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32/T 79-2022 熊猫级旅游购物场所的划分与评定

DB5132/T 79-2022 The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panda-level tourist shopping venues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32/T 79-2022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1-01
实施日期
2022-02-01
发布单位/组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阿坝州旅游协会
起草人:
杜玉甫、牟春明、张宝庆、宫庆伟、甘锐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03.100.20

CCSA10

DB5132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标准

DB5132/T79—2022

熊猫级旅游购物场所的划分与评定

ClassificationandEvaluationofAbaTouristShoppingPlaceswithPandaLevel

2022-01-01发布2022-02-01实施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132/T79—202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

则起草。本标准是阿坝州地方标准。

本标准与《四川省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推荐标准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旅游协会2OO7年10月9日发

布) 主要细化如下:

——明确了质量保证金用于“30天无理由退货”的先行赔付

——更加注重本地商品所占的比例

——细化了建筑面积、停车场面积、厕所蹲位、经营收入、纳税贡献、管理及服务等指标等

——明确了解决就业指标

——明确了信息化管理等软件建设指标

本标准由阿州旅游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阿坝州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阿坝州旅游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杜玉甫、牟春明、张宝庆、宫庆伟、甘锐。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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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及标志................................................................2

6等级评定方法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阿坝旅游购物场所熊猫级必备项目.....................................4

附录B(规范性附录)阿坝旅游购物场所熊猫级评分表........................................1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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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级旅游购物场所的划分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阿坝州区域内正式营业并接待旅游团队的社会商品零售企业,包括综合店和专营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10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6766旅游服务基础术语

建标128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CJJ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DB5132/T75熊猫级旅游景区讲解员的划分与评定

3术语和定义

GB/T1676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阿坝旅游购物

旅游者在阿坝州旅游过程中购买商品的活动。

3.2阿坝州旅游购物场所

为旅游者购物提供服务或具备旅游购物功能接待旅游团队的阿坝州旅游购物场所,包括综合类旅

游购物场所、专营类旅游购物场所。

3.3旅游商品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所购买的实物商品。

3.4旅游者

为满足物质和精神文化、心理需求进行旅游消费活动的主体,是旅游服务活动的需求者和服务对

象。

3.5导购员

在阿坝州旅游购物场所(3.2)为旅游者(3.4)从事旅游商品(3.3)介绍讲解的工作人员。

4基本要求

4.1旅游购物场所导购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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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旅游购物场所经营商品分类规范,地方特色商品不低于主营商品的50%,专营店的不低于50%。

4.3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以欺诈牟利。

4.4旅游购物场所应对供方的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评价和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供方列入

购物场所的《合格供方备案名册》,作为选择采购商品的依据。

4.5商品执行进货检验、台帐登记管理制度。

4.6旅游购物场所应根据经营范围配置必要的购物车、篮、购物袋、包装盒等服务用品,所提供的购

物袋等包装用品应符合环保要求。

4.7停车场应符合建标128《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要求。

4.8公共厕所应符合CJJ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一类的要求。

4.9旅游购物场所内无虫害、无污染,墙壁、柜台、隔板、门窗等保持清洁、无破损。

4.10垃圾箱(桶)完好、分类设置,垃圾清理及时,无垃圾溢出。

4.11公开承诺“30天无理由退货”、拟定相关退货细则并告知旅游者。

4.12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设有专人负责。

4.13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

4.14旅游者礼貌、热情、友好、诚信、周到、一视同仁。

4.15介绍旅游商品应客观真实,不得夸大其词。

4.16尽量满足旅游者的合理需求,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5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及标志

5.1旅游购物场所等级由低向高分为铜熊猫级、银熊猫级、金熊猫级。

5.2熊猫级标志由“阿坝文化旅游LOGO”加熊猫图案构成,三只熊猫表示铜熊猫级、四只熊猫表示银

熊猫级、五只熊猫表示金熊猫级。

5.3旅游购物场所等级的标牌、证书由指定部门统一制作和颁发。

5.4旅游购物场所等级的标牌应置于购物场所明显位置。

6等级评定方法

6.1等级评定由指定部门统一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工作。

6.2各等级最低得分要求:铜熊猫级240分、银熊猫级360分、金熊猫级480分。

6.3按照本标准各熊猫级必备项目(附录A1-A3)及附录B给出的各项评定细则的规定进行对照检查

和打分,全面考核、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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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购物场所达不到所申请熊猫级的必备项目条件(附录A),或达不到附录B中对应熊猫级的最低

