:

a)遇8级风(风速17.2m/s~20.7m/s)、大雪、暴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应缓行;

b)遇暴风9级(风速20.8m/s~24.4m/s)及以上、大雾、大雪、沙尘暴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应

停运。

4.5.7运营机构和人员数量的安排应本着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精简机构和人员,运

营人员配置指标不宜大于10人/km。

5车辆

5.1一般规定

5.1.1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

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5.1.2胶轮有轨电车系统车辆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受电方式:充电储能装置(充电桩)供电;

b)车体结构材料:轻质铝合金或其他。

5.1.3车辆主要技术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胶轮有轨电车车辆的主要技术规格

车辆类型备注

名称

McMMc头车,M中车

导向梁断面尺寸(mm)1700宽

车体长度(mm)83007000车体长

车体宽度(mm)2400

车辆高度(mm)≤3400

车辆轴距(mm)4200

前悬(mm)27001400

后悬(mm)14001400

轮距(mm)1380

地板距走形面高度(mm)≤900超载,6人/m2

6

DB64/T1550-2018

表1(续)

车辆类型备注

名称

McMMc头车,M中车

贯通道长度(mm)1000

最小转弯半径(m)15

每辆车单侧乘客室门数(个)1

车门开度(mm)1300

车门高度(mm)1850

紧急逃生门开度(mm)600

紧急逃生门高度(mm)1800

整备质量(t)7.57.2空车重量

满载人数(人)50504人/m2

超载人数(人)70706人/m2

轴重(t)≤6≤6轴荷

驾驶模式无人驾驶

最高构造速度(km/h)90

最高运行车速(km/h)80

起动平均加速度(m/s2)>1

行车制动平均减速度(m/s2)≥1.0电制动

应急制动平均减速度(m/s2)≥1.2机械制动

动力学性能最大坡度120‰正线80‰

纵向冲击率(m/s3)≤0.75

行驶平顺性sperling≤2.560km/h

车内噪声(dB(A))≤68空载,60km/h

7

DB64/T1550-2018

表1(续)

车辆类型备注

名称

McMMc头车,M中车

静置≤68

车外噪声

dB(A)

行驶≤72空载,60km/h

车·公里能耗(kw·h/车公里)满载,车辆平均每节车每行驶一

≤0.55

kWh/(车·km)公里的牵引能耗耗电量

能耗指标

每人百公里能耗(kw·h/人百公里)满载,车辆平均每个人的百公里

≤0.9

kWh/(100km·人)牵引能耗耗电量

5.1.4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5.1.5车辆应采取减振与防噪措施。

5.1.6胶轮有轨电车车辆使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环境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正常工作海拔高度不小于1400m;

2)环境温度(遮阴处)为-25℃~45℃之间;

3)最大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0%(该月平均气温不低于25℃);

4)车辆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

b)线路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平面曲线半径(轨道梁中心的曲线半径,复线为内侧轨道梁中心的曲线半径);

2)正线:不应小于30m;

3)辅助线:不应小于15m;

4)道岔区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5m;

5)竖曲线半径:一般情况下不应小于1000m,困难地段不应小于500m;

6)坡道坡度:无特殊规定时,正线不应大于80‰,辅助线路不应大于120‰。

c)供电条件可包含下列方式:

1)牵引供电;充电储能装置(充电桩)供电;

2)授流装置电压应与车辆供电电压相一致,标称DC750V。

5.1.7车辆限界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5.2车辆编组及定员

5.2.1车辆为全动车,列车最大编组不宜大于6模块。

5.2.2车辆载客量应按下列计算确定:

a)满载为车辆上的座席全部被乘客坐满,同时车内立席面积(S)的额定立席乘客为4人/m2时的

载客量:座席+(4×S);

b)超载为车辆上的座位全部被乘客坐满,同时车内立席面积(S)的最大(超员)立席乘客为6

人/m2时的载客量:座席+(6×S)。

5.2.3车辆内部噪音测试方法应符合GB14892的规定。车辆内部噪声应符合以下要求:车辆以60

km/h速度运行时,车内噪声不应大于68dB(A)。

5.2.4车辆外部噪声应符合以下要求:

8

DB64/T1550-2018

a)列车在露天地面水平直线区段自由声场内,以60km/h±5%速度运行时,测得连续等效噪声

值不应大于72dB(A);

b)列车在露天地面水平直线区段自由声场内停放,辅助设备正常工作时,测得的连续等效噪声值

不应大于68dB(A)。

5.3车辆安全与应急设施

5.3.1车辆应设置列车运行自动保护装置以及通信、广播、应急照明、避雷等安全设施,客室内应设

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控制中心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5.3.2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安全关闭时不能启

动列车。

5.3.3车辆内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以及必要的防护设施。

5.3.4列车两端应设置专用乘客紧急逃生门。在建筑限界内应预留乘客逃生和救援的通道和空间位

置。

5.3.5列车应配备停放制动装置。停放制动的能力应满足列车在超载条件下能在最大坡道上的可靠停

放。

5.4车体

5.4.1车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设计寿命应为30年;

b)车体应采用铝合金材料或其他轻质材料。在使用期限内承受正常载荷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和疲

劳损伤;

c)车钩后端部应设有可复原的能量吸收缓冲装置,可吸收速度为10km/h的空载列车与静止的

空载列车相撞时产生的冲击能量,任何部件不得损坏。

5.4.2车辆的结构材料、内部设施宜采用不燃性材料,困难情况下采用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且应符

