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651.1-2008 杂类灯座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GB/T 19651.1-2008 Miscellaneous lampholder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9651.1-2023 |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9651.1-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10-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部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
适用范围
GB 19651的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内装式杂类灯座(用于装有附录A所列各种灯头的普通照明光源、投光灯、泛光灯及街道照明灯),还适于用作检验灯在灯座中使用安全性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还适用于与灯具成为一体的整体灯座,但只涉及灯座的要求。
本部分也适用于装入一个外壳及与类似螺口灯座的圆顶结为一体的灯座。这类灯座还应按照GB 17935—2007中8.4、8.5、8.6、9.3、10.7、第11章、12.2、12.5、12.6、12.7、第13章、15.3、15.4、15.5和15.9的要求进一步进行试验。
带有灯罩紧固环用的筒形螺纹灯座,应符合IEC 60399的要求。
对管形荧光灯灯座、螺口灯座和卡口灯座的要求有单独标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州电器安全检验所、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起草人:
李自力、陈海波、杨小平、赵秀荣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4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犐犆犛29.140.10

犓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犌犅19651.12008犐犈犆6083812004

代替GB19651.1—2005

杂类灯座

第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国家标准ㅤ可打印ㅤ可复制ㅤ无水印ㅤ高清原版ㅤ去除空白页

犕犻狊犮犲犾犾犪狀犲狅狌狊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狊

犘犪狉狋1犌犲狀犲狉犪犾狉犲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犪狀犱狋犲狊狋狊

(:,)

IEC6083812004IDT

20081230发布201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犌犅19651.12008犐犈犆6083812004

目次

前言Ⅲ

1概要1

2术语和定义2

3一般要求3

4试验的一般条件3

5分类4

6标志5

7防触电保护5

8接线端子6

9接地装置7

10结构8

11耐潮湿,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8

12机械强度9

13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10

14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10

15耐久性12

耐热与防火国家标准ㅤ可打印ㅤ可复制ㅤ无水印ㅤ高清原版ㅤ去除空白页

1613

17抗剩余应力(抗季裂性)和抗腐蚀性15

附录(规范性附录)本部分所述灯座的示例A16

附录(规范性附录)载流部件适用的金属示例

B18

附录(规范性附录)季裂/腐蚀试验C19

附录(规范性附录)摆锤撞击试验装置

D20

—/:

犌犅19651.12008犐犈犆6083812004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651《杂类灯座》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第21部分:S14灯座的特殊要求;

———第22部分:LED模块用连接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为GB19651的第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83812004:《杂类灯座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英文版)。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的本部分”一词改为“的本部分”;

aIEC60838GB19651

b)删除了IEC608381的前言;

)将国际标准中的“(注:)”形式中的括号去除;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d.

)对于: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

eIEC6083812004

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

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本部分第2章)。

本部分代替—《杂类灯座第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GB19651.120051

国家标准ㅤ可打印ㅤ可复制ㅤ无水印ㅤ高清原版ㅤ去除空白页

本部分与—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GB19651.12005

———采用了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新要求。

———对于涉及双端灯的R7sRX7s/灯座测试,采用了一些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附录、附录、附录、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ABCD

—/:

犌犅19651.12008犐犈犆6083812004

杂类灯座

第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1概要

1.1范围

GB19651的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内装式杂类灯座(用于装有附录所列各种灯头的普通照A

明光源、投光灯、泛光灯及街道照明灯),还适于用作检验灯在灯座中使用安全性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还适用于与灯具成为一体的整体灯座,但只涉及灯座的要求。

本部分也适用于装入一个外壳及与类似螺口灯座的圆顶结为一体的灯座。这类灯座还应按照

—中、、、、、第章、、、、、第章、、、

GB1793520078.48.58.69.310.71112.212.512.612.71315.315.4

15.5和15.9的要求进一步进行试验。

带有灯罩紧固环用的筒形螺纹灯座,应符合IEC60399的要求。

对管形荧光灯灯座、螺口灯座和卡口灯座的要求有单独标准。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965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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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注:关于IEC605981,本部分引用的文件有责任进行更改。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部分:试验方法试验:锡焊(

GBT2423.2820052TIEC60068

:—:—:,)

2201979EnvironmentaltestinPart2TestTestTSolderinIDT

gg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部分:环境测试试验:锤击试验

GBT2423.5520062Eh

(:—:—:,)

IEC600682751997EnvironmentaltestinPart275TestTestEhHammertestsIDT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电痕化指数和耐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

