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895-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DB13/T 2895-2018 DB13/T 2895-2018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oil and Water Loss in Small Watershed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2895-2018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2-13
实施日期
2018-12-3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4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40

P56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895—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2018-12-13发布2018-12-31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2895—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茂杭、贾立海、马香玲、田卫堂、王凤翔、田素平、侯克、李新旺、李洁、

张广英、王忠科、张怀、申瑞香、苑振海、张国林、王雄宾、史亚梅、曹寒、孙杰肖。

I

DB13/T2895—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术语和定义、水土保持功能分区、基本资料、基本规定

和梯田工程、坡面截排水工程、林草工程、水蚀林地治理工程、封禁治理工程、谷坊工程、拦沙坝工

程、护地堤工程、沟头防护工程、集雨水池工程、水窖工程、扬水站工程、作业路工程、平原风沙区

治理工程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453.1-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2-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

GB/T16453.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453.4-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15162飞播造林技术规程

GB51018-2014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5-2010泵站设计规范

GB/T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2772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7908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T18337.3-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SL665-2014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LY1000容器育苗技术

SL4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3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73.6-2001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小流域small-watershed

1

DB13/T2895—2018

二、三级支流以下以分水岭和下游河道出口断面为界、集水面积在5000hm2以下的相对独立和封

闭的自然汇水区域。

3.2

生态清洁小流域ecologicalandcleansmall-watershed

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沟道基本保持自然生态状态,行洪安全,

人类活动对自然扰动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之内,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人口、资源、环

境协调发展的小流域。

3.3

水蚀林地erodedforestlandbywatererosion

没有整地工程且树下没有植物措施的林地,土壤水蚀模数大于容许流失量的林地。

3.4

面源污染diffusedpollution

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

4水土保持功能分区及综合治理措施配置

4.1水土保持功能分区

根据河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河北省划分为15个水土保持功能区,水土保持功能分

区见附录A。

4.2水土保持分区特征及治理措施配置

水土保持分区特征及治理措施配置见附录B。

5基本资料

5.1自然概况

5.1.1地质地貌。包括小流域地理位置、流域形状、地貌类型、地质构造及岩性、地面坡度及组成。

5.1.2气象、水文。气象包括小流域年平均气温,不小于10℃的年活动积温,极端最高温度、极端最

低温度、多年平均降水量及其年内分布、多年平均蒸发量、年平均日照时数,无霜期,冻土深度,年

平均风速,主害风风向、大风日数;水文主要包括所属河流水系,地表径流量,年径流系数,径流年

内分配,地下水位埋深等。

5.1.3土壤与植被。土壤包括小流域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养分含量;植被主要包括

植被类型、主要树种、草种、林草覆盖率等。

5.1.4其他。根据工程需要,补充说明小流域的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

5.2社会经济情况

2

DB13/T2895—2018

社会经济情况包括小流域所属行政区划、户数、总人口、农业人口、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率、

劳动力、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村经济总收入、农林牧渔产业结构、人均粮食产量、农

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5.3水土流失状况

水土流失状况包括小流域水土流失类型、水土流失面积及强度分布、土壤侵蚀模数、年土壤侵蚀

总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及危害。

5.4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水土流失防治包括小流域内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的类型、分布、面积、保存情况、防治效果及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总结小流域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经验及其存在的问题。

6总体要求

6.1小流域现状调查

小流域现状调查采用实地调查与遥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无人机技术等相结合。坡

面、沟道、村庄和已有水土保持措施等位置信息应在图上标出,地图比例尺应不小于1:10000。

6.2小流域治理目标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目标应达到国家一级验收标准,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以上,林

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80%以上,泥沙减少70%以上,土地利用率

80%以上,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实现良性循环。

6.3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体布局

6.3.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应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统筹山、水、田、林、路进行总体布局,做到坡面与沟道、上游与下游、治理与利用、植物与工程、

