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955-2011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LY/T 1955-2011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defining forest land border in forest land planning on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基本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区(简称县域,下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林地落界工作。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所属林业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团场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
2011年06月
-
2022年1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 起草人:
- 王洪波、闫宏伟、韩爱惠、王雪军、林辉、宁小斌、黄生、郑冬梅、胡长茹、夏朝宗、许等平、智长贵
- 出版信息:
- 页数:21页 | 字数:3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20
B65
LY
中华人民共禾口国林业行业标准
1955—2011
LY/T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Technicalforforestlandborderin
defining
regulations
forestlandonandutilization
protection
planning
201
2011—06-10发布1-07-01实施
国家林业局发布
1955—2011
LY/T
目次
前言…………………·……·……………
1范围…·····………···一.,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目的与任务……………·……………l
5技术标准与要求…………·…………2
6资料准备……···…·…·……………··3
7林地落界…··…·……·3
8成果产出………·………………·…··6
9检查认定与验收………·……………6
附录A(规范性附录)林地区划落界属性因子及代码8
附录B(资料性附录)林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法……一5
附录C(规范性附录)成果文件组织结构及命名…··7
附录D(规范性附录)林地落界检查表…·…···……“8
LY/T1955—2011
刖昌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森林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
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洪渡、闫宏伟、韩爱惠、王雪军、林辉、宁小斌、黄生、郑冬梅、胡长茹、夏朝宗、
许等平、智长贵。
LY/T1955—2011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地落界的技术方法、成果内容、成果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区(简称县域,下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林地落界工作。内蒙古、吉
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所属林业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团场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968--2008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309
NY/T1996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
1954
LY/T2011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200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2003)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字正射影像图digitalorthophotomap;DOM
利用数字高程模型对扫描数字化的(或直接以数字方式获取的)遥感影像,经正射纠正、融合、增强、
镶嵌处理,再根据标准地形图图幅范围裁切生成的影像数据集。
3.2
林地图斑forestiand
polygons
按照林地落界基本条件,在地形图或遥感图像上划分的林地单元(或地块)。
3.3
offorestlandborder
林地落界definition
依据现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等成果,以DOM为基础,通过遥感判读核实,辅
以适当的现地调查,按照林地落界基本条件和精度要求,落实现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
地的边界和图斑。
4目的与任务
4.1目的
将林地及其利用状况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为各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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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4.2任务
以县域单位为总体,完成林地落界工作。
4.3落界范围
县域内的所有林地,包括现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
4.4落界工作内容
落界工作内容包括:
a)核对县域内的乡(镇)、村、林班界线
b)林地图斑划分;
c)林地图斑属性因子调查。
5技术标准与要求
5.1林地分类系统
土地类型分为林地和非林地两大类。其中林地划分为8个地类,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
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用地。林地相关概念及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森林资
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执行,具体分类编码见附录A。
5.2数学基础
5.2.1平面坐标系统
宜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
5.2.2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1:10
000比例尺按3。分带。
l:50
000比例尺按6。分带。
1:100
000比例尺按6。分带。
5.2.3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5.3最小上图面积
根据落界采用的遥感底图比例尺,以及相应比例尺的图上最小面积,确定最小上图现地面积。最小
上图面积确定方法按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执行。
5.4精度要求
mm,不明显
在相应遥感底图的比例尺上,明显界线与DOM上同名地物的偏移不得大于图上0.5
mm。
界线不得大于图上1.0
5.5计量单位
成果数据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数据单位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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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料准备
6.1基础地理信息
1:10
000、1:50000、1:i00000国家基础比例尺地形图。
6.2DOM
GB/T
15968--2008执行,卫星遥感DOM制作执行LY/T1954—2011。
6.3境界线
包括:
a)国界、省界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
b)陆地(含海岛)与海洋的分界线,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
c)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乡镇级行政区域
界线,采用各县(市、区)最新确定的界线。行政界线仅用于面积统计汇总。
6.4林业专题资料
包括当地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林地质量评价(立地类型和立地质量
评价)、森林土壤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等林业专项调查资料,森林采伐和造林设计及其检查验收等
森林经营活动资料,征占用林地及其检查资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外业勘界成果,及其他专项调查资
料等。
6.5其他相关资料
包括县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等。
7林地落界
7.1区划体系
7.1.1县级行政单位区划系统
县一乡一村;
或县一乡一村一林班。
7.1.2经营单位区划系统
7.1.2.1林业局(场)
林业(管理)局一林场(管理站)一林班;
