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11-2021 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管理规范

DB33/T 2311-2021 DB33/T 2311-2021 Agricultural product production subject traceabili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311-2021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2-03
实施日期
2021-03-05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04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311—2021

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ofagriculturalproductproducerstracingandmanagement

2021-02-03发布2021-03-05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311—2021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杭州萧山伟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遂昌蔡溪果蔬专

业合作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单凌燕、郑永利、陈龙国、李倩、陈颖、李罕琼、樊纪亮、孔樟良、许燎原、

章红霞、范正伟、彭一文、郑子洪、黄海峰、陈百如、陈飞东。

I

DB33/T2311—2021

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主体追溯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要求、追溯

信息的记录要点及实施追溯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种植和养殖的个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食

用农产品的组织。水产品生产参照养殖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产品生产主体agriculturalproductproducers

从事食用农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3.2

追溯traceability

通过记录标识的方法追踪或溯源某个实体的来源、用途、位置、责任主体和流通节点的能力。

3.3

批次lot

相似条件下生产和(或)加工的或包装的某一产品单元的集合。

3.4

追溯单元traceableunit

需要对其来源、用途和位置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追溯的单个或同一批次产品。

3.5

养殖业breadingindutry

通过饲养家畜家禽来提供相关农产品的生产行为。

1

DB33/T2311—2021

4原则

4.1真实性原则。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时,应遵守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原则。

4.2统一性原则。本标准涉及的名词术语、计量单位、文本书写规则等遵照国际通用单位或标准,做

到与其他相关文件的一致性。

4.3兼容性原则。在建立和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体系时,应覆盖农产品生产产业链的全过程,并

考虑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衔接性与兼容性。

4.4开放性原则。本标准在需进行补充或修订的时候会及时进行修订,满足生产经营者需要。

5基本要求

5.1应明确追溯单元、批次、流向等。

5.2建立和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体系,可采用传统记录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方式。

5.3实施追溯时,应保证农产品各生产环节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5.4农产品生产、清洗、分拣、分级、仓储、包装以及交易等环节应记录相应的追溯信息,追溯信息

的保存期限应当比最终产品的保质期长2年。

6管理要求

6.1应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管理体系并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追溯的目标、范围、进度和保障措施

等。

6.2追溯系统各环节的组织、实施与监控,信息的记录、核实、上报、发布等工作应专人负责。

6.3应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标签打印设备、条码读写设备及相关软件等。

6.4应定期组织或参加关于追溯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7基本信息

7.1种植业基本信息

种植业基本信息记录要点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种植业基本信息记录要点

追溯信息描述

生产者基本信息种植者名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种植基地基本信息基地名称、编号、面积、位置、空气、土壤及水质检测报告等

7.2养殖业基本信息

养殖业基本信息记录要点应符合表2的要求。

2

DB33/T2311—2021

表2养殖业基本信息记录要点

追溯信息描述

生产者基本信息养殖者名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场内专职兽医信息姓名、学历、职称、是否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联系方式

养殖场名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面积、位置、水质检测报告、环评证号、设计饲养规模、

养殖基地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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