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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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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2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80
CCSF1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211—2024
加氢站运营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andmanagementofhydrogenfuellingstation
2024-03-25发布2024-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2211—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制度管理.............................................................................3
6人员管理.............................................................................3
7设备管理.............................................................................3
8氢气品质管理.........................................................................5
9现场运行管理.........................................................................5
10风险管理............................................................................6
11档案管理与数据记录..................................................................7
附录A(资料性)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释义................................8
附录B(资料性)加氢站安全检查表......................................................9
参考文献..............................................................................22
I
DB11/T221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
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中和新兴(北京)能源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姜薇、杨军、高逾、王聘玺、车延丽、明菲菲、张烨、刘笑影、肖玥、韩莉、
白露、薛晴、胡润聪、李宇翔。
II
DB11/T2211—2024
加氢站运营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加氢站运营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度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氢气品质管理、现场
运行管理、风险管理、档案管理与数据记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供氢形式的车用加氢站以及加氢合建站中的加氢部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7244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516加氢站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加氢站hydrogenfuellingstation
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等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
[来源:GB50516—2021,2.0.1,有修改]
3.2
加氢合建站combinedfuellingstation
加油加氢合建站、加气加氢合建站、加油加气加氢合建站的统称。
[来源:GB50156—2021,2.1.16]
3.3
设备工艺区operationalarea
加氢站内完成卸气、压缩、冷却、冷冻、氮气置换、放空、储存等工艺的区域。包括卸氢区、压缩
机区、储气区等。
3.4
加氢区hydrogenfuelingarea
加氢站内布置加氢机及附件、加氢作业现场及环境、加氢车辆和作业人员进行加氢作业的区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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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站房stationhouse
用于加氢站管理、经营和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建筑物。
4基本要求
4.1运营条件
4.1.1加氢站应符合加氢站建设规划,不应在城市中心区建设一级加氢站。
4.1.2加氢站投入运行前应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包括氢泄露爆炸风险分析等相关内容,
并经过消防审验、防雷检测、特种设备等相关方面的安全验收合格,依法取得氢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
装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后方可运行。
4.1.3加氢站运营单位宜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释义参见附录A。
4.2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4.2.1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各级安全责任人的组织结
构图,确定各部门及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定期进行安全责任考核。
4.2.2加氢站岗位应设置加氢站站长、安全管理员和设备操作人员(充装人员、检查人员和特种设备管
理人员等)。
4.2.3加氢站运营单位每班应有安全管理员在岗,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4.2.4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包括:
——加氢站基本情况;
——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包括:
•人员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消防管理规定;
——站点安全管理规定;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制度;
——其他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加氢站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及加氢站事故(事件)管理规定等。
4.3经营服务管理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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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加氢站运营单位应落实对用户的氢气品质、安全服务责任;公示运营企业名称、运营时间、服务
范围、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受理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并设置24小时有人值守的服务
电话,为用户提供加氢业务咨询、投诉报修等服务。
4.3.2加氢站不应无故停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并对用户用气需求作出妥
善安排。
5制度管理
5.1加氢站运营单位应与场地管理方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运营单位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
培训、巡检维护、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投诉处理等运营管理制度。
