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059-2009 电梯试验方法
GB/T 10059-2009 Electric lifts—Testing methods
基本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 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 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 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不适用部分由制造商与客户协商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和家用电梯。
发布历史
-
1997年12月
-
2009年09月
-
2023年1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起草人:
- 王衡、蒋青、朱嘉斌、何新民、刘志生、张晓峰、袁柳琴、车运通、杨健、康卫强、王波
- 出版信息:
- 页数:20页 | 字数:3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0059‐2009
代替GB/T
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
Electric
lifts—Testing
methods
2009-09-30发布2010-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
录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试验前的准备
2
3.1样机
2
3.2
试验条件
2
3.3
试验仪器和量具
2
4
整机试验
3
4.1
安全设施或保护功能
3
4.2
电梯性能
5
5
部件试验
7
5.1
驱动主机
7
5.2
限速器
8
5.3
安全钳
8
5.4
缓冲器
8
5.5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8
5.6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8
5.7
门和开门机
8
5.8
门锁
9
5.9
悬挂端接装置
9
5.10
导轨
9
5.11
控制柜及其它电气设备
9
5.12
玻璃轿壁和玻璃门
9
5.13
层门的耐火试验
10
6
可靠性试验
10
6.1
整机可靠性试验
10
6.2
控制柜可靠性试验
10
附
录
A
11
表A.1
试验样机主要技术参数
11
表A.2
安全设施或保护功能试验记录
12
表A.3
电梯运行试验记录
12
表A.4
启动加速度、制动减速度和A95加速度、A95减速度试验记录
13
表A.5
平层准确度和平层保持精度试验记录
13
表A.6
开关门时间试验记录
13
表A.7
噪声试验记录
13
表A.8
轿厢振动加速试验记录
14
表A.9
限速器试验记录
14
表A.10.1
瞬时式安全钳试验记录
15
表A.10.2
渐进式安全钳试验记录
15
表A.11.1
线性蓄能型缓冲器试验记录
16
表A.11.2
耗能型缓冲器试验记录
16
表A.11.3
非线性缓冲器试验记录
17
表A.12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17
表A.13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试验记录
17
表A.14
门和开门机试验记录
18
表A.15
门锁试验记录
18
表A.16
悬挂端接装置试验记录
18
表A.17.1
控制柜试验记录
19
表A.17.2
控制功能试验记录
19
表A.18
玻璃轿壁和玻璃门试验记录
19
表A.19
可靠性试验记录
20
GB/T10059‐200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10059‐1997的主要差异如下:
——本标准章节划分和架构做了结构性调整和修改。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从GB/T
10059‐1997的2.5m/s扩大到6.0m/s。
——在3.1“样机”中,增加了电梯整机试验应具备的文件资料要求。
——在3.3“试验仪器和量具”中,增加了记录设备能检测到0.01s变化的信号要求;将加速度、减速度的
仪器精度±5%的要求改为采用GB.T
24474—2009《电梯乘运质量测量》的要求;增加了振动和噪声测
量的精度要求。
——将GB/T
10059‐1997第4章“样机安全装置检验”的内容调整到本标准的4.1“安全设施或保护功能”
中;将GB/T
10059‐1997第5章“整机性能试验”的内容调整到4.2“电梯性能”中。
——在4.1“安全设施或保护功能”中,增加了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修运行控制、紧急报警装置、机
一电式制动器、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曳引能力、对接操作和载重量控制的试验。
——在4.2“电梯性能”中,删除了GB/T
10059‐1997平均加速度、平均减速度、外观质量和曳引机渗漏的
试验;增加了A95加速度、A95减速度和平层保持精度的试验,对平衡系数试验的载荷做了修改。
——在第5章“部件试验”中,增加了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玻璃轿壁、玻
璃门和层门的耐火试验,并将GB/T
10059‐1997的6.7“绳头组合”改为5.9“悬挂端接装置”。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6)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
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市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大连星玛电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衡、蒋青、朱嘉斌、何新民、刘志生、张晓峰、袁柳琴、车运通、杨健、康卫
强、王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059‐1988、GB/T
10059‐1997。