生态与经济效益兼顾,使各类措施相互配合,发挥综合效益。

6.3.2应坚持沟坡兼治,工程措施、林草措施与封育治理措施相结合。河流源头、远山地区应根据实

际情况,充分利用自然修复能力,合理布设封育治理措施;近山坡面以梯田工程、林草工程为主,并

配套建设截排水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措施,沟道以建设谷坊工程、护地堤工程、沟头防护工程

等措施为主。

6.3.3已有经济林区宜优先布置水源配套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拟新建经济林区首先考虑水源配

套的可行性,应严格控制营造经济林面积,避免因大规模经济林开发而破坏原有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特别是坡度在20º以上植被较好的区域,不宜再布设经济林。

6.3.4沟头以上有坡面天然集流槽,暴雨中坡面径流由此集中泄入沟头,引起沟头前进和扩张的地方

应修建沟头防护工程;沟底比降较大(5%~10%或更大)、沟底下切剧烈发展的沟段应修建谷坊工程,

宜修建浆砌石谷坊、干砌石谷坊、铅丝笼谷坊、植物谷坊等,严格控制沟道布设土谷坊。

6.3.5应严格控制新建作业路长度,以利用现有道路为主,适当提高标准,路两边合理布设排水工程。

6.3.6重要水源地应按生态清洁小流域进行布置,开展“污水、垃圾、厕所、河(沟)道、环境”五

同步治理,构筑生态修复区、生态治理区、生态保护区三道防线,保护水源。

3

DB13/T2895—2018

6.3.7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应按《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执行。

6.4附表、附图

6.4.1附图包括小流域地理位置图、小流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图和小流域水土保

持措施总体布置图及各项治理措施的典型设计图。小流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图和

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要求地形图的比例尺不小于1:10000,小班标注、治理措施图示、

图例按照SL73.6-2001规定执行,图纸颜色鲜明,标注清楚。

6.4.2附表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特性表、土地利用现状及调整表、地面坡度组成表、坡耕地坡度组成表、

水土流失现状表、水土保持措施汇总表、工程区小班现状表、工程区小班林草措施设计标、工程区小

班工程措施设计标、主要工程量和投工汇总表、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效益估算表。具体表格形式见附

录C。

7梯田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梯田工程防御标准宜采用10a一遇6h最大降雨量,在半干旱地区,可提高到20a一遇6h

最大降雨量。

7.1.2梯田布置应根据地形条件,按照“近村、近水、就缓、就低”的原则,选择坡度在25º以下、

土层较厚的坡耕地或荒坡地上;沿等高线、以道路为骨架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直,便于耕作和灌

溉。

7.1.3梯田应配套田间道路、坡面小型蓄排工程等设施。

7.1.4按梯田断面形式可分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和隔坡梯田等型式;坡耕地改造应优先采用水平梯

田;土层较薄或坡度较陡的坡耕地、荒坡地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坡式梯田;坡度不大于20º的荒坡地或

坡耕地可采用隔坡梯田。

7.1.5按梯田田坎建筑材料可分为土坎梯田、石坎梯田、混凝土预制件坎梯田等,应优先选用当地材

料梯田型式。

7.1.6田面宽度应结合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分析确定。坡度在5º~15º的坡地,梯田田面宽度

宜为10m~30m;坡度在15º~25º的坡地,梯田田面宽度宜为5m~10m;同时田块长度和田面宽度

要考虑灌溉和小型机械耕作、利用方式的要求。梯田断面参数应符合附录D中表D.1的规定。

7.1.7梯田田坎上应修筑田埂,以容蓄田面降水;暴雨多发区,应沿梯田田面内侧布设排水沟,与坡

面排水工程相连,排除田面不能容蓄的降水。埂坎应种植植物进行护埂坎,并应选用耐旱、多年生、

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胁地较小的埂坎植物种植。

7.2梯田断面设计

7.2.1水平梯田断面设计

7.2.1.1土坎水平梯田

a)田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坎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0m;

b)蓄水田埂高度宜取0.3m~0.5m,田埂顶宽度宜取0.3m~0.5m;

4

DB13/T2895—2018

c)田坎侧坡坡比宜取1:0.1~1:0.4,蓄水埂边坡宜采用1:1;

d)田面应外高内低,比降宜取1:300~1:500。梯田断面设计应结合土层厚度,修平后内侧活土

层厚应大于0.3m,田面净宽和田坎高度应按下列公式(1)、(2)计算:

