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267-1998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GB 17267-1998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filling station of liquetied petrofeum gas cylinder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27550-2011 |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267-199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8-03-20
实施日期
1998-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上海市煤气公司
起草人:
徐良、周大同、王冰、陈德扬、关金声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GB17267-1998

批准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批准B期:1998-03-20

实施日期:1998-10-0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的职责和必备的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以下简称汽车罐车)、液

化石油气铁路罐车(以下简称铁路罐车)的充装站。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13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

GB8334-1987液化石油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15380-1994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

GB50028--19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19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235一1982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

3充装站的职资

3.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负责全站液化石油气的接收、r-存、钢瓶倒残液及残液处理、

充装钢瓶及罐车、新瓶抽真空、运瓶汽车装卸等工作。保证生产运行的安全和充装质量。

3.2负责全站钢瓶、罐车、压力容器、设备、管道和设施的维护、日常保养、零件及附件的更换工作;向主

管部门提出外修报告、按规定向钢瓶检测站送检钢瓶。保证站内系统的正常运行。

负责进站钢瓶和罐车装、卸前检查,出站钢瓶和罐车装、卸后检验。保证安全供应。

负责全站的安全管理、消防和事故紧急处理及上报。

:.:

3.5负责向当地城建、劳动、消防部门报告生产和安全技术状况.建立和健全技术、设备、事故、维修等

档案,专人管理。

4充装站的基本条件

4.1充装站的建设和投产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会同劳动、消防等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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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267-1998

格并应在地(市)级以上劳动监察部门注册登记。属经营性质的充装站还应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

执照。

4.2充装站必须具备与其充装能力相适应的工艺、设备、公用设施、厂房库房、道路和场地条件。

4.3充装站必须具备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消防、防爆、防雷电、防静电、环保设施及设备与设施的维护、

检修条件

4.4充装站必须建立确保充装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人员安排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5充装站的人员条件

5.1充装站应配备掌握液化石油气专业技术和压力容器知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_L(含助理工程师)

的专职安全技术负责人。

5.2充装站生产岗位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

5.2.1掌握液化石油气的基本知识,熟知有关规程和本岗位有关的工艺流程、操作技能。

5.2.2了解本岗位工艺、设备的操作方法及设备维护保养方法。

5.2.3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并具有处理本岗位一般事故的能力。

5.3充装站钢瓶充装、罐区运行、装卸罐车、接受站外管道进液等岗位,在进行操作时均不得少于两人。

5.4充装站应配备安全员,年供应液化石油气2000t以上的充装站应设安全管理小组

5.5充装站应配备经过培训的压力容器、钢瓶、罐车检查人员和附件修理人员。

5.6运瓶汽车驾驶人员、罐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6充装站场地、厂房及库房条件

6.1充装站站址、总平面布置及场地、道路

6.1.1充装站站址及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J16,GB50028的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内的充装站还应符

合GB50160的规定。

充装站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非燃烧实体围墙。

充装站应分区布置,应分为生产区(包括罐区、充装生产区、汽车及铁路罐车装卸区)和辅助区,

在生产区和辅助区之间应设高度不低于2m的非燃体实体围墙。

︹卜

U生产区应布置在充装站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上侧风侧。

认l

目生产区应敷设宽敞的运瓶汽车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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