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B 0265-2022 软体家具 摇椅

T/ZZB 0265-2022 Soft Furniture Swing Chair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ZZB 0265-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01
实施日期
2022-12-3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浙江省质量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摇椅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摇椅,不适用于儿童、婴幼儿及残障人士用摇椅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大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美国艾斯百优公司
起草人:
毛如佳、余子英、谈立山、汪洋、陈斌、袁国飞、贺小余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7.140

CCSY81

团体标准

T/ZZB0265—2022

代替T/ZZB0265—2017

软体家具摇椅

Upholsteredfurniture—Rockingchair

2022-12-31发布2022-12-30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发布

T/ZZB0265—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分类..............................................................................2

5基本要求..........................................................................2

6技术要求..........................................................................3

7检验方法..........................................................................6

8检验规则..........................................................................8

9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9

10质量承诺........................................................................10

附录A(规范性)我国各地区木材平衡含水率.........................................11

I

T/ZZB0265—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T/ZZB0265—2017《摇椅》,与T/ZZB0265—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标准名称修改为《软体家具摇椅》;

b)修改了基本要求的表述,增加了检验检测设备的要求(见第5章,2017年版的第5章);

c)提升了原材料胶合板的环保指标要求(见5.2.4,2017年版的5.2);

d)增加了重金属指标(见表2,2017年版的表2);

e)修改了稳定性指标中前向稳定性(II型)、侧向稳定性(无扶手)的技术要求(见表4,2017

年版的表4);

f)修改了标志与使用说明的表述(见第9章,2017年版的第9章);

g)修改了售后服务引用的标准,增加用户诉求的响应时间要求(见第10章,2017年版的第10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制订。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大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美国艾斯百优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如佳、余子英、谈立山、汪洋、陈斌、袁国飞、贺小余。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方崇荣。

本文件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T/ZZB0265—2017;

——本次为首次修订。

II

T/ZZB0265—2022

软体家具摇椅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摇椅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

运输和贮存、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摇椅,不适用于儿童、婴幼儿及残障人士用摇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

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8948—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

GB/T8949—2008聚氨酯干法人造革

GB/T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9345.1—2008塑料灰分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方法

GB/T9846—2015普通胶合板

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

GB/T13667.1—2015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

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

GB/T17593.1—2006纺织品重金属的测定第1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7927.2软体家具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第2部分:模拟火柴火焰

GB/T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1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T22930.1—2021皮革和毛皮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GB/T37652—2019家具售后服务要求

GB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QB/T382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QB/T4671—2014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水解的测定

QB/T4783—2015摇椅

ANSI/BIFMAX5.1—2017办公家具通用办公座椅的测试

EN1022:2018家具座椅稳定性测试

EN1728:2012家具座椅强度和耐久性测试方法

1

T/ZZB0265—2022

3术语和定义

QB/T4783—201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分类

按底座结构分类:

——I型摇椅:无底座的摇椅(见图1);

图1I型摇椅

——II型摇椅:带底座的摇椅(见图2)。

图2II型摇椅

5基本要求

5.1设计开发

应具备对产品的功能实现、结构件受力分析、稳定性模拟(如三维设计软件、3D打印成型设备的

应用)等方面的设计和研发能力。

5.2原材料

5.2.1皮革材料应符合GB/T16799—2018规定。

5.2.2聚氯乙烯人造革、聚氨酯干法人造革应符合GB/T8948—2008规定。

5.2.3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应符合GB/T10802—2006规定。

5.2.4胶合板应符合GB/T9846—2015中Ⅲ类、一等品相关规定。胶合板应获得美国CARB环保认证。

2

T/ZZB0265—2022

5.2.5纺织面料应符合GB18401—2010中B类相关规定。

5.2.6电器原件及音视频设备应提供电器安全规范、电磁兼容等相关检测报告。

5.3工艺装备

应具备一次注塑成型机、全自动焊接机器人、自动裁床、自动化钻孔等加工设备,保证产品在加工

过程的精度和质量稳定性。

5.4检验检测

5.4.1应具备座椅力学试验台、气候箱、盐雾试验箱等关键检测试验设备。

5.4.2应具备摇椅力学性能、稳定性、甲醛释放量、耐盐雾等关键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

6技术要求

6.1尺寸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主要尺寸

单位为毫米

要求

主要尺寸

I型II型

座高H1220~320350~480

座宽B1≥360

扶手内宽B2≥430

扶手高H2160~220

6.2外观及功能性

6.2.1产品软包件外形饱满,圆滑一致,部位对称,线迹均匀,无浮线、跳针。

6.2.2产品表面应完好,无划痕,无污渍,颜色协调一致。

6.2.3产品的所有外角和接触人体的部位须进行磨钝处理,无毛刺、刃口或棱角。

6.2.4产品的所有外表部位不应有掉(脱)色现象。

6.2.5装配性:拆装方便,零部件齐全;装配后连接可靠,不易松脱;插接件有防脱落处理。

6.2.6功能性:产品若具备音乐播放、简易按摩等功能,应能通过功能性验证。

6.3理化性能

6.3.1软包件衬垫料和覆面材料

6.3.1.1灰分

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经700℃温度煅烧,煅烧时间持续4h,灰分≤3%。

6.3.1.2耐水解

聚氨酯干法人造革(俗称PU)经恒温恒湿箱放置2周,剥离负荷衰退率S≤30%。

3

T/ZZB0265—2022

6.3.2金属件涂镀层

6.3.2.1涂层耐盐雾

喷淋24h,直径1.5mm以下锈点不多于20点/dm2,其中直径≥1.0mm的锈点不超过5点/dm2(距离边

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

6.3.2.2涂层附着力

不低于1级。

6.3.2.3镀层耐盐雾

喷淋18h,直径1.5mm以下锈点不多于20点/dm2,其中直径≥1.0mm的锈点不超过5点/dm2(距

离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

6.3.3覆面材料重金属限量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重金属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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