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EPI 04-2023 河南省黄河流域河流生态修复技术指南

T/HAEPI 04-2023 Guidelines fo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River Bodies in the Yellow River Basin in Henan Province, China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3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HAEPI 04-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8-01
实施日期
2023-08-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为河南省黄河流域河流生态修复总体设计、河道形态保持、基底及岸坡生态修复、缓冲带构建、生物多样性修复、河道水质净化、监测评估与工程管理、成效评估提供指导和建议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地质研究院
起草人:
龚巍峥、李世义、李海华、聂鸿宇、汪红、陈震、张孝娟、李念、李聪伟、梁亚旭、程新惠、渠园园、李洋、程越迈、张大志、祁杰、禹露、毕敬、姚娜
出版信息:
页数:3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99

CCSZ05

团体标准

T/HAEPI04—2023

河南省黄河流域河流生态修复技术指南

(发布稿)

2023-08-01发布2023-08-01实施

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发布

T/HAEPI04—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生态修复总体方案.....................................................................4

5河道形态、基底及岸坡生态修复.........................................................5

6缓冲带构建...........................................................................6

7生物多样性修复.......................................................................6

8河道水质净化.........................................................................7

9监测评估与工程管理...................................................................8

10成效评估...........................................................................10

附录A(资料性)河道形态规整技术重点.................................................11

附录B(资料性)疏浚、开挖工艺设计要求...............................................14

附录C(资料性)省辖黄河流域河流生物多样性修复技术...................................15

附录D(资料性)河道水质净化技术.....................................................21

附录E(资料性)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生态监测推荐指标.....................................24

附录F(资料性)赋分细则.............................................................26

附录G(资料性)黄河流域河流生态环境修复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32

附录H(资料性)《河南省黄河流域XX项目生态环境修复成效评估技术报告》编写提纲........34

I

T/HAEPI04—20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制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

司、河南省地质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巍峥、李世义、李海华、聂鸿宇、汪红、陈震、张孝娟、李念、李聪伟、梁

亚旭、程新惠、渠园园、李洋、程越迈、张大志、祁杰、禹露、毕敬、姚娜。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由起草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

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郑州市管城区东明路41

号院5号楼2楼,邮编450000)。

II

T/HAEPI04—2023

河南省黄河流域河流生态修复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标准为河南省黄河流域河流生态修复总体设计、河道形态保持、基底及岸坡生态修复、缓冲带构

建、生物多样性修复、河道水质净化、监测评估与工程管理、成效评估提供指导和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黄河流域河流水域岸线空间及其相邻受范围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及管理。河南

省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可参照施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41198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指南

GB50707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19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915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1272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HJ1295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

HJ2009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LY/T2743碳汇造林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指南

LY/T2744碳汇造林项目监测报告编制指南

DB41/T1992-2020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DB41/2087-2021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河南省黄河流域河流

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行政区域

内以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内黄河干流、支流。

3.2

生态修复

协助退化、受损生态系统恢复的过程。

3.3

河流生态缓冲带

陆地生态系统与河流水域生态系统之间的连接带和过渡区,包括从河湖多年平均最低水位线向陆域

延伸一定距离的空间范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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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生态护岸

在具备岸坡防护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具有河水与土壤相互渗透、一定的植物生长条件和生态恢复功

能以及一定程度上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和自然景观效果的护岸结构形式。

3.5

生态疏浚

以工程、环境、生态相结合方式来解决河湖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疏浚方式。

3.6

生物多样性修复

指人们科学合理的修复已经退化、损坏或者彻底破坏的生态系统,采取工程和非工程等综合措施,

遏制生物多样性下降的趋势,使其得以自然恢复的过程。

3.7

生态环境修复成效

生态环境修复相关政策、规划、工程等在优化生态系统格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增强生态系统服

务功能、消除人为胁迫、维护生态环境效益持续发挥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3.8

物种丰富度

区域内相同时间聚集在同一区域或环境内的物种数目。

4生态修复总体方案

4.1修复理念

4.1.1生态修复总体设计按照河道结构划分为河道基底工程、河道岸坡带工程及河道缓冲带工程三部

分。

4.1.2设计遵从河流自身的功能与生态定位,保持自然河道现有良好的河岸及河床走向,恢复和保持

河流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确保河床的安定性与连续性,合理有效地确定其功能及其适用的修复措

