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512-2021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DB21/T 3512-2021 Beauty salon and barber shop hygiene supervision quantization grading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512-2021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9-30
实施日期
2021-10-30
发布单位/组织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

CCSC51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512—2021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Quantiativeclassificationofhealthsupervisionforbarberandbeauty

2021-09-30发布2021-10-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T3512—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量化分级原则.......................................................................2

5实施程序...........................................................................2

6量化分级内容.......................................................................2

7量化分级管理.......................................................................3

附录A(规范性)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5

附录B(规范性)美容美发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样式)............................7

I

DB21/T3512—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大连环科检测有限公司、大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智田、章燕、潘杨、窦志勇、李刚、罗军、刘叶萍、王燕、刘伟、郭睿琦、

刘世宜、历福特。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附: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一段2号,联系电话024-23396955。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联系电话024-81006233。

II

DB21/T3512—2021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实施程序、内容、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37489.1公共场所设计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37489.5公共场所设计规范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WS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美容场所beautyparlor

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

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

3.2

美发场所hairsalon

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

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

3.3

公共用品用具publicarticles

美容美发场所和美容美发操作过程中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

注: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纸)、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钳、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仪器等物品;美发

用品用具包括围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发刷、胡刷等物品。

3.4

1

DB21/T3512—2021

量化quantify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将影响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因素赋予具体分值的过程。

3.5

量化分级quantitativeclassification

依据量化评价结果和一定的衡量标准,将公共场所量化评价结果分为不同的卫生信誉度等级。

3.6

卫生信誉度等级healthcreditrating

根据量化分级结果得出的用来反映卫生质量的指标。卫生信誉度等级分为A级、B级和C级,分别表

示卫生质量优秀、良好和一般。

4量化分级原则

4.1基本原则

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用统一标识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便于卫

生管理和社会监督。

4.2动态管理

4.2.1美容美发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根据量化分级结果来确定。

4.2.2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信誉度等级根据日常卫生监督、随机抽查等情况动态调整。

5实施程序

5.1计划

制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量化对象、工作要求、时间安排、职责分工等。

5.2准备

实施量化分级前应做好组织、人员和物资准备。

5.3实施

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同时进行量化分级。

6量化分级内容

6.1实施主体

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负责住宿场所的量化分级。

6.2实施方法

2

DB21/T3512—2021

先对否决项进行评定,若存在否决项,该经营单位不予评级;若不存在否决项,则根据量化分级评

分表内容赋分。

6.3量化分级评分表

6.3.1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的要素包含基本信息、正文、落款和备注四部分。详见附录A。

6.3.2※为否决项,若经营单位不符合该项内容,则该经营单位不予评级。

6.4量化分级

6.4.1评分采用扣分法,每个评价项目分数不低于0分,最后累积各项目总分。合理缺项不扣分。

6.4.2每个评价项目的实得分汇总后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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