BBmbb1Hcotcotb1„„„„„„„„„„„„„„„(1)

„„„„„„„„„„„„„„„„„(2)

HBXsin

式中:符号意义见图1。

图1水平梯田断面要素图

说明:原地面坡度;田坎坡度;梯田田坎高度,;原坡面斜宽,;梯田田面毛宽,

——H—mBx—mBm—

;梯田田面净宽,;梯田田坎占地宽,;—蓄水埂底宽,。

mB—mb—mb1m

7.2.1.2石坎水平梯田

a)田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石坎高度一般不宜超过3.0m;

b)田坎坎顶宽度为0.3m~0.5m;

c)田坎外侧坡比宜取1:0.1~1:0.25,内侧接近垂直;当田坎高度大于2.0m时,内侧坡比宜

取1:0.1;

d)田坎基础应置于硬基之上,软基基础深不应小于0.5m,基面应外高内低,宽度应根据田坎

宽度及田坎侧坡坡比确定;

e)田面应外高内低,比降宜取1:300~1:500,田面内侧设排水沟。梯田断面设计应结合土层厚

度,修平后内侧活土层厚应大于0.3m,田面净宽和田坎高度应按下列公式(3)、(4)计

算:

B2(Th)cot...................................(3)

B

H...................................(4)

cotcot

式中:

B—田面净宽,m;

T—原坡地土层厚度;

h—修平后挖土方后缘土层厚度,m;

H—田坎高度,m;

—地面坡度;

—田坎坡度。

5

DB13/T2895—2018

石坎水平梯田断面图如图2所示。

石坎梯田断面参数数值符合附录D中表D.2的规定。

图2石坎水平梯田断面图

7.2.1.3水平梯田工程量

a)单位面积土石方量计算公式(5)为:

1BH1

V(L)BHL„„„„„„„„„„„„„(5)

2228

式中:

23

V—单位面积(hm或亩)梯田土石方量,m;

L—单位面积(hm2或亩)梯田长度,m;

H—田坎高度,m;

B—田面净宽,m。

b)当梯田面积按公顷计算时,单位面积土石方量计算公式(6)为:

1

VH1041250H„„„„„„„„„„„„„„„(6)

8

c)当梯田面积按亩计算时,单位面积土石方量计算公式(7)为:

1

VH666.783.3H„„„„„„„„„„„„„„„(7)

8

7.2.2坡式梯田断面设计

a)确定等高沟埂间距。每两条沟埂之间的斜坡田面长度称为等高沟埂间距(Bx),根据地面坡

度、降雨量、土壤渗透性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耕作需要。地面坡度越陡,沟埂间距越小;

降雨量和降雨强度越大,沟埂间距越小;土壤渗透性越差,沟埂间距越小;

b)等高沟埂断面尺寸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田埂顶宽宜取0.3m~0.4m,田埂高度宜取0.5m~0.6m,外坡1:0.5,内坡1:1。

——田埂上方的容量应满足拦蓄与梯田级别对应的设计暴雨所产生的地表径流和泥沙。

6

DB13/T2895—2018

图3坡式梯田断面图

7.2.3隔坡梯田断面设计

a)隔坡梯田断面设计是确定梯田的斜坡垂直投影宽度Bg与水平田面宽度Bs;

b)水平田面宽度Bs应兼顾耕作及拦蓄暴雨径流要求,宜取5m~10m;

c)斜坡垂直投影宽度Bg以隔坡部分在设计暴雨条件下产生的径流、泥沙量和林草需水量作为设

计依据;

