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AF 077.5-2022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5部分:设备信息
T/TAF 077.5-2022 APP Collection and Us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Minimum Essential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Part 5: Device Information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TAF 077.5-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22-09-15
实施日期
2022-09-15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移动应用软件在处理涉及用户个人信息(设备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等活动中的最小必要评估规范,并通过设备信息在处理活动中的典型应用场景来说明如何落实最小必要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应用软件规范个人信息(设备信息)的处理活动,也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应用软件收集使用设备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主要技术内容:随着移动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日益成熟,移动智能终端功能的成熟与便利,设备信息已成为移动应用软件开展业务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成为移动应用软件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主要目标。本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依据GB/T 35273《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最小必要原则,提出移动应用软件在处理涉及个人信息设备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等活动中的最小必要信息规范和评估准则,旨在对移动互联网行业收集使用用户设备信息进行规范,落实最小、必要的原则,进一步促进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发布历史
-
2020年11月
-
2022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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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王宇晓、李昳婧、杨骁涵、李梦月、安潇羽、高震、田申、张吉、孙瑞君、宁华、王艳红、刘陶、武林娜、凌大兵、常琳、房昕、姚一楠、李腾、黄天宁、衣强、贾科、徐曼、赵晓娜、董小欢、落红卫、刘献伦
- 出版信息:
-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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