5.2加氢站运营单位应结合设施运营环境、加氢运营状态、检修维护流程等全部运营管理环节开展有害
危险源辨识,并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记
录进行存档,记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运行日志、巡检记录、检修维护记录、用户投诉处理记录。建立
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台账,并如实记录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情况,相关记录应保留三年。
5.3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公示投诉渠道并及时响应处理,处理完毕应整理相关处置资
料进行存档,宜回访客户满意度。
5.4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安全教育培训管
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执行,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培训考核结果应满足安全要求。加氢站运营单位没有培
训能力的,可委托社会第三方培训机构。
5.5加氢站应建立相应的氢气品质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宜配备氢气品质自检设备。对外购氢气品质进行
检验,首次开机、更换气源、停产检修后要检测氢气品质,氢气品质检测记录应存档。
6人员管理
6.1安全教育
6.1.1加氢站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
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6.1.2加氢站运营单位应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
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管,并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
急措施,定期进行事故处理应急训练。
6.2技术培训
加氢站管理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确保证书
持续有效。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R2)、气瓶充装证(P)。
6.3考核
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定期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工艺、操作流程、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
识及实际操作检查考核并保留相关记录。设备操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脱岗半年以上的工作
人员,二次上岗前应考核合格。
7设备管理
7.1一般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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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加氢站应按照GB50156、GB50516的规定执行,结合加氢站特点,对站内储氢容器、氢气压缩
机、加氢机、冷水机组、冷冻机组等主要设备及氢气管道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应急维修、停运、
复运、更换、报废、备品备件管理等提出安全管理规定,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1.2加氢站的储氢容器、氢气压缩机、加氢机、氢气预冷换热器、卸气柱、压力管道及附件等的使用、
检定、维修、更换等,应符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7.1.3加氢站计量器具、监测仪器或设备应具备有效标定检验证明方能使用。加氢站内有爆炸危险房间
或区域,应按照GB50516相关规定确定设防等级。在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电器设备,应符合GB
50058的有关规定。
7.2运行使用
7.2.1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有关设备使用培训,熟知设备的使用操作要求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设备操作
规程进行操作。设备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认所使用的设备功能正常、状态良好,不
应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对加氢站竣工验收手续以及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记录进行存档,记录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运行日志、巡检记录、检修维护记录、用户投诉处理记录。
7.2.2应定期对加氢站进行安全检查,相关安全检查表参见附录B。
7.2.3氢气压缩机间或氢气压缩机撬、储氢容器、加氢区、卸氢区等易聚集泄漏氢气的场所,均应设置
空气中氢气浓度超限报警装置和通风/稀释装置。当空气中氢气含量达到0.4%时,应报警并记录;当空
气中氢气含量达到1.6%时,应发出停机信号并立即停止加氢。验收文件和日常检测文件应进行档案存
档。
7.2.4氢气长管拖车卸气端、氢气管束式集装箱卸气端、撬装式氢气压缩机组、容器和加氢机顶部,应
设置火焰报警探测器。
7.2.5氢气设备、管道、容器在投入运行前、检修动火作业前或长期停用后再次启用时,均应使用氮气
进行吹扫置换,分析含氧量不超过0.5%后再进行作业,吹扫置换记录应进行档案存档。
7.2.6加氢机在加氢过程中,因故停电或紧急停机时,应停止氢气加注并关闭自动切断阀。同时,应完
整保留所有数据,并能在恢复供电后重新显示。
7.2.7在出现紧急情况按下紧急停机按钮时,加氢机应关闭阀门,在3s内停止加氢,并向加氢站内控
制系统发出停机信号,直到确认恢复安全状况后,由专项考核合格的设备操作人员对其进行手动重置。
7.2.8氢气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等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站内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使用时,应在
固定停放车位停放,其固定停放车位与站内其他关键设备、设施保持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并按规
定设置安全保护措施。
7.2.9加氢站应对现场使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负责,查验并留存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有效
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校验记录、年度检查报告等文件,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应由有资质的人
员进行,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7.3维修维护及保养
7.3.1加氢站应根据维护保养手册及计划,对加氢站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消
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状态良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进行存档。
7.3.2设备维修人员应接受有关设备使用和维护的培训,熟知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
要求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设备维修规程进行维修,确保维修后的设备功能正常、状态良好。
7.3.3加氢站进行动火、吊装、高空、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前,作业活动(作业人员、范围、时间、地
点和作业程序)应得到安全应急部门的授控和审批,应对设备操作人员开展培训,并留存相关审批记录
及培训日志。
7.4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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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加氢站应按照规定的检验周期对卸气柱、氢气压缩机、储氢容器和加氢机等相关设备,记录检验
信息并保留结果文件。
7.4.2加氢站应按照规定的检验周期对安全泄放装置、压力表、传感器、压力管道和储氢容器相关安全
