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852-2018 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

DB12/T 852-2018 Provincial Expressway Route Naming and Numbering Rules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852-2018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2-26
实施日期
2019-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公路工程设计研究院
起草人:
刘建民、孙长国、马洪福、黄殿会、于冉冉、董宝彦、李斌、岳向武、陈鑫瑞、王静晖、许永强、商鹏、李扬、张亮、梁颖、韩君凤、李云龙、唐紫琪、张福龙、李仙、张洪峰、李占利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A24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852—2018

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

Namingandnumberingrulesofprovincialexpresswayroute

2018-12-26发布2019-02-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852—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命名规则..........................................................................1

4编号规则..........................................................................2

5附录..............................................................................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天津市域内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号..............................4

附录B(资料性附录)天津市域内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号示意图........................6

I

DB12/T852—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公路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民、孙长国、马洪福、黄殿会、于冉冉、董宝彦、李斌、岳向武、陈鑫瑞、

王静晖、许永强、商鹏、李扬、张亮、梁颖、韩君凤、李云龙、唐紫琪、张福龙、李仙、张洪峰、李占

利。

II

DB12/T852—2018

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域内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命名规则和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运输、公安、测绘、国土资源管理等行业对公路的管理和信息处理,亦适用于公

共信息载体对公路路线及路段的标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1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3命名规则

3.1一般规则

3.1.1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分为主线、绕城环线和联络线命名。

3.1.2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全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称为“××—××

高速公路”。起讫点地名宜采用区级及以上的地名。

3.1.3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或采用起讫点所在城市或地区

的法定地名简称表示,称为“××高速”。

示例:

“天津—宁河高速公路”简称“津宁高速”。

3.1.4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命名,也可采用连接的重要地区(包括交通枢纽、产业功能区、旅游景区

等)名称表示,全称为“××高速公路”,简称为“××高速”。

示例1:

“南港高速公路”简称“南港高速”。

示例2:

“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简称“滨海绕城高速”。

“天津市环城高速公路”简称“天津环城高速”。

3.1.5省级高速公路和国家高速公路的路线全称和简称不应重复。不同起讫点省级高速公路简称出现

重复时,采用起讫点地名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相同起讫点间存在两条及以上高速

公路时,后通车高速公路称为“××—××第二高速公路”,简称为“××第二高速”;也可根据路线

的方位或者地理特征命名,如“××北线高速”等;也可增加一中间途径点,如“××—××—××高

速公路”。

3.1.6省级高速公路与相邻省级行政区的省级高速公路连接贯通时,宜视为一整条高速公路统一命名。

3.1.7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起讫点地名,应取其所在地的主要行政区单一名称;名称不宜太长,全称

不宜超过12个汉字,简称不宜超过8个汉字。

1

DB12/T852—2018

3.1.8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名称应采用规范化的汉字地名表示,地名按GB/T2260的规定。未列入标准

而实际存在或新变更的行政区划名称,也可采用国家或省级地名主管部门颁布的地名。

3.2命名

3.2.1省级高速公路为主线时,按照放射线、北南纵线和东西横线的起讫点方向顺序排名,采用起讫

点所在地的主要行政区划名称:

——放射线以中心城区为起点,放射线止点为终点;

——北南纵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南端为终点;

——东西横线以路线东端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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