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669-2021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

DB33/T 669-2021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669-2021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3-08
实施日期
2021-04-08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00

CCSA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669—2021

代替DB33/T669—2007(2013)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

Requirementsforservicequalitygradingofruralfamilyinnsand

restaurants

2021-03-08发布2021-04-08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669—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农家乐类型........................................................................2

5等级划分..........................................................................2

6基本条件..........................................................................2

7等级划分条件......................................................................4

8等级判定.........................................................................10

附录A(规范性)农家乐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1

I

DB33/T669—20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669-2007(2013)《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本标

准与DB33/T669-2007(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一、二星级农家乐服务质量要求,整合为基本条件(见6,2007年版6.1、6.2);

b)增加了数字化管理方面要求(见6.2.4、7.4.1.7、7.4.2.16、7.4.3.15);

c)修改了环境保护要求(见6.4.1,2007年版5.4、6.1.4、6.2.4、6.3.4、6.4.4、6.5.4);

d)增加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要求(见7.2.5、7.3.5、7.4.5);

e)增加了文明守约要求(见7.2.7、7.3.7、7.4.7);

f)增加了文化主题方面要求(见7.4.1.2、7.4.2.1、7.4.3.5、7.4.6.3);

g)增加了业主参与服务接待方面要求(见7.3.1.3、7.4.1.3);

h)增加了治安消防要求(见附录A)。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奚经龙、徐高清、应珊婷、纪新瑞、朱勇军、林家琦、杨薇、林爱梅、秦松、

王雄英、廖小丽、仝国栋、姚晗珺、王佳颖、沈斌莉、刘彦林、周玲强、白鸥、应天煜。

II

DB33/T669—2021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术语和定义、农家乐类型、等级划分、基本条件、等级划分条件、等级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也适用于农家乐规范其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T39000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HJ554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SB/T10421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DB33/T119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

DB33/T209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家乐ruralfamilyinnsandrestaurants

依托乡村资源,以村(居)民自有住宅、村集体用房或其他设施为经营用房,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

过15间、房屋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业主参与服务接待,提供“吃农家

饭、住农家屋、看农家景、干农家活、购农家物、享农家趣”等服务,并经商事登记的小型经营实体。

[来源:SB/T10421-2007,3.2,有修改]

3.2

农家乐业主hostofruralfamilyinnsandrestaurants

农家乐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

1

DB33/T669—2021

3.3

文化主题culturaltheme

在建筑设计、空间布局、装修装饰、景观营造、服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体现某种地域、历史、民

族或乡土特色的文化内涵。

[来源:GB/T39000-2020,3.3]

4农家乐类型

根据提供服务内容的不同,将农家乐分为三种类型:

a)综合型农家乐:同时提供餐饮、住宿等综合服务;

b)餐饮型农家乐:以餐饮服务为主,不提供住宿服务;

c)住宿型农家乐:以住宿服务为主。

5等级划分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为五个等次,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星级为最

高等级。

6基本条件

6.1基本要求

6.1.1有营业执照;提供住宿服务的,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

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亮照”经营。

6.1.2诚信经营,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明码标价。

6.1.3提供咨询、预订、接待、结账、留言等服务。

6.1.4尊重顾客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主动了解生活和饮食禁忌。

6.1.5对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特殊顾客,能提供必要的服务。

6.1.6充分利用当地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资源,为顾客提供服务。

6.1.7提供多种投诉渠道,设立农家乐紧急联系电话,并向顾客明示。

6.1.8按照有关要求,向属地乡镇(街道)或(和)相关部门报送经营情况、突发事件等信息。

6.2设施设备

6.2.1经营用房各功能区布局合理,家具配套齐全,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

6.2.2公共用品、用具材质符合相关标准,使用方便。

6.2.3根据所在地气候配备降温、取暖设施,制冷、制热效果良好。

6.2.4设有上网设施设备,经营场所各功能区无线网络信号全覆盖,网络连接安全、稳定。

6.2.5设有行路、场所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且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规定。

6.3安全管理

6.3.1场地安全

经营场地无自然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2

DB33/T669—2021

6.3.2建筑安全

经营用房系合法建筑,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改建的经营用房,不得破坏建筑主体或承重结

构。利用未依法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农民自建房改变用途从事农家乐经营服务,应在经营前委托房屋

安全鉴定。

6.3.3治安消防安全

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6.3.4设施设备安全

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及防盗、救护、消防、卫生、娱乐休闲等有关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保

持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6.3.5餐饮安全

食品安全制度健全并付诸实施,食品及食材来源可溯,食品贮存、加工操作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操作规范的要求。不采购、不加工、不制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食品制品。

6.3.6人身安全

备有常用、应急且在保质期内的外用非处方药品和医疗用品,并与周边医疗点建立联系。在易发生

危险的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提前告知顾客安全注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