附件、氢气浓度超限报警装置、火焰探测装置等进行检验,记录检验信息并保留结果文件。
7.4.3加氢站应按照规定的检验周期对电气防爆防雷防护用品、防护服、防静电服/鞋、便携式氢气检
测器/报警仪、防静电绝缘胶垫(配电间内)、静电接地报警仪、人体静电释放器等进行检验,记录检
验信息并保留结果文件。
7.5报废
加氢站应及时登记报废设备信息,并对设备进行相应处理,使其不易被直接再次使用。
8氢气品质管理
加氢站用于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的氢气品质应符合GB/T37244的质量要求。加氢站外购氢气
生产单位,应具备氢气生产或销售许可资质,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移动式储氢容器充装记录文件,
并按批次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9现场运行管理
9.1作业要求
9.1.1人员及车辆进入加氢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站人员应先触摸人体静电释放器,车辆进入加氢
区前应对车载氢气系统进行检漏,存在氢气泄露的不应进入加氢区。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应进入加氢
区。
9.1.2动火、吊装、高空、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应执行作业许可制度,不应未经审批或越权代签。
9.1.3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制止现场发生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并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操作规程的
指挥调度和安排。
9.1.4加氢站内操作和维修人员工作期间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鞋;进入加氢区及进行加氢操作
前应先触摸人体静电释放器,并携带防爆对讲机,不应携带手机进入加氢区,遇到雷暴及恶劣天气应停
止作业。
9.1.5设备操作人员在加氢前应对储氢气瓶和车辆安全的状态进行查验,确认车辆已关闭总电源、车辆
储氢气瓶在规定检验周期内且压力、接口等参数与充装设备匹配后,方可进行加注。加氢车辆进入加氢
区后,停车熄火,司机进入指定区域等候,乘客不应进入加氢区。加氢机启动时,加氢机应测量车载氢
系统初始压力,数值异常时(系统初始压力小于2.0MPa或大于公称工作压力)应立即终止加注。
9.1.6氢气长管拖车卸氢操作应由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R2)的专业操作人员进行,并使用专用
卸氢工具。卸氢前,设备操作人员应确认氢气长管拖车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9.1.7设备操作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将卸氢、设备运行、设备巡检、车辆充装等相关信息记录在运行日志
中。
9.1.8加氢合建站应对进入站区内不同种类车辆的道路进行分类管理。
9.2消防安全管理
加氢站应做好应急消防管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配置义务消防员、制定教育培训和训练方案。
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消防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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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消防档案等。应按GB50516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与保养。
宜建设消防安防联动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3标识标志管理
9.3.1加氢站站内应设置完整、连续、醒目的加氢指引标识标志。
9.3.2加氢站内应按照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等级划定安全分级管理区域,并在加氢站平面布置图中通过
标识标志明显圈出,管道介质流向应有明确指向标志,并粘贴在管道显眼位置。同时在站内危险区域和
重要设备处,悬挂张贴或悬挂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警示标志,警告操作人员不应违规进行设备操
作,进站社会人员严禁触碰和操作设备。
9.3.3在可能引起氢泄漏、火灾等风险隐患的重要设备、主要操作点等明显处,标示安全操作规程。应
利用突出颜色标出急停开关、紧急截止阀、放空阀等关键部件。在设备工艺区入口处附上紧急安全联系
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9.4其他安全管理
9.4.1加氢站应建立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应覆盖全部站区,监控视频信息应至少保留三个月。
应采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措施进行安全管理。
9.4.2站房应采取防盗措施。
9.5运行检查
9.5.1加氢站应建立站长检查和岗位自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周期。站长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
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岗位自查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系统氢气泄漏情
况、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消防器材完好情况等。
9.5.2加氢站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査中发现的风险和隐患应立即消除,必要时应停止运行;
暂时无法消除的隐患,应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实施闭环管理。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宜通过
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站内人员进行通报。
10风险管理
10.1应急预案
10.1.1加氢站应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定期修订,组织演练。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组
织机构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原则和措施、周边居民等社会风险定量分析及对
策措施等。
10.1.2应急预案应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氢气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
——设备故障专项应急预案;
——反恐防暴专项应急预案;
——车辆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0.1.3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
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同时留存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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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2211—2024
10.2应急物资
10.2.1加氢站应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并配备足够的防火、防爆、防涝、
防冻、防恐等应急抢险物资。
10.2.2加氢站应建立应急物资台账,明确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
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0.2.3加氢站应每月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10.3事故报告
10.3.1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后,加氢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时报告,不应瞒报、
谎报、迟报、漏报。
10.3.2加氢站发生故障导致事故,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及时上报行业管理部门。故障及事故记录应存
档。
11档案管理与数据记录