施。在流域实施污染源控制措施与对策的基础上,实施河道水质净化工程。

4.1.3设计要求结合河道各项功能的落地性及技术经济的合理性,统筹前期建设和后期维护管理,确

保河道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4.2修复原则

4.2.1生态修复和基本功能紧密结合的原则。在保证河道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河道环境综合

整治、防护林建设、河道水质的改善等需要,兼顾风景区发展,使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健康

紧密结合。

4.2.2实用性和经济性为工程重要目标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需适应河道所在区域的发展特点,河道

沿线的整体风貌相协调,遵循水-陆生态系统的演化规律,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充分发挥

河道自然恢复的能力。

4.2.3科学性和适应性为工程重要条件的原则。应全面考虑河道水文、水深、流速、断面和平面形态、

河道底质、工程材料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保障工程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材料选取采用新型的生态岸坡

建筑材料,促进材料和工艺的创新,创建健康的河道生境条件。

4.3工作要求

4.3.1河道基底总体设计主要从河道纵、横断面形态上满足河道形态保持工程的总体要求。为降低河

道底泥内源负荷,减少污染风险,宜通过生态疏浚的方法,有效清除河道底泥中的各种污染物,如营养

盐、重金属、有毒有害有机物等,并对疏浚的底泥进行安全处置,改善河道基底环境。

4.3.2护岸设计时,在充分考虑护岸的安全与稳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为改造,保持河道原有的自

然性和生态性,维护河道的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设计中对护岸景观要求注重河岸原有的人文风貌,

注重河道绿化与乡村美化相结合,同时兼顾景观塑造工程的经济性、实效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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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河道形态、基底及岸坡生态修复

5.1河道形态规整

5.1.1技术原则

河道形态规整技术或工艺应分析各项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对河道整治的要求,确定整治主要任务及

整治范围,并应符合相关规划及河道整治设计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5.1.2技术要求

针对各种河型、平面形态和河段特点,并根据地区分类及河道流经的不同区段制定针对性技术措施。

河道形态规整技术重点可参照附录A。

5.1.3河道形式

对应于不同的河道平面形态,在满足河道水利等行业规划断面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河道的生态保护

需求,根据河道的水位、流量、流速、流态、泥沙等水文要素,结合河道的堤防、护岸及防汛道路等工

程建设方案,合理确定河道的断面设计形式。

5.2基底修复

5.2.1技术原则

1)河道基底生态疏浚应坚持局部重点区域重点疏浚的原则,以污染底泥有效去除和水质改善为工

程直接目的,以疏浚后促进生态修复为间接目的,设计疏浚方案时,应同时考虑与其他相关工程措施的

协调与配合,综合设计,分布实施。

2)河道疏浚、开挖设计应取得必要的相关基础资料。

3)当河道水域断面形态沿河道纵向较为单一时,宜采用断面测量。当河道水域断面形态沿河道纵

向复杂多变时,应采用水下地形测量。

4)河道疏浚、开挖工程地质勘察应按有关勘察规范要求执行,并符合生态疏浚的相关勘察要求。

5.2.2技术要求

根据河道自然条件、工程施工条件并结合疏浚土处理方式及设备性能等合理确定设计工艺。疏浚、

开挖工艺设计满足条件参照附录B。

5.3岸坡修复

5.3.1技术原则

1)生态性原则,主要包括生态演替规律、生物多样性规律、自然原则等。在植物生态恢复的过程

中宜根据生态系统自身的演替规律分步骤分阶段进行恢复,并考虑本土植物和生物多样性的原则构建生

态系统结构和生物群落。

2)景观性原则,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宜和谐统一,营造一个舒适、优美的景观环境。

3)亲水性原则,岸坡带的植物修复宜构建亲水平台,让居民能够亲水、赏景。

4)季节性原则,岸坡植物种植时应充分考虑季节影响,四季均有植物生长,尤其是秋冬季岸坡不

能完全衰败。

5.3.2技术要求

1)河道岸坡总体设计应充分考虑河岸现状、设计标准、总体布置等内容。

2)生态护岸工程结构设计除满足生态效果的设计要求外,尚应满足护岸设计的稳定安全要求。

3)生态护岸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采用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极端低水位或历史最低水位、

设计最高通航水位、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与相应地下水位的不利水位组合方式。

4)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

5.3.3生态护岸修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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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护岸结构型式应根据自然条件、材料来源、使用要求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

