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2171-2015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DB13/ 2171-2015 DB13/ 2171-2015 Rural domestic sewage discharge standard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13/ 2171-2020 |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 2171-2015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2-15
实施日期
2015-03-0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40.40

Z77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2171—2015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Emissionstandardofruraldomesticsewage

2015-02-15发布2015-03-01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217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海波、王靖飞、田在锋、吴亦红、朱静、边蔚、万宝春、杨晶、康全影。

I

DB13/2171—2015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及处理设施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0]844号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冀环[2003]13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洗涤、洗浴和厨厕排水,不包括乡镇企业工业废水和规

模化畜禽养殖业废水。

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对农村家庭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或分散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设备和构筑物的总称。

3.3

污水再利用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农业灌溉、渔业等用水的行为。

4一般要求

1

DB13/2171—2015

4.1应根据村庄所处区位、人口规模、聚集程度、地形地貌、排水特点及排放要求,结合当地经济承

受能力等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污水收集和处理模式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4.2提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

料与技术,在污水收集时,要注意雨污分流,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再利用。

4.3对分布在城镇周边、可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应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

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4.4对于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的,应设置水量调蓄设施。

5排放要求

5.1农村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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