d)应根据水平田面部分的宽度、土壤渗透性,分析暴雨中田面接受降雨后再接受隔坡部分径流

的能力,具体确定Bg和Bs,要求在设计暴雨条件下水平田面能全部拦蓄隔坡的径流不发生

满溢。Bg和Bs应相互适应,根据不同情况通过试算确定。

图4隔坡梯田断面图

7.3梯田施工

梯田施工按照GB/T16453.1-2008中第10章的规定执行。

7.4梯田管理

7.4.1每年汛后和每次较大降雨后,应对梯田进行检查,发现田坎、田面有水毁现象及时整修。

7.4.2梯田修平后,结合施肥,采用旋耕犁耕翻30cm~20cm,促进生土熟化。

7.4.3梯田修成后,可在土质地埂坎上栽植耐旱、多年生、对田面作物生长影响小的固埂植物,地埂

损毁应及时修复。

7.4.4新修梯田第一年应选种适应性强的农作物,如豆类和马铃薯,或选种绿肥作物与豆科牧草,提

高地力。

8坡面截排水工程

8.1一般规定

7

DB13/T2895—2018

8.1.1坡面截排水工程防御标准为5a~10a一遇24h最大降雨量设计。不同坡度、不同土质、不

同植被的坡面暴雨径流量与土壤侵蚀量可根据水土保持径流试验资料或当地水文手册中暴雨径流模数

确定。

8.1.2坡面截排水工程应与梯田、田间作业路、沉沙蓄水工程同时规划,并以沟渠、道路为骨架,合

理布设截水沟、排水沟、集雨水池、水窖、沉砂池等设施,形成完整的防御、利用体系。

8.1.3应根据治理区的地形条件,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自流原则选择路线。

8.2工程布置

8.2.1截水沟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当坡面下部是梯田或林草植被,上部有较大面积的汇水坡面,地表径流可能威胁梯田区或林

草植被区安全时,应在其交界处沿等高线布设截水沟,排除坡面径流;

b)截水沟沿治理坡面等高线或沿梯田傍山一侧边界水平布置。当治理区坡面的坡长较长时,应

增设多级截水沟,间距应根据其控制面积、坡面产流量、蓄水能力,通过计算并结合地形确

定;

c)截水沟一般采用蓄水型截水沟,基本沿等高线布设,与等高线呈1%~2%的比降;

d)当截水沟比降较大时,应在截水沟中每隔5m~10m留高20cm~30cm的小土挡,防止冲刷;

e)截水沟一端与坡面排水沟相接,并在连接处做好防冲措施。

8.2.2排水沟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排水沟包括田面内侧排水沟和纵向排水沟,宜按明渠流设计;

b)田面内侧排水沟主要排除田面超渗径流;纵向排水沟用以排除截水沟或田面不能容纳的地表

径流,排水沟与坡面等高线应正交布设,梯田两端的排水沟应大致与梯田两端的道路相同;

在坡度较大或落差较大地段建设跌水设施,连接处可因地制宜布设沉砂池;排水沟的终端应

连接蓄水池或天然排水道,宜布置在低洼地带,并尽量利用天然沟道;

c)田面内侧排水沟宜以土质为主,纵向排水沟宜采用混凝土U形渠、浆砌石和砌砖矩形、梯形

渠等。排水沟比降取决于沿线地形和土质条件,排水沟比降不宜小于0.5%;

d)排水沟流速应达到不冲不淤设计标准。明沟最小允许流速宜为0.4m/s;

e)坡面径流截排工程应与集雨水池、水窖等小型蓄水工程联合布置,构成坡面径流蓄排体系,

集蓄利用坡面径流。蓄水设施蓄满后多余径流由排水沟排出,并与周边天然沟道顺接。

8.3截水沟设计

8.3.1截水沟容量设计

截水沟容量计算公式(8)为:

VVwVs„„„„„„„„„„„„„„„„„„„(8)

式中:

V——截水沟容量,m3;

3

Vs——1a~3a土壤侵蚀量,m;

一次暴雨径流量,m3。

Vw——

8

DB13/T2895—2018

其中,Vs和Vw值计算公式(9)、(10)为:

VwMwF„„„„„„„„„„„„„„„„„„„„(9)

Vs3MsF„„„„„„„„„„„„„„„„„„„„(10)

式中:

F——截水沟的集水面积,hm2;

一次暴雨径流模数,m3/hm2;