2)结构型式从构造上可分为:直立式、斜坡式、下直上斜式、阶梯式、复合式、综合式等;从结

构分类上可分为:护坡式、重力式、悬臂式、高桩承台式、墙体式等;从生态护岸构造型式上分斜坡式、

阶梯式、直立式、复合式及综合式。

5.3.4岸坡植被修复

水生植物根据其生活方式和形态特征可分为沉水植物、浮水/叶植物、挺水植物和湿生植物。岸坡

带水生植物选择主要面向挺水植物和湿生植物。

6缓冲带构建

6.1缓冲带构建及布置要求

6.1.1缓冲带构建原则

1)分类治理,因地制宜、整体优化原则。

2)可操作性、实用性、可持续发展原则。

3)充分结合河道蓝线及相关用地规划,便于管理原则。

4)植物配置适应性、强净化、经济性和实用性、多样性或协调性原则。

6.1.2缓冲带构建技术

1)缓冲带位置确定应调查河道所属区域的水文特征、洪水泛滥影响等基础资料,宜选择在洪泛区

边缘。从地形的角度,缓冲带设置在下坡位置,与地表径流的方向垂直;对于长坡,可以沿等高线多设

置几道缓冲带以削减水流的能量;溪流和沟谷边缘宜全部设置缓冲带。

2)植被缓冲区域面积应综合分析确定,缓冲带宽度确定应综合考虑净污效果、受纳水体水质保护

的整体要求,尚需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等其他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研究,确定沿河不同分段的设置宽度。

在所保护的河道两侧分布有较大量的农业用地时,缓冲区总面积比例可参照农业用地面积的3%~10%拟

定。

3)缓冲带由水位变幅区和陆域缓冲区两部分构成。水位变幅区是多年平均最低水位线和多年平均

最高水位线之间的区域,陆域缓冲区是由多年平均最高水位线向陆域延伸一定范围的岸带空间。

4)缓冲带种植结构设置应考虑系统的稳定性,植物一般由林地、草地、灌木、混合植被和沼泽湿

地等组成,不同植被类型配置应满足河道缓冲带的功能需求,设置规模宜综合考虑水土保持功效和生产

效益。

7生物多样性修复

7.1水生植物群落多样性修复技术

水生植物多样性修复技术的技术参数、保育管理和注意事项可参照附录表C.1。

7.1.1适用范围

水生植物群落多样性修复适用流速缓慢、河岸带缓坡、水深小于1m、岸线复杂性高的河段。

7.1.2设计要求

对应植物种类、生活型、设计植物群落结构配置、节律匹配和景观结构等的选择应符合湖泊流域入

湖河流河道生态修复技术指南的规定。

7.1.3水生植物修复技术

水生植物修复技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稳定塘技术、人工湿地处理技术、生态浮床技术、缓冲带技术、

生态沟渠技术、消落带植物修复技术。水生植物修复技术与群落类型对照表可参照附录表C.2。

7.1.4植物选择与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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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植物选择与配置包括植物选择、空间配置和时间尺度上的配置,其植物选择和配置原则可参照

附录表C.3,常见水生植物栽种要求可参照附录表C.4,常见挺水植物生长期可参照附录表C.5。

7.2水生动物群落多样性修复技术

水生动物群落多样性修复技术的技术参数、保育管理、注意事项可参照附录表C.1。

7.2.1适用范围

适用流速缓慢、河岸带缓坡、水深小于1m、岸线复杂性高的河段。

7.2.2设计要求

水体生态水生动物的修复应当遵循从低等向高等的进化缩影修复原则去进行,避免系统不稳定性。

当水体沉水植物生态修复和多样性恢复后,开展水系现存物种调查,首先选择修复水生昆虫、螺类、贝

类、杂食性虾类和小型杂食性蟹类;待群落稳定后,引入本地肉食性的凶猛鱼类。

7.3沉水植物优势种定植技术

沉水植物优势种定植技术的技术参数和注意事项可参照附录表C.1。

7.3.1适用范围

水生植物优势种定植技术适用流速缓慢、河岸带缓坡、水深0.5-2m、岸线复杂性高的河段。

7.3.2设计要求

对应沉水植物种类、生活型、设计植物群落结构配置、节律匹配(季节)和景观结构等的选择应符

合湖泊流域入湖河流河道生态修复技术指南的规定。

7.3.3沉水植物定植技术

沉水植物定植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苦草快速定植的方法和金鱼藻快速定植的方法。定植技术的技术原