~
1
~
GB/T10059‐2009
电梯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整机和部件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
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可参照本标准执
行,不适用部分由制造商与客户协商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和家用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
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EN
81‐1:1998,EQV)
GB/T
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
24474—2009电梯程运质量测量(ISO
18738:2003,IDT)
GB/T
24478—2009电梯曳引机
GA
109—1995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
JG/T
5072.2—1996电梯T型导轨检测规则
JG/T
5072.3—1996电梯空心导轨
EN
81‐1:1998/A2:2004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一部分:电梯
第二号修改件:机器和滑轮空间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lifts—Part
1:Electric
lifts—A2:Machinery
and
pulley
spaces)
3
试验前的准备
3.1样机
3.1.1
试验样机应是依据GB
7588—2003、GB/T
10058—2009、GB/T
10060和EN
81‐1:1998/A2:2004等标准设
计、制造与安装的。
3.1.2
电梯整机试验时应具备的文件资料见GB
7588—2003附录C。
3.1.3
试验样机的技术参数,参照附录A表A.1填写。
3.2
试验条件
电梯的试验条件应满足GB/T
10058—2009中3.1的规定。
3.3
试验仪器和量具
3.3.1
试验用的仪器和量具应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的有效期内。
3.3.2
试验用仪器的精确度应满足下列测量精度的要求:
a)
对质量、力、距离、速度为±1%;
b)
对电压、电流为±5%;
c)
对温度为±5℃;
d)
对记录设备应能检测到0.01s变化的信号。
3.3.3
电梯加速度、减速度、振动和噪声的试验用仪器的性能应满足GB/T
24474—2009中4.1和4.5的规定。
~
2
~
GB/T10059‐200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整机试验
4.1
安全设施或保护功能
4.1.1
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保护功能
将电源输入线分别断去一相和交换相序后再接通电源,分别用正常或检修速度操纵电梯,电梯应不能
运行。
当电梯的运行与相序无关时,不要求错相保护。
4.1.2
限速器‐安全钳
4.1.2.1
限速器
1)
人为动作限速器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电梯能否运行;
2)
将限速器绳脱离限速器,宜采用便携式限速器测试仪测量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4.1.2.2
轿厢安全钳
短接限速器的电气安全装置,轿厢下行,人为动作限速器,此时限速器绳应能提拉安全钳,安全钳的
电气安全装置动作,电梯停止运行,将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短接,使轿厢继续下行,安全钳应夹紧导轨,
使轿厢制停,电梯驱动主机继续运转直至钢丝绳打滑或松弛。
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1)对于瞬时式安全钳,轿厢装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安全钳的动作在检修速度下进行;
2)对于渐进式安全钳,轿厢装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安全钳的动作可在额定速度或检修速
度下进行。
对GB
7588—2003中8.2.2所列特殊情况,轿厢面积超出GB
7588—2003中表1规定的载货电梯,对瞬
时式安全钳,应以轿厢实际载重量达到了轿厢面积按GB
7588—2003中表1规定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进行
安全钳的动作试验;对渐进式安全钳,取125%额定载重量与轿厢实际载重量达到了轿厢面积按GB
7588—
2003中表1规定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两者中的较大值,进行安全钳的动作试验。
对GB
7588—2003中8.2.2所列非商用汽车电梯,则应以150%额定载重量代替125%额定载重量进行安
全钳的上述试验。
4.1.2.3
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
短接限速器的电气安全装置,对重(或平衡重)下行,人为动作限速器,此时限速器绳应能提拉安全
钳,使安全钳动作,夹紧导轨,使对重(或平衡重)制停,电梯驱动主机继续运转直至钢丝绳打滑或松弛。
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1)对于瞬时式安全钳,轿厢空载,在检修速度下进行;
2)对于渐进式安全钳,轿厢空载,可在额定速度或检修速度下进行。
4.1.2.4
试验后的检查
试验完成以后,各电气安全装置应恢复正常,检查确认未出现对电梯正常使用不利影响的损坏,必要
时可更换摩擦元件。
4.1.3
缓冲器
4.1.3.1
线性蓄能型缓冲器,应以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压在缓冲器(或各缓冲器)上,悬挂绳松弛。轿厢
离开缓冲器后,缓冲器应恢复正常位置。
4.1.3.2
非线性缓冲器,应以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和对重以额定速度撞击缓冲器,轿厢和对重离开缓冲器
后,缓冲器应恢复正常位置。