合铁路车辆的防火要求。

5.4.3车体的内外墙体之间,以及底架与地板之间,应敷设吸湿性小,膨胀率低,性能稳定的隔热、

隔声材料。

5.5转向架

5.5.1转向架采用单轴结构。由构架、牵引机构、走行轮、导向轮、电动总成、二系悬挂系统及其他

零部件组成,其结构和主要尺寸应与轨道梁相匹配。

5.5.2转向架走行轮轮胎采用充氮气的橡胶轮胎,轮胎应设计有应急保护装置,且应设置胎压监测报

警装置。

5.5.3转向架悬挂系统应采用二系悬挂,车体与转向架构架之间应安装减振器,并设置限位装置。

5.5.4转向架相关部件在允许磨损限度内,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确保列车能以最高速度安全

平稳地运行。在悬挂或减振系统发生故障时,应能确保车辆在轨道梁上安全运行至邻近车站,清客后空

车低速返回车辆段。

5.5.5转向架构架的设计寿命不应低于30年。

5.6制动系统

5.6.1列车采用电制动,制动能量应能被地面或站台的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吸收。

5.6.2列车出现意外分离等严重故障影响列车安全时,应能立刻自动实施安全制动,并应使司机便于

识别。安全制动的模式优先采用机械制动。

9

DB64/T1550-2018

5.6.3停放制动系统应保证列车最大载荷情况下停放在线路最大坡度处不发生溜车。

5.6.4制动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管路宜采用不锈钢或铜质材料,安装前应做防锈、防腐和清

洁处理。

5.7电气系统

5.7.1辅助电源系统由辅助变流器、蓄电池等组成,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a)辅助变流器容量应能满足车辆在各种工况下的使用需求;

b)列车头尾各设置一组蓄电池,额定电压110V。

5.7.2蓄电池容量可供列车在故障情况下的应急照明、外部照明、空调紧急通风、车载安全设备、开

关门一次、广播、通讯等系统工作不低于30min的要求。

5.7.3动力电池容量可供列车进行驱动。

5.7.4牵引系统采用直流永磁同步电机传动系统。

5.7.5列车及线路应设置避雷装置,高压线路正负极应设置避雷器。

5.7.6车辆内各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线应有足够的截面。

6限界

6.1一般规定

6.1.1限界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

6.1.2车辆限界是车辆在平直轨道线上正常运行状态下形成的最大动态包络线。车辆限界分为区间车

辆限界及车站车辆限界。

6.1.3设备限界是用以限制设备安装位置的控制线,其设计原则如下:

a)直线地段设备限界是在车辆限界基础上确定;

b)曲线地段设备限界是在直线地段设备限界的基础上,按平面曲线不同半径、超高和车辆参数等

因素计算确定。

6.1.4建筑限界是在设备限界的基础上,考虑设备和管线安装尺寸后的最小有效断面。

6.2制定限界的基本参数

6.2.1线路

a)正线曲线半径:不宜小于30m;

b)道岔区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5m;

c)最大坡度:区间正线、配线80‰;不载客运行区段120‰。

6.2.2车辆主要尺寸

a)计算车辆长度:8300mm;

b)车辆最大宽度:2400mm;

c)车辆高度:≤3400mm;

d)车辆轴距:4200mm。

6.2.3其它

a)制定限界的车辆正线平面最小曲线半径为15m;

b)导轨梁断面尺寸(宽)为1700mm;

c)导轨梁顶面与导向面、制造公差(直角度)为±5/1000rad;

d)超高设置方法为曲线导轨梁内侧降低半超高,外侧抬高半超高;

e)高架及地面线风荷载为600N/m2。

10

DB64/T1550-2018

6.3车辆限界

6.3.1车辆限界是车辆在平直走行面上正常运行状态下所形成的最大动态包络线。

6.3.2高架或地面线车辆限界应考虑当地最大风荷载引起的横向和竖向偏移量。

6.4设备限界

6.4.1限界是制定建筑限界的基础,是车辆故障情况下的最大动态包络线。

6.4.2设备限界与建筑限界之间的空间应能满足各种设备、管线安装的要求,设备与设备限界之间的

安全间隙不小于50mm,以确保行车安全。

6.4.3曲线地段设备限界应在直线地段设备限界基础上,按平面曲线不同半径、过超高或欠超高引起

的横向和竖向偏移量,以及车辆、导轨梁参数等因素计算确定。

6.4.4相邻两线间无墙、柱及设备时,两设备限界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小于100mm。

6.5建筑限界

6.5.1建筑限界是在设备限界之外,任何沿线永久性建筑物均不得侵入的界限。

6.5.2无管线时,建筑限界与设备限界应有不小于200mm的间隙,困难情况下不小于100mm。

6.5.3曲线地段侧面建筑限界应根据由曲线半径、车辆参数计算的曲线设备限界,导轨梁超高引起的

附加偏移量等因素计算确定。

6.6站台建筑限界

6.6.1有效站台边缘距导轨梁中心线不宜小于1300mm。

6.6.2站台门内侧最近点距导轨梁中心线不宜小于1360mm。

6.6.3直线地段站台面高于导轨梁顶面850-10mm。

7线路

7.1一般规定

7.1.1线路应分为正线和配线,配线包括折返线、渡线、停车线、出入线等。

7.1.2线路的基本走向应根据上位规划研究确定。线路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城市现状与规划的道路、

地面建筑物、管线和其他构筑物、文物古迹和环境保护要求、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采用的

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以及运营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7.1.3车站分布应以规划为前提,并结合线路功能定位、客流集散点、各类交通枢纽以及其他轨道交

通车站分布合理确定。

7.1.4线路敷设方式宜优先采用高架线路。

7.2线路平面

7.2.1采用最高运行速度时平面最小半径按下式计算确定:Vmax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