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AF 077.11-2022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1部分:通话记录

T/TAF 077.11-2022 APP Collection and Us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Minimum Necessary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Part 11: Call Recording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TAF 077.11-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9-15
实施日期
2022-09-15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随着移动应用种类和数量呈爆发式增长,APP侵害用户权益事件层出不穷,个人信息保护态势愈加严峻。本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依据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最小必要原则,提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处理个人通话记录的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等活动中的最小必要信息规范和评估准则,旨在规范移动互联网行业,落实最小、必要的原则,促进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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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姚一楠、宁娇、任海峰、吴怡、衣强、王宇晓、贾科、李腾、宁华、王艳红、赵晓娜、落红卫、杜云、刘陶、陈鑫爱、董霁、胡越男、陈思宇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暂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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