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670-2025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21670-2025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passenger car braking system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即将实施 页数:8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1670-202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即将实施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05-30
实施日期
2026-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制动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要求、试验和性能要求及同一型式判定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GB/T 15089规定的M1类车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80页 | 字数:13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43.040.40

CCST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670—2025

代替GB21670—2008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Technicalrequirementsandtestingmethodsforpassengercarbrakingsystems

2025⁃05⁃30发布2026⁃0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21670—2025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符号和缩略语···········································································································5

5结构和功能要求········································································································7

6试验和性能要求······································································································16

7试验方法···············································································································29

8同一型式判定·········································································································48

9标准的实施············································································································49

附录A(规范性)制动电子控制系统功能安全要求·····························································50

附录B(规范性)制动电子控制系统功能安全试验报告要求·················································61

附录C(规范性)制动电子控制系统功能安全描述要求·······················································64

附录D(规范性)动力蓄电池荷电状态检验规程································································66

附录E(规范性)配备临时备用车轮/轮胎的车辆制动和跑偏试验要求····································67

附录F(规范性)车辆参数和试验数据处理要求································································68

GB21670—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21670—2008《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与GB21670—2008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术语“车型”“开启压力”“关闭压力”“安全概念”“复合电子车辆控制系统”“上层控制”

“控制范围”“不同类型的制动系统”“空载”“满载”及其定义(见2008年版的第3章);

b)更改了制动装备、控制装置、传输装置、制动器、制动系统的零部件、渐进/可调节制动、轮/轴

荷、储能式液压制动系统、动力蓄电池、荷电状态、自动控制制动、选择制动、标称值、全循环、

电子控制系统、单元、传输链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c)增加了术语“制动系统”“制动信号”“紧急制动信号”“能量源”“蓄电装置”“供电装置”“蓄电状

态”“蓄电性能”“电力传输制动系统”“制动需求值”“老化效应”“能量管理系统”及其定义(见

第3章);

d)更改了符号和缩略语(见第4章,2008年版的附录A);

e)更改了电磁兼容相关要求(见、,2008年版的、、);

f)更改了制动电子控制系统的功能安全要求(见5.1.3、附录A,2008年版的4.1.3、附录D);

g)更改了除驾驶人体力之外的其他能源的要求(见5.2.4,2008年版的4.2.4),增加了对ETBS

传输失效的要求[见5.2.4d)];

h)更改了制动需求值的差值要求[见5.2.8a),2008年版的.1];

i)更改了驻车解除的要求[见5.2.10、5.2.19d),2008年版的4.2.10、];

j)更改了行车制动器摩擦部件磨损情况的检查要求(见5.2.11,2008年版的);

k)更改了液压传输制动系统制动液级别标志和图形标志执行文件,由GB/T5345代替GB/T14168

(见5.2.13,2008年版的4.2.13);

l)更改了报警装置的要求[见5.2.14a),2008年版的],增加了装备ETBS车辆报警装

置的要求[见5.2.14c)、e)];

m)更改了辅助设备的能量供应的要求(见5.2.16,2008年版的4.2.16);

n)增加了A型及同时具有A型和B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车辆,通过松开加速踏板实现的制

动作用的要求[见5.2.18f)];

o)更改了采用电子传输的驻车制动系统出现一处电气失效的要求[见5.2.19b),2008年版的

],更改了为驻车制动系统电控传输装置提供的能量的要求[见5.2.19c),2008年版的

];

p)更改了装备电控传输装置的行车制动系统要求[见5.2.20,2008年版的4.2.20];

q)删除了乘用车制动装备发生某些失效(或故障)时,声学信号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3);

r)增加了ETBS即使蓄电装置受到环境条件(例如温度)和老化效应的影响,也应确保报警信号

仍能按要求点亮的要求[见5.2.21c)3)];

s)更改了制动灯点亮的要求(见5.2.22,2008年版的);

t)增加了紧急制动信号的要求(见5.2.23);

u)增加了ETBS特殊要求(见5.2.24);

v)增加了配备临时备用车轮/轮胎的车辆制动和跑偏试验要求(见5.2.25、附录E);