分值,均不能获得申请的熊猫级。

6.5对取得熊猫级或通过熊猫等级年度复核的旅游购物场所,由指定部门向社会公告。已取得熊猫级

的旅游购物场所如发生违法违规、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评定机构可做出降低或取消熊猫级处理。

被降级或取消熊猫级的旅游购物场所,自降低或取消之日起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定;

6.6旅游购物场所接到被降低或取消熊猫级处理的,由评定机构收回原熊猫级标志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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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附录A1:金熊猫级必备项目

A1.1建筑及外部环境

A1.1.1建筑物外观富有特色,整体建筑装饰风格协调,建筑物保持完好,能体现企业文化内涵。

A1.1.2位于城市、旅游景区(点)及旅游交通沿线,或位于机场、车站附近,交通便捷,方便旅游者

购物。

A1.1.3在明显位置设置美观醒目的中、英文对照店名及导引标识。

A1.1.4

旅游购物场所外围应有相应的绿化面积,绿化面积应占总占地面积的20%以上。

A1.1.5旅游购物场所外部配置适量环保分类垃圾箱。

A1.2旅游购物场所的规模

A1.2.1建筑面积要求:

a)综合类旅游购物场所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

b)专营类旅游购物场所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

A1.2.2营业面积要求:

a)综合类旅游购物场所营业面积不小于7000m2,其中,敞开式展览厅或讲解厅面积不小于400m2;

b)专营类旅游购物场所营业面积不小于3000m2,其中,敞开式展览厅或讲解厅面积不小于200m2。

A1.2.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

A1.2.4上年度从业人数不低于300人。

A1.2.5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200万元。

A1.3.旅游购物场所的公共设施

A1.3.1旅游购物场所应配专用停车场,停车场面积、规模与旅游接待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如下要求:

a)面积不小于1200㎡;

b)有明显的停车标识,标识、标线应符合GB5768(所有部分)、GB/T10001(所有部分)的有关要求;

c)布局设计合理,为绿化草坪停车地面,有车位标志,便于车辆出入;

d)停车场与购物场所入口距离小于20m,方便旅游者进出。

A1.3.2设有供旅游者休息的场所,并符合如下要求:

a)综合类旅游购物场所面积不小于10000m2,专营类旅游购物场所面积不小于4000m2;

b)配备沙发或座椅、茶几;

c)免费为旅游者提供饮用水;

d)设有休闲茶座或咖啡吧;

e)设有简餐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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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3分设男、女卫生间,其数量、分布应与旅游者容量相适应,并符合如下要求:

a)男、女厕位蹲位比例按40%:60%分布,女卫蹲位不低于30个;

b)有厕位门、厕位隔板高度不低于1.8m,男卫小便池有隔板分隔;

c)设置并配置梳妆镜、洗手池、洗手液、厕纸架、卫生纸、擦手纸或烘干器、垃圾桶;

d)设有残障人员专用卫生间或残疾人厕位;

e)水冲、洗手池应采用节水型设施;

f)卫生间设施应定期维护,确保功能完好;

g)卫生间保持洁净、通风良好、无异味、光线明亮;

h)摆放适量绿色植物。

A1.3.4设有导游、旅游车司机专用休息场所。

A1.3.5设置无障碍通道和残障人员专用设施。

A1.3.6配有公共音响及广播系统,可播放背景音乐和中英文应急广播。

A1.3.7旅游购物场所在三层以上(含三层)的,应配备手扶电梯或垂直电梯。

A1.4购物场所安全设施

A1.4.1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

A1.4.2装有监控设备,监控区域覆盖前后台区域及主要通道。

A1.4.3设有双路供电系统或自备发电机系统。

A1.4.4安全设施、设备有专人定期维护,确保功能完好。

A1.5.购物环境

A1.5.1装饰效果要求:

a)装饰设计具有专业性,整体舒适程度较好;

b)旅游购物场所内环境装饰使用高档、环保装饰材料;

c)装饰风格具有与所销售商品相适应的主题及特色;

d)旅游购物场所内各区域照明度良好、光线充足,灯光设计符合旅游购物场所特色;

e)旅游购物场所区域照明采用节能灯具达100%;

f)旅游购物场所展台、展板、柜台、货架质地优良,布局合理,摆放有序。

A1.5.2旅游购物场所配备空气调节装置,温湿度适宜,空气质量良好。

A1.5.3旅游购物场所内摆放绿色植物花卉,植物摆放数量适宜,有美化环境及装饰作用。

A1.5.4公共区域有明显标志,公共信息标志符合GB/T10001(所有部分)的要求,且无破损、错漏、

模糊现象。

A1.5.5旅游购物场所出入口宽畅,方便旅游者集散。

A1.5.6旅游购物场所内配置与规模相适应的垃圾箱(桶),保持清洁、无破损、无异味。

A1.6.功能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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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1旅游购物场所内应有明确的功能分区,购物通道设置合理,并符合如下要求:

a)设置员工专用通道;

b)购物主通道宽度不小于1.8m,柜台间距不小于1.5m;

c)旅游商品分类合理、摆放规范,方便旅游者选购。

A1.6.2旅游购物场所主要入口位置设有接待服务台,提供问询及导购引领服务。

A1.6.3设有收银柜台及信用卡结算POS机,提供信用卡付款服务。

A1.6.4购物场所内设有电讯服务设施,要求:

a)配有可供旅游者免费使用的电脑,并有上网功能;

b)配有可供旅游者使用的传真机和电话;

c)设有手机充电处。

A1.6.5旅游购物场所提供物流、包装等服务,并符合如下要求:

a)可为旅游者提供商品包装服务;

b)设有物流服务窗口,为旅游者提供商品物流服务。

A1.6.6旅游购物场所应设立相关主题的展厅或讲解厅,展示地方文化特色和经营特色的商品。

A1.6.7旅游购物场所设有行李寄存保管室。

A1.6.8旅游购物场所设有吸烟区。

A1.6.9旅游购物场所设有医疗救助室,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医护人员。

A1.7加入行业协会并按《协会章程》依照级别缴纳会费。

A1.8向评定机构缴纳质量保证金,用于“30天无理由退货”的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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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2:银熊猫级必备项目

A2.1建筑及外部环境

A2.1.1建筑物外观富有特色,整体建筑装饰风格协调,建筑物保持完好,能体现企业文化内涵。

A2.1.2位于城市、旅游景区(点)及旅游交通沿线,或位于机场、车站、交通便捷,方便旅游者购物。

A2.1.3在明显位置设置美观、醒目的中、英文对照店名及导引标识。

A2.1.4旅游购物场所外围应有相应的绿化面积,绿化面积应不低于占地面积的10%。

A2.1.5旅游购物场所外部配置适量环保分类垃圾箱。

A2.2.旅游购物场所的规模

A2.2.1建筑面积要求:

a)综合类旅游购物场所建筑面积在不小于7000m2;

b)专营类旅游购物场所建筑面积在不小于3000m2。

A2.2.2营业面积要求:

a)综合类旅游购物场所营业面积不小于5000m2,其中,敞开式展览厅或讲解厅面积不小于300m2;

b)专营类旅游购物场所营业面积不小于2000m2,其中,敞开式展览厅或讲解厅面积不小于150m2。

A2.2.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A2.2.4上年度从业人数不低于200人。

A2.2.5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150万元。

A2.3旅游购物场所的公共设施

A2.3.1旅游购物场所应配专用停车场,停车场面积、规模与旅游接待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如下要求:

a)停车场面积不小于1000m2;

b)停车场有明显的停车标识,标识、标线应符合GB5768(所有部分)、GB/T10001(所有部分)的有

关规定;

c)停车场布局设计合理,有车位标志,便于车辆出入;

d)停车场与购物场所入口距离小于100m,方便旅游者进出。

A2.3.2设有供旅游者休息的场所,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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