Mw——

32

Ms——1a的土壤侵蚀模数,m/hm。

8.3.2截水沟断面面积

截水沟断面面积计算公式(11)为:

AV„„„„„„„„„„„„„„„„„(11)

1L

式中:

A1——截水沟断面面积,m2;

V——来水量,m3;

L——截水沟长度,m。

截水沟由半挖半填做成梯形断面,其断面素、符号和常用数值见附录D中表D.3。

8.4排水沟设计

8.4.1排水沟断面面积A2

排水沟一般采用梯形断面,根据设计频率暴雨坡面最大径流量计算过水断面,按照明渠均匀流公

式计算。排水沟断面A2计算公式(12)为:

Q

A„„„„„„„„„„„„„„„„„„(12)

2CRi

式中:

2

A2——排水沟断面面积,m;

Q——设计坡面最大径流量,m3;

C——谢才系数;

R——水力半径,m;

i——排水沟比降。

8.4.2坡面最大径流量

坡面最大径流量Q值计算公式(13)为:

9

DB13/T2895—2018

F

Q(II)„„„„„„„„„„„„„„„„„(13)

6rp

式中:

Q——设计最大径流量,m3/s;

Ir——设计频率10min最大降雨强度,mm/min;

Ip——相应时段土壤平均入渗强度,mm/min;

F——坡面汇水面积,hm2。

8.4.3水力半径

水力半径R值计算公式(14)为:

A

R2„„„„„„„„„„„„„„„„„(14)

x

式中:

R——水力半径,m;

排水沟断面面积,m2;

A2——

x——排水沟断面湿周,m。

8.4.4谢才系数

谢才系数C值计算公式(15)为:

11

CR6„„„„„„„„„„„„„„„„„(15)

n

式中:

n——粗糙系数,土质排水沟取0.025;

公式中其他符号同上。

根据计算出的排水沟断面面积,采用试算方法计算排水沟断面的底宽及水深。

8.4.5设计中应考虑排水沟的不冲不淤流速,宜减少沟道冲淤。

8.5截排水沟工程施工

8.5.1根据截水沟与排水沟的布置路线确定开挖位置,然后测量放线。

8.5.2根据截水沟与排水沟设计的断面尺寸,沿施工线进行挖沟和筑埂。筑埂填方部分应将地面清理

耙毛后方可均匀铺土,并进行夯实,沟底或沟埂薄弱环节处应作加固处理。

8.5.3竣工后,应及时检查断面尺寸与沟底比降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8.6截排水沟工程管理

8.6.1每年汛后或每次较大暴雨后,应对截排水沟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冲毁或淤积,及时维修或清淤。

8.6.2根据设计要求和坡面土壤侵蚀量大小,每1a~3a对坡面截排水沟进行一次清淤。

8.6.3截排水沟的填方土埂外坡,可种植的浅根性植物护埂。

10

DB13/T2895—2018

9林草工程

9.1一般规定

9.1.1林草工程应与水土保持区划所确定的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相适应。

9.1.2应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上,注重经济效益,着力于提高土地生产力。

9.1.3应适地适树适草,注重生物多样性,采用以乡土树草种为主的多林种、多草种配置。

9.1.4水土保持造林整地工程设计标准为5a一遇6h最大降雨量。

9.1.5整地时宜保留原有植被,生态脆弱区不宜采取全面整地。

9.1.6林草工程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最少为期2a~3a的抚育。

9.2水土保持造林设计

9.2.1树草种选择

造林选用的树种或草种应根据林草措施的基本类型、土地利用方向选择,包括乔灌木树种、攀缘

植物或低矮葡伏型草种。树种选择应符合GB/T18337.3-2001的规定。不同功能分区适宜的水土保持树

草种见附录D中的表D.6。

9.2.2整地工程

a)鱼鳞坑整地。平面呈半圆形,长径0.8m~1.5m,短径0.5m~0.8m,坑深0.3m~0.5m,

坑内取土在下沿做成弧状土埂,高0.2m~0.3m,各坑在坡面基本上沿等高线布设,上下两

行坑口呈“品”字形错开排列。树苗栽植在坑内距下沿0.2m~0.3m的位置;

