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278-2019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规范

DB3301/T 0278-2019 DB3301/T 0278-2019 Long-term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of Small Town Environment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0278-2019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1-07
实施日期
2019-02-07
发布单位/组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管理内容、保障措施、考核评价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湍口镇人民政府、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临安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临安区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市标准化学会
起草人:
陶国英、胡跃明、夏菁、姚芳、汪立明、许燕君、左爱兵、李南阳、周佳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

Z00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0278—2019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规范

2019-01-07发布2019-02-07实施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1/T0278—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湍口镇人民政府、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临安区小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临安区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杭州

市标准化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国英、胡跃明、夏菁、姚芳、汪立明、许燕君、左爱兵、李南阳、周佳。

I

DB3301/T0278—2019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管理内容、保障措施、考核

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2027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21061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

GB/T28840乡(镇)村商业零售店经营规范

CJJ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DL/T5118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GA/T850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JTG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DB33/T502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DB33/T592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DB33/T1001城市街容标准

DB3301/T0190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DB3301/T0209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管理规范

DB3301/T0231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小城镇

省级中心镇(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中心镇)、一般镇、乡(集)镇、独立于城区的街道、仍

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政府驻地。

3.2

网格化管理

1

DB3301/T0278—2019

依托小城镇智慧管理平台,将小城镇管理辖区划分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的部件和事

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的管理形式。

4组织机构

4.1组织架构

应建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小城镇管理委员会),下设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化

管理队伍、维护保养队伍、应急处置队伍。

4.2职责分工

4.2.1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小城镇管理委员会)

由小城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成员、驻镇单位负责人、河长、路长为

组员,负责日常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协调、检查、考核。

4.2.2综合执法队伍

应建立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编组分队,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a)社会治安管理,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等;

b)交通秩序管理,维持道路交通顺畅有序,处置各类交通事故和违法违规行车停车等;

c)城镇秩序管理,规范居民、商贩经营,处理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乱堆乱放、乱拉线管、工程

车抛洒滴漏、搭建违章建筑等;

d)各类商铺、酒店、民宿的管理,检查和处置不规范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等;

e)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餐饮行业等单位的排污管理,检查和处置偷排废气、废水、废渣等;

f)水域管理,检查和处置责任水域的治理和保护。

4.2.3网格化管理队伍

应建立网格化管理队伍,辅助综合执法队伍对网格内的环境卫生、集镇秩序、镇容街貌进行巡查和

处置。网格管理员由社区、小城镇所在村、驻镇部门单位、企业的党员、干部、志愿者等组成。

4.2.4维护保养队伍

应建立维护保养队伍,配备保洁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等设备,负责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道路

养护、设施运维等工作。

4.2.5应急处置队伍

应建立应急处置队伍,配备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通讯装备和机械设备,负责应急

处置。应急处置队员应具有较高的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

5管理内容

5.1风貌管控

5.1.1科学定位,合理规划,应遵守建设边界和生态红线。

2

DB3301/T0278—2019

5.1.2农民建房带图审批,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生态

保护规划。

5.1.3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宜推广杭派建筑、徽派建筑、浙派民居等建筑形态,与自然山水景

观相协调。

5.1.4应普查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名录,通过置换、

收购、有偿使用等多种形式,整理好老物件、旧农具、历史碎片。结合农村文化大礼堂、非遗展示馆、

红色记忆陈列馆等,讲述“小镇故事”。

5.1.5应坚持拆管结合的原则,拆除历史违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杜绝新增违章建筑。

5.2环境卫生

5.2.1小城镇区域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及小微水体等地表水体水质应达到GB3838中与当地环境

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5.2.2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截污纳管率100%。

5.2.3主要街道每天保洁时间应不少于12小时,早晚各集中普扫1次,可根据情况路面洒水。

5.2.4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照“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应配套设置垃

圾分类收集点、转运站、专用收集容器和运输车辆。垃圾应每天进行清除,密闭清运,生活垃圾的分类

管理应符合DB3301/T0190的要求,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处理应符合DB3301/T0209的要

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5.2.5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应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公厕应整洁无异味、无积水,

保持公厕内外环境整洁,建设与管理应符合DB3301/T0231,卫生应符合GB/T17217的要求。

5.2.6餐饮业油烟排放应符合GB18483的规定,门前不得放置泔水桶,地面不应有油污污染,厨房垃

圾应分类收集、密闭运输。

5.2.7背街小巷、河道河岸和田园菜地不得乱搭乱建、垃圾暴露,不得设置露天缸桶、露天坑、简易

棚厕。

5.2.8不应散养畜禽,不得进行活禽买卖。

5.3集镇秩序

5.3.1公路工程技术应符合JTGB01的规定,不应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敷设管线、占用或挖

