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761-2022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

DB32/T 761-2022 Drinking Water Piping System and Quality of Water Delivery Health Regulations (Revision)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761-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7-04
实施日期
2022-08-04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的卫生要求、管理要求、水质规定和水质检验。本文件适用于管道分质直饮水系统设计、建设、制水、使用和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卫生监督所、常州市卫生监督所、苏州市卫生监督所、盐城市卫生监督所、泰州市卫生监督所、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
起草人:
徐贻萍、吴涛、钱婕、胡峰、丁震、丁秀娣、谈立峰、陆仲寅、苏荣华、缪勇战、董平、肖磊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060.01

CCSC5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761—2022

代替DB32/T761--2005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

Hygienicspecificationforpipeddirectdrinkingwater

2022-07-04发布2022-08-04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76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2/761—2005《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与DB32/761—2005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管道分质直饮水管理单位定义(见3.2);

——水质规定的指标数量为25项,与DB32/761—2005相同,但具体指标进行了调整(见表1),

其中:

增加了5项指标,包括硝酸盐、溴酸盐、甲醛、臭氧、大肠埃希氏菌;

删除了5项指标,氯仿、四氯化碳、亚氯酸盐、游离余氯、粪大肠菌群;

更改了4项指标限值,包括pH、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细菌总数;

更改了2项指标名称,包括细菌总数名称修改为菌落总数、耗氧量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

数。

——删除了卫生许可内容(见2005年版6.1.2);

——增加了“管道分质直饮水在线检测水质指标的检测方法和仪器技术参数”(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卫生监督所、常州市卫生

监督所、苏州市卫生监督所、盐城市卫生监督所、泰州市卫生监督所、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贻萍、吴涛、钱婕、胡峰、丁震、丁秀娣、谈立峰、陆仲寅、苏荣华、缪勇

战、董平、肖磊。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5年1月31日首次发布为DB32/761—200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DB32/T761—2022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的卫生要求、管理要求、水质规定和水质检验。

本文件适用于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市政供水或自建供水为原水,经深度净化处理后可直接

饮用的管道分质直饮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19837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CJJ/T110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管道分质直饮水pipeddirectdrinkingwater

利用过滤、吸附、消毒等工艺对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市政供水或自建供水为原水,进一步深

度(特殊)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给人们直接饮用的水。

3.2

管道分质直饮水管理单位managementunitofpipeddirectdrinkingwater

管道分质直饮水的管理责任单位,为管道分质直饮水设施的产权所有人或其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

简称“管理单位”。

4卫生要求

4.1一般卫生要求

4.1.1新建、改建、扩建的管道分质直饮水工程的选址、布局、设计、施工和安装应符合CJJ/T110

和GB50015的规定。

2

DB32/T761—2022

4.1.2管道分质直饮水的水处理设备、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管网(包括水处理材料、防护涂料等涉

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卫生安全,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以及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检测

机构或具有自检能力的单位出具的符合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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