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8/T 060-2019 防雷安全检查规范

DB3308/T 060-2019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8/T 060-2019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2-31
实施日期
2020-01-31
发布单位/组织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A47

DB3308

浙江省衢州市地方标准

DB3308/T060—2019

防雷安全检查规范

2019-12-31发布2020-01-31实施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08/T060—2019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衢州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衢州市气象安全技术中心、江山市气象局、衢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盛、周兴瑶、吴利强、周昕炜、王兴国、叶海龙、徐志平、吴丹、刘明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I

DB3308/T060—2019

防雷安全检查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等级划分和防雷安全检查的基本规定、检查内容、检查形式、

检查程序、反馈情况、通报结果、存在问题整改及处理、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检查,其他项目或者场所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QX/T245-2014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规范

QX/T264-2015旅游景区雷电灾害防御技术规范

QX/T400-2017防雷安全检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雷电防护装置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筑物上或建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雷电防护

装置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组成。

[QX/T400-2017,定义2.1]

3.2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而采取的防雷减灾计划或方案。

[QX/T400-2017,定义2.2]

3.3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本标准所称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是指:

a)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建设工程和场所;

b)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

防护装置的场所;

c)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1

DB3308/T060—2019

3.4

互联网检查

依托互动平台、移动平台等互联网手段开展在线检查。

4防雷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等级划分

按照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雷电灾害的后果将防雷安全存在问题等级划分为四级。

4.1一级(特大)

GB50057-2010第3.0.2条规定的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未依据相关规范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4.2二级(重大)

a)GB50057-2010第3.0.2条规定的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未按规定实施定期

检测、经检测不合格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合格。

d)GB50057-2010第3.0.3条第5、6、7、8款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未依据相关规范安

装雷电防护装置。

4.3三级(严重)

a)GB50057-2010第3.0.3条第5、6、7、8款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未

按规定实施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合格。

b)QX/T264-2015规定的中、高风险区内的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未按规定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高风险区内不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孤立建筑物,如亭、阁等未安装防直击雷装置及未采取

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措施。

4.4四级(一般)

除上述一级、二级、三级防雷安全存在问题之外的其他防雷安全存在问题。

5基本规定

5.1防雷安全检查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客观公正原则。

5.2检查机构应检查防雷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排查防雷安全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5.3检查机构应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防雷安全存在问题。

5.4检查机构应建立防雷安全检查档案,包括防雷安全检查记录、防雷安全检查总结、防雷安全存在

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

5.5检查机构安排的检查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6检查人员检查过程不应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5.7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6检查内容

2

DB3308/T060—2019

6.1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a)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明确防雷安全管理职责;

b)防雷安全纳入应急管理;

c)每年定期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d)对检测、检查发现的防雷安全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e)按要求配备专(兼)职防雷安全管理员;

f)建立防雷安全工作档案;

g)每年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教育。

6.2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状况,主要包括:

a)安装并设置安全标志;

b)定期检测并合格。

6.3有新(改、扩)建项目的,还应检查如下内容:

a)有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b)有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

6.4防雷安全档案管理规范、完整。

7检查形式

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等。

7.1日常检查

检查机构根据年度计划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依法开展的防雷安全检查。日常检查可采用现

场检查或互联网检查两种方式。

7.2专项检查

检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定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依法开展的防雷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应采

用现场检查方式。

7.3重点检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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