理等可参照附录表C.6。

7.3.4定植原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于群落主导功能选择优势种;

2)根据群落生长环境确定优势种及其种植比例;

3)季相配置的区域性;

4)物种配置的区域性;

5)优势种更替。

8河道水质净化

河道水质净化技术主要包括原位净化技术和异位净化技术,技术设计要求、技术原理及技术参数、

维护管理满足条件可参照附录D。

8.1原位净化技术

8.1.1生物膜技术

生物膜法具有适应能力强,处理效率高,对河道影响小等特点,缺点是微生物附着表面积小,BOD

容积负荷小,附着固体表面微生物量较难控制,操作伸缩性差。适用于有足够的氧供微生物生长,水流

速度较为缓和的河段。

8.1.2曝气增氧技术

人工曝气增氧技术具有占地面积小、设备投资少、运行简单、机动灵活、安全可靠、见效快、处理

水量大等优点,适合于城市景观河道和微污染水源的治理。适用于河流中溶解氧含量较少的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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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生态浮床技术

生态浮床技术优点包括:水域面积利用充分,可选择的浮床植物种类较多,载体材料来源广,成本

低,无污染,且易于制作和搬运,不受水位限制,不会造成河道淤积,管理方便。但生态浮床难以标准

化推广、机械化操作困难、生态植物不易补种与清理。适用于水生植物恢复困难的河流。

8.1.4其它技术

1)物理技术

物理技术主要包括人工打捞、引水稀释、底泥处理和吸附,人工打捞在河南省辖黄河流域均适用,

引水稀释适用于水资源丰富地区,不适用于水资源相对紧张地区。底泥处理适用于底泥污染严重河段,

吸附法适用于流速较为缓慢的河流或河段。

2)生物生态净化基

该净化材料具有环保、节能、高效、经济、操作简单的特点。适用于水生态结构破坏和净化功能低

下的河流。

8.2异位净化技术

异位净化技术河南省辖黄河流域均适用。

8.2.1旁路多级人工湿地技术

旁路多级人工湿地指修建在河道周边,利用地势高低或机械动力将河水引入湿地净化系统中,污水

经净化后,再次回到原水体的一种处理方法。该技术投资费用低、处理过程能耗低、处理效果稳定等。

适用于河道周边场地较大的区域。

8.2.2前置库技术

前置库技术是人工湿地技术的扩展,是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各方面的优势于一体的综合治理技术,

具有投资小、高效、低能耗及适用范围广等优点,是值得推广的生态工程技术。

8.2.3砾石床技术

砾石床技术无需动力提升,节省了提升系统的投资;可连续运行,节省管理费用;堵塞风险低。

8.2.4稳定塘技术

稳定塘是一种利用天然精华能力处理污水的生物处理设施,可分为好氧塘、兼性塘、厌氧塘等。该

技术基建投资低、运行费用较低、可进行综合利用。适用于有较大空闲余地的区域。

8.2.5面源污染防治技术

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的原则是通过特定的技术防止氮、磷、农药、大气颗粒物沉降等面源污染物通过

雨水径流及干湿沉降等方式进入河流引起污染,主要技术包括旁路多级人工湿地技术、前置库技术、砾

石床技术和稳定塘技术。

9监测评估与工程管理

9.1监测评估

9.1.1指标与内容

黄河流域河流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主要关注修复的规模、生态系统类型和规模变化动态、区域完整性

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廊道、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河湖水系连通性等。生态监测推荐指标可参考附录E。

9.1.2监测评估手段

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生态环境监测结果,以及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及院校的长期监测数据

和研究成果,在项目区建立生态监测点位,采用遥感、自动监测、实地调查、公众访谈等方式,开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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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环境修复工程全过程动态监测和生态风险评估。实施结束后,还应进行长期跟踪监测评估。有条件的

地区可建立生态监测动态更新数据库,开展工程实施前后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价值评价。

9.1.3措施调整

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对照生态环境修复目标,监测评估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措施、技术手段的效果,

及时发现生态环境修复过程中新产生的生态问题及潜在生态风险。经评估,在结果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下,

借鉴已有经验做法,对可能导致偏离生态环境修复目标或者对生态系统造成新的破坏的修复措施和技术、

子项目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等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相应调整修正。

