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807-2023 地下水超采治理评估与复核技术指南

DB13/T 5807-2023 Groundwater Overdraft Management Evaluation and Review Technical Guideline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807-2023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7-28
实施日期
2023-08-28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10

CCSP13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807—2023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评估与复核技术指南

2023-07-28发布2023-08-28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80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素英、付银环、张召召、陈飞、张栓堂、李新旺、王哲、刘长燕、刘婧、

马若绮、穆枫、马杰、朱静思、张红梅、李彦林、顾宝群、刘伟、郑连合、张广艳、韩瑞权、

徐鹏翔。

I

DB13/T5807—2023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评估与复核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文件为地下水超采治理评估和超采区复核提供了指导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地下水超采治理评估、超采区复核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34968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

GB/T51040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

DB13/T5450.1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第1部分:居民生活

3术语和定义

GB/T3496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地下水超采治理comprehensivecontroltogroundwaterover-exploitationcontrol

在地下水超采区内,通过实施节水控水、引水调水、水源置换、生态补水、强化监管等综合措

施,减少地下水开采量,逐步达到地下水采补平衡。

年度评估annualassessment

依据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按年度对县、市或省治理措施完成情况和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阶段评估stageassessment

在年度评估及复核的基础上,每3~5年对地下水超采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旱作雨养rainfedfarming

通过种植制度调整、抗旱作物布局、抗旱品种及旱作技术配套,实现不需要灌溉、完全利用自

然降水从事农业生产目标的措施。

季节性休耕seasonalfallow

将一年种植两茬作物(如冬小麦、夏玉米)改为只种植一茬灌溉用水量少的作物(如玉米或其

他杂粮杂豆、油料等)的措施。

地下水压采量decrementquantityofgroundwaterextraction

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地下水超采区在正常来水条件下地下水开采量

的减少值。

管控区groundwatercontrolarea

经过地下水超采治理,超采区域内已实现采补平衡,但地下水水位未达到合理水位,需要继续

限制地下水开采的区域。

退出区withdrawareaofgroundwaterover-exploitation

经过地下水超采治理,超采区域内已实现采补平衡,且地下水水位已经达到合理水位的区域。

1

DB13/T5807—2023

4总则

评估原则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a)科学性、真实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

b)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

c)整体评价与典型抽查相结合。

评估内容

治理评估包括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评估和治理效果评估。

评估阶段

治理评估包括年度评估和阶段评估。

评估方法

4.4.1在对治理措施开展资料查阅、现场核查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可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等技术,

通过分析计算和技术咨询,采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式对超采区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4.4.2按照附录A编制评估报告,总结治理的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评估资料

评估资料包括:

a)地下水超采治理实施方案及有关审批文件;

b)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工程措施设计、监理、竣工验收相关报告、图纸等资料;

c)地下水超采区自然地理、水文气象、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社会经济、水资源及其开发利

用情况等相关资料;

d)各项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措施的实施面积、实施范围、运行维护情况等资料;

e)地下水水位监测数据,监测站的密度应满足GB/T51040的要求,不足时应补充调查或进行

统测;

f)水资源公报、水利统计年鉴、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以电折水相关成果及其他资料。

5治理任务评估

压采措施评估

5.1.1节水措施评估,包括:

a)农业节水措施评估,包括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以及节水型养殖业、

渔业、牧业建设等治理任务的完成情况;

b)工业节水措施评估,包括节水技术改造、废水资源化利用等治理任务的完成情况;

c)生活节水措施评估,包括节水器具普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治理任务的完成情况。

5.1.2控水措施评估,包括:

a)评估高耗水作物改种低耗水作物、季节性休耕、旱作雨养、节水品种推广等治理任务的完

成情况;

b)评估国家及地方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等任务的完成情况;

c)评估高耗水行业取用地下水情况。

5.1.3引水调水措施评估,包括:

a)评估当地地表水利用情况;

b)评估引江、引黄等外调水利用情况。

5.1.4水源置换措施评估,包括:

a)评估城镇、农村生活和工业水源置换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

b)评估农业灌溉水源置换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

c)评估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的利用情况。

2

DB13/T5807—2023

5.1.5生态补水措施评估,主要评估生态补水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补水量、补水河湖数量、补

水河段长度、有水河长、水面面积等。

5.1.6监督管理措施评估,包括:

a)评估地下水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b)评估水源置换、旱作雨养和季节性休耕区域范围内取水井的管控情况;

c)评估非农取用水户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安装任务的完成情况;

d)评估大中型灌区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任务的完成情况;

e)评估区域计划用水管理的落实情况;

f)评估宣传等其他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地下水压采量评估

5.2.1概述

5.2.1.1地下水压采量评估,包括农业地下水压采量评估、农村生活地下水压采量评估和城市生活、

工业地下水压采量评估。

5.2.1.2采取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后,地下水压采量大于或等于地下水压采任务量,认定为完成压

采目标;小于地下水压采任务量,认定为未完成压采目标。

5.2.2地下水压采量评估

地下水压采量计算方法见公式(1)。

Q压采量=Q农业+Q农村生活+Q城市生活、工业...................................(1)

式中:

43

Q压采量——评估期地下水压采量(1×10m);

43

Q农业——评估期农业地下水压采量(1×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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