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783-2019 供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DB37/T 3783-2019 DB37/T 3783-2019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governance system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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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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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13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00
P6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783—2019
供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guidelinesforthesystemofscreeningforandeliminationofpower
supplyenterprisehiddenrisksofworksafetyaccidents
2019-12-24发布2020-01-24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3783—2019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基本要求..........................................................................1
4.1健全机构......................................................................1
4.2完善制度......................................................................1
4.3全员培训......................................................................2
4.4全员参与......................................................................2
4.5一体化融合....................................................................2
5隐患分级与分类....................................................................2
5.1隐患分级......................................................................2
5.2隐患分类......................................................................3
6工作程序和内容....................................................................4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4
6.2制定排查计划..................................................................4
6.3隐患排查......................................................................4
6.4隐患治理......................................................................5
7文件管理..........................................................................7
8隐患排查治理效果..................................................................7
9持续改进..........................................................................8
9.1评审..........................................................................8
9.2更新..........................................................................8
9.3沟通..........................................................................8
附录A(资料性附录)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作业活动)..........................9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设备设施).........................96
附录C(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119
附录D(资料性附录)综合性隐患排查项目表..........................................127
I
DB37/T378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健、程学启、沈茂东、裴健、蒋涛、董绍峰、徐浩、马立杰、刘君、赵阳、
崔文生等。
II
DB37/T3783—2019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通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供电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供
电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供电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
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
发展。
III
DB37/T3783—2019
供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
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境内供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涉及供电业务的其
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3021—2017电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3术语与定义
DB37/T2883—2016界定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健全机构
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组
织机构应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是负责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流程、技
术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
面负责;各级行政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业务范
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与审查,建立事故隐患治理过程跟踪监督台账,负责业务
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导、跟踪与验收;各级安监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督办、
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管理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
4.2完善制度
企业应建立能够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各层级
责任、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治理要求、记录格式,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明确各部门、
各岗位隐患排查及整改治理的责任,配套制定奖惩制度,调动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性,实现隐
患排查治理及时有效,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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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全员培训
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学习,掌握排查类
型、排查要求、排查周期、管控措施、治理流程等,并保存培训计划、培训课件、培训总结等相关记录。
4.4全员参与
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从企业基层人员到最高管
理层,都应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建立公司、部室、车间、班组四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根据
隐患级别,确定相应的治理责任单位、人员、整改期限和措施,分级负责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确保隐
患排查治理及时有效。
4.5一体化融合
企业应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体系的基础上,改进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自查、自改、自报、验收、考核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使
之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5隐患分级与分类
5.1隐患分级
5.1.1一般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电力设备事
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
5.1.2.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分为Ⅰ级重大事故隐
患和Ⅱ级重大事故隐患:
——Ⅰ级重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
•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599号令)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
故的隐患。
——Ⅱ级重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
•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
的隐患;
•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599号令)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
隐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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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隐患;
•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和《公安部关
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第121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
患。
5.1.2.2发生以下情形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且难以立即整改的;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
5.1.2.3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特点,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详细划分、制定一般隐患、重大
事故隐患的具体内容标准。
5.2隐患分类
5.2.1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安全责任制不完善,未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生产人员在生产
运营和建设施工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缺失;
——应急预案缺失,未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安全培训不到位,未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
上岗制度,未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应急演练未开展,没有开展应急演练或虽已开展应急演练但无相关记录;
——未开展应急能力评估;
——反违章管理不到位,未建立违章档案;
——未制定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发承包工程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对外包队伍进行资质审查;
——未开展员工职业健康体检。
5.2.2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分为劳动安全、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
具使用、电气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焊接切割、有限空间作业、劳动防护、设备设施缺陷、防火、
防爆、危险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备、设施、生产区域照明、梯台、楼板、地面坑洞、构筑物、安全标
志、安全遮拦及警示线等。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设备设施;
——场所环境;
——消防及应急设施;
——供配电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现场其他方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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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应依据生产现场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应包括:
——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
——排查内容;
——排查标准;
——排查周期;
——排查方法;
——管控措施等。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见附录A、附录B),供各企业参考。
6.1.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应包括: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标准;
——排查方法;
——排查周期等。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见附录C),供各企业参考。
6.2制定排查计划
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活动计划,明确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内容、排查
周期、排查范围、组织级别等。
6.3隐患排查
6.3.1排查类型
6.3.1.1日常隐患排查
日常隐患排查主要包括部门、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种专业技术人
