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764-2023 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DB45/T 2764-2023 Household services enterprise credit rating evaluation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5/T 2764-2023
标准类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12
实施日期
2024-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西家庭服务业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绣球巾帼家政服务联盟、广西家和福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家博士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广西灵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黄璀、徐斌、吴勇江、潘英英、张振勇、伍艳、林建业、莫浩历、杨宇、黄丽梅、农奋昌、苏婧。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99

CCSA02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2764—2023

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Domesticservicecreditevaluationofenterprise

2023-12-12发布2024-02-01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5/T2764—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原则...........................................................................1

5评价主体...........................................................................2

6等级划分...........................................................................2

7评价程序...........................................................................3

8信息管理...........................................................................4

附录A(规范性)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5

I

DB45/T276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家庭服务业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

司、广西金绣球巾帼家政服务联盟、广西家和福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家博士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广

西灵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璀、徐斌、吴勇江、潘英英、张振勇、伍艳、林建业、莫浩历、杨宇、黄丽

梅、农奋昌、苏婧。

II

DB45/T2764—2023

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主体、等级划分、评价程

序和信息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

SB/T10847家政服务业通用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2117、SB/T1084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家政服务homemakingservice

为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

中提供的服务。

3.2

家政服务企业homemakingserviceenterprise

依法设立的从事家政服务,或从事家政中介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

3.3

家政服务人员homemakingserviceservants

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可直接为客户提供家政服务的从业人员。

4评价原则

4.1科学可操作

评价指标应包括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状况的主要因素,相关信息指标可采集,易于操作。

4.2客观准确

评价工作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使用统一的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4.3公平、公正、公开

评价准则、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应公平、公正、公开。

1

DB45/T2764—2023

4.4前瞻性

在客观评定家政服务企业过去及现在状态的同时,对其未来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前瞻性评

判。

4.5保密性

保守评价过程中所知悉的服务机构信息、资料、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根据需要应保守的评价过程、

评价专家、评价结论等信息与情况。

5评价主体

5.1评价主体可为以下机构之一:

——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行业协会;

——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依法成立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

5.2评价主体应设立评价委员会,评价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由以下领域的专家组成:

——家政服务;

——信用评价;

——信用管理;

——标准化。

6等级划分

6.1评价指标

6.1.1评价指标共含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56个三级指标(含加分项和否决项),见附录A。

6.1.2一级指标内容包括:

——信用意愿;

——信用能力;

——信用表现;

——加分项;

——否决项。

6.2计分方式

评价得分由信用意愿、信用能力和信用表现3个一级指标项及加分得分累加而得。

6.3等级设置

6.3.1设置五个等级,分为A、AA、AAA、AAAA、AAAAA。字母数字越多,表示该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

级越高。

6.3.2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的符号表示及说明见表1。

2

DB45/T2764—2023

表1信用等级符号表示及说明

信用等级等级说明评价得分加分得分要求

AAAAA信用极好[900,1000]≥30

AAAA信用很好[800,900)≥20

AAA信用良好[700,800)/

AA信用较好[600,700)/

A信用一般[500,600)/

注:“[”表示包含;“)”表示不包含。

示例:[500,600)表示大于等于500分,小于600分。

7评价程序

7.1评价方案制定

评价主体应根据评价任务编制评价方案,评价方案的内容包括:

——评价准则;

——评价范围;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评价人员。

7.2被评价对象信息收集

7.2.1被评价对象应按评价主体规定和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开放本机构工作场所。

7.2.2被评价对象不应隐瞒可对评价产生负面影响的材料或消息。

7.3评价开展

承担评价任务的评价委员会依据评价方案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7.4结论公示

评价主体应将评级结论在“广西家政服务业信用管理系统”平台或“信用广西”等信用信息平台公

示5个工作日。

7.5复议

7.5.1被评价对象如对公示的评价结论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评价主体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供相

关佐证材料,申请复议。复议仅可申请一次。

7.5.2评价主体受理复议后,应对相关补充材料核实,由原评价委员会重新评价。

7.5.3评价主体按7.4将复议结论进行公示。

7.6结论发布

评价主体应在评价结论、复议结论公示期均结束后,在“广西家政服务业信用管理系统”平台发布

评价结论。

3

DB45/T2764—2023

8信息管理

8.1评价主体应对评价数据、评价过程和评价结论进行记录、分类和归档保存。

8.2评价主体应建立和落实保密制度,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评价委员会人员组成;

——评价结论公示前的评价结论。

4

DB45/T2764—2023

附录A

(规范性)

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

表A.1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

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依据

1.企业建立的信用方针、目标与企业工作实际相符合且具有指导作用的得6分;

信用方针

1.1.12.发现有不协调的,得2分;

(6分)

3.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信用理念

(12分)

1.企业有开展信用文化建设,以及信用宣传教育与企业工作实际相符合且有工作记录的得6分;

信用文化

1.1.22.发现有不协调的,得2分;

(6分)

3.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信用意愿

(50分)

1.企业建立的品牌规划、品牌管理、宣传推广与企业工作实际相符合的得8分;

品牌建设

1.2——2.发现有不协调的,得3分;

(8分)

3.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1.企业有企业信用承诺、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用管理等规章制度,每

制度建设一项管理制度与企业工作实际相符合且具有指导作用的得30分;

1.3——

(30分)2.发现有不协调的,得10分;

3.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5

DB45/T2764—2023

表A.1(第2页,共12页)

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依据

整体经营场所面积:

1.300㎡以上(含300㎡),得10分;

面积

2.1.12.150㎡至300㎡之间(含150㎡),得5分;

(10分)

3.50㎡至150㎡之间(含50㎡),得2分;

4.低于50㎡的,不得分。

场所经营场所稳定性自有产权或合同年限:

(30分)稳定性1.3年以上(含3年):10分;

2.1.2

(10分)2.1年至3年(含1年):5分;

3.低于1年的,不得分。

1.具备较完善的家政信息管理系统、培训与服务专业设施设备、基本的消防设备、办公设施,得10分;

设施设备

2.1.32.具备基本的消防设备,办公设施等,得5分;

(10分)

信用能力3.办公设施设备不齐全的,不得分。

(450分)企业注册资金:

1.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含100万元),得6分;

注册资金2.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含50万元),得5分;

2.2.1

(6分)3.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含30万元),得3分;

4.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含10万元),得1分;

财务能力5.低于10万元的,不得分。

(30分)上一年度年营业收入:

1.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得12分;

营业收入2.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含100万元),得10分;

2.2.2

(12分)3.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含30万元),得8分;

4.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含10万元),得4分;

5.10万元以下,不得分。

6

DB45/T2764—2023

表A.1(第3页,共12页)

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依据

1.企业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得6分;

财务报告

2.2.32.企业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二年及以下的财务报告,得3分;

(6分)

财务能力3.不提供的,不得分。

(30分)1.企业有近三年应收、应付账明细表或涉税证明,得6分;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