掘各类道路。

5.3.2道路、桥梁路面及桥下空间不得乱摆摊、乱堆物、乱建房、乱停车、乱占道等。

5.3.3应设置公共停车场,主要道路两侧机动车道不得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5.3.4燃油助力车不得上路行驶。

5.3.5零售店经营应符合GB/T28840的规定,店铺门前不得堆积垃圾、杂物,不得跨道悬挂横幅,

不得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5.3.6集贸市场的设置和管理应符合DB33/T592的规定,可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并规范管理。有条

件的城镇可设置物流仓储区域。

5.3.7在农贸市场、车站、停车场等人口集中居住地、公共活动场所及主要道路十字路口和其它经济

社会活动区域应安排专人管理和保洁,并安装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应符合DB33/T

502的规定。

5.4镇容街貌

5.4.1沿街墙面、卷闸门、防盗窗等应与建筑风格和整体街景一致,卷闸门、防盗窗不得出墙,沿街

两侧遮阳檐篷、空调、户外广告的安装应符合DB33/T1001的要求。

3

DB3301/T0278—2019

5.4.2门牌号应采用统一标志标牌,宜使用荧光材质。

5.4.3宜推广使用分离式太阳能热水器,应符合小城镇建筑风貌和轮廓天际线控制要求。

5.4.4道路路面应平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路面无坑洞、无沉降、无积水等问题。

5.4.5新建、扩建、改建的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

需要挖掘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4.6应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交通标线、隔离护栏和灯光照明设施,照明设施完好率达

到98%。

5.4.7强弱电管线应共建共享,采用“多杆合一、多线合一、多箱合一”,地下管线应建档管理。

5.4.8建筑工地围墙应围挡美化,设置公益广告率达到50%。

5.4.9小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0%,无病株、死株、缺株等现象。

5.4.10应加强入城口、公园、广场、绿道及景观节点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划要求保护好城镇周边的山

体植被、农田、水体和草地等自然生态景观。

5.5设施设备运维

5.5.1道路养护应符合CJJ36的规定。

5.5.2垃圾收集点、转运站、专用收集容器、道路窨井盖、指示灯、路灯、供配电设施、供水管网,

以及导视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应每日检查并做好记录。

5.5.3各类日常及应急设施设备和车辆机具应及时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6保障措施

6.1制度建设

6.1.1应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综合执法检查制度、网格化巡查制度、

卫生保洁制度、投诉处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作业操作手册等。

6.1.2应建立便民服务平台、服务热线、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群众接待日等意见受理与部门反馈机

制。

6.2智慧管理平台

6.2.1应整合综合治理工作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综合执法平台、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升级完善小城

镇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智慧监管、路面执法和百姓参与相互联动。

6.2.2信息和网络安全应执行GB/T20271、GB/T21064的规定。

6.3应急处置

6.3.1应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培训和演习。

6.3.2应储备易耗的各种应急处置物资,每年更新使用。

7考核评价

7.1领导小组负责对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化管理队伍、维护保养队伍、应急处置队伍的工作进行指导、

检查与考核。

7.2检查分为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持续改进。

7.3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评价指标见附录A,评价结果可做为工作绩效和经费拨付的依据。

A

4

DB3301/T0278—201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评价指标

表A.1给出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评价指标。

表A.1评价指标

项目中心镇一般镇乡(集镇)

组织领导小由小城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由小城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由小城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

机构组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成员、驻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成员、

成员、驻镇单位负责人、河长、镇单位负责人、河长、路长为组员驻镇单位负责人、河长、路长为

路长为组员组员

综合执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治安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治安管理、交通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治安管理、交

法队伍交通秩序管理、城镇秩序管理、秩序管理、城镇秩序管理、市场管通秩序管理、城镇秩序管理、市

市场管理、排污管理、水域管理、排污管理、水域管理等场管理、排污管理、水域管理等

理等

网格化由社区、小城镇所在村、驻镇由社区、小城镇所在村、驻镇部门由社区、小城镇所在村、驻镇部

管理队部门单位、企业的党员、干部、单位、企业的党员、干部、志愿者门单位、企业的党员、干部、志

伍志愿者等组成等组成愿者等组成

维护保1.以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1.在社区、农村自治的保洁队伍的1.社区、农村自治保洁队伍为主,

养队伍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为主,辅基础上,提倡专业化、市场化、规建成区面积较大的乡集镇提倡专

助社区、农村自治保洁队伍范化的环卫保洁队伍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环卫保

2.建立城镇道路和园林绿化管2.可委托中心镇代管、专业公司养洁队伍

理维护机构护、社区自治2.可委托中心镇代管、专业公司

养护、社区自治

应急处应急处置队伍不少于10人,配应急处置队伍不少于5人,配备防应急处置队伍不少于5人,配备

置队伍备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等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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