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0/T 1153-2023 县级地方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规范

DB3210/T 1153-2023 County-level institutional planning management evaluation standard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10/T 1153-2023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9
实施日期
2024-01-29
发布单位/组织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中共扬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共仪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起草人:
李相仁、王桂红、吴万里、李金亮、李倩倩、陆月、朱成斌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20

CCSA00

3210

扬州市地方标准

DB3210/T1153—2023

县级地方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规范

Evaluationspecificationfortheestablishmentmanagementatthecounty-levelarea

2023-12-29发布2024-01-29实施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10/T115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共仪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中共扬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仪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相仁、王桂红、吴万里、李金亮、李倩倩、陆月、朱成斌。

I

DB3210/T1153—2023

县级地方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县级地方机构编制(以下简称“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总要求、管理职责、支持、机

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和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扬州市县级地方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机构编制管理establishmentmanagement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运用科学的原理、原则和方法,

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进行的管理活动的总称。

评估主体evaluationsubject

从事评估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具体包括县级地方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其委托的具有评估能力

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评估对象evaluationsubject

接受编制管理评估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

4总要求

县级地方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依据地方特点,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规范,将其形成文件,

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应:

a)确定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规范所需的过程及其应用;

b)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

d)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5管理职责

评估主体和委托机构职责

1

DB3210/T1153—2023

县级地方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作为评估主体,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

因工作特殊需要,也可采取委托评估。委托期间,评估主体应加强对委托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委托机构应:

a)政治可靠、诚信守法,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

b)与评估对象无利害关系;

c)接受编办的指导和监督。

指导思想

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且应着眼加强党对机构

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地方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高机构履

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遵循原则

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

职责和权限

5.4.1评估成员代表

评估主体应在内部中指定一名成员代表,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

的职责和权限:

a)确保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运行、保持和改进;

b)向上级报告机构编制管理评估绩效和改进需求;

c)提升评估对象配合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的意识;

d)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有关的资源;

e)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

5.4.2评估工作组

评估主体根据评估需要成立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评估过程的策划;

b)组织评估过程的实施;

c)评估过程的评审、验证、确认和更改的控制。

6支持

资源

6.1.1总则

评估主体应确定并提供为建立、运行、保持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规范所需的资源。包括:

a)人力资源;

b)财务资源;

c)信息资源;

d)外部资源。

6.1.2人力资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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