GB21670—2025

wM5.2.26

)增加了1类车辆安装防抱制动系统的要求(见);

x)更改了初始车速与规定车速之间允许偏差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

y)更改了试验车速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

z)更改了给电动行车制动器供能的动力蓄电池要求(见1,2008版的1);

aa)更改了B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O型试验荷电状态的要求[见.2d),2008年版的

.2.3];

ab)更改了动力脱开的O型试验要求(见,2008年版的);

ac)更改了O型试验变速器挡位的要求(见.4,2008年版的.4);

ad)更改了热态性能试验开始时间和条件要求(见,2008年版的.1);

ae)更改了装备B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的车辆进行热态性能试验要求[见c),2008年版

的.4];

af)更改了装备B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车辆恢复过程试验的要求(见.2,2008年版的

);

ag)删除了车轴间的制动力分配要求(见2008年版的5.5);

ah)删除了装备防抱制动系统的类型(见2008年版的5.6.1);

ai)增加了装备ETBS的车辆在紧急制动时响应时间的要求[见6.3c)];

aj)更改了在车辆静止状态下对行车制动控制装置促动的要求(见.2.4,2008年版的

.1.4);

ak)更改了确定车辆的最大制动强度的方法(见.3,2008年版的.1.3);

al⁃100%

)增加了kpeak(“附着系数滑移率”曲线的最大值)和klock(滑移率为时的附着系数值)的计

算方法(见~);

am)增加了关于电力传输制动系统供电装置和蓄电装置的要求(见6.6);

an)更改了试验总体要求(见7.1,2008年版的第7章);

ao)更改了试验场地和试验设备的要求(见7.2,2008年版的7.1);

ap)更改了试验车辆的要求(见7.3,2008年版的7.2);

aq7.4.120087.3.1

)更改了静态试验资料及文件检查的要求(见,年版的);

ar)更改了制动回路检查的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

as)更改了制动衬片磨损检查的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

at)增加了评估制动鼓和制动盘表面磨损状况的检查方法(见);

au)更改了驻车制动系统检查的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7.3.16);

av)更改了台架试验方法(见7.4.5,2008年版的7.3.5);

aw)更改了控制力与管路压力(制动需求值与制动力)比例关系检查的试验方法(见7.4.7,2008年

版的7.3.7);

ax)增加了装备ETBS车辆(制动需求值与制动力)的试验方法(见);

ay)更改了采用电子传输的驻车制动系统附加检查的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7.3.10);

az)增加了具有电控传输装置的行车制动系统附加检查的试验方法(见);

ba)更改了指示制动灯点亮的制动信号检查的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

bb)增加了紧急制动信号检查的试验方法(见);

bc)增加了ETBS附加检查的试验方法(见7.4.18);

bd)删除了动态试验最热的车轴上的行车制动器温度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

be)更改了动力脱开的O型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

bf)更改了动力接合的O型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

GB21670—2025

bg)删除了制动力分配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

bh)删除了2类和3类ABS相关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7.4.5、7.4.6);

bi)更改了响应时间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

bj)更改了满载——失效试验方法(见7.5.8,2008年版的7.4.8);

bk)增加了制动信号试验方法(见7.5.9);

bl)增加了紧急制动信号试验方法(见7.5.10);

bm)增加了ETBS蓄电性能检查的试验方法(见7.5.11);

bn)增加了ETBS供电装置检查的试验方法(见7.5.12);

bo)增加了配备临时备用车轮/轮胎的车辆制动和跑偏试验方法(见7.5.13);

bp)更改了同一型式判定的要求(见第8章,2008年版的第6章);

bq)增加了标准的实施和过渡期建议(见第9章);

br)删除了制动摩擦衬片的惯性测功机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附录C);

bs)增加了制动电子控制系统功能安全试验报告要求(见附录B);

bt)增加了制动电子控制系统功能安全描述要求(见附录C);

bu)增加了配备临时备用车轮/轮胎的车辆制动和跑偏试验要求(见附录E);

bv)更改了试验报告及相关图表要求(见附录F,2008年版的附录E)。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于200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21670—2025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制动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要求、试验和性能要求及同一型式判定要求,描述了

