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974-201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技术规范

DB11/T 974-2013 Equipment Efficiency Evaluation Document Prepar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Project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11/T 974-2019 |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974-2013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6-21
实施日期
2013-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110

A01

备案号:38186-2013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974—201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技术

规范

Technicalguidelineforenergyassessmentoffixedassets

investmentproject

2013-06-01发布2013-10-01实施

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974—2013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2

5评估依据...........................................................................3

6项目基本情况.......................................................................3

7项目建设方案节能分析...............................................................4

8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分析.........................................................9

9节能措施及效果分析................................................................18

10评估结论.........................................................................19

I

DB11/T974—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佟立志、杨霞、赵志军、李舟、夏祖宏、万水娥、贺克瑾、吴晓海

II

DB11/T974—201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的内容、原则、方法、重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的民用建筑项目和工业项目的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066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炉能效限定值与能效等级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336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JGJ173供热计量应用技术规程

DB11/891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1/68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殊区域Specialarea

一种特指的空间,指民用建筑内的大型计算中心、网络中心、通信机房、有大型实验装置的

实验室、工艺过程对室内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房间或区域。

3.2

标准对照法Standardcontrolmethod

是指拟建项目对照应执行的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分析与评价的方法,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规

范及条款应严格执行。适用于项目的单位能耗及可比能耗、用能方案、建筑热工设计方案、设备

选型、节能措施、能效水平等评价。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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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分析法Analogyanalysismethod

是指拟建项目与同类项目的能源利用方案及能效水平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适用于项目综合

能源消费量、项目能耗指标及能效水平等的分析评估。

3.4

专家判断法Expertjudgmentmethod

是指利用专家在专业方面的经验、知识和技能,通过直观和感觉的判断方法。适用于项目用

能方案、技术方案、能耗计算中经验数据的取值、节能措施的评价。

4基本规定

4.1评估文件编制原则

4.1.1科学性原则

节能评估文件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工艺和各专业节能方案,

选择主要能耗设备,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的节能措施。

4.1.2全面性原则

节能评估文件应客观地进行建设方案节能分析、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年能源消费总量估算、

主要耗能设备和节能措施分析等,评价项目能效水平和能源利用情况及分析节能效果等。

4.2评估文件的评价分析方法

主要方法包括标准对照法、类比分析法、专家判断法等。在实际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可根

据项目特点选择适用可行的评估方法,可以采用一种方法也可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

4.3评估项目分类

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项目一般分民用建筑项目和工业项目(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参照工

业项目考虑),民用建筑项目按本规范要求编制,工业项目按照生产工艺特点及其对配套设施的

要求确定能源利用方案、选择主要用能设备、估算年能源消耗量、提出节能措施;工业项目中的

民用建筑部分按照民用项目的要求编制。

4.4评估文件编制要求

4.4.1评估文件的分类应符合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管理规定的要求。

4.4.2评估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评估依据;

b)项目基本情况;

c)项目建设方案节能分析;

d)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分析;

e)项目节能措施及效果分析;

f)评估结论。

4.5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范围

4.5.1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范围应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一致,主要用能技术方

案、能源消耗量的计算应以项目建设用地为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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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项目的节能评估文件主要针对与能源和资源消耗有关的技术方案、能耗估算、节能措施及

能源利用的分析,民用项目主要包括采暖、空调、通风、给排水、热水、照明、电梯等常规能耗,

工业项目主要为工艺及辅助设备、公用工程能耗等。

4.5.3工业项目和民用建筑项目中的特殊区域能耗应单独估算并与常规能耗分别列出。

4.5.4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特点,项目所在地的地质条件,项目周边的建筑

环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5评估依据

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类型确定节能评估依据,应包括:

a)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能效等

方面的政策、法规、设计规范、技术规程及产品标准;

b)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推广、限制和禁止(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建

筑材料等目录;

c)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复函、土地预审等相关资料;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等立项资料;

d)其它与项目能源与资源使用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6项目基本情况

6.1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b)项目建设单位性质;

c)项目建设单位地址及邮编;

d)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

e)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

6.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名称;

b)建设地点及四至范围;

c)项目性质,包括新建、改建或扩建;

d)项目类型,包括民用建筑项目、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其中民用建筑主要指居住建

筑、公共建筑(住宅、宿舍、居住区配套公建、办公建筑、宾馆建筑、商业建筑、医疗

建筑等);

e)建设规模及内容,重点说明项目使用功能及其特点;

f)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g)项目投资总额;

h)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竣工投产日期;

i)项目预计达到的节能目标。

6.3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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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评估文件应说明项目所在地周边已具备的和规划中的供应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电力;

b)市政热力、区域锅炉房;

c)天然气;

d)给水、再生水、排水;

e)其他。

6.3.2评估文件应说明项目所在地周边可利用的废热、余热和自然能源的条件。

6.3.3项目能源品种的选择应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节能与环保政策,本着节能、环保、因地