b)大坑整地。一般采用圆形和方形,圆形直径0.8m~1.0m,方形边长0.8m~1.0m,坑深

0.8m~1.0m,取出坑内石砾或生土,在坑下沿垒成护埂,将表土回填坑内。坑的排列形式和

行距、坑距,可参照鱼鳞坑整地规定执行;

c)水平阶整地。阶面宽1.0m~1.5m,上下两阶间的水平距离根据设计的造林行距确定。设计

标准以各水平阶间的斜坡径流应在阶面上容纳入渗,以此确定阶面宽度、边埂高度。树苗植

于距阶边0.3m~0.5m处;

d)水平沟整地。沟口宽0.6m~1.0m,沟底宽0.3m~0.5m,沟深0.4m~0.6m,沟由半挖

半填做成,内侧挖出的生土用在外侧作埂。树苗植于沟底外侧。根据设计的造林行距和坡面

暴雨径流量,确定上下两沟的水平距离和沟的具体尺寸;

e)反坡梯田式整地。田面宽2.0m~3.0m,具有3°~5°的反坡。根据设计的造林株行距,确定

上下两台梯田的水平距离。根据设计暴雨径流量,确定梯田地埂规格。反坡梯田整地横向比

降宜保持在1%以内,隔一定距离可修筑土埂,预防水流汇集。树苗植于田面中部。

9.2.3造林方式

a)造林方式宜选用植苗造林,宜选用2a~3a龄的容器苗木;

b)成片造林的,宜采用混交造林,包括行状、带状、块状混交和植生组混交。成片纯林造林的,

面积不宜大于10hm2;

c)水土保持造林密度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确定造林密度:

——乔木林造林密度宜为每公顷1000~2000株。

11

DB13/T2895—2018

——经济林与果园造林密度宜为每公顷500~1000株。

——灌木林造林密度宜为每公顷1000~3000株。

9.2.4植草方式

应根据土地利用方向,确定草种类型。播种植草的,播种前应采取种子催芽处理。草种选择、种

草方式、播种量及整地方式可按照GB/T16453.2-2008的有关规定执行。

9.3水土保持造林施工

9.3.1造林季节

a)春季应在苗木萌动前7d~10d造林;寒冷地区应在土壤解冻达到栽植深度时抓紧造林;

b)雨季造林宜在雨季前半期造林,保证新栽或直播的幼苗在当年有两个月以上的生长期,利于

安全越冬。结合天气预报,最好在雨后土壤墒情好时造林;

c)秋冬造林,应在树木停止生长后和土地封冻前抓紧进行。冻害严重的山区不宜秋季造林。大

粒种子、带硬壳种子和休眠期较长的种子宜在秋冬季直播造林。

9.3.2施工质量要求

9.3.2.1整地工程质量要求

a)各项工程的位置、尺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应任意改变,保证能容蓄设计的降雨径

流量;

b)各项整地工程的填方土埂,应分层夯实(或踩实),干密度达1.3t/m3,保证蓄水后不坍塌;

c)各类带状整地工程,施工前应用水准测量定线。修成后每5m~10m留一小土挡,高0.2m

左右,防止径流纵向集中。

9.3.2.2苗木质量要求

苗木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裸根苗应使用GB6000规定的Ⅰ、Ⅱ级苗木。

——用材林应选用GB6000规定的Ⅰ级苗木及优良无性系苗木。

——经济林选用品种优良、GB6000规定的合格苗木。

——未制定国家标准的树种应选用品种优良、植株健壮、根系发达的苗木。

——容器苗应执行LY1000的规定。

——外地远距离、大范围调运苗木,应经过植物免疫。

——应根据水土保持造林任务,就近育苗,不应长途运输造成苗木质量损失。

——同一地块内栽植的树苗,苗龄和苗木生长状况应基本一致。

9.3.2.3植苗造林质量要求

a)在带状整地工程内,应按设计的株行距,挖好植树坑,并根据不同树种和树苗情况,以根系

舒展为标准;