11.1加氢站应建立运行信息的记录、保存、使用、管理制度,记录数据应包括:
——加氢站竣工验收资料、经营许可资料;
——设备、加氢装置运行日志(运行参数、加注信息、音视频等);
——采购及卸氢记录;
——氢气品质检测记录;
——吹扫置换作业记录;
——设备、装置、电气防爆防雷防护用品等维护保养记录;
——人员培训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检验标定记录;
——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参数、音视频);
——故障或事故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设备设施台账;
——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特种设备台账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例会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危险作业审批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应急演练记录。
11.2加氢站应对以上数据进行实时记录与定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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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2211—2024
附录A
(资料性)
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释义
A.1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为实现质量目标所必需的、系统的质量管理模式,是组织的一项
战略决策。它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
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ISO9000族系列标准之一,适用于不同类型、产品、规模与性质的组织。我
国发布并实施的GB/T19001,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9001认证是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之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
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A.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由OHSAS1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演变而来。这一标
准用于帮助全世界的组织确保其工作者健康和安全。
GB/T28001等同采用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规定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的要求,旨在使组织能够控制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它既不规定具体的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不提供详细的管理体系设计规范。
ISO45001认证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它是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唯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标准,该标准为各类组织提供了结构化的运行机制,帮助组织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推动职业健康安全
和持续改进。
A.3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与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兼容。通过“整合管理”进行无
缝整合,为组织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同时更加强调了“健康”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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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2211—2024
附录B
(资料性)
加氢站安全检查表
表B.1给出了加氢站安全检查报告的填写形式。
表B.1北京市加氢站安全检查报告
产权单位:运营单位: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联系人:电话:
加气站类型:运营加氢站□企业内部加氢站□加氢与合建站
储气量:总容积m3;其中,固定储罐个m3,长管拖车辆m3。
受检站:检查日期:
站址:
A类问题:(严重安全隐患)
B类问题:(一般安全隐患)
C类问题:(安全提示)
整改要求:
是否停运:;整改要求:企业需在天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特殊要求:
提示:1、以上发现的问题请运营商自行排查其余未抽检到的权属站点;
2、A类隐患项存在的加氢站应立即停运,并在10日之内整改完成。
3、请在规定的整改周期内完成整改报告,并书面告知检查组。
检查人(签名):电话:
参加人(签名):市城管委:电话:
区城管委:电话:
产权单位(签名):电话:
说明:对于检查中的问题,按照风险等级划分为A(严重隐患)、B(一般隐患)、C(安全提示)三类,督促企业
限期整改。
A类问题为严重影响氢安全,可能造成严重事故后果(包括不限于氢气泄露、氢气爆炸、保护失效、消防安全)
的安全隐患,严重安全隐患在检查项中进行说明。对于发现存在任何一项A类隐患的场站,均要求运营企业立即断电并
限期整改;
B类问题为不符合标准、当地监管部门要求的安全隐患,可能影响站内正常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管理疏漏的安全风
险问题;C类问题为安全提示,主要针对于场内暂时不具备条件,安全风险小,但存在大量卡标准下限或要求下限,可
能造成一般安全隐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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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2211—2024
表B.2列出了加氢站现场安全检查清单(设备设施、场所环境)。
表B.2北京市现场安全检查清单(设备设施、场所环境)
检查项目
序
问题(隐患)内容判定方法检查结果检查依据
号
一类隐患二类隐患
不在行业发展规划的或者不符合国《关于加快推进加氢站项
土空间等各层级规划的站判定为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京管
加氢站应纳入本市加氢站行业发展规划
否;办发〔2020〕227号)、《北
1平面布局(2021-2025年),符合本市国土空间等各□符合□否
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
层级规划,并设置在交通方便的位置。
加氢站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不在城市中心区建设一级加氢站(5000kg≤在城市中心区建设一级加氢站为严□符合GB50516-2010《加氢站技
2建设选址
站内氢气存储总容量≤8000kg)。重安全隐患。□严重隐患术规范》4.0.2
场所环境氢气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车位
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车位与压□符合
与压缩机间设置道路的为严重安全GB50516-2010《加氢站技
3储氢系统布置缩机之间不应设置道路。车位与相邻道路之□一般隐患
隐患,车位与相邻道路间无安全防术规范》5.0.10
间应设有安全防火措施。□严重隐患
火措施的为一般安全隐患
GB50156-2021《汽车加油
有界限标识但是缺划线、标识不清□符合
4现场布局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晰等为一般安全隐患。□一般隐患
5.0.3
在站内明显位置应张贴或悬挂安全管理制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警示标示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5张贴警示标示
度、操作规程及警示标志。别和数量不足等为一般安全隐患。□一般隐患产法》第三十二条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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