制宜的原则,结合项目用能特点、能源使用效率和周边资源、能源供应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选择能源品种。

7项目建设方案节能分析

7.1建筑专业节能方案

7.1.1总平面设计方案

7.1.1.1总平面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a)总平面规划布置的特征。包括项目所在地概况、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和地下面

积)、容积率、绿化率等;

b)建筑的主体朝向情况;

c)总体经济技术指标表;

d)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

7.1.1.2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a)根据项目的使用功能和城市规划要求说明设计的原则和理念;

b)综合考虑整体的生态环境因素,充分利用现有城市资源,例如雨水收集、环境绿化、垂直

绿化、屋顶绿化、渗水地面等;

c)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物的间距,优化日照环境;

d)民用建筑项目总平面布置宜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主体朝向宜选择项目当地的最佳朝向。

7.1.2建筑节能方案

7.1.2.1应对总体建筑方案进行描述。

7.1.2.2建筑节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每个单体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朝向、电梯的设置、使用功能等;

b)各单体建筑应采用列表说明建设项目内各部分的使用功能及对应的建筑面积及层数、层

高等参数。

7.1.2.3建筑节能方案应按下列原则设计:

a)节能设计方案应针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的特点进行编制;

b)建设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型确定依据的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项目和住宅小区内的配套公

建项目应按照DB11/687要求确定建筑分类情况;

c)建筑物内部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划分不同功能的区域。根据项目建设当地的气象条件,在充

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布置和分隔建筑空间;

d)建筑总平面布置和建筑物内部的平面设计应合理确定机电设备用房的位置,尽量靠近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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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的部位,减少能源的输送消耗;

e)有特殊区域耗能的建筑空间应单独介绍,对于有特殊使用和工艺要求的建筑,应把使用

功能和工艺要求及对环境的要求说明。

7.1.3单体建筑节能设计要点

7.1.3.1体型系数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建设项目应控制单体建筑的体型系数。

7.1.3.2窗墙比

7.1.3.2.1建设项目应严格控制单体建筑的窗墙比。

7.1.3.2.2对透明玻璃幕墙的应用,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和朝向提出热工性能指标的控制方

案。

7.1.3.3遮阳

7.1.3.3.1遮阳系数指标的要求应满足各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7.1.3.3.2居住建筑项目应按照节能设计标准要求设置活动外遮阳装置。

7.1.3.3.3公共建筑项目宜结合建筑物的外观设计设置固定或活动外遮阳设施。

7.1.3.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在满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围护结构各部位的保温隔

热做法及冷桥的处理提出合理和有针对性的建议。

7.1.4结构形式

7.1.4.1简要说明各单体建筑的结构形式。

7.1.4.2对拟使用的建筑材料做简要说明。

7.2暖通节能方案

7.2.1供热、空调系统

7.2.1.1供暖、空调节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室内外设计参数;

b)说明项目拟采用的供暖系统形式;

c)估算供暖负荷,初选供暖设备;

d)说明项目拟采用的空调系统形式;

e)估算空调负荷,初选空调设备。

7.2.1.2供暖、空调节能方案应符合下列原则:

a)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优先选择热水连续供暖,居住建筑的空调形式优先选择分体空

调;

b)公共建筑及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空调形式,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供热要求,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c)公共建筑的供暖、空调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并应具备分别计量的条件;

d)采暖、空调系统应根据建筑高度合理进行竖向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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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末端设备;

f)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73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7.2.1.4输配系统节能方案应符合下列原则:

a)应合理划分和均匀布置水系统环路,使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相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

内;

b)合理确定采暖和空调冷热水循环泵的流量和扬程,并确保水泵设计工作点在高效区。

7.2.2冷热源

7.2.2.1冷热源节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热源方案选择;

b)冷源方案选择;

c)冷热源水系统;

d)根据冷热源方案,说明拟采用的主要设备的选型,包括设备的台数、位置、能效水平、

主要性能参数。

7.2.2.2冷、热源节能方案应符合下列原则:

a)根据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合理选择冷热源;

b)采用城市热网和区域燃煤、燃气锅炉间接供热配套的热力站应合理设置;

c)项目内设置燃气锅炉房应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e)在有条件采用集中供热或在楼内集中设置燃气热水机组(锅炉)的高层建筑中,不应采

用户式燃气供暖炉(热水器)作为供暖热源;

f)当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炉(热水器)时,应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g)空调系统的冷源的选择、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73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687