4.1.3.3
耗能型缓冲器,应以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和对重以额定速度(或者以减行程设计速度)撞击缓冲
器或者以检修速度将缓冲器完全压缩。试验后,缓冲器应无永久变形,完全复位的时间不应大于120s。
4.1.3.4
对于GB
7588—2003中8.2.2所列特殊情况,轿厢面积超出GB
7588—2003中表1规定的载货电梯,
上述试验的额定载重量应用轿厢实际载重量达到了轿厢面积按GB
7588—2003中表1规定所对应的额定载
重量替代。
4.1.3.5
检查耗能型缓冲器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时,电梯应不能运行。
~
3
~
GB/T10059‐2009
4.1.3.6
试验后,检查确认未出现对电梯正常使用不利影响的损坏。
4.1.4
极限开关
电梯以检修速度点动向上和向下运行。
4.1.4.1极限开关应在电梯超过上下端站停止位置且轿厢或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
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a)
对强制驱动的电梯,应采用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并应防止电动机
向操纵制动器的电气装置馈电;
b)
对曳引驱动的单速或双速电梯,极限开关应能:
1)
按a)切断电路;或
2)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切断向两个接触器线圈直接供电的电路;
c)
对于可变电压或连续调速电梯,极限开关应能在与系统相适应的最短时间内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
转。
4.1.4.2
极限开关动作后,检查电梯能否自动恢复运行。
4.1.5
层门与轿门的关闭
4.1.5.1
分别断开层门和轿门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电梯能否启动或继续运行(对接操作、在开锁区域的平
层和再平层时除外)。
4.1.5.2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检查开启的层门在外力消失后该层门能否自
动关闭。
4.1.6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4.1.6.1
轿厢空载,以不低于额定速度上行,人为触发减速元件动作同时切断电动机供电,仅用轿厢上行超
速保护装置使轿厢减速。
示例:作用于曳引钢丝绳的钢丝绳制动器。空载轿厢位于最低层站,切断曳引电动机供电。人为打开曳引机制动器,此
时轿厢将加建上行.用建度仪监视电梯轿厢运行速度,当电梯速度达到额定速度时,人为触发锕丝绳制动嚣动作(曳引机制
动器始终处于打开状态)使轿厢减速,检测轿厢减速情况。
4.1.6.2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时,检查电梯能否启动或继续运行。
4.1.7
紧急操作
4.1.7.1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应检查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是否齐全和可用。通过该装置手动向上移动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检测操
作力。
对于可拆卸的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检查电气安全装置的功能。
4.1.7.2
紧急电动运行
紧急电动运行时电梯驱动主机应由正常的电源供电或由备用电源供电(如果有)。现场试验紧急电动运
行功能,测量紧急电动运行速度。
4.1.8
停止装置
逐一检查停止装置的型式、功能和安装位置。
4.1.9
检修运行控制
4.1.9.1
检查检修开关的设置位置、型式和标识。
4.1.9.2
手动试验检修开关的功能,测量检修运行速度。
4.1.10紧急报警装置
检查报警装置设置的位置、标识。切断主电源和照明电源,检查报警装置能否有效工作。在报警装置
设置处与救援服务之间进行实际通话。
4.1.11机—电式制动器
4.1.11.1
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制动,测量轿厢的制动减速度。
4.1.11.2
轿厢载有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使制动器中的一组机械部件不起作用,其余机械部件
~
4
~
GB/T10059‐200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动,测量轿厢的制动减速度。
4.1.12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
4.1.12.1
启动电梯,检查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是否在设定的时间内动作。在现场可通过以下方法模拟时间
限制器的动作:
a)
调整时间限制器起作用的设定值;或
b)
降低电梯运行速度;或
c)
其他方法。
4.1.12.2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动作后,恢复电梯正常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
4.1.12.3
检查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是否影响到轿厢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
4.1.13
曳引能力
4.1.13.1
在最低层平层位置,轿厢装载至125%额定载重量后,观察轿厢是否保持静止。
对于轿厢面积超出GB
7588‐‐2003中表1规定的载货电梯,轿厢装载至125%轿厢实际载重量达到了轿
厢面积按GB
7588—2003中表1规定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后,观察轿厢是否保持静止。
对于GB
7588—2003中8.2.2所述的非商用汽车电梯,轿厢装载至150%额定载重量后,观察轿厢是否
保持静止。
4.1.13.2
空载轿厢上行,在电梯行程上部范围内以额定速度运行时,切断驱动主机供电,测量电梯停止过程
