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81-2020 肉鸭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DB37/T 381-2020 Meat duck safety prod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81-2020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4-26
实施日期
2020-05-26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B4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81—2020

代替DB37/T381—2003

肉鸭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afemeatduckproduction

2020-04-26发布2020-05-26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381—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B37/T381—2003商品肉鸭生产技术规程,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肉种鸭饲养管理规范;

——增加了商品肉鸭多层平养饲养模式;

——增加了疫情处理条款;

——删除了环境保护内容,增加了无害化处理方式;

——增加了鸭场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临沂大学、威海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山东和

康源生物育种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樱源有限公司、烟台绿叶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敏训、李玉峰、黄兵、孟凡生、李磊、袁卫峰、石海艇、张金强、冯战胜、

王爱峰、吕淑荣。

I

DB37/T381—2020

肉鸭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鸭安全生产的鸭场环境与设施、人员、引种、饲养管理、卫生防疫、记录与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肉种鸭和商品肉鸭的安全生产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116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2122肉鸭饲养标准

NY/T2843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兽医卫生规范

NY/T3075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

NY5027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263肉鸭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DB37/T1924生态环保养鸭场(小区)建设及生产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年第666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6年第67号]

3定义与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品肉鸭

指肉用型鸭,主要特点是生长速度快,饲料转化效率高。正常情况下,饲喂6~8周龄出栏的鸭。

3.2

肉种鸭

指以生产种蛋,孵化繁殖商品肉鸭为目的而饲养的种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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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全进全出

同一鸭场只饲养同一批次的鸭,同时进场,养成后又在同一时间运出屠宰。

3.4

休药期

肉鸭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上市的间隔时间。

3.5

鸭场废弃物

包括垫料、鸭粪尿、污水、病死鸭、过期兽药、不再使用的饲养用具、残余的饲料和疫苗等。

4鸭场环境与设施

4.1鸭场选址、规划布局及设计建造应符合DB37/T1924生态环保养鸭场(小区)建设及生产技术规

范要求。

4.2生产区内不应饲养其他动物。

4.3鸭场应设有专门污物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区,具有污水处理系统和防火设施,具有防渗漏和溢流

设施,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

5人员

5.1鸭场管理人员应具有畜牧兽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肉鸭或种鸭养殖相关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

策和法律法规。

5.2鸭场应配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和养殖生产人员。所有人员应经过相应培

训,具备相应能力。

5.3生产人员实行定期工作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生产岗位,不得串岗。

5.4饲养员进入生产区时,要经过消毒,更换消毒过的防疫服和鞋帽。生产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

因特殊情况必须进入者,需经过消毒并更换防疫服和鞋帽后方可进入。

5.5生产人员及技术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不得患有人鸭共患疾病,防止人人之间或人鸭之间

传播疾病。

6引种

6.1引入种鸭或商品鸭应从非疫区、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

鸭场或专业孵化场引进。其运输按照NY/T2843执行,并按GB16567要求进行检疫。

6.2同一栋鸭舍的所有鸭应来源于同一种鸭场或孵化场相同批次的雏鸭。

7饲养管理

7.1应根据肉鸭的习性及日龄调整鸭舍内的温度、湿度、饲养密度、光照等技术参数,保障饲养鸭群

的舒适度。

2

DB37/T381—2020

7.2肉鸭生产宜实行“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制度。

7.3饲料应符合GB13078的要求。不同生长阶段的营养需求,参照NY/T2122规定执行。

7.4饮水应符合NY5027的要求。

7.5鸭舍内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1167规定。

7.6饲养管理方法参见附录A。

8卫生防疫

8.1兽医卫生防疫应符合NY5263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8.2免疫接种:

a)鸭场免疫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

b)鸭场应根据疫病流行情况制定适合本场的免疫程序,参见附录B;

c)鸭场应制定免疫监测计划,对免疫效果进行评价。

8.3疫病监测。

8.4疫病净化根据本地动物疫病净化计划,制定适合的净化计划,实行有效的净化措施。

8.5卫生消毒:

a)鸭场卫生消毒应符合NY/T3075规定;

b)消毒方法及消毒剂参见附录C和附录D。

8.6兽药:

a)兽药的采购、贮存、使用及过期药品的处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b)鸭场应根据本场的疫病发生、流行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药程序。

8.7隔离。饲养人员观察到鸭群异常,应及时报告鸭场兽医人员,对异常鸭群进行隔离处理。

8.8疫情处理。出现疑似传染性病例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与程序进行

疫情的报告与处置。

8.9无害化处理:

a)鸭场产生的垫料、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应按照NY/T1168处理,排放物应符合GB18596规定;

b)病死鸭应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9记录与档案

鸭场应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养殖记录与档案。

3

DB37/T381—2020

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饲养管理

A.1种用肉鸭

A.1.1育雏期

A.1.1.1育雏前准备

A.1.1.1.1准备好饲料、料槽、水槽、温控设备、垫料、药物等,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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