GBT42072003

(IEC601121979Methodfordeterminationoftheroofandthecomarativetrackinindicesofsolid:

ppg

insulatinmaterialsIDT,)

—外壳防护等级(代码)(:,)

GB42082008IPIEC605292001IDT

—灯具第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120071IEC6059812003IDT

/—金属覆盖层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

GBT97972005+++ISO14562003IDT

—螺口灯座(IEC602382004IDT:,)

GB179352007

IEC60061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

IEC600611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1部分:灯头

IEC600612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2部分:灯座

IEC600613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3部分:量规

(所有标准)额定电压/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IEC60227450750V

(所有标准)额定电压/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IEC60245450750V

IEC603521无焊连接第1部分:无焊缠绕式连接件一般要求试验方法和使用导则

IEC60399带灯罩环的E14和E27灯座用筒形螺纹

—/:

犌犅19651.12008犐犈犆6083812004

IEC6066411992: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置第1部分:方法、要求和试验1)

IEC606952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

IEC6069521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试验和导则

ISO20811986:金属涂层铁或钢上的锌电镀层

ISO20931986:锡电镀层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纸、纸板、纸浆和相关术语词汇第部分:纸和纸板级别和转化产品

ISO4046420024

2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下述术语和定义。

2.1

额定电压狉犪狋犲犱狏狅犾狋犪犲

由制造商声称的灯座预期适用的最高工作电压。

2.2

工作电压狑狅狉犽犻狀狏狅犾狋犪犲

犵犵

灯在正常条件下工作时和将灯从灯座中拔出时,在灯座的任一绝缘体两端可能产生的最高电压有

效值,瞬间值忽略不计。

2.3

额定电流狉犪狋犲犱犮狌狉狉犲狀狋

由制造商声称的灯座预期适用的最大电流。

2.4

内装式灯座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犳狅狉犫狌犻犾犱犻狀犻狀

狆犵

国家标准ㅤ可打印ㅤ可复制ㅤ无水印ㅤ高清原版ㅤ去除空白页

设计安装在灯具、附加外壳和类似装置中的灯座。

2.4.1

敞开式灯座狌狀犲狀犮犾狅狊犲犱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为了能达到本部分的防触电保护要求而需要采取附加措施(例如:外壳)的内装式灯座。

2.4.2

封闭式灯座犲狀犮犾狅狊犲犱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其本身完全符合本部分的防触电保护要求的内装式灯座。

2.5

额定工作温度狉犪狋犲犱狅犲狉犪狋犻狀狋犲犿犲狉犪狋狌狉犲

狆犵狆

灯座设计的最高工作温度。

2.6

额定脉冲电压狉犪狋犲犱狌犾狊犲狏狅犾狋犪犲

狆犵

灯座能承受的脉冲电压的最高峰值。

2.7

灯连接器犾犪犿犮狅狀狀犲犮狋狅狉狊

专门设计用来提供电接触但不支承灯的装置。

2.8

型式试验狋犲狋犲狊狋

狔狆

为了检验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而对型式试验样品进行的一项试验或一系列

试验。

)包括()版和修订()和修订()。

11.019921200022002

—/:

犌犅19651.12008犐犈犆6083812004

2.9

型式试验样品狋犲狋犲狊狋狊犪犿犾犲

狔狆狆

制造商或销售商为进行型式试验提交的一个或多个类似样品。

2.10

带电部件犾犻狏犲犪狉狋

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

2.11

脉冲承受类别犻犿狌犾狊犲狑犻狋犺狊狋犪狀犱犮犪狋犲狅狉

狆犵狔

定义瞬间过电压条件的一个数字。

注:采用脉冲承受类别、类别、类别和类别。

ⅠⅡⅢⅣ

a)脉冲承受类别分类目的:

脉冲承受类别是区分预期连续使用和可接受的失效风险的设备有效性的不同程度。

通过选择设备的脉冲承受水平,使整个设备获得等同的绝缘效果以减少失效风险到一个可接受的水平,由

此提供一个过电压控制基础。

更高的脉冲承受类别特征数字表示设备具有更高的脉冲承受特性并提供更宽的过电压控制选择方法。

对于直接承受来自电源电压的设备,使用脉冲承受类别概念。

b)脉冲承受类别的描述:

脉冲承受类别的设备是预期连接到建筑的固定电器装置的设备。在设备外部采取的保护方法是或者在

固定装置里或者在固定装置与设备之间来限制瞬间过电压至特定的水平。

脉冲承受类别的设备是连接到建筑的固定电器装置的设备。

脉冲承受类别的设备是固定电气装置和其他预期更高有效性程度的设备的部件。

脉冲承受类别是为了用在或用于电源分线板前端靠近建筑源头的电器装置上。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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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电路狉犻犿犪狉犮犻狉犮狌犻狋

狆狔

直接连接到AC电源的电路,它包括例如连到AC电源、变压器初级绕组、电机和其他负载装置这

些方式。

2.13

次级电路狊犲犮狅狀犱犪狉犮犻狉犮狌犻狋

不直接连接到初级电路的电路,它从变压器初级绕组,转换器或等效绝缘装置,或从电池获得功率。

例外:自耦变压器,尽管有直接连接到初级电路,但它们的抽头部分在上述观点里也被认为是次级

电路。

注:在这样的电路里电网的瞬态被相应的初级绕组所减弱。电感镇流器也减弱了电网的瞬态电压高度。因此,位

于初级绕组后的或电感镇流器后的元件可适合于低一级的脉冲承受类别,例如,脉冲承受类别。

3一般要求

灯座的设计与结构应能使灯座在正常使用时性能可靠,对人身及周围环境不产生危险。

通常进行所有规定的试验来检验其合格性。

4试验的一般条件

4.1按照本部分进行的试验是型式试验:

注:本部分所规定的要求和允许的公差均与对型式试验样品的检验有关。因此,型式试验样品合格并不能保证制

造商的全部产品都符合本安全标准。保证产品合格是制造商的责任,因此除型式试验外,还应进行例行试验和

质量保证。

进一步的信息参见IEC6006142)(包括制造期间合格性试验导则正准备中)。

2)IEC600614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4部分:导则和一般信息。

—/:

犌犅19651.12008犐犈犆6083812004

4.2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灯座处于正常使用的最不利位置上进行。

如果宣称灯座能用于不同的灯的配合件,则该种灯座应符合所提到的每一种该配合件的要求。

应按4.3要求,用单独样品组进行检验其合格性。

如果制造商允许灯座依次使用不同的灯的配合件,则只用一组样品来检验其是否符合全部配合件

的要求。

所有的试验应使用最严酷的相关配合件和量规并以最不利的顺序进行。

4.3各项试验和检验要按照条款的顺序进行,受试样品的总数规定如下:

———对于直管形双端灯:对配套灯座;

10

注:如果一对灯座是由完全相同的两个灯座组成,则只用一个灯座(而不是一对灯座)进行所有试验即可,但

在进行第章、、、第章、第章和规定的试验时还应使用成对灯座。

710.210.3121516.6

———对于单端灯:个样品;

10

试验按照下述条款的顺序进行:

———三对或三个样品进行第3章第14章的试验(8.2例外)。

注:8.2试验要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的单独样品数量上进行。

———三对或三个样品进行第15章和16.6的试验;

———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1的试验;

———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3的试验;

———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4的试验;

———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5和第17章的试验。

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提供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见6.3)。

按照安装说明,在灯座只有装上灯头时,才能取得额定脉冲电压的情况下,应将适用的灯头与型式

国家标准ㅤ可打印ㅤ可复制ㅤ无水印ㅤ高清原版ㅤ去除空白页

试验样品一起提交试验。然后,将灯头插入灯座再进行相关的试验。

4.4如果在4.3所规定的全部试验中没有任何样品失败,则灯座应视为符合本部分。

如果在一项试验中有一个样品试验失败,则该项试验和以前进行过的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试验要

在另一组数量符合4.3规定的样品上重复进行,此时,所有这些样品均应符合重复试验和后续试验的要

求。如果试验有一次以上的失败,则灯座视为不符合本部分。

申请试验者可将在出现一只样品失败的情况下需要补充的那组样品与第一组样品一起提交试验。

此时,检测站不需进一步询问,就对该补充样品进行试验,并且只有在出现新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认

为该批样品不合格。

如果不同时提交后备样品,则一只样品的失败会引起整批样品的不合格。

5分类

灯座的分类方法如下所述:

5.1根据灯座的防触电保护情况分为:

———敞开式灯座;

———封闭式灯座。

5.2根据灯座的耐热性分为:

———额定工作温度在80℃以下(包括80℃)的灯座;

———额定工作温度在80℃以上的灯座(带温度标志犜的灯座)。

工作温度的测量点位于灯座与灯头产生电接触的区域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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