9.1.4时机选择

对技术成熟、风险可控、结果有效的工程和措施,要及时实施,避免延误时机、增加修复成本;对

评估后难以预测后效的工程和措施,要加强研究和实验,暂不实施。

9.2工程管理

9.2.1方案制定

黄河流域河流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在河南省内按自然地理单元编制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分段编制实施

方案(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统一设计、同步部署、协同推进。实施方案要体现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

可行性,目标任务可量化、可考核,实施措施科学合理经济,生态效益明显,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

9.2.2规划设计

在工程设计阶段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修复单元编制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针对生态系统尺度的具体

问题。根据需要,修复单元可以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子项目实施,应当进行项目施工设计,明确施工进度、

资金、质量、安全等控制和监督措施。

9.2.3任务分解

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将生态环境修复目标任务、绩效指标逐级分

解到承担实施的市、县(市、区),并制定年度计划。具体实施子项目所在的相关部门应明确本行政区域

的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实施计划、资金安排等。

9.2.4工程实施

依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及年度计划,实施修复工程的单位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加强生态修复工程

实施的全程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控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工程实施过

程中,及时组织开展制度建设、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与使用、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跟踪检查。

9.2.5工程验收

建立竣工验收制度。按照“谁立项谁验收”的原则,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子项目完工后,要按

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要求,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约束性和引导性目标、绩效指标以及工程建设内容等,

结合监测评估情况,及时组织财务、生态环境、工程、动植物、土壤、林业、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土

地规划、土地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开展竣工验收。全部工程子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开展整体验收,对工

程建设任务完成、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资金筹措、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工程建设生态成效等情况进行全

面总结。

9.2.6工程评估

建立评估制度。工程整体验收后,要开展项目生态环境修复成效评估。

9.2.7信息化监管

建立上图入库核查制度。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建设河南省

黄河流域河流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数据库与监测监管系统。将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及子项目立项、实施、

验收等环节的信息及时上图入库,明确项目位置、规模、类型、内容及建设进展与成效等。综合运用遥

感、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比对核查,实现实时动态、可视化、可追踪的全程全面监测监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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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后期管护

建立后期管护制度。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生态保护目标和标准,做好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加

强对生态系统演替过程的跟踪管护,严格控制不当的人为干扰,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完整,提

升生态系统服务。积极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护机制,通过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

责任和义务,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经费,确保工程发挥长期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利用。

9.2.9档案管理

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管理、技术等文件,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等过程资料,技术成果等要及时立卷

归档,保证归档文件的完整、真实、准确。主要技术成果包括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工程实施中涉及的工

程设计、施工的相关材料,验收报告等,监测监管、风险管控、绩效管理和适应性管理的相关资料等,

以及过程中调查资料、图件等基础资料及数据库。

10成效评估

10.1评估内容

黄河流域河流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成效评估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技术流程包括确

定评估周期、准备评估数据、评估计算分级、编写技术报告等环节。具体要求可参照HJ1272规范执行。

10.1.1评估周期

根据生态环境修复实施进展情况确定评估基期和评估期。生态环境修复成效评估原则上在整体竣工

验收2年后开展,实施后长期成效评估原则上在整体竣工验收5年后开展,实施过程中评估可结合工作

需要适时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政策或规划成效评估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

10.1.2评估方法

针对各项评估指标,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研、调查监测等方式,收集评估所需的基础资料与数据,

建立评估资料数据集,获取指标评估依据和数据。各指标评估依据和数据资料来源见附录F。

10.1.3评估计算分级

根据评估指标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资料,对各项指标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获取各项指标评估指标

值,计算成效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形成评估结论。赋分细则可参照附录F。生态环境修

复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参见附录G。

10.1.4编写技术报告

编制《河南省黄河流域XX项目生态环境修复成效评估技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前言、总则、基本

情况、生态环境修复成效评估、主要成效与存在问题、相关建议、附录等。评估技术报告编写提纲参见

附录H。

10.2碳汇核算与评估

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中碳汇项目的设计、监测、审定和核证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等可参

照GB/T41198、LY/T2743、LY/T2744规范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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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河道形态规整技术重点

A.1根据河型、平面形态和河段特点分类,不同类型河段生态治理形态保持技术重点和相关要求总体

如下:

A.1.1顺直型河段

从河道整治角度,顺直型河段应在分析浅滩演变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整治及稳定现有河势,并

