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410-2023 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评价技术规程

DB44/T 2410-2023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2410-2023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1-28
实施日期
2023-04-28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的评价与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起草人:
辛琨,张春霞,廖宝文,熊兰兰,熊燕梅,姜仲茂,华国栋,陈玉军,李玫,申健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40

CCSB64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2410—2023

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评价技术规程

Codeofpracticeforevaluatingthemangrovesecologicalrestorationprojects

2023-01-28发布2023-04-28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T2410—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流程...........................................................................2

5评价指标体系.......................................................................2

6建档...............................................................................5

附录A(资料性)红树林造林修复树种及其适宜生境.......................................6

附录B(规范性)调查样方规格和数量...................................................7

附录C(规范性)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评价表.............................................8

I

DB44/T241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东省林业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广东省林

业调查规划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辛琨,张春霞,廖宝文,熊兰兰,熊燕梅,姜仲茂,华国栋,陈玉军,李玫,

申健。

II

DB44/T2410—2023

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评价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评价流程、修复评价指标体系和档案资料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的评价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7378海洋监测规范

HY/T081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LY/T2972困难立地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红树林mangroves

生长于热带、亚热带海岸潮间带的木本植物群落。

红树林生态修复mangrovesecologicalrestoration

在生态学原理指导下,通过自然扩散或人工辅助方式增加红树林面积,提高生态系统功能。分为新

造林生态修复,即滩涂造林和养殖塘造林,现有红树林改造生态修复,即退化红树林生态修复和外来速

生红树林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工程评价evaluationofecologicalrestorationprojects

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结束后,由项目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修复工程进行评价,包括工程

评价、成效评价和修复综合评价。

退化红树林degradedmangroves

受到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影响而导致的盖度低于40%或死亡植株超过20%,或生态功能衰退明显

的红树林。

修复合格面积qualifiedrestorationarea

红树植物种植合格面积达到工程项目区60%或以上,整个项目区可计入修复合格面积;如未达到该

比例,修复合格面积为红树植物种植合格面积除以60%。

1

DB44/T2410—2023

4评价流程

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评价分三个阶段,包括工程评价、成效评价和综合评价。其中,工程结束6个

月~1年针对工程实施质量开展工程评价;2年~3年,针对工程设置的预期目标开展成效评价;3年~5

年,针对工程产生的生态效益开展综合评价。评价流程见图1。

图1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评价流程图

5评价指标体系

工程评价

5.1.1评价指标

5.1.1.1树种组成

根据修复生境的潮位、盐度等环境特征,选择适宜的乡土种,乡土红树植物适宜生境参见附录A。

树种选择适宜为合格。

5.1.1.2面积

利用无人机航拍,结合地面调查,绘制红树林修复项目区现状矢量图,确定新造林项目区红树植物

面积,现有红树林改造修复面积,并与设计图进行面积和位置一致性比对。

5.1.1.3成活率

利用样方法,样方规格和数量见附录B。记录每个样方的成活率,取多个样方/样线内的平均值。

5.1.1.4管护措施

根据具体生境条件,须设有风浪防护、补植抚育以及其它必要管护措施。

2

DB44/T2410—2023

5.1.2评价标准

根据表1评价结果填写附录C和附录D,计算修复合格面积。

表1工程评价合格标准

修复类型评价指标合格标准

红树林营滩涂造林造林成活率(%)≥75

造修复养殖塘造林造林成活率(%)≥80

生境修复/有害生物去除比例(%)≥80

现有红树退化红树林

补植成活率(%)≥80

林改造修

间伐/修枝后林下透光率(%)≥50

复外来速生红树林

补植成活率(%)≥80

全部修复类型树种组成满足5.1.1.1要求

全部修复类型管护措施满足5.1.1.4要求

注:困难立地成活率合格标准可适当降低,困难立地划定参见LY/T2972。

成效评价

5.2.1评价指标

5.2.1.1树种组成、面积、保存率、管护措施指标见5.1.1。

5.2.1.2生长状况。

以工程评价到成效评价期间,样方内红树植物株高、地径、冠幅三者增量之和做为生长状况评价指

标。采用样方法,样方规格和数量见附录B。在工程评价和成效评价中,记录样方内每木的株高(地面

至植株顶芽的最高点的距离)、地径(距离地面/胚轴顶端5cm处的直径)和冠幅(两个垂直冠幅取平

均值),计算两次测量期间的变化幅度。

5.2.2评价标准

根据表2评价结果填写附录C和附录D,计算修复合格面积。

表2成效评价合格标准

修复类型评价指标合格标准

红树林营滩涂造林造林保存率(%)≥60

造修复养殖塘造林造林保存率(%)≥70

生境修复/有害生物去除比例(%)≥80

现有红树退化红树林

补植造林保存率(%)≥75

林改造修

间伐/修枝后林下透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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