相应的试验方法。

GB/T15089M

本文件适用于规定的1类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4094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5345道路车辆石油基或非石油基制动液容器的标识

GB/T5620道路车辆汽车和挂车制动名词术语及其定义

GB12981机动车辆制动液

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34590(所有部分)道路车辆功能安全

GB34660道路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5620和GB/T3459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制动装备brakingequipment

装备在车辆上的所有制动系统。

3.2

制动系统brakingsystem

由控制装置、传输装置和制动器组成,使行驶车辆逐步减速或停车,或使已经停驶的车辆保持静止

状态的零部件组合。

3.3

控制装置controldevice

由驾驶人直接操纵向传输装置提供制动或控制所需能量的部件。

注:这些能量包括驾驶人的体力、来自驾驶人控制的其他能源或不同能量的组合。

3.4

传输装置transmissiondevice

处于控制装置和制动器之间并使两者实现功能连接的零部件组合。

注1:传输装置分为机械式、液压式、气压式、电力式或混合式。

注2:制动力由驾驶人体力以外的能源提供或助力时,储能器视为传输装置的一部分。

注3:传输装置具有两种独立的功能:控制传输和能量传输。本文件单独使用“传输”一词时,同时具有“控制传输”

和“能量传输”两种含义。

1

GB21670—2025

3.4.1

控制传输装置controltransmissiondevice

传输装置中控制制动器工作的零部件组合,具有控制功能和所需的储能器。

3.4.2

能量传输装置energytransmissiondevice

向制动器提供其功能所需能量的零部件组合,包括制动器工作所需的储能器。

3.5

制动器brake

产生与车辆运动趋势相反的力的部件。

注:包括摩擦式制动器(制动力由车辆中具有相对运动的两个部件摩擦产生)、电力制动器(制动力由车辆中具有相

对运动但不互相接触的两个部件间的电磁作用产生)、液力制动器(制动力由位于车辆的两个部件间、具有相对

运动的液体产生)和发动机缓速器(人为增加发动机制动作用,并将力传递到车轮上)。

3.6

制动系统的零部件componentofbrakingsystem

可组装构成制动系统的单个零部件。

3.7

渐进/可调节制动graduated/modulatablebraking

制动作用期间,驾驶人可在正常操纵范围内随时操纵控制装置,以足够的精度调整制动力大小,使

制动力随操纵幅度的大小而增加或减少(单调函数)的制动过程。

3.8

轴荷分配distributionofmassamongtheaxles

车辆及其装载质量的重力作用在车轴间的分配。

3.9

轮/轴荷wheel/axleload

在接触区域内、路面对某车轴的一个/全部车轮的垂直静态反力。

3.10

储能式液压制动系统hydraulicbrakingsystemwithstoredenergy

由存储在储能器中的压力液体供能的制动装备。

注:压力液体由装有限压装置的液压泵供给,限压值由制造商规定。

3.11

促动actuation

控制装置的作用和释放。

3.12

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electricregenerativebrakingsystem

在减速过程中将车辆动能转化为电能的制动系统。

3.12.1

电力再生式制动控制装置electricregenerativebrakingcontrol

调节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制动作用的装置。

3.12.2

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electricregenerativebrakingsystemofcategoryA

不属于行车制动系统的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

3.12.3

B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electricregenerativebrakingsystemofcategoryB

属于行车制动系统的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

2

GB21670—2025

3.13

动力蓄电池tractionbattery;propulsionbattery

为电动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

[来源:GB/T19596—2017,.1.1]

