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213-2023 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方法

DB12/T 1213-2023 Public Service Quality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Methodology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213-2023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5-09
实施日期
2023-06-15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发展处、天津中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晨、刘爽、陈莹、田洪林、吴利蕊、沈月荣、闫鸣飞、党代柱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

CCSA12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213—2023

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方法

Publicservicequalityevaluationmethod

2023-05-09发布2023-06-15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121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发展处、天津中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晨、刘爽、陈莹、田洪林、吴利蕊、沈月荣、闫鸣飞、党代柱。

I

DB12/T1213—2023

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方法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服务publicservice

政府公共部门为满足公众公共需求,通过使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运用融资、监管或直接生产的

方式,向全体公众或某一类公众群体提供的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物品和服务。

3.2

公共服务质量监测publicservicequalitymonitoring

运用测评模型和方法,针对公共服务质量,评估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和目标实现程度。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SEI:主观评价指标(SubjectiveEvaluationIndicators)

OEI:客观评价指标(ObjectiveEvaluationIndicators)

PSQ:公共服务质量(PublicServiceQuality)

5监测领域

公共服务监测领域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生态环境、公共

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服务、政务服务等12个领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全部或

部分领域开展相关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活动。

6评价指标要求

6.1概述

评价指标应具备可操作性、全面性、有效性和公开性。评价指标内容分为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两个

方面。评价指标层次分为监测领域、二级评价指标和三级评价指标。

2

DB12/T1213—2023

6.2二级评价指标要求

6.2.1公共教育领域

公共教育领域的主观及客观评价指标可选择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教育水平;

——教学人员素质;

——办学设施、设备;

——餐饮安全;

——教育质量。

6.2.2公共就业领域

公共就业领域的主观及客观评价指标可选择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就业信息;

——就业技能;

——人才招聘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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