中的减速度;轿厢载有额定载重量下行,在电梯行程下部范围内以额定速度运行时,切断驱动主机供电,
测量电梯停止过程中的减速度。
4.1.13.3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观察是否能提升空载轿厢。
4.1.14
对接操作
检查对接运行功能,实际进行对接运行试验,测量对接运行速度和对接运行区域。
4.1.15
载重量控制
在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内,再加装10%的额定载重量并至少为75kg,观察电梯的报警、启动、再
平层和门的状态。
4.1.16
试验记录
4.1.1至4.1.15的试验结果记入表A.2。
4.2
电梯性能
4.2.1
运行速度和平衡系数
4.2.1.1正常运行速度
使轿厢载有50%的额定载重量下行至行程中段时,记录电动机转速并按公式(1)计算轿厢运行速度:
πxDxn
V1=
………………(1)
1000
x
60
x
ixi
12
式中:
V1
——轿厢运行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D——曳引轮直径,单位为(mm);
n——实测电机转速,单位为转每分(r/min);
i1
——曳引机减速比;
i2
——曳引比。
与额定速度的偏差值按公式(2)计算:
~
5
~
GB/T10059‐2009
V1-V
ΔV=
x
100%
………………(2)
V
式中:
ΔV1
——速度偏差;
V——额定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4.2.1.2
平衡系数
宜在轿厢以额定载重量的30%、40%、45%、50%、60%时上、下运行。当轿厢与对重运行到同一水平位
置时。交流电动机仅测量电流,直流电动机测量电流并同时测量电压。
绘制电流(或者电压)—负载曲线,以向上、向下运行曲线的交点来确定平衡系数。
4.2.1.3
速度和平衡系数的试验结果记入表A.3,
4.2.2
起动加速度、制动减速度和A95加速度、A95减速度
4.2.2.1
试验工况
试验应在轿厢轻载和额定载重量工况下分别进行一次全程上行和全程下行。
注:轻载是指轿厢内含有最多2名试验人员。
4.2.2.2
试验方法
试验开始前。应按照GB/T
24474—2009中6.1的要求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加速度传感器应按照GB/T
24474—2009中6.2的要求定位在轿厢地板中央半径为100
mm的圆形范围内,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传感器与
轿厢地板始终保持稳定的接触.传感器的敏感方向应与轿厢地板垂直,试验时轿厢内应不超过2人,如果
测量期间有2人在轿厢内,他们不宜站在造成轿厢明显不平衡的位置,在测量过程中.每个人都应保持静
止和安静。为防止任何轿厢地板表面的局部变形而影响测量,任何人都不能把脚放在距离传感器150mm的
范围内。
4.2.2.3
试验结果的计算
对所记录的数据的时域信号进行计算:
a)
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应按照GB/T
24474—2009中5.2.1的规定进行计算,分别读取电梯起动制
动过程中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信号中最大绝对值。
b)
A95加速度和A95减速度应按照GB/T
24474—2009中5.2.3的规定进行计算。
4.2.2.4试验结果记入表A.4。
4.2.3平层准确度和平层保持精度
4.2.3.1平层准确度
轿厢内分别为轻载和额定载重量,单层、多层和全程上下各运行一次。在开门宽度的中部测量层门地
坎上表面与轿门地坎上表面问的垂直高度差。
4.2.3.2
平层保持精度
轿厢在底层平层位置加载至额定载重量并保持10min后,在开门宽度的中部测量层门地坎上表面与轿
门地坎上表面问的垂直高度差。
4.2.3.3试验结果记入表A.5。
4.2.4
开关门时间
4.2.4.1开门时间
宜在控制柜内测量并记录开门启动信号发出到开门到位信号发出的时间。
4.2.4.2
关门时间
宜在控制柜内测量并记录关门启动信号发出到GB
7588—2003中7.7.3.1、7.7.4、8.9证实层门锁紧装置、
轿门锁紧装置(如果有)及层、轿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触点全部接通时的时间。
4.2.4.3
试验结果记入表A.6。
4.2.5
噪声
~
6
~
GB/T10059‐200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5.1
运行中轿厢内噪声
风扇、空调等轿厢内的附属设备以及可在轿厢内听到的警报、广播等层站附属设备宜处于关闭状态。
如有任何一种设备不能关闭,则应在结果中说明,传声器放置在轿厢地板中央半径为0.10m的圆形范围上
方1.50m±0.10
m处,沿着水平方向直接对着轿厢主门。取电梯全程上行和全程下行运行过程中以额定速度
运行时的最大值。
4.2.5.2开关门过程噪声
测试时传声器分别从轿内和层站门宽中央水平对着轿门和层门,传声器距门0.24m,距地面1.50m±
0.10m处测量。取开、关门过程的最大值。
4.2.5.3.
机房噪声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取5个测点,即距驱动主机前、后、左、右最外侧各1
m处的(H+1)/2高度上4
个点(H为驱动主机的顶面高度,m)及正上方1
m处1个点。受建筑物结构或者设备布置的限制可以减少测
点。取每个测点测得的声压修正值的平均值。
4.2.5.4噪声值的修正
如果所测声源噪声与背景噪声相差不大于10dB(A)。按表1值修正。
表1
噪声修正值
dB(A)
声源工作时测得的A声级与背景噪声A声级之差
应减去的修正值
3
3.0
4
2.0
5
2.0
6
1.0
7
1.0
8
1.0
9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63/T 1773-2020 生活垃圾小型热解气化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2020-01-20
- DB6301/T 1-2020 信息资源目录通用要求 2020-01-06
- DB63/T 1774-2020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指南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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