3.14

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SOC

蓄电装置(如蓄电池、超级电容等)中当前可以释放的容量占可用容量的百分比。

3.15

相位制动phasedbraking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动源采用同一个控制装置,通过延后其他制动源来给予某个制动源以优先

权,使其在其他制动源工作之前加强必要的控制动作。

3.16

自动控制制动automaticallycommandedbraking

电子控制系统根据车辆信息自动评价的结果,自动操纵制动系统或某车轴的制动器进行制动,使

车辆减速的功能。

3.17

选择制动selectivebraking

电子控制系统以自动方式对单个制动器进行制动,通过减速对车辆状态进行调整的功能。

3.18

标称值nominalvalue

给各车辆制动系统的输入⁃输出传递函数分别赋值所得到的基准制动性能,用来表征车辆自身所

能产生的制动强度与制动输入变量水平之间的关系。

注:“标称值”被定义为表示车辆自身制动强度与制动输入变量之间关系的特性参数。

3.19

制动信号brakingsignal

指示制动触发的逻辑信号。

3.20

紧急制动信号emergencybrakingsignal

指示紧急制动触发的逻辑信号。

3.21

车轮抱死wheellocking

在车速大于15km/h时,车轮的转速为0r/min或车轮的滑移率为100%的持续时间大于或等于

100ms(对在低附着系数路面上进行的ABS试验,该时间为500ms)的状态。

3.22

横摆角yawangle

车辆停止行驶时的中心线与行驶基准线所构成的夹角。

3.23

防抱制动系统anti⁃lockbrakingsystem;ABS

制动过程中,能自动控制车辆的一个或几个车轮在其旋转方向上的滑移程度的系统。

3.24

传感器sensor

用于识别车辆的运动状态或车轮的旋转状态,并将这些信息传递给控制器的零部件。

3

GB21670—2025

3.25

控制器controller

用于处理传感器提供的信息,并发出指令给调节器的零部件。

3.26

调节器modulator

用于按收到的控制器指令调节制动力的零部件。

3.27

直接控制车轮1)directlycontrolledwheel

根据车辆自身车轮传感器提供的数据调节其制动力的车轮。

3.28

间接控制车轮1)indirectlycontrolledwheel

根据其他车轮的传感器提供的数据来调节制动力的车轮。

3.29

全循环fullcycling

防抱制动系统反复调节制动力以防止直接控制车轮抱死的方式。

注:在制动至停车过程中只进行一次调节的不符合该定义。

3.30

电子控制系统electroniccontrolsystem

通过电子数据处理方式协同实现车辆控制功能的一系列单元的组合。

注:该系统通常通过软件控制,由传感器、控制器和执行器等独立的功能组件构成,并通过传输链相连接。该系统

包括机械、电子⁃气压及电子⁃液压等单元。

3.31

单元unit

系统组件的最小划分,可组合构成可识别、分析或更换的单独实体。

3.32

传输链transmissionlinks

为了传输信号、运行数据或能量供给而用于连接内部单元的方式。

注:通常是电子的,或是机械、气压、液压或光学的。

3.33

有效工作范围boundaryoffunctionaloperation

系统能保持控制的外部物理界限的范围。

3.34

能量源energysource

产生和提供制动系统所需能量的装置。

3.35

蓄电装置electricalstoragedevice

能够储存电能并向制动系统的传输装置提供电能的装置或装置的组合。

注:为单个制动回路提供能量而串联和/或并联的多个蓄电装置视为一个蓄电装置。

3.36

供电装置electricalsupply

为制动系统的蓄电装置提供电能的装置。

1)高选控制的防抱制动系统可认为包括直接控制车轮和间接控制车轮。低选控制的防抱制动系统,其所有装备

传感器的车轮均视为直接控制车轮。

4

GB21670—2025

示例:电池、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发电机、燃料电池等或这些零部件的组合。

3.37

蓄电状态stateofanelectricalstoragedevice

当前蓄电装置提供功率(W)和电量(Wh)的能力。

3.38

蓄电性能performanceofanelectricalstoragedevice

蓄电装置在完全充电时提供功率(W)和电量(Wh)的能力。