的有关规定执行;

h)经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合理时,应采用电、热、冷三联供的分布式能源系统;

i)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

7.2.3通风系统

7.2.3.1通风系统节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公共建筑厨房通风;

b)地下车库通风;

c)电气和设备机房的通风;

d)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实验室通风;

e)其他部位的通风;

f)通风设备的选择。

7.2.3.2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排除室内的余热、余湿或其它污染物;

b)人员密集的高大空间,应考虑全面使用自然通风的条件;

c)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室内空间的通风换气要求时,应设置机械进风系统、机械排风系统

或机械进排风系统;

d)应尽量利用通风消除室内余热余湿,以缩短需要冷却处理的空调系统的使用时间;

e)建筑物内产生大量热湿以及有害物质的部位,应优先采用局部排风,必要时辅以全面排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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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风系统作用半径不宜过大;

e)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满足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7.2.4燃气系统

7.2.4.1燃气系统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民用项目说明项目内燃气消耗的主要设备(不包括项目内的燃气锅炉房和其他冷热源设

备);

b)工业项目说明有燃气消耗的工艺和设备情况。

7.2.4.2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的燃气系统,根据其使用性质和要求确定,工业项目应根据工艺要求

确定。

7.3给排水节能技术方案

7.3.1给水(再生水)系统

7.3.1.1给水(再生水)节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项目内的给水(再生水)的使用要求,包括生活用水、绿化用水、景观用水及其他各系

统的补水和工艺用水;

b)市政给水的压力;

c)给水(再生水)系统的形式

d)项目内的给水(再生水)分区;

e)估算项目内的各类用水量;

f)选择给水加压设备(包括数量和性能)。

7.3.1.2给排水方案应符合下列原则:

a)应根据不同的用水要求,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优

先采用循环及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实行分质供水;

b)在供水安全、节能、节水的同时,应结合建筑条件、用水特点等综合考虑选用合理的供水

方式;

c)在保证安全供水的前提下,根据减少提升能耗的原则,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给水(再生水)

系统的压力分区。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再生水)的供水压力;

d)设置加压装置应综合考虑,合理选择高位水箱、气压供水、变频供水、叠压供水等加压供

水方式,供水泵房宜在供水范围内居中或靠近用水量大的用户布置,降低供水能耗。宜根

据项目区域规模、建筑物布置等情况,合理布置供水泵站,避免室外供水管线过长,并宜

靠近用水量大的用户布置;

e)给水系统应制定节水方案,采用节水器具。

7.3.2热水系统

7.3.2.1热水系统节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项目内热水的使用要求,包括生活热水(开水)和工艺用热水;

b)热源的选择;

c)热水系统的形式及分区;

d)估算项目内各类热水的用水量和耗热量;

e)热水加热和输配设备的选型(包括数量和性能)。

7.3.2.2热水系统节能方案应符合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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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项目所在地能源条件选择热水的热源,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

b)根据热水使用对象、建筑特点、用水规律、用水点分布等选择合理的供水方式;

c)采用合理的集中热水供应循环系统。

7.3.3排水系统

7.3.3.1排水系统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说明项目排水性质和污染程度;

b)说明排水系统形式;

c)排水提升和处理的主要设备。

7.3.3.2排水系统方案应符合下列原则:

a)应根据建筑排水性质及污染程度,结合室外排水体制,并考虑综合利用与处理的要求,选

择合理的排水系统;

b)地面以上的污(废)水应由重力直接排入室外管网;

c)根据规范、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设置水处理装置或回收构筑物。

7.3.4雨水系统

7.3.4.1雨水系统方案应概述项目雨水系统的设置情况。

7.3.4.2雨水系统方案应符合下列原则:

a)选择安全、经济适用的雨水系统,根据需要设置水泵提升排水系统;

b)当项目具有较大规模的建筑屋面或下沉式广场时,应考虑雨水集贮及利用方案。

7.4电气节能技术方案

7.4.1负荷等级

根据规范要求确定项目的负荷分级。

7.4.2负荷计算及电源需求

7.4.2.1负荷计算及电源需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a)结合项目负荷分级情况计算正常电源、备用电源及应急电源容量;

b)确定供电电源的电压等级、形式、种类和电源质量要求。

7.4.2.2负荷计算可按下列方法:

a)方案阶段负荷计算一般宜采用单位指标法;

b)可根据项目需要采用负荷密度法;

c)如果具体用电负荷能够确定,也可采用需用系数法,但不应重复计算。

7.4.3供电方案

供电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根据负荷计算结果,确定并说明变配电所数量、位置及各变配电所供电范围、变压器或

发电机的台数、容量;

b)明确低压供电半径、无功功率补偿方式及补偿要求、变压器运行方式及负载率设计目标,

提出谐波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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