或林业(管理)局一林场(管理站)一营林区(作业区、工区、功能区)一林班。
7.1.2.2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管理局(处)一管理站(所)一功能区(景区)一林班。
过去已区划的界线,宜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宜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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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落界条件
图斑(小班)是林地落界的基本单位,图斑划分以明显地形地物界线(如山脊线、山沟线、道路等)为
界。其落界条件:
a)地类不同;
b)土地权属不同;
c)森林类别不同;
d)林种不同;
e)起源不同。
7.3落界方法
林地落界,要综合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等技术,将林地及森林界线、范围落实到DOM
底图上。具体方法为:
在林地落界底图上,依据现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结合森林经营活
动档案等资料,按照林地落界基本条件和精度要求,勾绘林地边界。两年以内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成果,可以直接应用,辅助确定林地边界;两年以上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应结合必要的补充调
查,勾绘林地边界;没有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采用遥感判读勾绘和现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确
定林地边界。
7.4落界要求
林地落界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宜保持原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班界线稳定,小班界线相对稳定;
b)重新区划图斑与原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小班相比,林缘发生后退的,二者中间地带作为
宜林地处理;
c)地类划分至少到二级地类,具体见附录A;
d)对于满足最小上图面积要求的图斑落实边界;
e)对于宽度大于等于图上2mm,且连续面积大于最小上图面积的林带,按面状图斑落实界线;
f)对宽度小于图上2mm,但连续面积大于最小上图面积的林带,用单线符号表示,并标注林带平
均宽度和长度,精确至0.1m;当宽度变化大于20%时,应分段标注;
g)对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地栽植的达不到有林地标准的各种竹丛、林木,包括平原农区达
不到有林地标准的农田林网树,暂不落界,也不计人林地落界面积。
7.5遥感技术应用方法
7.5.1判读标志建立
判读标志建立过程如下:
a)以影像景幅为单位,每景选择若干条能覆盖调查区域内所有地类、色调齐全且有代表性的勘察
线路;
b)将卫星影像特征与实地进行对照,记录各地类影像的色调、纹理、大小、几何形状、地形地貌及
地理位置(包括地名)等因素,拍摄地面实况照片;
c)通过野外勘察和室内分析,建立判读类型与现地实况的对应关系,形成目视判读标志。
7.5.2林地界线核实
以DOM为基础,根据影像判读标志,参考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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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档案等,按照林地落界条件和要求,综合利用遥感影像特征和各种参考信息,使图斑(小班)界
线与遥感影像吻合一致,同时,把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调整到规划基准年。
7.5.3林地因子核实
根据遥感影像判读标志,判别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小班地类是否发生变化、现状地类等信息;结
合现地验证核实,确定填写图斑地类等属性因子。
7.5.4判读检查
采取一人判读核实或判读勾绘,另一人检查的方式。当两名判读人员的一致率差异较大时,应重新
判读。对于室内判读有疑问的图斑需到现地核实。
7.5.5补充调查
对于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与DOM影像反映的地类不同的图斑,应到现地进行补充调查,核
实地类边界,调查图斑因子。
7.5.6实地验证
对于没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的,采用抽样方法选择部分图斑进行实地验证,验证比例宜不
少于林地图斑总数的10%。
有林地判读精度达到95%以上,疏林地、灌木林地和苗圃地为90%以上,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宜
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等地类为85%以上的,修改完善;否则重判。
7.6属性因子记载
7.6.1属性因子
属性因子包括:
a)基础因子:省(区、市)、县(区、旗、林业局)、乡(林场)、村(林班)、图斑号、面积、地貌、坡度、坡
向、坡位、土壤类型(名称)、土层厚度、交通区位、林带宽度、林带长度;
b)林地因子:地类、林地质量等级;
c)管理因子:土地权属、林种、森林(林地)类别、工程类别}
d)林分因子:起源、优势树种(组)、郁闭度(覆盖度)、龄组、每公顷蓄积量、平均胸径、每公顷株数。
基础因子、林地因子和管理因子为林地落界必填因子。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的,地类界线
可不合并,保留原调查小班,并转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小班因子。采用遥感判读勾绘与现地验证调
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平均胸径、每公顷株数可暂缺。没有数字化森林资源规
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的,林分因子可暂不填写,在后期调查中补充填写。
7.6.2属性因子记载
属性因子记载要求:
a)基础因子:记载省(区、市)、县(区、旗、林业局)、乡(林场)、村(林班)、图斑号、地貌、坡度、坡向、
坡位等空间位置因子,以及土壤类型(名称)、土层厚度、交通区位、图斑面积、林带宽度、林带
长度。
b)地类:林地地类要求至少记载到二级地类。各地可根据当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情况
记载到三级地类。具体见附录A。
c)林种:林种划分技术标准执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记载到亚林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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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森林类别:按生态区位、主导功能的不同将林地分为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个大类别。
公益林(地)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地方公益林(地),按保护等级划分为重点
公益林(地)和一般公益林地。其中,重点公益林地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其他重点公益林
(地)。商品林地分为重点商品林地和一般商品林地。国家级公益林(地)界定标准执行《国家
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
e)土地权属:分别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查记载。
f)工程类别:根据不同时期,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划分。
g)起源、优势树种(组)、郁闭度(覆盖度)、龄组、每公顷蓄积量、平均胸径、每公顷株数等林分因
子按照《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SN/T 0805.2-1999 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则-性能检验 1999-12-01
- SN/T 0801.15-1999 进出口动植物油脂 不皂化物检验方法 1999-12-01
- SN/T 0801.14-1999 进出口动植物油脂 色泽检验方法 1999-12-01
- SN/T 0801.18-1999 进出口动植物油脂 水分及挥发物检验方法 1999-12-01
- SN/T 0801.12-1999 进出口动植物油脂 闪点检验方法(闭口杯法) 1999-12-01
- SN/T 0805.3-1999 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则-使用鉴定 1999-12-01
- SN/T 0801.7-1999 进出口动植物油脂 不溶溴化物检验方法 1999-12-01
- SN/T 0805.1-1999 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则-总则 1999-12-01
- SN/T 0809.2-1999 出口VCD视盘机技术性能检验规程 1999-12-01
- SN/T 0801.17-1999 进出口动植物油脂 脂肪酸凝固点测定方法 1999-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