满足安全通过设计泄洪流量和航运相关要求。

从河道生态保护角度,生态治理工程技术可侧重于河岸生态化改造或保留稳定自然岸坡,突出自然

属性,并应充分保护河道浅滩所具有的生境条件。当有利于形成稳定河槽时,也可采取必要的疏浚措施

改善浅滩。

A.1.2弯曲(蜿蜒)型河段

从水利防洪角度,弯道水流遇到阻力比同长度顺直河段大,使之抬高弯道上游河段水位,对宣泄洪

水不利。此外,弯道曲率半径过小,汛期水流不平顺,形成顶冲凹岸,危及堤岸安全。从航运角度,河

流过于弯曲,航道弯曲半径将不满足航行安全要求,且航行视线不利,影响航行安全。一般情况下,对

适度弯曲型河段宜维护、稳定现有河型、河势,可根据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1)稳定现状,防止其向不利方向发展。当河湾发展至适度弯曲时,尤其对黄河下游暴露的河漫滩

及河岸沙地采用防护工程或控导工程控制凹岸发展及改善弯道,防止弯道继续恶化。

2)改变现状,使其向有利方向发展。即因势利导,通过人工裁弯工程将迂回曲折河道改变为有适

度弯曲的连续河湾,从而稳定河势。

从河道生态保护角度,弯曲(蜿蜒)型河段形态蜿蜒曲折,是自然河流重要特征,河流蜿蜒性使得

河流形成主流、支流、河湾、沼泽、急流和浅滩等丰富多样生境。此外,由于弯曲河段流速不同,在急

流和缓流等不同生境条件下,可形成丰富多样的生物群落,如急流生物群落和缓流生物群落。

生态治理工程应在满足河道水利防洪、航运等行业综合整治基础上,尽量顺应河道平面形态蜿蜒特

征,保持岸线和河槽的适度弯曲形态。平面形态布置在充分调查和论证基础上,可采用经验关系推算、

模拟复制、模型研究等技术方法,确定适宜的布置方案。

A.1.3分汊型河段

从河道整治角度,分汊型河段整治技术措施主要有:汊道的稳定、改善与堵塞。其中,汊道的稳定

与改善,目的在于调整汊道的水流条件及汊道间分流比等,维持与创造有利河势,从而对防洪和航运有

利,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汊道的堵塞,往往是从汊道通航环境条件和对泄洪能力的影响等角度分

析考虑,经技术经济充分论证确定后,有意淤废或堵塞一汊,常见工程措施为修建锁坝。

从河道生态保护角度,分汊型河道作为一种常见天然河道形态,可形成较为丰富多样的生物群落,

应侧重汊道生态流量研究,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维持河流健康,科学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当条件允许时,

亦可结合地形、水文条件等,因地制宜地布置浅滩湿地、河心洲湿地或生态岛等。

A.1.4游荡型河段

从河道整治角度,游荡型河段整治应采取逐步缩小主流的游荡摆动范围、稳定河势及流路工程措施,

工程布局宜以坝护湾、以湾导流、保堤护滩。

从河道生态保护角度,游荡型河道应充分利用稳定河势,采取必要措施,发挥河漫滩及边滩生态价

值,并利用部分滩地串沟,尤其是堤防临水侧堤脚附近水沟,构筑生态水槽,提供良好生物栖息条件。

此外,尚可利用自然或人工放淤边滩,构筑滩地小型湿地环境,恢复或保持生物多样性。

A.2根据地区分类,不同类型河段生态治理形态保持技术重点和相关要求可综合体现如下:

A.2.1山区河流

山区河流,尤其是中小型山区河流分布广泛,因山区地形和地质结构复杂、气候差异悬殊、自然条

件恶劣,山区河流具有暴雨后洪峰出现时间短、洪峰流量大、河道坡降陡、洪水洪枯变幅大、洪水冲刷

力强、河岸植被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等显著特点。

山区性河流规划整治宜首先满足河道水利防洪整治需要,确定整治的重要河段和重点部位,一般以

城镇、集镇、村庄、耕地面积集中成片河段为重要河段,以易垮塌、易冲刷、决口损失较大地段为重点

部位。对河道岸线、堤线进行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布置,河道转弯半径不宜太小,适度调整河势和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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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EPI04—2023

