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2/T 541-2021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服务与处置规范

DB1302/T 541-2021 Market supervision, management, complaint reporting and handling service and disposal specification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02/T 541-2021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30
实施日期
2022-01-20
发布单位/组织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服务与处置的基本要求、方式与渠道、服务与处置要求、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唐山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投诉 举报服务与处置活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
起草人:
张永胜、刘立茹、刘向东、郑晓雷、王会权、李向新、石丽梅、阴宏宇、刘在安、赵永江、陶作红、李玉梅、杨晓娜、毛静、阴玉辉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2DB1302

唐山市地方标准

DB1302/T541—2021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服务与处置规范

2021-12-30发布2022-01-20实施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02/T541—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永胜、刘立茹、刘向东、郑晓雷、王会权、李向新、石丽梅、阴宏宇、刘在

安、赵永江、陶作红、李玉梅、杨晓娜、毛静、阴玉辉。

I

DB1302/T541—2021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服务与处置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服务与处置的基本要求、方式与渠道、服务与处置要求、评价

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唐山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投诉

举报服务与处置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受理机构

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事项进行登记、受理、转交办、催督办、回访、统计、分析总结的机构

或部门。

3.2

处理机构

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处置、结果告知的机构或部门。

4基本要求

4.1机构

4.1.1应设立受理机构和处理机构负责投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

4.1.2应建立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机制,在规定的处置时限内完成投诉举报处置,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

知、反馈及归档。

4.2人员

4.2.1应配备满足投诉举报处置活动正常开展的受理人员和处理人员。

4.2.2受理人员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态度友好耐心;

b)具备满足受理需求的语言沟通能力;

c)熟练掌握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及岗位业务,能够正确理解和识别诉求;

d)熟练使用计算机等文件处理设备。

4.2.3处理人员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

DB1302/T541—2021

a)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态度友好耐心;

b)熟悉岗位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c)具备行政调解、案件处理、风险分析能力;

d)熟练使用业务处理和案件查处的设备设施。

4.3工作场所与设备设施

4.3.1工作场所

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室、调解室、询问室、档案室等。

4.3.2设备设施

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电话、传真、计算机、打印机、监控、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信息系统

平台等设备设施。

5方式与渠道

5.1方式

应包括但不限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现场、电话、信函、网上投诉举报等方式。

5.2渠道

应公开投诉举报的接待场所、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箱、电话号码、网址、微信公众号、电

子邮箱以及信函邮寄地址等渠道。

6服务与处置要求

6.1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如附录A所示。

6.2受理

6.2.1受理内容

群众反映、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属于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等方面的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

a)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向

市场监管部门请求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b)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

c)针对个人和组织的价格投诉,以及有关违反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规定行为的举报;

d)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纠纷、假冒专利行为、著作权侵权纠纷等的投诉举报。

6.2.2受理要求

6.2.2.1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工作,投诉举报办公电话应保持24h畅通。

6.2.2.2受理事项时,受理人员应:

a)耐心细致并有效引导投诉举报人表达诉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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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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