b)栽植经济林果、珍贵树种和速生丰产林,应将坑底挖松0.2m左右,施入基肥,与底土拌匀,

上覆一层虚土;容器苗应拆除根系不宜穿透的容器;

c)栽植时应将树苗扶直、栽正,根系应舒展、深浅适宜;

d)填土时应先填表土、湿土,后填生土干土,分层踩实,以利保墒;

e)干旱、半干旱地区具备灌溉条件的造林地,应浇水栽植或采取其他保墒措施。

12

DB13/T2895—2018

9.3.2.4直播造林质量要求

a)造林种子质量应达到GB7908规定的合格种子的要求,并按GB2772规定方法检验种子质量;

b)播种量应根据种子质量、立地条件、树种及造林密度确定;

c)对于穴播,人工挖土,穴径0.2m~0.3m,深0.15m~0.2m。穴内应松土,清除草根、石砾,

根据树木种子大小,覆土厚度为种子直径的3~5倍,用脚踩实;

d)对于条播,结合水平犁沟整地工程,用畜力或机械在犁沟底部再松土,并根据设计播量,进行

条播,播后用犁覆土,覆土厚度同上,随即踩实;

e)对于飞播,在交通不便的大面积荒山、荒坡、疏林地可采用飞播造林,并按照GB/T15162执行。

9.3.2.5分殖造林质量要求

a)插条造林(或插穗)应选树皮光滑、一至两年生的健壮枝条作为插条,直径1.5cm~2cm

生根性强的树种,干旱地区应深埋少露;针叶树种的插穗应顶芽完好。插条宜长30cm~50cm,

先在水中浸泡12h~24h,利于成活;

b)插干造林应采用截根树干萌枝,长3m~5m,干径3cm以上;栽植深度达50cm以上;

c)插条(埋干)时间宜随采穗随造林,干旱、半干旱或其他土壤水分不足地区,应在秋季雨后

土壤水分较好时插条(埋干)造林。按设计要求定好株行距,按照深埋、浅露、踏实的原则,

在种植点上先扎一孔,再将插条插入其中,上端稍高于地表。

9.4水土保持造林管理

9.4.1幼林管护

a)新造幼林应实行封育;

b)每年冬天应对当年新造幼林的成活率进行调查,新造幼林成活率调查抽样比例按照附录D中

表D.4的规定;

c)成活率70%以上且分布均匀的不必补植;成活率30%~70%的幼林地,应进行幼林补植。成活

率不到30%的幼林地,不计其造林面积,重新造林。幼林补植宜用同龄苗。

9.4.2成林管理

a)应加强日常管护,防止人畜破坏和林地火灾,防治病、虫、兽害;

b)灌木平茬应采用等高带状轮伐式,避免成片全面平茬;用材林成材后的间伐,应根据设计要

求,隔株、隔行或隔带间伐,并及时栽植新苗,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c)经济林与果园,应根据不同树种的具体要求,实施集约经营,定期进行灌水、施肥、修枝,

并采取防治病虫害等措施,保证优质高产;

d)对林木成片生长不良或形成“小老树”等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进行树种或品种更新改造;

e)对于某些经济林和果树,如原来品种不良,经济效益不高,应采取换头嫁接优良品种,力争

短期内获得优质高产,提高经济效益;

f)对于各类整地工程,应长期保持完好。每年汛期后应进行检查,发现损毁及时补修。

10水蚀林地治理工程

10.1一般规定

13

DB13/T2895—2018

10.1.1水蚀林地治理工程应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树种、树龄等因子,选择树盘、水平阶、水平埂、

植物绿篱等蓄水保土措施,并宜与径流截排工程结合。

10.1.2水蚀林地治理工程防御标准为5a一遇6h最大降雨量。

10.2水蚀林地治理措施设计

10.2.1树盘

依据株行距和树龄的大小,沿树的根部半环状筑埂,向坡上方开口,树盘半径宜为0.5m~1m,

外埂高0.5m,底宽0.4m~0.6m,顶宽0.2m~0.3m。在石料丰富的地区,宜采用干砌石树盘。在石

料缺乏地区,可采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