充分发挥天然河道作用。此外,尚需处理好整条河道平面、断面之间关系,提高堤防护岸迎水面防冲能

力。

从河道生态保护角度,应注重整治整体效果,结合城镇建设、矿山开采、生态环境建设、农田改造

等项目,统筹规划,协调布置,互不干扰,分步分项逐步实施。生态治理技术形式主要可从如下方面重

点体现:

1)在流域内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拦截地面径流,减少泥沙进入河道;

2)进行河道整治,科学采取上堵、下排措施,修建堤防、护岸工程。上堵就是在河道上游修建一

定的拦沙坝、谷坊坝等拦截泥沙;下排就是疏浚河道,清除阻水障碍,保持河道畅通;

3)在矿山开采等关键河段修建堤防或护岸工程,保护岸坡稳定,防止污水流入河道;适宜水文、

地质条件下可选择生态型护坡型式。

A.2.2平原河流

平原地区一般人口稠密,农业和经济发达,地形地势平坦,河道行洪排涝不畅,从而成为洪涝灾害

多发地。

平原河流具有线状分布里程长、河道周边农田分布广、自然河流和人工运河交叉密布(包括行洪、

排涝、灌溉等渠道)、水流受人工泵闸调控等显著特征。

从河道整治角度,平原河流以提高地区河道防洪、除涝标准为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

善农业生产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水利工程主要整治措施一般有:分洪道(灌渠)或人工运河

开挖、河道疏浚、弯道裁弯取直、护岸堤防建设等,主要整治建筑物一般包括:防洪闸、水闸(节制闸)、

船闸、泵站、防洪堤防、渠道等。

从河道生态保护角度,排洪、除涝、设闸等措施可能导致污染转移、河道原有水文条件改变、水体

流动性变差、纳污能力下降以及对地下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等情况。此外,人工运河、排洪渠或灌溉沟

渠等挖填土方工程量较大,可能扰动和破坏原有地貌形态并侵占土地、林地、水塘、农田等。根据平原

河流相关特征,生态保护治理工程技术应注重如下:

尽量保持河道岸线原有自然形态,对改善行洪排涝条件的人工运河、排洪渠、裁弯取直河段以及灌

溉渠等宜进行生态化改造或建设。结合堤防或护岸建设要求,河道两侧尽量留有一定宽度的缓冲带范围

(一般不宜少于15m),改善河岸带生境条件。

设闸河道,根据河道洄游生物情况,宜设置洄游道,并提出泵闸工程生态调度需求,改善河道水文

条件。

疏浚工程、裁弯取直工程等应重点论证,减少对河道底栖生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河道裁弯取直后对

原有弯曲河段不应轻易填埋,而应通过技术经济和生态环保需求的充分论证,综合确定处理措施,宜最

大限度保持原有弯曲河段生境条件。

进行护岸、堤防建设时,应在满足河岸稳定基础上,尽量采用生态护坡形式。在条件允许时,应优

先采用斜坡式结构。

A.3根据河道流经的不同区段,不同类型河段生态治理的形态保持技术重点和相关要求总体如下:

A.3.1城(镇)市区段河道

由于城市(尤其是老城区)建设基本成型,城(镇)市区段河道形态已基本固定,河道两侧或周边

用地基本受限,规模化改造河道的平面形态及布局难以实现。此外,城(镇)市区段河道两岸大部分建

有各种型式的护岸,并以硬质护岸结构型式为主,且一般分布有大量不同类型的排水口。

生态治理工程形态保持重点一般可考虑:河道两侧沿线护岸、堤防或防汛墙生态化改造、景观绿化

节点布置、河道局部形态改变等。治理中应注重河流生态景观建设与城市发展及历史文化背景的结合,

重点关注城(镇)居民对河流景观功能需求,通过修复使河流更具休闲游憩空间和良好亲水性。

此外,宜充分利用河道两侧城市绿地或景观带,进行必要水质净化工程布置,最大限度地提升城(镇)

市区段河道生态、人文、环境等品质。

A.3.2城(镇)郊区段河道

总体来说,城(镇)郊区段河道两岸用地相对较为宽裕,一般情况下尚保留着河道原有岸线形态。

随着城市经济建设和发展,城(镇)郊区也逐步纳入城(镇)相关规划发展范围,相关用地规划也逐步

呈现。

从河道生态保护角度,应首先将河道生态保护或治理相关要求纳入城(镇)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内容

中,从规划开始就体现河道生态保护的控制要求,将属于河道的水域和陆域,通过规划保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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