3.39

电力传输制动系统electricaltransmissionbrakingsystem;ETBS

行车制动力及其传输仅由驾驶人控制的蓄电装置提供电能的制动系统。

3.40

制动需求值brakedemandvalue

采用电力促动以产生制动力的单个车轮或单根车轴制动的需求值。

3.41

老化效应effectofageing

因时间、使用和环境等因素导致的蓄电性能的不可逆衰减。

3.42

能量管理系统energymanagementsystem

监测影响蓄电性能和蓄电状态的关键变量(例如电压、温度、内阻、老化效应、荷电状态、功耗、充电

循环等),并推断蓄电装置的实际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系统。

注:能量管理系统不必是ETBS的一部分,但被ETBS使用。

4符号和缩略语

4.1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areduced:减速度需求值减少后的值。

aref:减速度需求值。

B:制动力。

BEF:制动效能因数。

dm: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

O

dM:乘用车在动力脱开的型试验中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的最大值。

dM+R:计算得出的乘用车挂接无制动挂车时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

Dw:轮缸内径与活塞直径的比值。

Δd:全新制动衬片的厚度(最大制动衬片厚度)减去完全磨损的制动衬片的厚度(制造商声明的最

小制动衬片厚度)的值。

Δt:制动循环周期,从一次制动开始到下一次制动开始所经历的时间。

E:轴距。

ε:附着系数利用率,即防抱制动系统工作时最大制动强度和理论附着系数的商。

εH:在高附着系数路面上的ε值。

εL:在低附着系数路面上的ε值。

F:制动力。

5

GB21670—2025

Ff:前轴的制动力。

Ffdyn:机动车辆前轴上的动态载荷。

Fr:后轴的制动力。

fr:滚动阻力系数。

Frdyn:机动车辆后轴上的动态载荷。

:路面对轴的法向静态反力。

Fii

g:重力加速度,g=9.81m/s2。

h:由制造商规定并经进行试验的检测机构认可的质心高度。

i:车轴编号(对前轴,i=1;对后轴,i=2)。

J:制动减速度。

k:轮胎和路面之间的附着系数。

kf:一个前轴的k值。

kH:高附着系数路面上测定的k值。

kL:低附着系数路面上测定的k值。

100%

klock:滑移率为时的附着系数值。

kM:机动车辆的k值。

kpeak:“附着系数滑移率”曲线的最大值。

kr:一个后轴的k值。

n:制动次数。

np:活塞数。

:制动时路面对轴的法向反力。

Nii

P:单车质量。

:路面对轴的静态法向反力。

Pii

PM:乘用车满载质量。

Ppipe:制动管路压力。

PR:乘用车制造商规定的可挂接的无制动挂车的最大设计总质量。

p1:制造商规定的储能装置的最大系统工作压力(切断压力)。

4

p2:不给储能装置补充能量的情况下,从p1开始,对行车制动控制装置进行次全行程促动后储能

装置的压力。

R:kpeak与klock的比值。

r:制动器有效半径。

r:轮胎滚动半径。

R

S:制动距离。

Sa:实测制动距离。

Sb:从v0到vb期间行驶的距离。

Sc:修正制动距离。

Se:从v0到ve期间行驶的距离。

T:每次完全促动的持续时间。

t:制动时间。

tm:t的平均值。

tmin:t的最小值。

t0⁃1:在未进行制动操作的情况下,储能装置的压力从p2上升到p1所需的时间。

6

GB21670—2025

μ:路面附着系数。

v:试验车速。

va:实测制动初速度。

0.8

vb:v0时的车速。

0.1

ve:v0时的车速。

vmax:车辆的最高设计车速。

vs:额定制动初速度。

v0:车辆初速度。

v1:制动开始时的初始车速。

v2:制动结束时的车速。

z:制动强度,z=J/g。

zAL:防抱制动系统工作时车辆的最大制动强度。

zm:平均制动强度。

zMALS:满载车辆的制动强度。

zmax:z的最大值。

4.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FMEA: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ailureModeandEffectAnalysis)

