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742-2024 城市道路潮汐车道设计规范

DB34/T 4742-2024 Urban Road Tidal Lane Design Specific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742-2024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4-15
实施日期
2024-05-15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CCSR8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742—2024

城市道路潮汐车道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oftidalflowlanedesignforurbanroads

2024-04-15发布2024-05-15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

DB34/T474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百诚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徽庐峰交通科

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智能交通协会、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文佳、张卫华、盛虎、余烨、秦忱忱、张豪、孙大超、汪春、颜鹏、祝凯、

谢晓琳、骆乐乐、张宏燕、乔文、丁俊美、陶正东。

I

DB34/T4742—2024

城市道路潮汐车道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潮汐车道设计的设计内容和设计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潮汐车道的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1488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潮汐车道tidalflowlane

在道路路段,根据交通流需求可改变车辆行驶方向的车道。

[GB14886-2016,3.1.7]

3.2

可变车道reversiblelane

在平面交叉口,根据交通流需求可改变车辆前进方向的导向车道。

[GB14886-2016,3.1.6]

3.3

流向比flowdirectionratio

道路上主要交通流向的交通流量与对向交通流量之比。

3.4

重交通流heavytrafficflow

路段车流量大、车速高的交通流。

3.5

轻交通流lighttrafficflow

路段车流量小,车速低的交通流。

4设计内容

4.1潮汐车道起点

4.1.1标志

1

DB34/T4742—2024

4.1.1.1注意潮汐车道标志

4.1.1.1.1样式按照A.1的规定执行。

4.1.1.1.2尺寸应符合GB5768.2-2022中4.6的规定。

4.1.1.1.3应设置在潮汐车道路段起点处;宜在潮汐车道起点上游50m~100m处增设一块注意前方

潮汐车道标志和附加辅助标志。

4.1.1.1.4宜采用柱式、附着式、门架式安装。采用柱式和附着式安装,标志板下缘距离路面高度宜

为1.5m~2.5m;采用门架式安装,标志板下缘离地面的高度应不小于5.5m。

4.1.1.2可变车道和固定车道指示标志

4.1.1.2.1潮汐车道与可变车道配合使用时,应设置可变车道指示标志和固定车道指示标志。

4.1.1.2.2样式按照A.2的规定执行。

4.1.1.2.3应设置在潮汐车道起点上游越过停止线20m~30m处,位于对应车道正上方,面向来车方

向。

4.1.1.2.4宜采用门架式安装,设施底缘距路面净空高度应不小于5.5m。

4.1.1.3禁止左转指示标志

4.1.1.3.1潮汐车道与禁止左转措施配合使用时,应设置禁止左转标志。

4.1.1.3.2样式按照的A.3的规定执行。

4.1.1.3.3尺寸应符合GB5768.2-2022中4.6的规定。

4.1.1.3.4应设置在潮汐车道路段起点上游越过停止线,靠近进口道最内侧适当位置;宜附加辅助标

志。

4.1.1.3.5宜采用柱式、附着式、门架式安装。采用柱式和附着式安装,标志板下缘距离路面高度宜

为1.5m~2.5m;采用门架式安装,标志板下缘离地面的高度应不小于5.5m。

4.1.1.4辅助标志

4.1.1.4.1样式按照A.4的规定执行。

4.1.1.4.2应符合GB5768.2-2022中12的规定。

4.1.1.4.3应安装在主标志下面,紧靠主标志下缘。

4.1.1.4.4信息内容为主标志起作用的时间或车辆种类与属性或区域或距离。

4.1.2标线

4.1.2.1潮汐车道线

4.1.2.1.1样式按照B.1的规定执行。

4.1.2.1.2尺寸应符合GB5768.3-2009中4.4的规定。

4.1.2.1.3应位于潮汐车道起点和终点间,并配合使用相应的物理隔离设施。

4.1.2.2可变导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