员的日常性检查,主要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和现场违章行为。
6.3.1.2综合性隐患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由各相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6.3.1.3专业性隐患排查
专业性隐患排查主要根据行业特点及企业实际情况,由各级业务管理部门针对业务范围内专业活
动、过程、装置、设施、设备、物料等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检查。
6.3.1.4专项隐患排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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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针对电气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设备设施以及压力容器、消
防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
专项隐患排查应制定排查方案,确定排查目的、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
记录要求等内容。
6.3.1.5季节性隐患排查
季节性隐患排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雨、防火、防小动物、防风、防外力破坏为重点;
——夏季以防雷、防汛、防台风、防高温、防外力破坏、防小动物为重点;
——秋冬季以防火、防冻、防雪、防污闪、防小动物、防舞动、防外力破坏为重点。
6.3.1.6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应对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
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紧急抢修力量安排、
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3.1.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针对事故原因、暴露问题、防范措施等举一
反三的安全检查。
6.3.2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
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6.3.3排查周期
企业应根据风险特性及危险源确定隐患排查周期。企业应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可以结
合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等活动进行。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专业性隐患排查,车间至少每
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班组应在班前、班中、交接班前进行日常检查。根据季节特点每年组织春检、秋
检、夏季防汛为主、冬季防冻为主的检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随时进行。
6.3.4确定排查项目
隐患排查项目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
施和活动等。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组织级别及排查周期,在排查项目清单中确定具体排
查项目,形成各种排查类型的隐患排查表,由各组织级别按照排查计划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
排查项目表(见附录D),供各企业参考。
6.3.5排查结果记录
企业应做好隐患排查过程记录,对照检查项目逐条填写检查情况、检查时间和检查人,检查人员应
签名。
6.4隐患治理
6.4.1治理建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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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组织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根据排
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进行分级,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估算整改资金;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6.4.2隐患治理要求
6.4.2.1隐患治理应坚持分级治理、分类实施、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应按照
职责分工实施管控治理。
6.4.2.2排查过程中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下发整改计划,并将
隐患名称、事故隐患内容、导致后果、隐患评估等级、治理期限及防控措施要求等信息进行公示,未得
到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6.4.2.3隐患治理应结合电网规划和年度电网建设、技改、大修、专项活动、检修维护等进行,做到
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
6.4.2.4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快速响应机制,设立绿色通道,将治理隐患项目统一纳入综合计划
和预算优先安排,对计划和预算外急需实施的项目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实施,作为综合计划和预算调
整的依据;对治理隐患所需物资应及时调剂、保障供应。
6.4.2.5企业应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积极性,对于切合实际又安全可行的有效建议应进行奖励。
6.4.3隐患治理流程
6.4.3.1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应纳入日常工作,按照“排查(发现)-评估-治理(控制)-验收-销号”
的流程闭环管理。
6.4.3.2企业应在每次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事故隐患内容、导致后果、隐患评估等级、治
理期限及防控措施要求等信息进行通报,及时制定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防控
措施、治理期限等提出要求。隐患所在责任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
制定可靠的治理及防控措施。隐患所在业务管理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6.4.4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隐患,由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组织各责任班组进行整改。
6.4.5用户相关的安全隐患治理
用户原因导致电网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以安全隐患通知书的形式告知用户,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
告,督促用户整改,并将安全隐患纳入闭环管理,采取技术或管理措施防止对电网造成影响。
6.4.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6.4.6.1隐患评估
企业各生产车间或班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安监部门和行政负责人报告,安监部门组织评
估。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
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管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重
大事故隐患报告书按规定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管部门备案。
6.4.6.2治理方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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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下列主
要内容: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6.4.7治理实施
安全隐患一经确定,隐患所在企业应立即采取防止隐患发展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隐患
具体情况和急迫程度,及时制定治理方案或措施,抓好隐患整改,按计划消除隐患,防范安全风险。隐
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
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运行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运行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
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4.8隐患治理验收
6.4.8.1一般隐患,由车间级责任单位提出申请,业务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安监部门负责人对验收情
况监督检查。
6.4.8.2重大事故隐患,由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司组织初验,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并备案。对政府督办的重大隐患,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向政府监管部门备案。
6.4.8.3企业应对已消除并通过验收的隐患进行销号,整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具备条件的应将书
面资料扫描后上传至相关信息系统存档。
7文件管理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
料,并分类建档管理。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
成果;重大事故隐患其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8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价、分级,并制定完善管控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企业应每月开展一次定期评估,全面梳理、核查各级各类安全隐患,对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
评估分析,布置下月隐患排查重点工作。定期评估可结合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等进行。通过隐患排
7
DB37/T3783—2019
查治理活动,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改善现场作
业环境,逐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9持续改进
9.1评审
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
组织评审。应保存评审记录。
9.2更新
企业应主动应对以下情况变化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并针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
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的;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的;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的;
——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的;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的。
9.3沟通
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
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企业应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
企业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
险,保障企业安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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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作业活动)
综合性
风险点概况排查内容与标准日常排查专业性排查
排查
作业步危险源可能导
风险责任评价每日/每周/月/车季度/季度/公
序号名称骤(名或潜在致的后管控措施
分级单位级别岗位班组间部门司
称)事件果
1.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检修电源应有漏电保护器,电动工具外壳应可靠接地。
工程技术3.检修前应断开交、直流操作电源及储能电机、加热器电源,严禁带电拆、√
接操作回路电源接头。
4.螺丝刀等工具金属裸露部分除刀口外包绝缘。
电气电气1.接取管理措施执行工作票制度和现场安全规程,严格现场监护。√
误碰带
1设备蓝试验试验电4触电
电部分学习掌握触电急救措施,具备必要电气知识,熟悉现场安全作业要求,并经
试验班源培训教育√
安规考试合格。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帽,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
个体防护√
鞋。绝缘垫、绝缘手套、安全带等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当发现人员伤害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使伤者
应急处置√
脱离危险源,然后进行抢救。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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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
风险点概况排查内容与标准日常排查专业性排查
排查
作业步危险源可能导
序名风险责任评价每日/每周/月/车季度/季度/
骤(名或潜在致的后管控措施
号称分级单位级别岗位班组间部门公司
称)事件果
1.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应用绝缘带固定好。
2.高压试验前应先检查试验接线、表计状态,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
工程技术3.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高声呼唱,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垫上。√
电4.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断开试验电源并放电,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气5.试验过程中应有专人值守,防止无关人员误入试验区域。
变电
设2.加压误碰带管理措施执行工作票制度和现场安全规程,严格现场监护。√
1黄检修3触电
备试验电部分学习掌握触电急救措施,具备必要电气知识,熟悉现场安全作业要求,并经安规考
室培训教育√
试试合格。
验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帽,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绝
个体防护√
缘垫、绝缘手套、安全带等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保持安全通道畅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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