FTA:故障树分析(FaultTreeAnalysis)

MFDD: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eanFullyDevelopedDeceleration)

Pw:低供电功率报警(Powerwarning)

5结构和功能要求

5.1

制动装备

5.1.1总体要求

车辆制动装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保证在受到行驶振动影响的情况下仍能正常使用,并满

足本文件的要求。

制动装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使其具有抗腐蚀和抗老化能力。

制动衬片不应含有石棉。

制动装备的效能不应受磁场或电场的不利影响,应按GB34660中车辆对电磁辐射的抗扰试

验要求进行验证。

在不降低制动性能的前提下,失效检测信号中断控制传输的指令信号不应超过10ms。

5.1.2制动装备的功能

行车制动

不论车速高低、载荷大小,车辆上坡还是下坡,行车制动系统应能控制车辆行驶,使其安全、迅速、

有效减速或停住。制动作用应是渐进/可调节制动。应保证驾驶人在其驾驶位置上双手不离开转向盘

就能进行制动操作。

7

GB21670—2025

应急制动

当行车制动系统失效时,应急制动系统应能在适当的距离内将车辆停住。制动作用应是渐进/可

调节制动。应保证驾驶人在其驾驶位置上、双手不离开转向盘就能进行制动操作。本条要求的前提是

行车制动系统不同时发生一处以上失效。

驻车制动

驻车制动系统的工作部件应靠纯机械装置锁住,即使驾驶人不在的情况下,车辆也能在上/下坡道

上停住。驾驶人应能够在其驾驶位置上进行制动操作。

5.1.3制动电子控制系统的功能安全要求

制动电子控制系统功能安全要求应满足附录A。制动电子控制系统功能安全试验报告应满足附

录B。制动电子控制系统功能安全描述要求应满足附录C。本条适用于具有如防抱制动、电力再生式

制动、采用电子传输的驻车制动、具有电控传输的行车制动、具有电力传输的行车制动等功能的制动电

子控制系统。

5.2制动系统特性

5.2.1车辆装备的整个制动系统应满足车辆对行车制动系统、应急制动系统和驻车制动系统的要求。

5.2.2若行车制动系统、应急制动系统和驻车制动系统的零部件共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a)至少具备两个相互独立且驾驶人在其驾驶位置上易于操纵的控制装置。各控制装置应在解

除制动时完全回位(该要求不适用于靠机械方式锁止在制动位置的驻车制动控制装置)。

b)行车制动系统的控制装置与驻车制动系统的控制装置应相互独立。

c)行车制动系统控制装置与传输装置不同部件间连接的效能,不应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

降低。

d)驻车制动系统的设计应保证在车辆行驶时也能产生制动作用。该要求可通过辅助控制利用

全部或部分行车制动系统来满足。

e)在不违反要求的前提下,若传输装置任何部分发生失效时仍能满足应急制动要求,则

行车制动系统和驻车制动系统的传输装置可采用共用部件。

f)除制动器和5.2.2j)所述零部件外的任何零部件发生断裂或行车制动系统发生其他任何失效

(故障、储存的能量部分或全部泄漏),未受失效影响的那部分行车制动系统应能在规定的应

急制动条件下使车辆停住。

g)当行车制动系统由驾驶人体力在储能器助力下操纵时,即使助力失效,也应保证能由驾驶人

的体力在未受失效影响的储能器(若有)助力下实现应急制动,但施加在行车制动控制装置上

的力不应超出规定的最大值。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关联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