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208.1-2006 地震现场工作 第1部分:基本规定
GB/T 18208.1-2006 Post-earthquake field works—Part 1:Basic regul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6年06月
-
2026年04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云南省地震局、四川省地震局、辽宁省地震局
- 起草人:
- 张勇、袁一凡、宋立军、苗崇刚、徐锡伟、安晓文、何玉林、吴凤泰
- 出版信息:
- 页数:13页 | 字数:1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地震现场工作第1部分:基本规定
Post-earthquakefieldWorks-Part1:Basicregulations
GB/T18208.1-200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年06月02日
实施日期:2006年10月01日
前言
《地震现场工作》包括四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规定(GB/T18208.1-2006);
——第2部分:建筑物安全鉴定(GB18208.2-2001);
——第3部分:调查规范(GB/T18208.3-2000);
——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GB/T18208.4-2005)。
本部分为《地震现场工作》的第1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云南
省地震局、四川省地震局、辽宁省地震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勇、袁一凡、宋立军、苗崇刚、徐锡伟、安晓文、何玉林、吴凤泰。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要求做好震后应急救援工作。本部分的制定是
以中国地震局现行的《地震现场工作规定(试行)》(2000)为基础,吸收了该规定实施以来所积累的经验,并参
考了《地震现场工作大纲和技术指南》(1998)。
本部分的制定和实施将对规范地震现场工作、促进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和加强地震现场工作的管理起到积
极重要作用。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地震现场工作的内容、地震现场工作分级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地震现场的地震观测、震情分析、现场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灾情上报及建筑物安全鉴定等
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
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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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地震现场earthquakeoccurrencesite
需要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并开展相关工作的地区。
[GB/T18207.2-2005,定义7.1.6]
4总则
4.1地震现场工作级别划分
4.1.1Ⅰ级地震现场工作
发生M≥7.0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的地震现场工作。
4.1.2Ⅱ级地震现场工作
发生6.5≤M<7.0地震,或造成50人以上、299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现场工作。
4.1.3Ⅲ级地震现场工作
发生6.0≤M<6.5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现场工作。
4.1.4Ⅳ级地震现场工作
发生5.0≤M<6.0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现场工作。
4.1.5Ⅴ级地震现场工作
发生4.0≤M<5.0地震的现场工作。
4.2地震现场工作内容
4.2.1Ⅰ级~Ⅳ级地震现场工作内容
Ⅰ级~Ⅳ级地震现场应开展地震现场观测、地震现场震情分析、地震现场灾情收集上报、地震灾害损失评
估、地震现场调查、地震现场建筑物安全鉴定和地震现场工作总结。
4.2.2Ⅴ级地震现场工作内容
应开展现场震情分析、地震现场调查、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现场工作总结。Ⅴ级地震现场工作是否应
开展现场观测,可依据震情趋势判断意见确定。
4.3地震现场工作时限
地震现场工作时限要求如下:
——Ⅰ级地震现场工作,宜在30d~40d内完成;
——Ⅱ级地震现场工作,宜在14d~25d内完成;
——Ⅲ级地震现场工作,宜在10d~16d内完成;
——Ⅳ级地震现场工作,宜在5d~10d内完成;
——Ⅴ级地震现场工作,宜在3d~7d内完成。
地震现场观测的时限可依据震情发展确定。
5地震现场观测
5.1地震现场观测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
——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电磁观测、地壳形变观测、地下流体观测台网(站、点)、强震动观测台
(阵);
——原有的流动观测网的复测;
——GPS、航空测量等专项观测;
——观测数据处理与分析;
——观测资料和分析结果的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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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地震现场观测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规定:
——应及时处理、分析地震观测资料并按要求上报;
——地震观测资料有异常时,应随时核实上报。
5.3地震现场观测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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